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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本!玛本!”一个吐蕃哨骑滚鞍落马,三步并着两步奔到,筋疲力尽的战马喷着口沫被人拽到一边,“唐军的辎重队距雄鹰谷大约二十里!”
若按莽布支的想法,辎重队一出广武县,他就可以率骑兵发动突然袭击,一举将他们全歼,可仇恨水执意要在雄鹰谷设伏。
仇恨水的理由很简单,在一望无际的荒野中袭击对方,万一被卢小闲逃脱,如何向大论交待?
见仇恨水将自己的父亲搬出来,莽布支便不言语了。为了保险起见,只好勉强同意仇恨水的建议。
莽布支听罢满意地点点头,看了一眼身旁的仇恨水,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只要他们进了雄鹰谷,注定只有死路一条了!”
莽布支带来的这一千骑兵,是从一万人当中精心挑选出来的,可谓是精锐中的精锐。他们在历次战争中所向披靡,战功卓著,每名骑兵胯下坐骑皆为健硕无比的青海骢,号称来无影,去无踪,锋芒无敌。以这样彪悍的军队去袭击一支慢腾腾的辎重队简直就是浪费,莽布支已经秿凯旋而归的那一刻了。
……
辎重队缓慢地行走在荒凉的旷野里,按照计划今天本应该穿过雄鹰谷后扎营住宿,明日一鼓作气在日落前赶到洮州城。
可计划没有变化快,这八百团结兵中有一半人超过了四十岁,为使这些辎重车翻越大山,他们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几乎累散了架。这几日下来,很多人已经吃不消了,速度自然是越来越慢。上午又有几辆大车的轱辘坏了,修好再出发时,三不折腾两不折腾便已到了下午时分。
又走了几个时辰,到了距雄鹰谷十里开外的地方,卢小闲见天色已晚,便下令众人宿营。
“卢公子传令,歇驼!扎营!”口令在团结兵中传了开来。
当然,卢小闲没有忘记在扎营之前让团结兵训练布阵,团结兵对此也习以为常了。
忙碌的团结兵个个蓬头垢面,人人都感脚软筋麻。卢小闲也狠狠伸了个懒腰,离洮州城越近,他们的安全越有保证。当然,离洮州城越近,他的心情也就越好!
扎营之后,赵朗像往常一样派出警戒的士兵,这是他多年形成的习惯。
不远处,广武团结兵们喧闹着拔开了酒囊的塞子,将面馍和狼肉架在了篝火上,烧刀子和食物的香味顿时悠悠然飘了开来。
丛晨耸了耸鼻子,咽了口唾沫,恨恨骂道:“军中居然还敢饮酒,就这么散漫的军纪,要放在咱旋风旅,足以砍掉他们的脑袋!”
丛晨酒量极大,赵朗知道他是肚里的酒虫被勾出来了,所以并没有搭腔。
丛晨说的没错,旋风旅军纪极严,执行任务的时候禁止饮酒,违者斩首。至于团结兵,不是本部人马,赵朗也懒的去管。
团结兵宿营后可以饮酒,是卢小闲同意的,酒也是卢小闲给准备的,不过他也很有分寸,只允许团结兵每人饮一口解乏。
赵朗可以理解卢小闲的做法,若不是每晚饮的一口酒,让这些人有个盼头,估计这群乌合之众早就走不动了。
说实话,接受王孝杰的命令时,赵朗心里也是很不情愿的。旋风旅是大唐军中精锐,作为行军大总管的亲兵卫队,他们的主要职责是保证大军统帅的安全,却被派出去保护一个年轻公子。
赵朗跟随王孝杰东征西讨这么多年,他知道王孝杰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能被王孝杰所看重的人,怎么可能是普通人?
果然,见到卢小闲之后,赵朗证实了自己的猜想。在广武县,卢小闲的真心实意,让赵朗不得不同意他和辎重队一起前往洮州。
这一路上,赵朗也一直在暗中观察卢小闲。赵朗发现卢小闲在这八百团结兵当中威信很高,他们再苦再累也没有一个掉队的。每天训练布阵既枯燥又耗费体力,但团结兵们依然一丝不苟的按卢小闲的要求去做。单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卢小闲还是有带兵天赋的。
“大哥!给,喝一口吧!”丛晨将手中的羊皮水囊递向赵朗,酸酸的说,“喝不了酒,咱也不渴着!”
