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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还暗箭伤人的骨弓和不依不饶的骨法,早已就见风使舵悄悄地“隐身”躲藏到骷髅群中。
“这是什么情况?”本来还想最后大喊一声二十年后的方雄,此时也顿感莫名其妙没头没脑。
他本想趁势再放倒几个骷髅兵,可是手上粘着东西呢,他现在根本就是举步维艰寸步难行。
时间好像已经被凝固了一般,整个战场上只有方雄的喘息声,骷髅们本就用不着喘气,都安安静静在等候着发落。
一团粉红色飘然而至,打破了寂静的时空。
一群骷髅有二三十个,上穿粉色齐腰短袖衣,下罩粉色蕾丝边短裙。
有些拿短刀方盾,有的拿长矛圆盾,在一个粉色女子带领下,来到方雄身边齐刷刷一跪。
“死了的骷髅还分男女吗,也真是奇了。”方雄看着来到自己身边这些女骷髅兵,心里面暗自感叹道。
“请哥哥暂熄雷霆之怒,收起御魂剑,饶了这些可怜的骷髅兵吧。”一个粉生生的女子,跪在方雄不远处粉生生地恳求道。
这个带头的女子粉纱罩身,看得出曲线很美,就是特别瘦,不是一般的瘦,而是皮包骨头那种瘦。
她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已到腰际,双颊内陷好似骷髅,不过却并不难看恐怖。
两只特别突出的大眼睛炯炯有神,直勾勾仰望着方雄等候示下。
“难道,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极品骨感美人吗?不过也太瘦了点儿吧!原来这把兵器叫御魂剑,看起来是有些来头。”方雄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这个骨感美人,心中暗自思量。
“阿粉知道哥哥的苦衷,哥哥是天坑中胸怀广阔的大英雄……如果哥哥还不解气,就连阿粉一起处置了吧!”这个自称阿粉的女子,竟然跪在地上抽泣起来,并流下了两行清澈的眼泪。
“原来她叫阿粉,好奇异的名字……不会有什么古怪吧?”方雄看了看不远处的小五,小五是他现在唯一能信赖的朋友,只见小五趴在地上不住冲他点头。
“这些骷髅兵既然对御魂剑那么敬畏,那御魂剑就是一把神兵利器!”
“只要有它在身边,肯定就是百无禁忌!”
“如果现在听了阿粉的话收了御魂剑,万一等会儿骷髅们又冲上来怎么破……但是小五不可能害自己啊!”
方雄也左右为难,正所谓兵不厌诈,他是怕被骗。可话又说回来,这把御魂剑他现在就是想甩也甩不掉。
“也罢,反正我也没什么办法。只是这御魂剑粘在手上,也不知道该怎么收起来。”方雄这个收剑的念头才起,御魂剑竟自己从方雄手中脱出,围着骷髅们绕了一圈之后,自行别在了方雄裤腰带上。
骷髅们欢呼雀跃,就如同被大赦重生一般。骨弓和骨法,也跟着在骷髅堆里起哄。
小五趴在地上匍匐前进,急速窜到方雄脚下,嘴里还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并仰起头五眼放光,貌似在向方雄撒娇讨好带献媚。
只有远处那个死灵法师,拿上已经失灵的骷髅军旗,默默地走开了。
“阿粉谢谢哥哥的宽宏大量……哥哥现在有什么吩咐?”阿粉见方雄赦免了众骷髅,也是破涕为笑。
“你叫我哥哥?”方雄贼精精地一边和阿粉说话,一边警惕观察着周边的一切,他是怕中了骷髅们的奸计。
那把骷髅们敬畏的神兵利器就别在腰上,方雄随时都准备再拔出来。
不是他不相信阿粉,不相信阿粉也得相信小五吧。只是在这种场合,他就连自己也不敢太相信。
还好,只要有御魂剑在,他就百无禁忌,只是记得不要慌了手脚,到时候要果断拔剑!
“你是骷髅王啊,我不叫你哥哥,叫你什么呢?”阿粉看着方雄,竟然笑出了声。
“我是骷髅王?”方雄也是一惊。
“如果你不是骷髅王,那谁还敢是呢?”阿粉看着方雄,微微地笑了又笑。
………………………………
第四十七章 新晋的小骷髅王
在树林中,去采蘑菇的方雄被骷髅兵包围。他本想做困兽之斗,无奈,刚得到的兵器不趁手。
本以为能多带走几个骷髅兵给自己当个垫背,没想到才得到的兵器看上去却如同破铜烂铁一般。
万念俱灰的他,也只能是大喊一声“再过二十年……”了。
岂不知,他手中的这把破铜烂铁兵器,原来竟然是骷髅兵们所敬畏有加的神兵利器,骷髅王的标配,御魂剑!
