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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一清平-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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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的对话也发生在刘备一方,关羽和张飞虽然对吕布一向不忿,可面对此时的吕布,也完全提不起作战的yu望。刘备冷冷地看着场上的两只猛虎,低声说道:

    “云长、翼德,若是他们胜负刚分之时,你们突然冲上去的话,有几分把握杀掉他们两人。”

    “只要曹cāo那边不捣乱,肯定是没问题啦。”

    关羽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张飞只好挠头顶上:

    “毕竟这种级别的恶战,打完了这两个家伙能不能站稳都两说。不过这种事……”

    “这是为了汉室江山!”

    刘备的话语中已经带上了惊恐,他在徐州这段时间,一直生活在吕布的yin影之下。本想着关张二人联手或许能战胜吕布,可现在……一想到无论是谁获胜,以后他都要面对这样的对手,刘备就感觉背上凉飕飕的。

    “大哥放心,羽定然不会让他们活着回去。只是大哥也要准备好,一旦我和三弟冲出去,您就得立刻离开。”

    关羽双目大睁,冷冷盯着场中局势,并叮嘱刘备。刘备和颇不情愿的张飞点点头,继续观战。

    “子廉(曹洪),刘备那边好像有动静。”

    从小沛赶来的曹仁,一直没忘记关注刘备方的情况。看到关张二人已经握住了手中的武器,曹仁赶忙拽了拽身边的族弟。两人带着亲卫,晃晃悠悠地挪到了刘关张身前,若有若无地挡住了关羽张飞冲向战场的路线。刘备看到计谋已经被识破,无奈暗示关张放弃行动。

    战场外围暗流涌动,战场之中也是风云突变。萧恩和吕布打得不耐,双方都打算以最后的突刺作为这场生死之战的终结。两人几乎同时刺出手中的武器,这次枪戟并未在空中相撞,而是侧身而过,直指对方的咽喉。

    在这场谁更快的较量中,萧恩的枪尖与吕布咽喉的距离比吕布的戟尖与萧恩咽喉的距离短了半尺。而这半尺,决定了萧恩的枪尖会先刺入吕布的咽喉。吕布也明白这一点,但是,他仍然放弃了闪避――这个时候也来不及闪避。虽然注定了失败,但吕布的双目中没有遗憾,他仍然维持着武者最后的尊严,突刺向前。

    正在此时,异变突生。

    萧恩的枪虽然不是邻村王铁匠铸造的(注2),但比起方天画戟这种橙色品质的装备还是差了不少。数百回合的较量,上千次的激烈碰撞,早已让长枪达到了极限。而这最后的全力突刺,则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长枪在即将刺入吕布咽喉的一瞬间,碎裂了……

    完完全全的碎裂,纯钢打造的枪尖,在一瞬间变成了碎片。就算是硬木的枪杆,也随着枪尖的粉碎而寸寸断裂。萧恩完全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变故,他竭尽全力想要扭开身子,但是吕布的戟尖太近了,近到萧恩已经完全来不及做出任何动作,只能看着画戟的尖端向着自己的咽喉前进。

    胜负!

    生死!

    逆转……

    ――――――――

    注1:数学物理帝可以试试看,设吕布的画戟长365厘米,宽30厘米,戟头重25斤,长39厘米,吕布握持部分据画戟尾部30厘米。在计算时候请将戟杆的重量也算在内(好歹十五斤呢,不能当做可忽略的部分)――突然想想自己也不是不能算,算出前端质心的位置,然后再计算力矩比例也未必算不出来……

    注2:话说回来,吕布的方天画戟谁造的没说,不过刘关张的剑刀矛好像还真都是邻村王铁匠造的……
………………………………

第13章 吕布

    我叫吕布。

    我是个汉人,不过很多人都说我长得有些像匈奴人。

    他们是对的,我的父亲是汉人,但母亲是匈奴人,我是个混血,也就是有些人口中的杂种。

    我父亲虽然只是个普通猎户,但据说母亲是某个匈奴部落的公主。不过匈奴嘛,那种小部落每年都要被灭掉十几二十个的。能沦落到嫁给一个汉人猎户,所谓的公主身份也就那样了。

    因为血统,我从小就被村子里的玩伴们欺负。不过父亲为了养家每天都要进山打猎,母亲更是帮不上什么忙,我也只能自己保护自己。还好我从小力气就大,虽然一开始不知道该怎么打,被人揍过几次,但后来,就只有我揍别人了。

