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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屯屯的语速不快,但脚下的移速却恒定平稳,当他说到为我这种小人物陪葬的时候,已经踱步到了格里菲斯的面前,而当时,对方正双手托着下巴,一脸认真的倾听着。
于是王屯屯从袖管拿出凶器,一边喊着你去死一边疯狂的将手中的银制叉子捅入格里菲斯的眼睛里面。这男孩子沉浸在王屯屯的故事中,全然未有想到对方的果然、凶狠这或许正是其身为小孩子的阅历和智慧的局限性。于是这人前一刻还在笑,下一秒便被从眼睛里插入了叉子而阿阿大叫起来。
那刀叉具擦入眼睛极深,似乎快要贯入脑子里面,不一会儿,红色的血液开始沿着亮银色刀柄喷洒、滴落起来。
“啊啊啊,眼睛被刺瞎了”脑袋并不正常的男孩子仰着面痛苦哀嚎。他的双手和身体在空中狂乱挥舞,打翻了餐桌。王屯屯慌张的退开两步,看着格里菲斯的状态随即狂喜起来。
“这样严重的伤势很快就要死了吧,”他这样想着,心跳加速,脸色苍白,却又不动声色的退开了两步。
山洞被粗重的喘息和格里菲斯凄凉的惨嚎声充斥着,液体喷涌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某种粘稠的自来水,这让王屯屯即害怕又兴奋。
“你去死你去死啊”
名叫格里菲斯的少年仰着脸顺着桌子,一路上打翻了各种的瓶瓶罐罐。他血流满面,红色的液体和玉色皮肤交相辉映,分外凄美妖娆。
“好痛苦呀,好痛苦呀,快要死了,快要死掉了”大妖手舞足蹈这样喊叫着,他慌乱中将脸上的叉子拔了下来,却因为刀具擦入太深而将整个眼珠子都带了下来。
一时间血流如注,王屯屯喘着粗气兴奋起来,他大叫着你活该,疼死你,疼死你,疼死你个畜生
血液像是喷泉一样持续着,地面上渐渐有了粘稠的红色积水。过了一会儿,王屯屯兴奋的叫喊声渐渐弱下来,他看着眼前乱七八糟正在挥动着肢体的少年人,觉得对方的血液流的似乎太多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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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落幕
“这种失血量,正常人早就应该死掉了吧。”
王屯屯这样想着,对面那个被擦了一叉子便只知道仰着脸瞎转圈的少年终于如同没了动力的发条木偶一般彻底僵直不动。他仰着脸气息全无,七窍里流动着的血液渐渐少了,似乎是终于死去。
此情此景让王屯屯心底最后的一丝不安也随之散去,他小心翼翼的等了一会儿。发现对方确实决了生机,于是狂喜着庆祝着劫后余生。而那绝望之后又重获希望的感觉,是他生平仅见,爽快的几乎让他出来。
“的,的什么垃圾玩意儿什么破烂人体宴吓唬哥,你倒是起来啊垃圾玩意儿,搞那么多,还不是被我干死了”胸中的快感像是潮水一样涌动着,绝望之后的柳暗花明,让王屯屯那阴柔残忍的人性终于在极度压抑之后翻滚起来。
“的破烂玩意儿”
王家的三少爷面色酒红,巨大的喜悦让他神经质的叫着。过了一会儿,他抹了抹嘴巴。
“破烂玩意儿”
怨毒随着言语迸发,王屯屯骂了一会儿,然后从鼻腔吸出一股浓痰,准备吐在格里菲斯仰起的圆脸上。他是一个阴毒的人,之前被格里菲斯吓破胆,如今就要加倍的作践回来。
然而,他这浓痰才要吐下去,一个白嫩的手掌却从四十五度的角度,从下而上将他整张脸扇的斜偏开来,那口浓痰便自然而然的吐偏掉了。
骤然而来的袭击让王屯屯似乎蒙掉了,他有点迟钝的转回脑袋,既已转回,便看见格里菲斯那流着血的尸体嘎嘣一声回正过来。这人之前的脸面本是仰起来对着天空,这个时候却低回来,刚好让王屯屯看到留着血液的脸颊和空洞洞带着血管的发黑眼眶。
格里菲斯向着王屯屯咧嘴一笑,他用沾满自身鲜血的手掌揉捏了王屯屯有些呆滞的脸颊,就像是正在宠溺着同晚辈做游戏的长者一般亲昵。
