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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有其事,子服其劳,苏琦寒原本是不想麻烦陈庚的,但要处理好这件事,自己的分量还不够。不管是大西洲也好,梵蒂冈也罢,可能会给陈庚面子,但绝不会给自己面子,所以最终还是要陈庚亲自出马。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挥挥手说道:“我要好好休息一下,没我的吩咐,不要让人来打扰,你出去吧。”
玛瑞躬了躬身,带上房门。
……
费城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旅游景点,名叫雷丁农产品集散市场,这里汇聚了无数的特色小吃,有新鲜的amish奶酪、泰国甜品、沙拉三明治、奶油牛排、沙拉条、寿司、北京烤鸭以及墨西哥食品。
浓厚的意大利气息漂浮在四周的空气里,文艺、清新、小资,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来这里的大多都是一些喜欢吃东西的,也就是俗称的吃货。
长长的大街旁边是一个挨着一个的长椅,一个虎背熊腰、身体极为壮硕的中年汉子正坐在其中一张长椅上,大口大口的吃着三明治,这是一个欧洲人,有着浅淡的肤色、柔软呈波浪状的金色短发,碧蓝的眼睛,窄而高的鼻梁,顾盼之间,有着猛虎般威猛的气势。
偌大的三明治在中年人口中也不过是嚼了几下就完了,在他面前,已经有至少五个空袋,如此之宏的饭量,让看到这一幕的游人纷纷侧目。
汉子一口气吃掉七个三明治,有人递过来一杯超大号的咖啡,他也不嫌汤,一仰脖子就灌了下去,抹抹嘴,这才问道:“苏大现在何处?”
“一直呆在苏菲特酒店里没有出来,属下已派人严密监视,一有动静会马上报告。”
汉子身边站着至少十个身穿棕色西服的成年壮汉,他身后有两个身材高挑,面貌秀美的混血美女,当他问话的时候,这些人全都半躬着身,显得非常谦卑。
“和苏大交手的那五个人身份查出来了没有?”
没有人回答,空气中浮动着肃杀的气息。
“一帮废物,连对方是什么人都不知道,这仗还怎么打?”
魁梧汉子站起身,他身高至少两米有余,虽然站在他身旁的这些人也不矮,但和大汉相比,他们就像站在凤凰旁边的公鸡。如果说这些人是夜晚的星星,那汉子无疑就是白天的太阳,光耀而刺眼。
“三年,整整三年了,威尔逊那个死鬼埋下的棋子我仍没能完全挖干净,魅影的实力我仅仅掌握了一半,巴托克那个废物又经常惹事,这次若不是他一意孤行非要去神州,又岂会引起苏秋白的注意?如今苏大已亲至费城,我就算想躲也躲不开,真是气死老子了。”
汉子旁若无人,他说话的语速极快,但吐字非常标准,身边这一行人听得清清楚楚。
“这件事迟早也会曝光,巴托克只是个引子。疯虎和黑豹二人已经回来了,据他们所说,这个苏琦寒比想象中更难对付,疯虎都吓得没敢出手,我还是第一次知道疯虎也有害怕的人。”
说话的是站在大汉身后的一名女子,她未语先笑,语气温柔,说话时慢声细语,好像生怕吓着别人。
“苏家出来的人,又有哪一个是容易对付的……话又说回来,不是说苏秋白和威尔逊之间只是泛泛之交么?为什么这次他要大动干戈,竟然派苏大过来调查此事?难道说我们得到的消息是假的?”
“消息倒是没错,苏秋白和威尔逊的确没有太深的交情,两个人也就在一起吃过几次饭。苏秋白之所以如此重视这件事,我想应该和巴托克有关。”
“哦?怎么回事?”
