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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上早起的农夫,听到歌声后,纷纷把躬身忙于农活的脊背挺立了起来,他们把斗笠放在脚下,侧耳观目,朝着歌声所来的地方。
山野中打猎的猎户,听到歌声后,忘记了手中弓箭正瞄准着食野之苹的麋鹿。
好山好水好地方
条条大路都宽畅
……
一排排木筏穿透水雾踏着歌声进入了浣纱女子和农夫的视线里,六百多人排成唱诗班在木筏之上,深情吟唱,那是一种让人说不出的神圣仪式感。
他们只想加入其中,只想成为其中的一员。
生活需要仪式感,艺术需要仪式感,宗教更是处处需要透露着仪式感,这个世间最伟大最让人赞美的都是需要仪式感。
仪式感可以涤荡人的心灵,可以催生归属,可以让人觉得自己幸福而有意义。
吕荼在孔丘的身上学到的最精髓的东西,我想就是礼仪中仪吧!
因为仪可以洗脑。
不要以为洗脑不好,人的脑生下来就是需要洗礼的。
只是看怎么洗好了,有的人被恶俗猎奇肤浅洗脑,有的人被功名富贵权禄洗脑,有的人被厚黑自私阴暗洗脑,可是也有的人被真善美理想洗脑。
吕荼是一个被真善美理想洗脑的人,这么多年,他饱经风桑,尝受人世间悲苦喜乐,看到无数的阴暗自私,他的那颗赤子之心已经破损,可是破损,他的理想还在,还依然耸立在波涛汹涌的孤岛上,像一个战士一样,举着他的大旗。
水雾散去,大江碧波荡荡。
每个人都暖阳阳的,他们口中哼唱着一条大河的曲子,撑篙顺江而行。
“公子,前面应该是炎人国了”这一日,原始森林密布,一条崎岖的山路上,衅汀拼蚵砝吹铰垒泵媲暗馈�
“炎人国?”吕荼眉头一皱,他似乎听说过这个国家的名字但又想不起个所以然来。
东门无泽骑在他的大牛上,一手啃着油腻腻大熊猫的熊掌,一边晃动着肥硕的屁股,正啃着的带劲,那大熊猫的熊掌自然是他让人逮住的,然后烤了。
这个时代楚地大熊猫遍地走,吕荼倒也没有什么后世那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念头,所以他也默认了。
说起吃熊猫肉,不得不说在途中还遇到一件奇葩事,那就是他们遇到了野象群。
那日杀猪出身的彪壮少年熊宜僚正在带着两把杀猪刀打猎,谁料看到一只动物后他惊喜的蛤蟆嘴口水直流,哇哇大叫,说那是野猪,吕荼的大多数门客都是北方人却是没有见过那所谓南方野猪。
他们虽觉得这南方野猪长相特也奇怪,怎么鼻子那么长,但也没多想,毕竟人多,个个追杀了过去。
吕荼和其他人正在山下休息,等待他们打猎回来,谁料山中突然大象的轰鸣声四起。
吕荼吃了一惊,这帮人难道打猎打到象群窝里去了。
果然不出吕荼所料,只见熊宜僚背着一只死去的小象带着众人正往山下狂奔,他们身后则是一群愤怒咆哮追击过来的象群。
吕荼吓尿了都要,他清楚的知道这象群要是踩杀过来,自己这一群人全都要玩完。
………………………………
第465章 断发纹身勾践正式出场
躲到树上?
象群一个鼻子或者两三下撞大树就会被连根拔起。
躲在水里?
大象会游泳,那不是找死。
跑?
大象的耐力不比人弱。
东门无泽和一帮北方来的门客也吓傻了,他们从没有见到过如此庞然大物。
后来吕荼灵机一动,用汹汹大火,驱散了象群。
吕荼自那日也是第一次吃上了传闻中的大象肉,那肉比野猪肉还要粗糙,一点感觉都没有。
可是熊宜僚却是吃的津津有味,看的众人直牙疼。
他们现在似乎明白了熊宜僚为何说那是野猪的原因了,感情是他想吃大象肉,怕众人知道危险不敢前去,所有才想出这个歪主意。
画面切回到当下。
东门无泽把剩下的熊掌扔给了大黑,大黑却是高举着头,用锋利的爪子把其踢到一边,一副残羹冷炙,本狗不屑的样子。
东门无泽倒见状暗骂了一句,这黑狗是越发挑食了。
他插言道:“这个国家,本君子听说过,特别奇葩,奇葩的要命!”
