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乩龋舾叽竺娲暗目吞萌诵纳竦囱�
艾布特继续带领郑静一家参观他们的房子,门廊、门厅向南北舒展,客厅、卧室等设置低窗和六角形观景凸窗,餐厅南北相通,室内室外情景交融。充满了浪漫与**的气质,文雅精巧不乏舒适。
庭院的亲水平台、泳池、回廊相结合,呈现一种乡村风情的生活格调。古典、开朗两相宜,尖塔形斜顶,抹灰木架与柱式装饰,自然建筑材料与攀附其上的藤蔓相映成趣,经典而不落时尚。清新又不落俗套,显得自然、轻松、休闲、质朴,郑静,邓瑶还有灵依看的眼花缭乱,不禁连连赞叹!
在艾布特带着郑静一家参观庄园的时候,女主人也在厨房忙碌着,等他们参观完毕,一桌盛宴已经准备好,可真丰富啊,山珍海味,佳肴满桌,色香味俱全,真令人垂涎。
艾布特道:“请入座,我们开席吧”。
郑静道:“谢谢!”
艾布特拿起桌子上的一瓶红色的酒,给每人的酒杯里倒了三分之一的酒。
邓瑶和灵依轻声向郑静问道:这就是唐朝王翰的《凉州词》里写到的“葡萄美酒夜光杯”一句中提到的葡萄酒吗?
郑静道:“是的,这便是那诗中提到的葡萄酒了。”
郑静向艾布特道:“我们初次到贵国来,对贵国的美酒虽有耳闻,却不甚熟悉,您可否向我们详细的介绍一下这葡萄美酒呢!”
艾布特听了,很高兴东方的客人对自己国家的美酒这么感兴趣,他也就很乐意的介绍起来,“喝这葡萄酒可不能端起来就喝,它可是很讲究的,喝酒之前先闻香,在酒杯中倒入三分之一的葡萄酒,托起酒杯慢慢地吸进酒杯中的空气。尽量避免摇动,将鼻孔接近液面闻香。”这时闻到的气味很淡。
大家都跟着艾布特端起酒杯闻起来,本来邓瑶和灵依是不会让海生和海丫喝酒的,但是艾布特说这葡萄酒小孩子也可以少量喝一点,所以也就释然了。
“接着摇动酒杯,使葡萄酒呈圆周运动。”艾布特道,摇动结束后闻香,葡萄酒运动使葡萄酒杯内壁湿润,并使其上部充满了挥发性物质,这时的香气最为浓郁、最为优雅。
“你们猜艾米丽为什么铺了一条白色亚麻桌布”艾布特问道。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摇摇头。
艾布特道:“这是为了更好的观察葡萄酒的颜色,颜色会告诉你许多有关酒的事。”
接着艾布特用右手握住酒杯开始晃酒,他道:“气息清亮、馥郁、满厚、成熟、诱人的酒才是好酒”。
“对大部分人来说,品酒指的是啜一口酒并快速地吞下去,但事实上这不叫品酒。”艾布特接着道,“品酒是一件用舌头味蕾去做的事情。味蕾布满口腔四周,舌头两侧、舌背、舌尖,并延伸到喉头底部。你如果像大部分人一样牛饮的话,就忽略掉所有那些重要的品尝味蕾了。”
葡萄酒有句谚语:“买酒配苹果;卖酒配乳酷”苹果会把葡萄酒中的缺陷呈现出来,乳酪则有使葡萄酒气味变柔顺的倾向,留下使你更觉愉快的品尝滋味。
大家按照艾布特的样子,喝了一小口让酒在口腔里弥漫,然后好好坐一会儿并回味刚喝下的酒。浓郁的余味弥漫在整个口腔,令人感到无比的愉悦!
大家不禁赞叹道:“的确是独一无二的美酒。”
邓瑶好奇道:“这样的美酒是怎么保存的?我们可以带回家去吗?”
………………………………
第一百五十二章:巨人拳头
艾布特回答道:“葡萄酒的确娇贵,对储藏环境的要求很高。除了要求恒温恒湿的环境外,还要尽量避免太阳的照射、通风。放置葡萄酒最好的地方莫过于酒窖。
“那您有酒窖吗?我们可以参观一下您的酒窖吗?”灵依问道。
“当然可以,那是我的荣幸”艾布特道。
艾布特带着他们来到酒窖,打开酒窖的门,是通往地下石阶,原来酒窖是建在地下,越往下走,越阴凉,拐了几个弯,就到了储存葡萄酒的地方。整个酒窖面积就像一个小房间,不大,但是已经可以储藏大量的葡萄酒,酒窖内温差和湿差的波动也控制得非常好,对红酒品质的保存非常好。
在良好的保存环境下,不仅享用的是原汁原味的口感,而且好的红酒本身也随着年份的久远不断升值,这些名酒在良好的保存环境日趋完美,是主人品味和身份的象征!
