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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在这里,我就不惧怕任何人,我们就不用惧怕任何人!”
“孔雀……”约瑟夫望着孔雀,记忆却再一次回到了过去,看到记忆里他的父亲冷漠地看着他,无视他血肉模糊的大腿,露出了轻蔑的表情。果然,就跟孔雀的父亲一样,在他的父亲眼里,他就跟一个粗鄙的混血儿没有两样,早就被彻底放弃了。
从那一刻开始,他就开始做恶梦了,每一晚每一晚地感到害怕,每一晚每一晚地被恐惧惊醒,每一晚每一晚……
“孔雀。”约瑟夫拿起桌上的酒杯,他递了一杯给孔雀。
“不管怎样,从今天起,我们两个一起,就这样一起走到世界尽头!”
“什么世界尽头啊,哈哈……”孔雀笑起来,端起杯子,猫一样地望着约瑟夫道:“是中土的最高点!”
“对!是中土的最高点!”约瑟夫饮下杯中酒,看到孔雀也饮下杯中酒,他忽然觉得新一年他不会做那么多噩梦了。
是木头人一样的泥泥?还是见风使舵的萨丁・查德?
哼……
孔雀・海蓝!
这才是他王图霸业真正需要的人!
“哎呀,我真是伤太重了……”喝完杯中酒,孔雀望着他胸口泛红的纱布,招呼着手下指着黑方阵营里的彻彻说:“我这个样子,怎么熬到明天啊。你们去帮我跟贾德・休克说说好话,帮我讨要点那个野人的血来。”
“他的血?”约瑟夫不明白孔雀在说什么,不过他倒是真的关心孔雀,并且希望他立刻好起来,千万别死了才好。
“是啊,他是动物系剑客,我听说动物系剑客的血能治病的。去去去!”孔雀咋咋呼呼地命令完,躺到椅子上,白了约瑟夫一眼,埋怨地说:“以后别叫我挖心了,半条命都没了。”
“是你自己挖的!”约瑟夫大叫道,叫完更加纠结难过起来了,为了不让孔雀看到他脸上难堪的表情而故意转过身去望别处。
“哈哈……”孔雀笑起来,笑着笑着忽然不笑了。他望着远方被灯火照亮的夜空,忽然间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了。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格斗场上接连上场的剑客实力相当,红方黑方输赢各半,过了好一会,出场剑客都在第三第四排循环。
没有人会玩弃权的花招,场内虽然打得鲜血四溅,凑合着jing彩,但也没再发生死亡事件。
刚好又是午夜三点到清晨这样一段最想睡觉的时间,红黑对抗在激烈开场后来到一个历史xing的情绪低点,大部分的观众,外加部分候战区的剑客都睡了。
低迷的情况,看似不会改变,就这样要在低级剑客的你死我活中扛过去了。终于东方的天空开始翻白,黑方第十七个选手受伤过重,不得已退场,回阵之时见第一排坐在最东边的那位一百个剑客里排行最末的男人睡得鼓鼻涕泡泡,有点故意地狠狠地打了他一巴掌,跟这个黑方最差的家伙换手了。
男子从睡梦中惊醒,大叫着站起来,好像还叫了两声谁打我。
然后听到裁判叫他的名字,喊他上场。男子明白过来,三下五除二把身上的衣服给脱了,只见他胸口,到腹部,好像被一桶白sè油漆泼过,一大块没有花纹的ru白sè大剑痕从胸口一直延伸到腹部。大剑痕的体积配合他身上唯一的金属,那条挂在脖子上的银sè项链。
月亮剑,又或者是……
太阳剑!
这个最差的人居然是这么牛逼的剑客?
随着黎明的到来,新星们决定粉末登场了。
………………………………
第211章 险些五人斩的新人
() “我叫南风!”
“南是南边的南,风是南风的风!至于姓嘛?你们看我的眼睛!”男子将他草编篮子一样的头发掀开露出鼻孔以上的半张脸来,指着他的那双没有眼白的黑眼睛说:“我是混血儿,三代父血!所以除了眼睛,别的地方都很帅!哈哈哈!当然眼睛更帅啦!哈哈哈!”
他的笑声很有特sè,突然而发,声音低沉浑厚好像打雷。所以还没开打,大家至少已经认识这个新人了。
“好了,介绍完毕,我要发表我的战斗宣言了!”