“哦?”吕荼疑惑,能让非常奇葩的东门无泽说奇葩的,那它得有多奇葩。
东门无泽摸了摸肥硕的大肚子打了个饱嗝道:“据说这个国家的士人,若是亲人死了,必须把他们的肉与骨头用刀分开,肉呢,给野兽吃了,骨头呢才下葬埋了”。
吕荼闻言惊愕,接着恍然,他记得后世文献《墨子》上似乎有关于此国的一些记载,只是说他在楚国南部,没想到这个南部是快要到与越国边境了。
关于炎人国还有一些传说,是关于后世共和国执政党的,吕荼当然不会觉得那是真的,付之一笑而已。
穿过炎人国,见了一些奇葩的人和奇葩的风俗后,与手持大蛇的炎子告别,众人正式迈入了越国的土地。
越国是一个神奇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士人只有在重大仪式时才穿鞋履,原因嘛,是因为常年多雨,容易得软脚病,所以他们多数的时候尽量的让脚和阳光接触。
至于服装的样式,和吴国差不多,毕竟都是当年殷商十大部族出身的人。
吕荼第一次见到越服的时候,诧异的大叫:“怎么和服在此?”
越国国都,会稽,王嗣宫(太子宫)。
一名长脖子断发青年正裸趴在玉簟上,他身后是两名面目姣好的仕女,仕女同样穿的很少,漏出一片片雪白的肌肤来。
一名仕女跪坐在裸趴的青年身旁为其打扇,另一名仕女则是穿着短裙骑在青年臀部,一手拿着尖部被烧红的铜针,一手按着短发青年的后背。
走上前,看那青年的后背,只见血糊糊一片之下隐约显现出一条血红的蟒蛇盘踞其上。
仕女熟练的为长脖子青年纹身,当被烧红的铜针扎在青年背上时,一股肉焦味散发出来。
可是那青年没有惨叫反而是舒服的乱哼哼起来,仿佛他就是个受虐狂,只有受虐他才能找到生活的美感。
宫殿外,雨水滴滴答答的下个没完。
这一切都显得特别无聊。
这时一个身穿藤革的威武将军走了进来,他看了看殿中的情形眉头微微皱起,一手拊膺道:“不知王嗣召见,所谓何事?”
长脖子断发青年闻言,扭过头来,只见那青年长着一张马脸,眼睛如毒蛇,嘴如鸟喙。
丑陋,阴毒,另类之极!
可是没有人去嗤笑他,不是因为他是贵族,是王嗣,而是他有“圣人”之相。
王嗣不是别人正是当今越国越王允常之子,勾践。
勾践挥手,仕女退在了一边,他站了起来走到一块巨大的铜镜面前,照了照,对于自己的这个蟒蛇盘背的纹身还算满意,他点了点头,方才道:“灵姑浮将军,本王嗣接到了消息,说齐国公子荼要来越国了”
“你说本王嗣该怎么办?”言罢,勾践用食指挑了挑自己的刘海。
灵姑浮是当今朝堂大将军石买的女婿,虽然石买对勾践很不鸟,甚至是私下有对众人说自己想劝大王废王嗣再立新主,但灵姑浮却是强烈的反对,甚至当场差点与他岳父拔剑闹翻。
勾践虽然纨绔很不讨人喜欢,但这些内幕他还是有自己的人告诉他的,他一方面心中恨不得用纹身的铜针活活扎死石买,另一方面他又被灵姑浮的行为感动了。
所以他对灵姑浮的态度和语气还是有些谦虚的,这次他找灵姑浮商量这件事可见一斑。
灵姑浮闻言想了想正欲说话,这时勾践又道:“声明一下,本王嗣还想娶那个齐国的小九公主呢?”
灵姑浮听罢一个踉跄,他对于这位纨绔无语了,这么多年了,你还念念不忘。
他整理整理思绪道:“王嗣,公子荼回国传闻说是齐侯密令,若此传闻是真的话,如今他千里迢迢来我越国干什么?”
“此一点我们不得不考虑”灵姑浮的话如筝筝之音。
可是勾践却不以为然,qie了一声很是自负道:“因为他想得到本王嗣的帮助,帮助他回国夺权”。
灵姑浮闻言看了一眼勾践,心中暗道,虽然王嗣纨绔了些,自傲了些,但这智慧却不是其他王子所能比拟的,而这一点也是他灵姑浮誓死不愿更立王嗣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