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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风又换了一个位置,使劲按了下去,林可岚顿时发出一声凄厉的痛吟,急急道:“好疼,快放开我!”
“你胃不太好,这里要多按一下。”沈风找准了她脚底的胃部穴位,然后适中的力度慢慢按了起来。
“痛,轻点,轻点——”林可岚痛得直扑腾。
沈风紧紧扣住她的足部,然后对着她胃部穴位发力按摩:“忍着点,慢慢就会适应,你的胃部不太好,女子胃通常不太好,你又是经常有了上顿没下顿,所以胃部不太好,早餐一定要吃,而且要吃好,中午要吃饱,晚上吃个八分饱就行了。”
林可岚忍住痛意道:“这段时日生意太忙,有时便顾不上。”
沈风稍稍用力按了一下:“你以后要是再不吃饭,我就每天晚上给你来一次脚底按摩,按到你天天想吃饭。”
嘶——林可岚额头上沁出丝丝汗水,咬牙不让自己痛吟出声,手中紧紧抓住被褥:“沈风,我不要脚底按摩了,好疼。”
“再忍耐一会儿——”
差不多半个时辰后,痛感明显减轻了许多,见他不惜屈身伺候自己洗脚,又帮自己按摩穴位,心中极其感动,直欲将心掏给他看看。
“还疼吗?”
此时浑身轻松了许多,才展露一丝笑意:“好很多了,身子感觉轻飘飘的,你这法子是从哪儿学来的,婉词也不曾用过。”
“这是我家祖传秘方,向来传男不传女,按女不按女,只有沈家媳妇才可享用我的独门秘法,之前名不正言不顺,不好意思给你按。”沈风笑嘻嘻胡诌了一句,搞得这次按摩如同是天下掉下来的馅饼。
林可岚脸颊红扑扑,脸色明显比之前红润了许多,心情也愉悦:“什么事情到了你嘴里都能夸成人生三大喜事,坏的被你说成好,便数你最会骗人。”
沈风在她脚底板摸索着,将她身体每个部位都按了按,然后来到最后的大拇指,稍微按了一下,林可岚立即轻叫道:“这里有点疼。”
“这里是三叉神经,会疼说明神经部位也不太好,你是不是会头疼?”
林可岚没想到他还懂得这些,轻道:“嗯”
“这属于偏头疼,我帮你按一下,你忍住点。”沈风又把大拇指按了半个时辰,他没有恋足癖,自然是专心给她按摩:“好了,你现在感觉好多了吗”
“好多了,浑身热热的,很舒畅——嗯——”林可岚卧靠在床头上,大大伸了一个懒腰,整个人精神了许多。
刚才给唐大小姐按摩椒乳,现在给岚小姐按摩脚底,元气消耗了不少,沈风呼了一口气笑道:“大功告成,小姐你睡个好觉。”
林可岚觉得他有些怪异,今日他虽还是会占便宜,但却是浅尝辄止,似乎只是为了安慰:“你今日怎么了。”
“我不是好好的吗——”现在一心想着怎么找到婳瑶,这闺房乐趣自然没有心情享受,沈风转而跟她说明一下凯瑟琳的事情,然后便回屋休息。
翌日清晨,便见到凯瑟琳在宅子里被人围观,见到他出来,脸上便露出发春的笑容:“早上好,沈,看起来你昨夜睡得不是很好。”
老婆多,晚上睡得好才怪,沈风转而道:“凯瑟琳,你今日先待在宅子内,我出去一趟。”
凯瑟琳道:“沈,你要去哪儿,能不能带上我?”
“今天你先跟着宅子里面的两个小姐——”眼见林可岚与唐大小姐走过来,沈风上前介绍道:“我来替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家林可岚,这位是我家大小姐,唐晴雪。”
凯瑟琳热情地伸出手,微笑道:“你们好,很高兴认识两位美丽的小姐,沈,你家的小姐真多。”
两女古怪地与她握了握手,然后狐疑地望着旁边,沈风立即解释道:“岚小姐,这位就是我所说的外国朋友,她叫凯瑟琳,她无家可归,需要在宅子里面住几天。”
凯瑟琳带着歉意道:“很抱歉,沈说的是真的。”
林可岚亲切道:“姑娘,你要是不嫌弃这里简陋,便在这里多住几日。”
凯瑟琳高兴道:“林,你真好,十分感谢你,我很喜欢这里。”
唐大小姐望着她的容貌和服饰,少见多怪道:“这位姑娘,你的头发为什么是金色的?”
