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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公子……你怎么这身打扮?”
看着她怪异的表情,余少白连忙开口解释道:“那个,吴小姐千万别误会,之前我和景名兄打赌,输给他,彩头便是我要扮成女相去文曲诗社,所以才会穿成这样。”
听到这话,吴灵柔不禁笑出声来:“原来是这样,我差点都没能认出来余公子。”
“唉~本来我以为扮的很像,没想到还是被小姐一眼看出。”
“说实话余公子长得可真精致,我也是瞎猜的。”
余少白叹了口气,自己长得这么女人,难倒注定孤生,总不能把自己掰弯吧。
“你怎么会在树上,没和大哥在一起吗?”
余少白左右看了看,才注意到那几只狗已经不见,苦笑道:“我也不知道自己哪里犯了众怒,六只狗把我逼到了树上。”
“原来惹它们叫个不停的是你啊,那大海碗不会是你打碎的吧?”
余少白疑惑的点了点头。
“怪不得,这几只是原来我养在家里的,我哥不喜欢狗,从县学回来便把它们都赶了出来,它们就呆在那边的破屋里,那大海碗是它们的饭碗,你把它打碎,怪不得它们要生气。”
听到这话,余少白大感郁闷,自己这手还真是够贱的。
“咕咕~”一声奇怪的声音传来,余少白尴尬的看了看自己的肚子,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却没注意到姑娘嘴角的笑意。
“你午饭吃了没?”
余少白一听这话,便知道自己又出糗了,挠了挠头,“让小姐见笑了。”
“你不如去我家吧,吃点东西”?
……
余少白屁颠屁颠的跟着姑娘离开了小巷,从古至今,口食之念和男女之欢是戒不掉的大欲,可要说两者谁强谁弱,口食之念要更强,而二者也是顺势相生,口食之念越强的男子,男女之欢方面更难控制,而余少白却截然相反,因为某些特殊情况,他的口食之念已经膨胀,而男女之欢却越发的淡弱。
来到吴家,余少白跟着吴灵柔进了庭院,看着这铜镜妆台,粉纱香床,他停在了门口。
“吴小姐,这是……你的香闺?”之前娄月如当自己是女人,所以让自己进了她的房间,可吴灵柔明明知道自己是男人儿,难倒不该避讳吗?
“怎么了?”
余少白尴尬的摆了摆手,指了指了院子,“吴小姐,我在这石桌上吃便好。”说罢便已经来到院中石桌。
吴灵柔看着他慌张的样子,嘴角露出笑意,这其实是她对少年郎的一次试探,看他人品如何,如今看来,果真是个君子,若是真跟她进了自己香闺,这余少白就显得有些孟浪了。
她轻轻挥了挥手,一旁三个丫鬟把饭食放到了石桌上,随后离去,吴灵柔坐在了他的对面,让余少白显得有些别扭,试问一个人直直盯着你吃饭,你还能吃的下去吗?
“吴小姐……你不吃吗?”
吴灵柔猛的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竟看呆了,脸刷的一下红透半边天,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一顿饭吃的余少白十分怪异,总感觉气氛有些不对,摸了摸嘴,说道:“时候也差不多了,我还要出城,就先告辞了。”
听到这话,吴灵柔轻声笑道:“告辞一词恐怕用的有些早,我哥可能没告诉你,我也是文曲诗社的成员,今天的聚会自然会参加,马车我已经备好了。”
她也去?余少白先是一惊,后是一喜,有她同行,搭个顺风车,就不用腿着走了。
“吴小姐,没想到这么巧,不如咱们同去吧。”
……
吴灵柔自然不会拒绝,欣然答允后,二人共乘一车,朝城外清凉湖畔驶去。
想到之前被吴灵柔认出自己,余少白把自己化了一个太阳妆,原来白皙脸庞变成了小麦色,那双剑眉也被他搞成山寨版小新,看着对面一脸怪异的吴灵柔,余少白自己还是比较满意。
却不知他的扮相在吴灵柔眼里从俊美二字变成英武不凡,不明真相的人,乍一看便感觉这个女娃竟长着一个迷死女人的脸,真是浪费。
“吴小姐,你怎么了?”余少白伸手在她面前挥了挥,看她脸再次变红,他也不知为何。
“吴小姐,不知你们文曲诗社有多少人,是以诗会友吗?”
