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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郑静拖拖拉拉,心里想着怎么跟邓瑶和灵依交待,南宫婉月大声道:“驴,驴。”
郑静朝四周看看道:“没有驴啊。”
“我说的是你。”
“我?”“你不是驴是什么,只有驴才走的像你这么慢,牵着不走打着倒退!”郑静被南宫婉月这么一说,倒也下定决心了,他只有对邓瑶和灵依说实话,既然打定了主意,郑静反倒心里坦然了。两人骑马奔家而去,傍晚时分就赶到了家,邓瑶观两人神色,已经明白了八分。
她张罗着晚饭,灵依带着孩子,小半个时辰后就可以吃饭了,邓瑶拼命的往南宫婉月碗里夹菜,道:“妹子,多吃。”南宫婉月道:“姐姐做的菜真好吃,比山珍海味好吃多了!”晚饭过后,邓瑶收拾碗筷,郑静走进厨房道:“瑶儿,我有事想跟你说。”
邓瑶道:“婉月的事吧”
“嗯,你知道了啦”
“像你这么优秀的男人当然会有很多少女会爱上你了,再说婉月不是别人,她是南宫燕的侄女,这样的结果也许对南宫燕是最好的安慰。”郑静没有想到邓瑶这么开通,从背后紧紧地抱住她,亲吻着她的脖子,邓瑶道:“你放心,灵依那边我会跟她去说的。”打扫好后,各人回自己的房间,邓瑶把灵依叫到自己的房间,说了郑静和婉月的事,灵依道:“其实上次来,我看那小姑娘的眼神就知道她爱上郑郎了,我们只当多了一个妹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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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举行婚礼,洞房花烛,送别岳父
接下来,邓瑶和灵依就张罗着给郑静和南宫婉月办婚事,布置洞房。
洞房,是家中的一个特别的空间。邓瑶和程灵依布置的特别用心,进入洞房,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屏风。穿过屏风,就进入两人以后共同度过的香房。
帘垂四面,帘将广阔的的天地与狭小的空间,柔软地隔开。床帐都是双层的,外层绸绫,里层薄纱,当天气热或者感觉气闷的时候可以卷起外层。
新娘子南宫婉月头上戴一朵绒花,绒花编由草制作城麒麟送子的形象,穿凤衣戴凤冠,头上戴珠冠,粉红色绣凤穿牡丹花纹的花衣,花裙,贴肉棉袄夹裤,穿“玉堂富贵”纹样鞋。凤衣凤冠绣有精美图案,象征吉祥富贵,整个家都沉浸在一中喜气洋洋氛围中。
郑静早已把结婚的吉时吉日飞鸽传书给了南宫婉月的爹爹和爷爷,两位大人物也于前一天到达了郑静家。
吉时已到,郑静穿着精心准备的大红新郎袍,头戴新郎帽,早早的在礼堂迎候,邓瑶和灵依牵着南宫婉月进入了结婚礼堂。
主婚人大声道:“吉时已到,新郎新娘拜天地,一拜天地,两人向着天地深深地拜上一拜。”
“二拜高堂,两人向南宫东一和南宫凌天深深地拜上一拜。”
“夫妻对拜,”两人深深的互相拜拜,这中间还碰撞了头,引得大家哈哈大笑。
“礼成,送入洞房”大家把两人推着送进了洞房,洞房内花烛摇曳,两人坐在床上
南宫婉月的心像小鹿一样“”砰砰”地好像快要跳出来了。郑静掀起南宫婉月的红盖头,只见南宫婉月的眼眸微微下敛,白皙的脸蛋上带着一抹羞红,煞是喜人,俏生生的坐在那里,只让人觉得好生一个娇美的人儿,或许是因为上过妆的原因,婉月秀气的五官中莫名就多了几分妩媚和别样的风情。
郑静看着眼前水润润,娇俏得像画中的人儿一般的婉月,忍不住往她的额头上亲下去,然后是唇,渐渐地解开衣带,南宫婉月只觉得郑静进入了自己的体内,两人滚做一人。
从操办到大婚,都是邓瑶和灵依两个人在操办,还要带孩子,每天的弦都是紧绷着,今天一切完事,停下来,就感觉到很累了。灵依抱着海丫在邓瑶的房间里,两人一边逗着孩子一边聊家常,两个人情绪都比较低落,虽然她们都很爱郑静,南宫婉月也不算外人,但是自己的丈夫在洞房花烛,而自己却要带着孩子独守空房,她们原以为能做到不介意,但是真的到了那一刻,心里还是满满的失落和心酸。
