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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阳当歌-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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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惆怒喝一声,右手成拳头之势,直奔十一号而去。十一号的金双锏还没打中熊惆,却被熊惆的右手打中的小腹。

    噗嗤一声,十一号被击退数十步后,口吐白沫,重伤倒地。

    熊惆拿回墨梅剑,一步一步地走向重伤十一号。熊惆并不想伤害十一号,但是也不想十一号回去透露自己的行踪给晋王,熊惆还想要从十一号口中得知前面还会有谁来阻击他。

    十一号双眼迷离地看着熊惆,嘴角微微颤抖。良久才道:“你的拳头,和你的剑一样快。”

    拳头和剑,一样快。这是不争的事实。在没有获得墨梅剑之前,熊惆一直依靠着自己的拳头。他对自己的拳头的信任,不亚于墨梅剑。

    熊惆没有答话,静静地听着十一号的话。熊惆从十一号当下的情景知道,就算他不补上一刀,十一号没多久也会死的。倒不如,让十一号暂且活着,听听十一号的故事。

    十一号道:“我本想死在墨梅之下,成为墨梅剑下的魂灵。但却是被你的拳头所伤。这到底是天命吗”

    熊惆道:“听起来,你对墨梅很了解。”

    十一号无奈地笑道:“我对墨梅的了解程度应该比你高多了。墨梅,是一把剑。却不仅仅是一把剑那么简单。它还是我们族的圣物,是我们族内人人人崇拜和尊敬的圣物。多年来,我一直在为寻找墨梅而努力。最终找是找到了,但自己却快要死了。”

    熊惆心中升起疑惑,问道:“你们族什么族”

    十一号咳嗽两声,喘了口气,才道:“我并非汉人。乃是昆仑山的昆仑一族。多年来,我们族生活在昆仑山里面,一直享受着神仙眷侣般的日子。墨梅是我们族的圣物,也就是我们族千百年来所特有的圣物。历来就只有传给族长的手中。数年前,一场意外的灾难,墨梅剑丢失了。昆仑一族也惨遭灭族。”

    熊惆记得梅七公说过,他得到此剑乃是因为黑郎和白媚所赠,意思是要梅七公等待墨梅剑的真正的主人。当初,熊惆奇怪黑郎和白媚到底是什么人,现在听十一号说起了昆仑族,或许,黑郎和白媚并非九黎族,而是昆仑族人。

    熊惆问道:“你知道黑郎和白媚吗”

    十一号听罢怒道:“黑郎和白媚?我怎么会不知道若不是他们偷了墨梅剑,大长老也不会死,少主也不会失踪,他们是昆仑一族的罪人!”

    熊惆叹道:“或许他们是昆仑一族的恩人。我想,昆仑一族被灭族,和这墨梅有很大的关系。若非黑郎白媚早几日盗走了墨梅,留住了昆仑的圣物。这墨梅岂不是落入奸人之手了吗”

    十一号听罢默然不语,眼角露出了晶莹的泪花,问道:“黑郎和白媚怎么样了他们现在还好吗”

    熊惆长叹口气,才道:“死了!已经过去多时了。”熊惆将棺材店遇到黑郎、白媚,以及黑郎白媚相继死去的事情,一一告诉了十一号。十一号听罢嚎啕大哭。熊惆不想打扰十一号,绕过十一号,往衡山深处走去。

    走刚走几步,却听到十一号在后面喊道:“八号,你知道我是谁吗”

    熊惆停了下来,轻轻地摇了摇头。

    十一号笑道:“我便是黑郎和白媚二人唯一的孩子――雪奴。”

    噗嗤,十一号的话刚完,熊惆便听到了噗嗤的声音,转身过去,十一号已经握紧拳头,一拳重重地打在自己的熊惆,随即口吐黑色的血液。

    熊惆立刻跑回去扶住十一号,黑郎白媚都是因为熊惆而死的。熊惆不愿意他们的儿子雪奴,也是因为自己而死。

    十一号微笑起来,怎么也说不出话。左手拿出了墨梅剑人,随即将剑刃刺进了胸口!