“人数应该有七十五人,除了我哥还有他的县学同窗外,就是一些才女,闺秀,还有富家公子,在一起以论诗为主,做诗为辅,余公子若是有兴趣,也可以加入我们诗社。”
一听说论诗,作诗,余少白果断拒绝,文艺范不适合他,他还是做些接地气的事吧。
听到他拒绝,吴灵柔有些失落,这家伙难倒真是个呆子吗?
一时间马车气氛变得有些尴尬,余少白见她低头不言语,猜想是不是自己刚才说错话了,只好出声道:“那个……吴小姐,坐在车里也无聊,不妨见我变个魔术如何?”
“何为魔术?”
“魔术……我的意思是变个戏法。”余少白伸手从她头上摘下一朵花来,笑道:“看起来吴小姐真的很喜欢富贵子,金玉良缘天作美,好事成双不羡仙。我现在把它吃了,然后你猜它会在哪里?”
吴灵柔看着他竟吃下富贵子,疑道:“花不都已经被你吃了吗?当然是在你肚子里。”
“它还在你的头上。”
吴灵柔伸手一摸,富贵子果然还在,突然笑出声来,“余公子,你分明是在耍我,你刚才根本就没有摘下我头上的富贵花,你装的可真像,我真的以为你把它吃了。。”
“我这个是戏法,起码骗过了你的眼睛,最重要的是……你笑了。”
………………………………
第四十二章 惨绝人寰
一路谈笑,到达清凉湖畔时,不过未时三刻。
余少白听到车夫的声音,探出头来,不远处便是碧绿的湖水还有湖心亭,他从马车跳下,左右张望了一番,除了一个茶馆,哪有什么诗社。
“余公子,别看了,诗社在那边。”
顺着手指的方向,余少白看到了一个林荫小道,跟着吴灵柔走了进去,很快一块文曲庙的牌匾便出现在他面前,而在庙右面坐落着一处别苑,名为雅风山庄,门外立一石碑,名为乡贤榜。
余少白来到石碑前,上面不少的名字,里面还有他熟悉的名人,如贯休,范浚,皆在其列。
“吴小姐,这雅风山庄便是文曲诗社吗?”
听到这话,吴灵柔疑道:“公子之前没听说过雅风山庄吗?”
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这山庄很出名,余少白并没有找到关于雅风山庄的记忆,摇头说道:“是在下孤陋寡闻了。”
“这雅风山庄是卢家的庄邸,而文曲诗社便在其内,诗社发起者便是卢家大公子卢致远,他的名字对于兰溪县的年轻后生来说,应该并不陌生,他去年中了举人,在整个兰溪县也算是人尽皆知,而且他爹和我爹还是同僚,现为兰溪县主簿。”
听到这话,余少白恍然,原来这山庄主人还有些来头,主簿职位虽低,但是在兰溪县却是属于领导班子,绝不能小看人家。
不过这次东西没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他若不是因为赌注,怎么也不会和这雅风山庄扯上关系。
门外的家僮看到余少白二人的出现,并没有多说,便将二人迎了进去。
走进山庄前院,很快余少白便看到三五成双的儒生在走廊里谈笑风生,而对面的花苑里则站着一位位大家闺秀,那赵清萱赫然在列。
余少白被这姑娘搞的如此狼狈,心里怎能不气,顾及场合特殊,他并没有主动上前,而是跟着吴灵柔朝走廊走去。
“子初,你妹妹来了,就别躲着了。”儒生中传来轰笑,一个头顶白布的少年郎无奈的从柱子后面走出,见到吴灵柔,立马换上灿烂微笑,“小妹,你可是来的有些迟了。”
“大哥,你……你的头怎么了?”看到自家大哥头绑绷带,她心里慌张的问道。
“这个……其实也没什么,昨晚碰到有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想要劫财,他那小身板,哪里是哥哥的对手,我只用了一拳,便把他打怕,只是不小心被那贼人偷袭,你可千万别向家里提及此事。”
吴子初话音刚落,一旁叔晋轻声笑道:“刚刚你不是说用了五拳才把那贼人打倒吗,怎么?现在想起来了,一拳就把贼人打倒?”此话一出,众人皆乐。
“你们笑什么笑,这不是重点,好吗?你们一定是羡慕我的英勇神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