“surprise”格里菲斯放开了被他揉捏成一团的脸蛋,收回双手护在胸前。王屯屯的脸蛋被他揉捏的满是血痕,横七竖八的到处横流,却仍旧不知,只是一脸茫然无措的望着格里菲斯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个情况
这个时间的格里菲斯已经收回了姿势,他用仅剩的一只眼睛看了一眼手中的刀具,对着王屯屯又笑了一下。
接下来,王屯屯就看到,那个名叫格里菲斯的男孩子将叉子上面的眼珠biu的一声拔下来,塞入眼眶里面,用手揉了揉,那眼睛在眼眶里面转了几个圈儿,随后恢复正常。
等这一切都结束之后,王屯屯才大梦方醒,双腿一软,徒然向后跌坐下去。他裤裆湿润着,一边瞪着腿努力向后爬去,随即那骚臭的飘了过来。
“真是难堪”
名为格里菲斯的圆脑袋少年跨过满地的汤汁零碎,脚掌踩在一个不知道是谁的被煮的有些发白的指骨上。他的身影逼近,视线居高临下。
“永别了我的心肝”随后,此起彼伏的狗吠声从四面八方响起来。
记得那一天,王屯屯将格里菲斯和吉良留在王家,用做任务用的狗宴请羞辱了两人一顿。后来知道真相的吉良怒不可歇,本打算拼命来着,却被年长他几岁的王屯屯几脚便踹翻在地,被打的在桥墩子地下躺了三天。
当然,格里菲斯作为吉良的小跟班,同样没能逃过被王屯屯痛打一顿的宿命。圆脑袋格里菲斯倒也不算太过记仇的人,被人打了他倒不一定非要找回场子。不过,王屯屯最后展开折伞风度翩翩的叫喧着狗肉已经吃过了,你难道还能让死狗活过来咬我这句话竟然冥冥之中触动了那高悬于虚空之中的因果线,身为因果的执行者,又对王屯屯的小**垂涎已久,格里菲斯便有了充足的理由对三爷动手。
狗鸣声响了大概十几分钟便结束了,格里菲斯站在洞口望着远方,洞内一个狗首人身的东西晃晃悠悠走出来,盘缩在格里菲斯的脚边伸着舌头舔着他的靴子。
大妖目光平淡,弯下腰来轻柔抚摸着对方毛茸茸的脑袋。夕阳的黄昏下,一个小孩子和一个类似狗的怪物静静的望着远方的地平线,直等到那太阳下山,晚霞被黑暗所笼罩。
格里菲斯轻轻的站起来,他最后摸了一把那趴缩在地上看起来已经睡着的生物,一个人退回到洞内。
那趴在山洞外面的狗人已经死了,事实上,在那天被王屯屯做成夹锅的时候,它已经死掉了。
三爷送给了吉良一个残缺不全的狗的尸体,吉良只来得及拿回一个狗头,格里菲斯便将狗头安在那个杀了它的家丁身上,然后让它自己亲自报了仇。
这一系列的事情无关正义,格里菲斯也自知不是正派的角色,他做这一些全是因为它是因果兽格里菲斯,是因果的执行者,在因果的指引下,许多的事情,他有这样那样的义务。
当然了,经过这一系列的折腾,格里菲斯也是有着自己收获的。
首先,格里菲斯作为因果的执行者,这称号的本身即是一种义务,同样也是一种权利。
在因果之河中所诞生的格里菲斯是宇宙中受因果羁绊最深的生物,这羁绊赋予了格里菲斯生命,同样也将赋予格里菲斯死亡。
这其实是简单的生死循环,正是因果所蕴含的精华道理。严格来说,格里菲斯一切的力量都是源自于这因果的羁绊,他掌控因果的能力,全身却被缠满因果的丝线,然后在这丝线里,宿命般走向死亡。
但前一世的大妖格里菲斯不甘心如此,他可以死,但绝对不能够像木偶一样被摆布着走向死亡。
前世,当格里菲斯站在荣耀巅峰的时候,他便知道那宿命的死亡已经临近了。他在自己不知年岁的生命里用尽全力摸索着那因果力量的脉轮,大妖踏遍各个位面,穷尽了时间与智慧,终于在那宿命的死亡来临之前看到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然而,可惜的是,宿命没有给前世的格里菲斯留下太多的时间。那宿命的死亡来临的时候,格里菲斯只来得及将自己的分身植入到罗托迪尔的童蛋之中便匆匆陨落了。
不过格里菲斯之前留下的后手并非全无作用,至少,本应该灰飞烟灭的因果兽格里菲斯却以吉阿满的身份再一次活了过来。
当然,从因果中窃取生命的代价是巨大的,相对于前世的自己,如今的大妖格里菲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