赵朗接过羊皮水囊喝了一口,脑子却没闲着。前面十里就是雄鹰谷了,从那里穿过一道不过两里的峡谷再走三十里就到洮州城了。越是这样越不能大意,明日一定要派出斥候,将雄鹰谷里外搜索的仔仔细细,确保万无一失了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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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敌情
莽布支别提有多郁闷了,大唐的辎重队就在十里外宿了营,甚至可以看见星星点点的篝火,但他却什么也不能做,只能这么干等着。肉就放在嘴边却只能看不能吃,这种感觉折磨的他快疯了。
“仇先生,他们就在距我们十里的地方宿了营,明早他们启程肯定会派出斥候,我们这一千多人很窬容易就会被他们发现!”
仇恨水也没想到,大唐的辎重队还没到雄鹰谷就宿了营,按他的计算今天他们应该穿越雄鹰谷的。
莽布支说的没错,休息了一夜对方体力精力都充沛了,明天出发前肯定会先派出斥候将谷内搜索一遍,这一千多人很难再藏住踪迹。
再说了,吐蕃骑兵虽然擅战,但他们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就这么熬一夜,人受得了马也受不了。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仇恨水苦笑着摇摇头,他看向莽布支:“玛本,那您是什么意思?”
“趁他们宿营防备松懈之际,我们冲杀过去,一举将他们歼灭!”莽布支知道仇恨水但心什么,为他宽心道,“仇先生,你放心,我会从两翼派出人马包抄辎重队的后路,保证他们一个也跑不掉!”
仇恨水思忖片刻,果断点点头:“玛本,干了!”
“好嘞!我这就去安排,半个时辰后出发!”莽布支见仇恨水终于同意了,这才松了口气,转身就要走。
“等等!”仇恨水叫住莽布支,“玛本,一定要隐藏行踪,悄悄潜行过去。在包围圈没有完成之前,一定不能发起攻击。若是误了大论的大事,你我可都交待不了!”
莽布支心中一懔,他点点头:“仇先生放心,我知道轻重!”
……
卢小闲半倚在马鞍上,手拂着膝上的横刀,出神地注视着篝火跃动的火苗。身上的披风斜搭在肩,不时吹过的夜风掀起了它的一角。
穿越以来,卢小闲除了在潘州平叛时上过阵,就再也没用过刀了。除了张猛之外,其他人都以为卢小闲只是个普通的富家公子。他们当然不知道,当年在望云山卢小闲也是苦练了八年,真要论起实力来,他并不比张猛差。
若遇到吐蕃骑兵,卢小闲自信凭着自己的身手,逃命还是没有问题的。可是,这八百团结兵怎么办?他绝不能丢下他们,只管自己去逃命。
卢小闲之所以要这么做,并不是他有多高尚,而是那些老兵真真切切感动了他。或许欧阳健说的没错,容易冲动是他最大的缺点了。
这一瞬间,卢小闲想起了吟风弄月姐妹俩,想起了冯曼,也想起了神秘不知底细的唐倩。
这是怎么回事,尽想的是女人?
卢小闲暗自啐了一口,自己也太没出息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一次洮州之行不管再艰险,无论如何也得设法保住性命。自己若有个三长两短,吟风姐妹俩还不得哭死。还有,自己答应过冯曼,一定会回去看她的,也不能食言。
篝火渐渐暗淡,嘣地一声脆响,一个火花炸了开来。
卢小闲突然觉得眼皮子跳个不止,今天怎么了?
他不自觉地揉揉眼,舒展了一下手臂,决定不再胡思乱想,起身准备去巡营。
这些日子以来,每天晚上宿营后,卢小闲都要去巡营。与其说他是负责任,倒不如说他是惜命。如今,他的这条命已经和这些团结兵的命紧紧的绑在一起了。
“卢公子,您太累了,好好休息吧,我去!”柴六提枪站了起来。
柴六果然没有吹嘘,做为一个老兵,他随军征战了近二十年,不仅经验丰富,而且老成稳健,很多事情不需要卢小闲多嘱咐什么,办事绝对令人放心。
皎洁的月光如水般倾泻大地,暗蓝色的夜空明星稀少,天空因而显得极为高旷。沁凉的夜风在睡卧一地的人群中游荡,穿行在雷鸣般的鼾声中。
旁边是八百团结兵惊天动地的鼾声,燃烧余烬的营火象瞌睡人沉重的眼皮,在黑暗中忽明忽暗。
和卢小闲一样还没有休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