但是自古男人三妻四妾,郑静又是如此优秀的男人,邓瑶和灵依只有学着去接受,慢慢地去适应。第二天,中午,南宫凌天和南宫东一就决定回南宫世家了,无论郑静怎么挽留都不能改变他们的主意,郑静心想:他们都是异人,为人处世都与别人不同,也就不再挽留了。南宫婉月抱着南宫凌天道:“爷爷,你要保重,我会想念你的。”
南宫凌天道:“傻丫头,爷爷也会想念你的,想家了就回到家来!”南宫凌天又冲郑静道:“我就把婉月交给你了,你要好好的保护她!”郑静道:“我一定会保护好她,爱她胜过自己的生命。”南宫凌天道:“如此我也就放心了,南宫世家的大门永远等候你们的到来,后会有期!”南宫东一道:“丫头,照顾好自己。不必再送了。”郑静道:“后会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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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融入家庭,感受医术,学习医术
虽然南宫凌天和南宫东一脾气怪异,但是南宫婉月却性格外向,待人热情,嘴巴又特别甜,她会主动从邓瑶,灵依手里抢家务活干,你别看她只有十七八岁,但是干起家务来井井有条。
她还老是夸邓瑶和灵依漂亮,嘴巴里“姐姐”不离口,老是问:“姐姐,你的胭脂好香啊,哪里买的。”一会儿又是姐姐你这件衣服好漂亮啊,邓瑶看她真心喜欢,就会把它送给她,
对海生,和海丫,她简直把他们当成了宠物,有千百种奇怪的法子逗他们玩,逗得两个小孩屁爹屁爹的,她是郑静的小尾巴,海生和海丫就是婉月的小尾巴,甩都甩不掉,看到一家人其乐融融,郑静原先的担心倒是多余了。
但是南宫婉月毕竟是个小女孩,即使成了亲,也还是小女孩,所以她有时候的做法和想法总是让郑静苦笑不得,比如她会无缘无故地冒出一句:“郑郎,我们去朱大夫的朱仙谷吧,又或者郑郎,我们从今天开始去仗剑天涯吧”如果郑静不理她,她会像只苍蝇一样,在你耳边“嗡嗡”响个半天,郑静只好停下来搂住她的双肩道:“月儿,我们过段时间去好吗?”
然后婉月就会很开心的去找海生和海丫玩了,其实,她要的只是郑静无时无刻的关心罢了。郑静一生在江湖飘荡,难得有如此清闲的时光,他就想起了朱大夫给他的《病案实录》,他想趁机学学医术,医术有时候比武术更有用,比如武功大部分时间是在杀人,而医术大部分时间却是在救人。
他越学就越觉得医术的博大精深,越佩服朱大夫,《病案实录》里大部分的方子已经是朱大夫实验过了的成方,但是也有一部分还是疑难,为了弄清楚一种草药的药性,郑静会翻山越岭去采摘,然后用动物实验,把成功的结果补充进去,还有《病案实录》涉及到外科手术的部分,郑静更觉得这把小小的手术刀,远远要比那些什么成名的刀法来的神奇,来的不可思议。
这把小刀对手的力道,拿捏,甚至每块肌肉的运动都有极精准的要求,因为你的对象是人,任何的差错都会导致手术的失败,病情的变化,甚至人的生死,此时,郑静对朱大夫肃然起敬,也进一步感受到了医术的神圣。
他会在动物身上做手术实验,比如他看到树林里有只兔子的腿骨折了,他就会把它抓过来,给它做骨折的手术,郑静用刀把兔子的伤腿的肉拉开,把里面的肉一层层剔开,这个过程中尤其不能伤了筋脉,露出骨头,然后把骨折的骨头对好,用小的寸板固定住,然后再把肉一层层缝合,最后把表皮缝合,手术就做完了。随着伤口的渐渐愈合,兔子的骨头也长好了,能重新站起来行走了,这个时候是郑静最高兴的时候。
他还给老鼠做切除肿瘤的手术,家里的一只老鼠肚子特别大,所以很容易被捉住了,凭直觉郑静就觉得这只老鼠的肚子里长了东西,他会喂它麻沸散给它麻醉,然后割开它的肚子,果然肚子里长了巨大的肿瘤,郑静小心翼翼的把肿瘤同身体的正常组织剥离,这个过程需要极大的耐心和精准的刀法,剥离完肿瘤后,还要在检查一遍,有没有剥离干净,如果有残留的话就会接受第二次手术,吃第二次痛苦,确定无误后再缝合伤口,整个手术要掌握好时间,如果时间过长,麻药就会失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