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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龙圣王城的路还很遥远,而马车是唯一能让她们快点儿到达目的地的工具,所以陆崇烟准备劫持这辆马车。
从包袱里取出一锭金子扔在了地上,朝着草丛中的马夫喊了一声:“大叔,你这辆马车我买了。”
马夫着急的提起裤子从草丛里跑出来,看到已经行驶远了的马车,心想自己怎么那么倒霉,不就是解个手的时间嘛,连马车都被抢了。正数落自己怎么那么倒霉的时候,感觉脚底有硬物,挪开脚,看到是一锭金子。
赶紧拿起来,用袖子擦了擦,放在嘴里咬了一下,挺结实。
刚才的倒霉感立刻消失不见,念叨着这锭金子别说买他的那一辆马车,就算是比他那马车好上几倍的都能买上七八辆了。
陆崇烟驾驶着马车,马不停蹄的赶路,眼看驿站就要到了,而马儿却被累死了。她们两人只能拉着马车,费力的拖到了驿站。
“老板,给我准备一匹好马。”陆崇烟掏出银子,让掌柜给她准备马匹还有一些干粮。
掌柜看了一眼陆崇烟随身的佩剑,又看了看桌子上的银子,心想这可是一个肥票啊,人长得不错,虽然穿得不怎么样,却也遮掩不住她身上的贵气。给小二使了使眼色,道:“好好招呼两位姑娘,准备一些小菜,速度快点啊。”
陆崇烟又不是第一天出来跑江湖,光是看那掌柜嘴角那颗长毛的痣动一动就已经能猜到这人的心思。像这样的人她又不是没有遇到过,这人一定是在想把劫财以后再把她们卖掉。
“不用,准备好马匹以后再弄点干粮就行。”
“免费送的,姑娘吃完了再走吧。”掌柜笑眯眯的把银子收好,他可不会那么轻易的让到手的肥羊跑掉,虽然看到陆崇烟的身上有佩剑,但是行走江湖没个武器防身又怎么能行。而且姑娘家能有几个会武功的呢?带着佩剑只不过虚张声势罢了,对着守在门外店小二使了个手势,大门关起来了。
陆崇烟冷笑,看来她们运气不好,碰上了一间黑店。只是这些人明显就小瞧她,以为瘸子佩剑只不过是用来摆显用的。虽然她是瘸了,但武功却还是会的。
拔剑,将冲上来的几个小二给杀了,血顺着剑流到了地面上,她一瘸一拐的走到了柜台前,问道:“要做劫匪就专业点,请的这些都是什么人,两三下就死掉了,一点玩劲都没有。”
掌柜被吓得浑身颤抖,躲在柜台里,将他今天的收到的银子全都堆在了桌面上,道:“姑奶奶你就饶了我吧,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我上有老下有小,做这事也是出于无奈……求求姑奶奶行行好……”
陆崇烟把桌子上的银子全都装入了包袱中,心想这些钱财本就来得不干净,她拿着也好,路上看到有需要帮助的人还能把银子给他们。
霜蝶躲在角落里,因为害怕全身都在颤抖,脑子里闪过无数个被抓住以后的画面,心想她们这次肯定完蛋了。
“走了。”陆崇烟将门打开,看了一眼驱在墙角的霜蝶,喊了一句。她一刻都不想耽误,到马棚里挑了一匹健壮的黑马,心里默默的祈祷着这匹黑马一定要将她们安全的送回陆家。
听到熟悉的声音,霜蝶睁开眼睛看到那些凶神恶煞的汉子倒在血泊中,压根就不知道发什么了什么事。只是有人死了,看着挺害怕的,她拿起包袱,跟上了陆崇烟的脚步。
霜蝶也没有问陆崇烟要去哪里,而驿站的事情让她感到很不安,好多疑问堆积着让她烦恼。
看了看正在驾驶马车的陆崇烟,自言自语的说道:“王后娘娘好厉害,一般姑娘不会做的事情她全都会做。”
“你是想问那些人是怎么死的?”陆崇烟知道霜蝶藏不住秘密,原本就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她会武功的事情,现在怕也是瞒不住了,又道:“他们都该死,乖乖的跟着我,只要你的忠心的,我陆崇烟敢保你一辈子平平安安的,假若你有异心,死相不会比驿站的那些人好太多,甚至会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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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破卷(7)