凯瑟琳微笑道:“美丽的小姐,你的头发为什么是黑色的,你们大华人都黄皮肤,黑头发,黑眼镜,在我们国家,都是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
沈风笑道:“看来你们挺能聊的,我出去一趟,这几天我或许不会回来。”现在他是林家最自由人,就差可以飞天遁地。
林可岚叹道:“那你小心一些,能找得到便是最好,找不到便回家商量商量。”早在昨夜,便发现他有心事,稍稍想想,便猜是他此次进京的目的。
“多谢小姐体谅,岚小姐,大小姐,我们不在这段时间,你们要自己多按摩。”沈风调戏她们一句,便走出宅子赶往夏嫣然的水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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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三章:楼兰古国(求订阅!)
今日水榭来客颇多,大部分都是才子佳人,看来今日夏才女有聚会,不知道能不能单独聊聊,不过眼下要先混进去才行,沈风完全没有想过堂堂正正的进去,直接溜到一个人身后。
“且慢!”正要踏过门槛,旁边便杀出一个下人来,审问道:“你是何人?”
本想鱼目混珠,却还是被发现了,人家毕竟有了几年看门经验,沈风无奈道:“我是你家小姐的朋友。”
“我为何从未见过你,今日来的人皆是四方才子,你从头到脚也不像才子。”
经过西征,沈风一身黝黑皮肤,脸颊上还有短短的胡渣,身上哪还有什么儒雅之气,愈发显得野性。
只不过一个才子聚会还有门槛,沈风装出一副恃才高傲的样子:“这是你浅薄无知,我乃是新晋升州第一才子,落地便能言,一岁便能跑,两岁出口成章,三岁五步成诗,如今是****的最年轻的教习先生,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首诗便是我所作。”
“我看你这首诗不知道是从哪里剽窃而来,别欺负我是一个下人,我可是读过两年私塾,瞧瞧你哪点像才子,我也不为难你,今日宾客要进入此门,便要即兴作出一首小诗来,若你可以作出来,我便不为难你。”
这小子还有点眼力,知道我剽窃诗句,沈风没好气地笑道:“还要作诗,这是什么规矩,要不小兄弟,我们商量一下,一口价,我给你一个铜板你放我过去,行不行?”
门槛哥鄙夷道:“满身铜臭味,如此风雅之事,岂是可以用银两取而代之,不要以为有几个银子便了不起,小姐时常教导我们,做人要有傲骨,不可太功利。”
切,你家小姐天天为钱愁,却让你们不要有功利心,沈风无奈道:“非作诗不可吗?”
“这是我们小姐定下来的规矩,谁也不可逾规!”
妈的,遇过进门收费,还没遇过进门要作诗的,沈风冷笑道:“作诗小意思,我升州第一才子的名头不是白给的,你听好,时逢好节气,门争艳阳天,今日过万户,我唯此中入。”
这首诗意思是,今天天气很好,各户人家的大门都争相开着迎接客人,而我今天走了好几户人家,却唯独只进入这个门,另外一个潜在意思是,我来这里,是你们的荣幸,这首小诗虽不见得有多唯美,但却是巧妙有趣,还反衬自己的高傲。
门槛哥见他张口便是一首诗,且诗句中有高傲的才气,脸色有点难堪,不敢再为难他,侧开身体放行,走入水榭中,水榭中早有才子小姐、痴男怨女在吟秋颂春,在古代聚会其实说白了是一对闷骚的男女在集体相亲,看见喜欢的人,就留下一条丝帕或者偷偷写一首情诗。
“哗,好多人,夏小姐会在哪儿。”沈风张张望,冷不丁却被一个人撞了一下,
“沈风,怎么是你?”
听到这个声音,扭头看了看,才见是表四少爷,不禁好笑道:“少爷,早上便不见你,原来你在这里,你怎么也来这里,难道是夏小姐邀请了你。”
表四少爷见沈风也来了,浑身便来了精神:“非也,是我自己来的,这次聚会也并非夏小姐招办,而是其他几位京城有名的小姐。”
怪了,老子也是不请自来,在门口还被为难了一下,这猪头难道是翻墙进来的?沈风疑问道:“少爷,你是怎么进来的?”
表四少爷理所当然道:“我给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