骷髅们见了这把神兵,就仿佛是见了祖宗一般。
更加想不到的是,阿粉竟然说方雄是她的哥哥,传说中的骷髅王。
骷髅王,奇异大陆的诡异英雄人物,也是跟随着流星来到天坑。在传说中,他跟众魔签下契约,有不死之身。
他的宝剑威力无穷,由天外陨石提炼出的特殊材料锻造而成,兵器上面还附有众多超级法师的魔咒,能统领一切骷髅。
这把御魂剑常人不可轻易舞动,否则会烈焰焚身化为灰烬。
骷髅们没准备好护身的符咒更是不能靠近,否则灰飞烟灭,而且永世不得超生。这里的超生是指不能再转世的意思,跟生多少个小骷髅没多大关系。
这种能暂时避开御魂剑魔力的符咒,只有极少数法师才能制做,而且效用只能维持很短的一段时间。
即使是骷髅们用了护身符,也只能是暂时靠近御魂剑,根本就不可能使用这把倾注了满满魔力的神器。
在任何骷髅中,骷髅王都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他统领着所有骷髅,骷髅们都是他的佣兵小卒。
就连天坑领主卡尔,也要给骷髅王几分薄面。在天坑世界,能让所有人提起来都无法真心藐视的,除了领主卡尔就是骷髅王。
巅峰一战,天坑四大绝顶高手都魂飞魄散一同湮灭。
在天坑世界中,只要拥有足够的钻石,一切皆有可能,唯独骷髅王跟其他人不同。
在骷髅王湮灭以后,不用再召唤什么残魂,只要能找到那把御魂剑就可以重生。
因为大家都清楚的知道,骷髅王本来就没有灵魂。如果必须有的话,或许御魂剑就是他唯一的魂魄!
这段时间,很多人都在各怀心思,寻找着骷髅王那把能号令骷髅军团的御魂剑。有人想把它毁掉,有人想把它供起来。
今天也是一样,并没有专门想袭击方雄,阿粉、小五、骷髅兵们,都是为了御魂剑而来。
只是从方雄包袱里不断掉出的毒菌,才使得那些对毒品欲罢不能的骷髅兵们,一直跟随在他身后走动。
歪打正着,仿佛一切都掌握在冥冥之中,御魂剑出现了!
这把剑只有骷髅王才能近身,所以当方雄抡起御魂剑时,这一切早就已经注定了。
任何天坑人物被重新召唤回来以后,都会有个适应期,不可能立即就恢复原来的功力。
所以阿粉认定方雄是骷髅王重生再世,那是根本一点儿问题都没有。除了骷髅王以外,谁还有本事抡起御魂剑,完全就不可能的事情。
而且这御魂剑是有灵性的,普通的人像这样使用御魂剑,早就化成齑粉了。
方雄被许多骷髅簇拥着,回到开阔地的窝棚边。本来是想抬着他走的,只是那些骷髅兵不敢太靠近那把御魂剑。
“嘿嘿,原来我是骷髅王啊!”此时的方雄有些飘飘欲仙。
回到窝棚以后,那个神神叨叨的蒙码还没有清醒过来,依旧是在睡觉说胡话。
一路上阿粉多次恳请方雄,移驾回骷髅王在烈焰山谷的大殿安身。
自从骷髅王湮灭以后,因没有御魂剑魔力的压制,骷髅们忍受不住烈焰的烘烤,只能暂住在雇主的元素城堡中。
有些骷髅不愿意看元素城堡的脸色,就在丛林里自找安身之处。
只是在死灵法师的骷髅军旗挥动时,才零零落落暂时聚在一起,赚取几个佣金。
现在既然御魂剑重新找到了主人,恢复了往日的魔力,那么就可以不必再四处漂泊寄人篱下了。
一听骷髅军团的地盘竟然在火山堆里,方雄可是十万个不乐意。
他向来忍受不了酷暑严寒,平时在家里,一年四季都开着空调,更别说整天在烈焰里待着,那不是要他的命吗。
他提议立即在开阔地上修建木屋竹楼,等把所有失散的骷髅们都召唤回来,再重新找地方安置军团。
那个什么烈焰山谷,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的。
阿粉当然对方雄是俯首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