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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你这是不满意我推荐一茗去魔都嘛?”你拉的脸那么长怕别人看不见呀。
冉木林是他前妻所生,老妻是他老领导的独女,他没有好好照顾好她,让她年轻轻就去世,为此对老妻留下的这个儿子他是特别上心的。还好后来娶的妻子也是知书达理,教育的下面几个冉木林的弟弟们都知道尊敬兄长,没有出现什么兄弟不和。他对此很满意,只是后来娶的几个儿媳妇都不如他妻子,教的孙辈们确实是有些不团结了。这次的事情,冉一茗瞒得住他爹,却瞒不住他和冉木林。
只是冉一茗又是怎么知道他打算推荐一凡去魔都任职的呢?看来妻子虽然可以让自己的儿子们不去与木林争,但是到了孙子辈冉一茗这里就忍不住偏心了。孙子辈里如今就属冉一茗年纪最长、资历也最深,妻子大概心里还会埋怨他偏心一凡,唉,不提也罢。
冉木林人如其名比较木讷一些,但是这些年社会历练出来,也算是有些眼力,关键他的好处就是不逞能不自以为是,有不能明白的就不动声色,回来问老爸,对老爸言听计从。其实其他几个儿子也是被养成这样,有个太出色的老爸如一座大山压在他们身上,他们习惯性变得安分。
“爸,你明知道这次的事情是一茗搞得鬼,为什么你还要如他所愿呢?”冉木林觉得一是一、二是二,黑的白不了,冉一茗这小子就这样得逞了,他以后还会变本加厉的。
“一凡本来就不愿意从政,他在天阳发展的也确实很好。和彭晨几个孩子相处的也融洽,我也是欣赏他们,并没有因为他只是在天阳打工而轻视他。我也相信就是只在商业发展,一凡的成就绝不会止步于此。”冉振蛋首先肯定了一下冉一凡,这么冉一凡他劳资的心情就慢慢有所回复了一些。这儿子吧,永远是自己家的好。
话锋一转,又说冉一茗,“一茗怎么说也是你大侄子,金炜对你怎么样,你心里有数。看着金炜的面子上,这次的事情就算了,但是你放心,一茗我会好好教育,如果他还是这样的性子,我手里的资源宁可去培养一个外人,也绝对不会留给他的。”说完睨了一眼厨房里移动的身影,看见那身影明显一顿,才勾起嘴角。
老父都说成这样了,冉木林还能说什么呢?关键是和兄弟冉金炜之间,真的有很深厚的感情,对于后母,冉木林也是敬重的,而且对于父亲他更是盲目的信任。“那父亲,彭晨建议说干脆让一凡娶了那姑娘,你看可行吗?”
冉振蛋眼睛一亮,这个建议不错呀,如果两人结婚了,那么那些所谓的丑闻也不过是两人谈恋爱时候的花样而已,谁又能因此去诟病冉一凡,再说结婚也没什么大不了,一个女人而已,叫一凡看紧就是了,实在不行过个几年事情淡化后也可以离婚嘛。
“彭晨这小子倒是不错。这主意可行不可行,你先找人把那姑娘调查一遍,然后把人领回来,我见见再说。”老狐狸心里觉得主意好,但是还是不肯立刻松口。
这时莹莹走出来一人,托着盘子,盘子里摆着两盅炖品,冉振蛋的后妻,蔡芬,上海人,近七十岁的人,还是身材窈窕,穿着旗袍,气质悠然,“你们两家头还聊呢?快来,先吃点炖品先。”
像他们这样的家庭虽然也不缺钱,但是肯定没有大商家那么丰厚的家底可叫小辈们惦记。最主要的就是大家长手里的人际资源和背后培养的一些自己派系的人才。这些没有大家长亲自引导,等遗产是等不来的。所以大家长对家族的掌控力更强,更别说像冉振蛋这种一手建立家族的人。不明着教育妻子就是对她最大的尊重了,要是等到他要叫妻子到书房好好谈谈的时候,则表示他已经对她很失望了,很多事情都不会让她知道和参与。
“约好日子以后,你叫一凡把人领我这里来,听说还是位格格呢?”冉振蛋又提这个话题。
冉木林低着头,微微点点。
冉振蛋却嫌他,对着妻子说,“这小子从小是个闷蛋,金炜他们结婚以后又都搬出去了,以前一凡在家还热闹,现在我们家可是太冷清了。等一凡娶了媳妇让他给我回来住,反正他上班离得也不远。你帮忙看看,是不是把一凡的后院给重新装修一下,可不能委屈了我们第一个孙媳妇。”
冉一茗虽然比冉一凡大一岁,但是一直待价而沽,他看上的人家看不上他,也拖着没结婚,冉一凡其实不过二十五,在这代七零后里,结婚算正正好的年纪。
蔡芬自然满口答应,心里惋惜,自己儿子不是太出挑,老头子要偏爱大儿子,和大儿子一起住就一起住吧,毕竟大儿子也是她带大的,可是这孙子却不是亲孙子了,感觉就是没有亲孙子那么贴心。其实蔡芬心里不得劲呢,谁要管冉一凡结婚的事呀,谁想跟那格格一起住呀,可是老头子这些年发号施令都习惯,怎么会想起问过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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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偶遇密林深处
有人说,女人最宝贵的是身体,她要是愿意献上身体,她一定是真爱你;男人最宝贵的是婚姻,他愿意娶你就是证明他真的很爱你。季芷彤说全是扯淡,她不是献上了*?她是迫不得已。冉一凡居然来求婚,在折腾的她要死要活满嘴开始说胡话的时候问她嫁不嫁,她说嫁了吗?说了嘛!鬼记得呀!