霜蝶从陆崇烟的脸上看到的只有认真,可她却笑了,她绝对不会背叛陆崇烟的,所以,根本就不担心有一天陆崇烟会对付她。
“娘娘,您就放心吧,我霜蝶这辈子就只认一个主子。”
一股莫名的情绪让陆崇烟短暂的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她分不清楚自己是感动还是不能信任。摇摇头,将那些烦恼全数压制,一心赶往龙圣王城。
傍晚的时候,她们已经赶到了龙圣王城外的城西树林,陆崇烟回头看了一眼马车里的霜蝶,她已经睡着了。心想既然已经快到了那就在城门关闭前赶回去吧,挥动着马鞭,心里祈祷着在快一点。
西城城门半掩着,门外的灯笼也没有点,连守城的士兵都看不到,陆崇烟把马车停在了城门外,感觉整座城都死气沉沉的。
“王……二小姐,我们这是到了吗?”霜蝶揉了揉眼睛,没有感觉到马车在颠簸,掀开了链子没有看到陆崇烟在马车外,疑惑的四处张望。
四周冷冷清清的,城门外有一间小客栈,风把门吹得吱吱作响,给人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陆崇烟本想进城看一看,听到霜蝶的喊声,警惕的皱着眉,走回头,将人扶下车。
“我们今天晚上就在外面过夜吧,等天亮以后再进去。”
霜蝶也是那么想的,看到有间客栈,便走过去看了看,发现里面一个人都没有,用手指随意的在桌子上扫了一下,却发现家具上蒙着一层厚厚的灰尘。这儿看起来好像很久都没有人居住了,城门外有客栈本就很正常,因为每一座城夜里都会禁闭城门。第一是怕其他国家突袭,第二是那么晚了也不会有人进出。
“二小姐,这里没有人住,我们就在这里将就一晚吧?”
陆崇烟将火折子点燃,四处看了看,发现有些屋子是空的,而有的屋子里躺着几具白骨。找到了蜡烛以后,返回了客栈大厅找霜蝶。
“不要到处乱走,免得看到不干净的东西。”这是陆崇烟对霜蝶的忠告,可是这个丫头一点都不安份,为了让陆崇烟能休息得好一些,便拿着蜡烛想着到楼上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用的东西。
二楼的第一间客房中,两具白骨依偎着倒在了地上,刚开始霜蝶是没有注意到地上摆放着的是什么,直到踢到了东西才不得不用蜡烛去照亮,发现是白骨后捂住嘴巴差点就叫出声来。
慌忙的跑下大厅,结结巴巴的说道:“二小姐,楼上,楼上有两具白骨。”
这个客栈里的人全死了,除了她们两个后来者,客栈里有是十五具白骨,想必这里之前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吧。一种不安情绪又在陆崇烟的心中涌动,却又不敢轻易冒险。
“别大惊小怪,小心把妖怪给引来。”陆崇烟瞪了霜蝶一眼,这个丫头的嗓门还不是一般大,这里本就阴森得古怪,万一夜里把妖怪给招来了,她们就只能成为美味的大餐了。
霜蝶捂住嘴巴,心里却害怕得要命,这里居然还有妖怪。一副可怜兮兮的躲在了陆崇烟的身后,话也不敢多说。可能是一路上她都在睡觉,所以今夜一点儿睡意都没有,拾了碎柴枝点燃后,屋子里亮光比蜡烛的还要亮,多了一丝暖意,让她松了口气。
“二小姐,您就好好休息吧,我来守夜。”
陆崇烟看了一眼霜蝶乖乖的守在了柴火边,应了一声,赶路的确很累,她为了能尽快赶到龙圣王城,两日都未合眼休息。
虽然不知道龙圣王城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她只能强迫自己快点休息,明天天一亮就进城。
一夜过得很安静,天亮的时候柴火也熄灭了,霜蝶推了推陆崇烟,道:“二小姐,醒醒,天亮了。”
陆崇烟迷糊的睁开眼睛,看到亮光射入了客栈,起身推开了大门:“天亮了吗?”
城内似乎还是很安静,这显得很不正常,她记得西城每天都人来人往,热闹得很。守城的士兵还特别凶,认钱不认人,看到哪个不顺眼的百姓就会为难一下。
陆崇烟刚走进城门几步,就有一具尸体啪的一声倒在了她的脚尖前便,她下意识的后退了几步。一眼就认出白骨上的衣服,难怪她看不到守城的士兵,原来他们都已经变成了一堆白骨。
“二小姐,这里该不会变成了一座荒城吧?”霜蝶被吓得眼泪直流,她早就该想到的,客栈里有白骨,那城里的白骨也不会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