    雪奴乃是墨梅剑的剑奴,天命注定,不能保护住墨梅,便要被墨梅所杀。灵魂永远随着墨梅,不离不弃。

    抱着雪奴的尸体,熊惆默默无言

    昆仑族灭族,九黎族灭族,这或许是有什么联系的。熊惆一时也不敢妄加猜测,所有的一切,都需要随着药王将他的记忆恢复以后才能有所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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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 雪奴傲娇

    雪奴,已经死了。死在了墨梅剑之下。

    雪奴死的时候,虽然饱受痛苦,但是死的很安详。他最终如愿,死在了墨梅剑之下,灵魂终生守候着墨梅,不离不弃。

    谁也不知道雪奴的过去,谁也不知道雪奴的名字。他在王府,在江湖上,就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十一号。

    多年前,年仅五岁的雪奴经历了昆仑一族灭族的伤害,而辗转来到了晋王府,成为了晋王贴身饲养的第十一名奴隶。从此,开始了忘却记忆,却又暗自寻找墨梅剑的历程。

    昆仑族,上古神族。自从盘古开天辟地的鸿蒙之初,昆仑族人便生活在昆仑山深处,守护着墨梅剑。世代相传,只为等到墨梅剑的主人,然后将墨梅剑传承给他,完成昆仑一族的使命。

    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昆仑一族本是安详的农宅、小院被突如其来的黑衣人入境。这些黑衣人不顾老弱妇孺或者是手无傅鸡之力的病残,挥剑便刺进所有人的心脏。一个活口都不留,一夜之间,安逸而又清静的昆仑一族几乎被全部消灭。

    唯有事发之初,昆仑山墨梅剑的剑奴黑郎和昆仑族族长的女儿白媚暗生情愫,二人携带者墨梅剑偷偷逃离昆仑山。途中遭遇冲冲阻拦,而身受重伤,最终为梅七公所救。黑郎和白媚自知无力保护墨梅,而将墨梅交给了梅七公保护。并且嘱咐梅七公遇到墨梅的主人以后,将剑赠予之。

    黑郎和白媚与梅七公告别后,来到了乡间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却还是逃不过灭昆仑族的黑衣人的追截。黑郎和黑衣**战数百回合,身受重伤,从此与白媚消失在江湖之中

    而雪奴正是黑狼和白媚的儿子。

    黑郎和白媚有了孩子以后,因为思念昆仑山的雪,而给孩子起名为雪奴。将昆仑山所有的故事都告诉了雪奴,同时也要雪奴继承剑奴,终生守候着墨梅。黑郎和白媚并没有告知雪奴墨梅剑的去处,他们认为,雪奴知道的越少,也就越安全。

    那年,黑郎白媚消失,年仅五岁的雪奴几经流转进入了晋王府,做了晋王的第十一名奴隶。雪奴虽然年幼,却天资聪颖,晋王更是对雪奴疼爱有加。聘请名师,传授雪奴武术。雪奴本来是要学剑的。但想到剑虽然兵器之王,却无法迅速杀死对方,而选择了金双锏。

    金双锏是当年唐朝开国大将秦琼的成名武器。雪奴就是因为崇拜秦琼,而休息金双锏。在金双锏名师秦羽的辛勤指导下,十一岁的时候,雪奴便凭借金双锏远走大漠,杀死了当年臭名昭著的大漠飞鹰——白斩鱼。从此,在江湖上名声大噪!但没有人知道他叫雪奴,只知道他是十一号。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一路而上,熊惆远远地就听到有人在高声朗诵着李白的《将进酒》。随着越走越近,声音也越来越大。不一会儿踏进了穿岩诗林的一刹那,熊惆看到山壁间的巨石之上,一名身着白衣的书生,拿着书卷一字一字地朗诵着诗歌。

    “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凋朱颜,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其险也若此。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此时,这名白衣书生已经一字一字地朗诵着李白的《蜀道难》了。熊惆嘴角微抿,也不愿意去和白衣书生答话。按照龙四所绘的图纸,药王谷坐落在衡山的蜀王谷内。如今已经到了穿岩诗林,离蜀王谷不过数里之遥。熊惆不想再做耽搁。

    “兄台,能否留下来借口水喝——”那名白衣书生见到熊惆不闻不顾后,不禁高喊道。

    熊惆知道白衣书生是在叫自己,本来打算当做没有听到。但是想到衡山自古便是名山,一定有很多的能人隐士,也不便不答。而且若是故作听不到,而径直往前走的话,白衣书生能在绝壁之上朗诵诗文,定不是常人。熊惆也不想旁生枝节。

    熊惆道:“身上没有水,倒是不远处应该有水井,你若是渴了。去水井喝上一口就是了。”熊惆并不知道附近有没有水井,只是凭借着若隐若现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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