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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
然而格里菲斯已经在这个时候逆着身走了过来。
从祠堂的角度来看,刚好可以看到整个的光景。格里菲斯之前在男子讲道你来这里做什么的时候,便将旧麻袋扔了过去。他的身体随着麻袋跟过去,等银色西装的男人接住了袋子,稳固住了身形,那后发而至的青年人,刚好走到他的面前。
“我来,做这个。”
悠悠的声音在夜色里苍凉凉的回响,格里菲斯站在男子的面前,伸手抓着对方所剩不多的头发向后一拉,后者便整个身体后仰起来。
格里菲斯的另一只手从长袖中伸出来,食指和中指间捏着一根无柄的匕首,在银白色西装男子的脖颈间摸了一下
光影里,两个身影交错而过。肥硕的编织袋从后者的怀中滚落下来,细长的人影错身走过去,后者略微肥胖些的黑影在原地静止了一秒钟,随即像是失去了动力机械一样,松松垮垮的跪在地上,头颅蹦的一下从劲间滑落了下来。
裂开水龙头一样的吱、吱声细细密密的从男子掉落头颅的裂口喷射出来,是那些还不曾冷却掉的鲜血,正沿着胸腔里的主动脉,在夜色里喷成一片静谧的温泉。
男子的头颅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松松垮垮的落地,弹了一下,最终滚落在编织袋前。
这时间的老旧编织袋因为脱离了男子的束缚终于裂开了口径,滚落出其中的东西来。
一团团长着毛发的黑不溜秋的类球体哗啦啦的从编织袋中滚落出三两颗,与银色西装男的头颅混在一起,同样是几颗男子的人头。
格里菲斯面色柔和的继续向前走,背后倒下的人体、喷射的温暖的血液,冰凉的头颅没有让他回头哪怕一秒,他的视线掠过祠堂里每个人的脸,最终定格在坐在祠堂正中间,那个充满威严沉默不语的老者上面。
“金检事长的儿子是我杀的,你的妻子、小女儿和情人,我也都杀了他们的额,一部分我帮你带来了,恩,大概就是这样”
………………………………
第一百五十六章 一枪……一枪
站在祠堂外的青年人静静的说了这样一番话,他的表情在火光中淡淡的,语调也是一种从始至终的平声,如同寻常妇人谈论家长里短一般。
微弱的火光中,青年背后的麻袋里,一颗颗的头颅隐约可以看见轮廓,有成人的,小孩的,男人的,女人的
正如他所说的,格里菲斯在过来之前,已经将金在中的家中的直系减除过一遍了。他杀了几个参与到这件事情之中的黑帮老大,当然都是见不得光的暗杀。所以辗转了一圈,到的如今,才赶到金家聚集的祠堂。
随着青年人话音的落下,坐在上首的金家族长脸色晦暗阴沉,岁月和苍老似乎在一瞬间爬满了老人的脸。他蠕动着嘴巴,似乎是张了张,却始终诺诺无声。
“彩塘口那边有个叫恩范的小子,是金检事长的私生子没有错吧,我也料理了恩范这小子确实不错,人长的秀气,懂礼貌,有点像他妈妈,就是性格懦弱了点。我杀他的时候啊,居然求我说实在的,恩范这小家伙其实挺可怜,你看他妈妈”
“够了”明灭的中光线中,老者的声音如同炸雷一样刺透空气传过来,他浑浊的双眼透着冷厉的光芒,一种名为愤怒或者更加复杂的情绪如同触手一般蔓延开来。
格里菲斯耸了耸肩头,没有继续说下去。他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无辜,但祠堂的众人已经将视线从他的脸上转移到了他身后的黑暗里,那些隐约可见鲜血和头颅的地方
这个时间,祠堂里有至少一半的人是有些错愕的,习惯了利用权势或者财富压人的他们对于眼前这样的提着人头来做开场白的情景,倒是有些手足无措的。
“为什么”
诡异的沉默之后,金家的家族金在中用干涩的嗓音这样发问着,他的声音低沉干燥,让人想到狂风过后的戈壁滩,显然对于眼前时局的把握,老人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轮廓认识。
面前的青年干脆利落的干掉了金在中的直系和羽翼而不露痕迹,甚至一刻不停直接杀到金家祖房这里来,无疑需要很多品质果敢、谨慎、胆大、决断
眼前的金家祠堂,应该是青年此行的最后一站,杀掉了在座所有的人,金家便垮了,没有了,同样也再没有人对他追究事后的责任,更加没有复仇。