睡到日照小腿,自然醒来的季芷彤突然发现床头柜上有个红彤彤的首饰盒,环顾了一周确认还是在囚禁她的鸟笼了,难道这是冉一凡送的礼物?算了一遍,当天不是任何节日、纪念日,那做什么送礼物?钱多的他犯抽,爱送她就拿着呗。
季芷彤喜滋滋的笑没了眼,一打开首饰盒却发现一枚大大的钻石戒指,中间一颗一克拉左右的完美钻石,铂金的指圈,没有多余花俏的钻石戒指,“嗖”一声,就见一条红色抛物线从房间里到房门外。
季芷彤的回忆慢慢回笼,心情也瞬间跌进谷底。
冉一凡说什么来着?嫁给他!?
天知道她每天都在等自己变老变丑,等他厌倦了她,她可以自由的去生活。怎么可以求婚呢?怎么可能让她嫁给他呢?不知不觉泪以湿了枕沿。
当年……
当年她还青涩,因为舍不得离开母亲报考了首都的高校。也是那样桂花飘香的日子里,她成为一名大学里的新鲜人。从小长相出众的季芷彤就知道,男孩子们的捉弄、女孩子们的疏远并不是真正对她有恶意,相处久了,大家就会融洽、公平的对待她。所以她一直很乐观,很积极向上,
阳光照遍女孩全身,女孩全身反射着那种暖洋洋,让季芷彤在豺狼遍布的大学校园里迅速成名。走到哪里都能偶遇一些鬼鬼祟祟,偷偷摸摸的男生。后来加上她满族人的事情曝光,最美格格的名号一直让她背了四年。
那天晚自习过后,季芷彤买了一把羊肉串跑到小树林里抹黑吃起来。不是她有怪癖,作为一名美女,连老师都看不惯她吃东西的豪放样子,说了她几次,她也是郁闷,想他们满族老祖宗,那就是马背上的民族,哪里有那么多讲究。羊肉串是季芷彤的最爱,因为家里条件不富裕,她常常要喝一周食堂的免费菜汤才能凑点钱去买一把羊肉串回来大快朵颐。无奈众人看不惯她喝免费菜汤,以为她减肥,拳拳善诱,减肥对身体不好,如何如何。又见她吃一大把羊肉串,说她要是在清朝,能逼死几个教养嬷嬷。呵,你们懂的真多,季芷彤服了。
这日她还是如常偷吃起羊肉串来。整整五十串啃完,怎一个爽字了得。刚想拍拍自己的小肚子,想起来手还是脏兮兮油乎乎的,餐巾纸又只剩下薄薄的一张,季芷彤眼珠子一转,找了棵树,两爪子就在树干上前后磨了磨。在高高兴兴的用剩下的餐巾纸擦,差不多能擦干净。
一个低沉的压抑着情绪的男声传来,“手擦干净了?要不要再擦擦。”
季芷彤身侧的树“变身”成了一个男人,把脸凑到她跟前,“我看起来像块抹布?”
季芷彤瞪圆眼睛,尖叫一声,拔腿就跑。
冉一凡望着自己t恤上的手爪子印羞恼交加。二十岁,他这个年纪正是发育成熟开始有些蠢蠢欲动的年纪。之前也不是特意想洁身自好的,关键是没有遇到动心的女孩,有认识条件不错的姑娘吧,十个里六个看上车苑廷的“美貌”,三个看上彭晨的智慧,还有一个看上殷飞扬的肌肉的。然后她们就都成了被兄弟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