    但也没人肯再跟我玩了,我只能拿起父亲的兵器自己乱玩了。

    那时候日子过得很苦,但是一家三口在一起,不知怎地就很快乐。不过快乐的日子也就只到我七岁而已。

    我住在边郡,每年都有匈奴鲜卑或是其他什么外族进来掠夺粮食,不过一般规模不大,到我们村子的话,大家凑点粮食交上去也就行了。但是那年冬天北方草原遭了灾――到底是什么灾我也不知道,反正对我来说都一个样――鲜卑大部队南下中原,我们的村子成为了他们行军路上的绊脚石。

    全杀光,一个不留。

    虽然父亲拼命带着我和母亲逃命,但是鲜卑人可是有马的。母亲先中箭倒下,父亲让我独自逃命,然后他回头去保护母亲,结果……

    结果没什么可说的,我成了孤儿。

    虽然我还会点打猎的本事,不过深山老林天寒地冻,就凭我一个七岁的孩子,又能打到什么东西?逃着逃着,我昏了过去。

    等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在一个老人家中。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我只管他叫“老头子”。老头子收留了我,并且教会我认字,还教了我方天画戟的本事。鬼知道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或许就像文归那混蛋说的,他看我骨骼惊奇,想让我拯救世界和平吧……不过世界和平到底是谁?为什么他成天要打一个叫篮球的家伙?(注1)

    我在老头子那里呆了五年,然后老头子就死了。他死了,我就又成了孤儿。不过这次我的本事可就大了,以前干不好的,现在能干了。

    在边郡,打猎是个挣钱的活计。肉可以吃,剩下的可以风干了卖掉。猎物的毛皮更是有人高价收购。就在那时候,我认识了侯成、魏续几个。也就是在那时候,我真正把从老头子那里学来的东西运用到实战中。

    后来我十五还是十六岁的时候,看上了五原郡严家的丫头。严家是大户,肯定不会把女儿嫁给一个猎户。可我一个孤儿,又是个杂种,想出人头地谈何容易?不过边郡嘛,上位的机会还是挺多的,最简单的,就是当兵。

    当兵也不能从炮灰当起啊。还好那时候鲜卑闹腾得挺厉害,并州刺史丁原下令,就算边民也可以用人头换战功。我想着弄十个八个的人头,怎么也能当个伍长,就一个人跑去杀人了。

    一开始还被我逮了几个落单的,不过后来不小心撞上一个巡逻队,那时候……虽然不想承认,不过凭我一个还真是危险,不过幸好那家伙――就是我之前说的文归――不知道从哪蹦出来,帮我干掉了那几个杂碎。不过那家伙后来竟然要跟一个百人队对上。妈的,看他也是个读书人的样子,竟然连死怎么写都不知道。不过谁叫老子欠他一命呢,干吧。

    老实说那次我真他妈觉得自己差不多要挂了,不过老天好像还没打算把我收了去。我们赢了,杀了全部鲜卑狗。虽然受了不少伤,不过值了。那一堆人头,直接让我在丁原的亲卫队里当了个小队长,严家的女儿也顺利娶到手。

    老实说,自从我离开老头子以后,我打架就再没遇上过对手。什么侯成魏续之类的,收拾他们根本用不了几招。不过那次萧文归的枪法真是把我吓到了。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快、那么准的枪。那时候虽然号称是联手对付鲜卑骑士,其实大半都是被他干掉的。也就是那次,我知道什么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敢再继续自傲下去。

    后来呢?丁原挺看重我,不但把我提升为主簿,还收了我当义子。我也是那时候认识高顺的,这家伙是丁原的亲卫队长,本事很不错,教了我不少东西,不过他实在太耿直太诚实太不会做人了,干了多少年还是原地踏步。

    再后来……就都知道了呗,我杀了丁原,带着高顺他们投了董卓,又杀了董卓,收了张辽那小子――那小子的天赋不比我差,跟着董卓是真心浪费了。之后就是各地流浪。当初爹妈死时候,发下的要杀尽鲜卑的誓言早他妈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他妈一直觉得,手里有方天画戟,胯下有赤兔马,天底下谁也拦不住我。虎牢关?刘关张三个人又怎么样,我一样想走就走。就算后来遇上萧文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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