这一天,郑静一家不但品尝了美酒佳肴,还参观了西方的庄园和酒窖,增长了见识,一天下来,海生海丫和莉莉也混得很熟了,小孩子总是特别容易能玩到一起。
因为他们的心是单纯的,尽管语言不通,但是三人用手比划着,也能明白个大概,莉莉热情的邀请他们住下来,艾布特和艾米丽也道:“你们就不要回旅馆了,就在这里住吧。”
盛情难却,更何况海生和海丫正眼巴巴地望着自己,眼神中满是恳求之色,再推辞不但扫了两个孩子兴,也显得不通情理了。
郑静道:“如此便在贵府打扰了。”听到郑静答应留下来,海生和海丫欢欣若狂,莉莉拉着他们跑着去看自己养的小动物了。
艾米丽给他们安排了房间,她领着郑静,邓瑶和灵依来到房间,说道:“祝您们做一个美梦。”
郑静道:“谢谢您,也祝您做一个美梦。”
整个客厅都挂满了用金花点缀的深红色织锦。客厅里,摆着长沙发,人坐上去,舒服的就不想起来,郑静,邓瑶和灵依现在就坐在沙发上,三人感觉就好像坐在云朵里,郑静抱着邓瑶和灵依,仔细的观赏起整个房间来。
墙壁上面挂着几把流转着淡淡光晕的宝剑,剑鞘是镀金的,剑柄镶嵌着一颗颗晶莹夺目的宝石;从天花板垂下一盏琉璃灯,外形和色彩都很迷人;脚下踩的是能陷至脚踝的波斯风格地毯;数道门帘垂落在门前,另有一扇门通向卧室,里面似乎被照耀得富丽堂皇。
正当郑静他们沉浸在一天的快乐之中时,外面传来一阵巨响,然后是惨叫声和呐喊声……
郑静从窗户向外望去,只见庄园的铁门已经被人砸飞了,一个巨人正拎起一个仆人,像扭牙签一样扭断了仆人的脖子,巨人的身后跟着一群强盗,而那为首的就是旅馆中被郑静打跑的那个。看来他们是卷土重来,来报仇来了。郑静他们提身从窗户中掠出,落在巨人面前,他大喊道:“住手!”
只见眼前的巨人足有身高足有九尺,体重足有三百来斤,他的体形健硕,高大威猛,壮硕雄伟。肩背隆起,手臂上的肌肉跳动像鸡蛋,粗密的皮肤是棕色的,大得出奇的耳朵。简直就是怪物般的存在!一般人站在他面前感觉到大山一般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那个领头的强盗对他道:“内森琼斯,就是他把我们打成这样。”他用手指着郑静,原来那怪物一般的巨人叫内森琼斯。
他走到郑静面前,每走一步所有人都觉得大地在震颤,他张开血盆大口,声音振聋发聩:“是你打了我的朋友?”
郑静见识过各种各样的,但是这样的巨人也还是头一次见,郑静身高七尺,他必须仰起头才能看到对方的头。两人整整相差了一个半头。
“是又怎么样”郑静故意激怒他。
“那我就把你打成肉酱”巨人话完就是一拳。
拳头的夹杂着风声向郑静呼啸而来,他的拳头没有半点花哨,但是无论速度还是打击力量非常惊人,拳头擦着郑静的衣服而过,一拳打在墙壁上,结实厚重的墙壁居然被一拳洞穿。这一拳要是打在人身上,还不变成一摊烂泥。
邓瑶和灵依居然也被巨人的拳风逼退一步,两人同时喊道:“郑郎,小心。”
人一旦体型过于巨大,动作就会显得迟钝,想不到这个内森琼斯不但力量惊人,反应也特别快,他胸部巨大的肌肉块,在不停地跳动,好像无时无刻不在挑衅郑静,内森琼斯也没想到自己快如闪电的一拳居然被对方轻易的躲过去了,心想:“这人还真有两下子。”想是这么想,拳头可没有停下来,拳头击在柜子上,壁炉上,楼梯上……击中之处全部支离破碎,一片狼藉。
郑静不能再让他的拳头挥舞下去,不然这优雅不俗的房子就要让他拆了,只是郑静想不到,这巨人不但力量大,速度快,耐力也这么好,要集这么多优点于一身,对于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的确不容易,连郑静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