南风说完走到格斗场zhong yāng,就跟没看见似地一把将那里等着他过来对战的红方对手推开,双手叉腰,并不算大的胸肌显摆地抖了下,他环视一周,最终抬起手一把指向东方贵宾台上的孔雀高声说:“我听说孔雀城除了孔雀大人,还有四大天王马克・朋沙,广胜・元,阿产和格里芬!我不喜欢四这个数字,我看从明年四大天王就变成五大天王好了!”
“孔雀大人!”
南风冲着高台上的孔雀大声道:“我南风到这里来就是来给你做第五大天王的!你就等着看我的五人斩!”
“哦,是吗?”孔雀很轻地附和了一句,靠在他的虎皮椅子里姿态优雅地鼓了两下掌。
南风豪言壮语地说完,见孔雀只是轻描淡写地回应,脸上明显有点不爽,不过他居然没再说什么。
“混小子,你以为你是谁啊?看老子秒杀了你。”
那位被他推开的剑客,自然是很不爽地拿好了家什就跑过来找南风麻烦了。毕竟一个剑客的好坏,不光取决于大剑的大小,有时候经验和毅力也是同样重要的,而年轻气盛的剑客往往就缺少这两部分。
不过这位被南风无视的剑客,想错了,话也说错了。
“滚开点!”
南风不爽地低吼一句,一掌飞出,只见一道闪电从天而降,他身边站着的的便不再是原来那个怒火中烧的剑客,而是一个真的被烧过的剑客了。
第一胜,斩获!
南风赢得第一场,立刻仰起头,小孩子一样地瞪大眼睛望着孔雀。孔雀依旧不慌不忙,就跟没看见他刚才的秒杀一般,慢悠悠地转过头来,随便点了个人:“第一排东头第三个。”
第一排东头第三个?
那不就是红方最差倒数第三吗?
南风已经证明了他的实力,孔雀却派出这么差的人。
南风气得咬紧了腮帮子,那个红方的选手还没来得及在格斗场上站稳,又是一个落雷。对手浑身抽筋地掉下台去,第二人胜战!
“第四个。”孔雀这次连排数都懒得说了。方才那个倒霉鬼旁边只比他好一点点的剑客从座位上站起来,颤巍巍地走上格斗台,右脚脚尖才接触到台面,一个地滚雷,他便口吐白沫地下场了。
第三人,搞定。
第四人……
“第五……”孔雀开口说,忽然眉头一皱,自言自语道:“再让你斩了一个,黑方就要超过红方五人了。四个人还能一局追回,五个人的话怎么着也得两局了啊。”
“那么……”
孔雀终于站了起来,将身体转向西头对坐在ri出他们正前方的一个穿着灰sè套头衫的小个子剑客说:“哎……形势所迫,有劳您上场了。莲花・猛虎小姐,红方能否反败为胜就拜托你了。”
莲花・猛虎?
原来那位穿着套头衫的小个子剑客是女人?
行天和ri出一看就是缺少娱乐生活的贫弱剑客,一听孔雀说坐在他们前面的那位居然是女人,顿时脖子都要望酸了。
小个子剑客缓缓起身,不慌上场,而是在场边脱起衣服来。
按照红黑对抗的规定,上场者必须露出大剑痕,也就是说女人也不例外,哪怕你的大剑痕长在屁股上,你也得光着屁股就上了。
ri出和行天双双都不说话了,拥有最佳观赏座位,他们此刻心里想着同一件事情:“她的大剑痕在哪呢?”
千万不要是在小腿或者手臂这样无关紧要的地方啊,剑客嘛?大剑痕当然要长在胸口才真英雄啊!
仿佛听见了ri出和行天,以及红方众多已经在这不分昼夜的车轮战中消耗了过多意志力的男人们的渴望。
莲花・猛虎先是除掉了她身上用来伪装的黑sè套头衫。套头衫下她穿了件男式的白sè背心,透过背心的肩带,隐约可见她的肩胛骨下方有一条狭窄的穿透伤,如果那就是大剑融合时造成的伤疤的话,那么她的大剑痕很可能是在胸前,如果以那个位置来猜测的话,那么她的大剑痕应该长在……
当着ri出和行天的面,莲花将她身上的男式小背心脱下来了。她的背上干净光洁,皮肤跟玉石一样光滑得反光。
坐在他正后面的ri出和行天望着她一丝不挂玉石一样的背便已经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