或者说,当青年站在众人面前的这一刻,某种无可避免的大势就已经轰轰烈烈的拍打过来。他做了那样的事,自然不会留下活口。
金在中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年纪轻轻的人会有这样的决断力和执行力来做成这样的事,他难道会飞檐走壁不成
但这些已经不再重要了,他的亲族在一刻钟之前被人剪灭,老者此时有些心灰意冷。对于几乎已经命定的结局,他内心深处冷硬的部分对此表示认可,但他只是想要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待金家,是十年前那一场冤假错案吗
“该怎么说呢,金检事长大人,这件事情说来话长,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表达清楚,恩,我就这样给您表达吧,您的儿子,金泰宇先生他抢我女人”
“抢女人嗬嗬,不是仇杀,居然是抢女人”
身为族长的金在中听到对方的回答愣了足足两秒钟,然后大笑着,惨然说出这样的话。他自己都是有些不敢相信的,区区女人
但格里菲斯已经不打算理会他了,他目光移到祠堂众人的身上,摸着下巴想了想。
此时,能够呆在金家祠堂的众人,都是金家的骨干、精英,最不济也是潜力无限有望被大力扶持的人。格里菲斯挨个点了点人头,摸着下巴核对着自己手中的情报,发现一个不少之后,才稍微释然的拍了拍手掌。
人头的数目上是核对的上的,但格里菲斯是个细致的人,他回忆着自己从金正成那里所收到的情报,歪着脑袋用手指头点了点太阳穴,然后有些不确定的指着场中带着金丝眼镜男的高挑男子:
“金向柳”
那被称为韩国支柱的商界新贵金向柳下意识的应了一句:
“我是”
然后那个表情始终平淡俊美的年轻人,便顺势从怀中掏出一把装了消音器的手枪,一枪爆掉了金向柳的脑袋。
“恩,第一个。”
格里菲斯这样说着,他左右看了看,似乎在试图找一些东西做记号,但他最终失败了。
毫无征兆的一枪爆掉了一个金向柳的头颅,祠堂总虽然大部分都是社会精英,在面对突如其来的生死,仍旧慌乱。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被金向柳头是已经初步觉醒了能力也不为过。
为了彻底释放身体的野性和直觉,金圣叹曾经孤身一人只带了一把军刀在热带雨林中渡过了三个月的时间。后来他参加过特种兵,做过一些暗杀任务,在特种营中,也是尖兵的存在。
金圣叹是个直觉敏锐的人,他也发现了来人裹挟着的那股恶意,是一种不死无休的意志。
虽然没有久经政场,善于拿捏人心的金在中反应早一些,但在来人毫不犹豫强杀金向柳之后,金圣叹便知道此事不能够善了了。
所以对金圣叹来说,他一直在寻找着机会一击制服那个青年人。
功夫不负有心人,那人虽然心狠、狡猾,但报复心实在强了些。金圣叹躲在阴影中像是猎豹一样伺机等候着,果然那人得意忘形了,他虽然手里拿着枪,但却不知不觉间走近了众人
金圣叹调整了一下呼吸,将自己隐藏在众人的阴影之下,他猜测对方应该是一个没怎么经历过实战的雏儿,否则不会这样低级的错误。
时间在一点一点流逝,汗滴从金圣叹的腮边流下来,他静静的数着拍子,身体内躁动的杀戮基因正渐渐的苏醒过来。
他曾是黑暗中杀戮的王者,在战场上,他猎取人命如同宰鸡杀鹅一般。他曾是这样的人,过着这样的日子,杀人如草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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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回国
五六年过去,金圣叹早已经过了服役的年龄,他是个健忘的人,忘记了许多事,但有些东西,即使过了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那些感觉深入骨髓,丝丝入扣,像是流动的血液
杀人是让人上瘾的事,扣动扳机,子弹射出去,枪械的后坐力打在肩头的微弱酥麻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