“乔治・巴托克几年前在神州贩毒,事情败露后被冰海警方围捕,期间他杀了许多警察,于是和冰海市公安厅结下了不浅的梁子。有一个名叫冯可惠的女孩子,他的丈夫死于巴托克之手,这些年里她四处追查,前段时间被巴托克设计引入中州,差点丧命。
据我们的人调查,这个冯可惠和苏秋白之间有着很深的渊源,虽然很难让人相信,但化名陈庚的苏秋白极有可能是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子。有着这样一层关系,当得知冯可惠遇险,苏秋白到底是个什么态度就可想而知了。
他中州一行后就消失了踪影,巴托克也不知去向,据我们分析,巴托克极有可能是被苏秋白杀了,详细情形还要等进一步的消息……”
“陈庚……苏秋白……巴托克……冯可惠……巴托克又没有疯,明知道冯可惠和苏秋白之间的关系,他也敢冒如此奇险来对付冯可惠,又谁可以解释一下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威尔逊对这个义子很是看重,正因如此,我才没有对他痛下杀手。从这两年的接触来看,这个人并非没有脑子,那么一个精神正常又不算太笨的雇佣兵,难道突然之间脑子进水了,故意去招惹苏秋白?
任何人做事都会有其目的,巴托克这个人并不好色,若说他垂涎冯可惠的美色而做出利令智昏之事,我是不怎么相信的。一个男人,除了美色外,他所追求的无非也就是金钱和权力,说到金钱,别说威尔逊私下给他的那些钱,就是他做雇佣兵赚取的钱财,这些年来也是所积不菲,而且从平日的交往来看,他对金钱虽然看的重,但还不至于为了金钱去得罪一个他根本得罪不起的人。
排除了这两点,也唯有剩下权力。我杀了威尔逊,将整个魅影接手过来,巴托克心中肯定不服,但他也明白,凭他那点微末的道行,对我连一点办法都没有,他又不甘心如此庞大的地下组织最终落到我手里,因此他一定会想办法来攫取本该属于他的权利,在这种情形下,他就不得不借助外力。
那么,这世上又有什么样的组织能够对付的了魅影?意大利黑手党,梵蒂冈教廷,再者就是大西洲。
所以我分析,巴托克一定是搭上了这其中的某一条线,在这些人的指使下,他不得不冒险对付冯可惠,藉此来试探苏秋白,也唯有这样的解释才算合理……”
用“聪慧”这个词来形容这个名叫艾伦的大汉,显得太有些轻描淡写。他四肢发达,但头脑一点都不简单,他本是欧洲特里尔皇室成员,其祖亚度尼斯曾是特里尔皇室的大公,传至他这一代,家族已然衰落,但艾伦从小就聪明过人,显露出不同于其他同龄人的天赋。在整个国际黑道组织首领排行榜上,他也是“天”字号的成员。
只不过这个人就和苏家的老大一样,行踪素来神秘,也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他善于伪装,有着狐狸般的狡诈也孤狼般的隐忍,他眼界奇高,所行所图甚大,三十七年默默无闻,一朝出世,便是石破天惊,在秘密杀掉威尔逊之后,他一手接管了魅影,此人行事,绝不能按常理度之。
“好在我早有准备,去请王玄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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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章 他山之石
根据一点点蛛丝马迹就能将事情推测的**不离十,几乎复原了整个过程,艾龙之聪慧,可见一斑。
这世上绝大部分的成功者,在做事之前都会预留好几套方案,艾伦能够悄无声息的掌控魅影,当然不可能没有后手。苏秋白和王某的纽约一战,很快传遍了整个欧洲,若说这世上还有人能够对苏秋白造成威胁,王玄罡绝对是其中之一。
王某某的王,王某某的某,这个弃剑从枪的绝顶高手,是近四十多年来不出世的武学奇才。一年刀,十年剑,百年练就一杆枪,王某弃剑术不用,转而练枪,区区十多年便能将枪法修习到极致,在近百年的武学历史上当属第一人。
没有人知晓他的身份,也没人能够查明他和苏秋白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仇恨,他师承何人,是如何练就的这一身通天修为更是江湖中的一道谜题,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想要对付苏秋白,唯一一个有可能的人便是王玄罡,因为只有这个人才能让苏秋白受伤而自己不死。
但艾伦和王玄罡的相识早在纽约之战以前,两人在南淮河中相遇,当时的王玄罡自驾一叶扁舟,独坐于江上饮酒,一身唐装的王某气质潇洒过人,艾伦一见便有好感,两人虽然言语不通,但很多时候,相交不一定需要说话,一杯酒,一个眼神足以将自己的想法表达清楚。两人在小舟上喝了三天酒,都是酩酊大醉,事后王玄罡飘然远离,不过临走前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