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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总是看到书卷上说女子之美貌大有倾国倾城,小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可当花月楼的面庞浮现在云飞扬的面前那一刻,空气都像是凝固了,他也像是窒息了。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云飞扬搜肠刮肚地想要找一些词汇来形容花月楼,可是,似乎什么言语都难以形容她的美貌。
比之上官紫韵,她更有女人风韵,那种雍容华贵地天生气质,是任何人都难以模仿的。
难怪江湖早有传闻,花月楼是绝色佳人。
如此天仙下凡的美貌,绝色佳人当之无愧。
云飞扬呆若木鸡,瞠目结舌,双眼盯着花月楼。
花月楼嫣然一笑,更是令人迷醉,甜美的声音让云飞扬酥软,“怎么了是不是很丑”
“丑呸呸当然不丑,你是我见过,最美的。”云飞扬回过神,自觉失态,笑着解释道。
花月楼粉脸一红,轻言细语地说:“云飞扬,你是除了花家之外,第一个陌生人见过我容貌的人。”
云飞扬愕然,迟疑道:“那我该是万幸了,能够有幸一睹花姑娘芳容。”
“你不是说我很丑么”
“哈哈你戴着面纱,我又看不见,其实,你这么美,何必一直戴着面纱呢”云飞扬嘿嘿咧嘴笑着说道。
“现在不是仙人球了”花月楼讥笑地道。
云飞扬眉宇一闪,“也说不准,虽然你天生丽质,美若天仙,但这脾性嘛,嘿嘿”
“你”花月楼抬手拍向云飞扬,“你再敢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把你大卸八块。”
“那那是不是仙人球了吧”云飞扬见缝插针。
花月楼“哼”一声,“云飞扬,你是不是找死啊”
云飞扬嘿嘿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花月楼果然是倾城倾国之貌,不错”
花月楼虽然嘴上恨不得咬死云飞扬,但心中却是灌了蜜似的,将披风丢给云飞扬,故意没好气地说:“拿走你的狼皮,没安好心的坏蛋。”
“你可真是冤枉我了,昨天夜里,秋霜凉寒,我是担心你染上风寒,才给你披风的。好心当做驴肝肺。”
“呸呸你还好心”花月楼狠狠地咬了一口鸡腿,一阵香味刺激了她的味觉,露出了惊讶的面色,“哇,这烤鸡腿真好吃。”
说完,也顾不得淑女形象,啃了几口。
或许花月楼真的是饿晕了,啃起鸡腿,倒也利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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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〇章有缘千里来相会 无缘见面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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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月楼,你说,除了花家的人之外,我是第一个陌生人见过你容貌的,为什么”云飞扬好奇地问道。请大家搜索看最全的小说
花月楼歪斜过脑袋,翘首笑道:“你想知道”
“你愿意说,我洗耳恭听,你不愿意说,我不强求。”云飞扬对这位花月楼的确有些好奇。
相比而言,洞庭湖逍遥侯沈君天、悦来客栈大掌柜楚无忌,他们更像是人间出类拔萃、凤毛麟角的那一部分人。而这位万古楼东陵君花月楼却像是出身仙境,超凡脱俗。
别的不说,一直戴着面纱,若是丑陋,戴着可以说遮丑。但如此姣好的面容却是要遮着,的确有些令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以她的出身,或许她是不该抛头露面,或者说,她这样的大家闺秀,是不该去面对花家庞大的生意买卖。为了花家的基业长青,她只能做了男人应该做的事。
“我爹娶了十三房姨太太,一直想要给花家添一个男丁。但上天不公,花家始终没有添男丁,记得在我七八岁的时候,终于产下了一个男丁。但不到一个月就夭折了,我作为花家的长女,最后义不容辞地担负起了花家的家业。”
花月楼略有几分凄凉地讲述了起来,“我从十一二岁开始,每天面对的就是花家的账本,然后就是花家的花名遗卷,我需要熟记花名遗卷的所有人的身世背景,以便于我在谈生意的时候,能够应付自如。”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爹撒手人寰,花家的基业由我一人承担。从那时开始,我成了花家的的是实话,她虽出身豪门,但是很少有机会外出吃东西,更别说这样一种荒野烤野味,那更是奢望。吃惯了山珍海味,吃久了会腻,偶尔换了这样的口味,不得不说是美味佳肴。
云飞扬嘴里嚼着一根青草,剔着牙,淡然说道:“我在丹凤山的时候,几乎天天都是野鸡、野兔,吃都迟腻了。”
“丹凤山”花月楼好奇地盯着云飞扬。
“呃,那是我成长的地方,十八年,我和师父都是住在丹凤山,后来师父仙逝了。我才下山的。”云飞扬简单地讲述了一下自己关于丹凤山以及师父谢隐的事。
“原来如此”花月楼顿首,转而又突然问道,“对了,我还没有问你,你怎么会在黄陵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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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一章茶肆寻常百姓家 旧时杀手有杀神
通往洛阳城的一条小道,有一家小茶肆。
说是小茶肆,是因为它的确很小,而且不但很小,看上去还有几分破旧。
但方圆十里,除了这一家小茶肆,再无第二家供行人歇脚的客栈了。所以,即便这家茶肆很小,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小茶肆不仅仅供行人热茶热水解渴,同样会提供行人包子馒头、熟牛肉等充饥的食物。
但凡去往洛阳的行人,都会在小茶肆吃些东西填饱肚子,然后继续赶路。
所以,这样的境地之下,小茶肆却成了极其吸引眼球的地方,总会有三三两两来往不断的行人在此落脚。不管是普通平民,还是江湖侠客,都一样。
今日之小茶肆依旧如故,早早地开门做生意。老板是一位个子不高的中年男子,略有几分胖墩,老板娘却是一位风风火火干活干练利索的面条的女人。每天她都是一副笑脸相迎过往的行人,而她看上去颇有几分姿色。
虽然年逾三十五六,但风韵犹存,笑起来脸颊上一对浅酒窝,相比而言,胖墩的老板有些黝黑,行人始终对老板投以羡慕嫉妒恨的眼神,既羡慕老板的命好,娶了这么漂亮的老婆,但更多的是嫉妒,嫉妒这么矮挫胖的男人娶了这么如花般的女人,更甚者是恨,恨这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但无论行人如何羡慕嫉妒恨,女人仍旧是矮挫胖的老婆,老婆依旧是别人的。而且看上去他们相敬如宾,膝下有一对儿女,儿女乖巧,倒也不调皮捣蛋,有时还会帮着爹娘收拾客人用餐后的生菜残羹。
一家四口,经营着这家小茶肆,过着幸福的日子,享受着天伦之乐。
但终于在这一天,所有看似平静美好的时光被一行黑袍人的到来打破了。
秋日的午后,略有几分凉意,太阳渐渐西斜,悬挂在西山的山头,层云尽染,泛起丝丝金灿灿的霞光。映着霞光,一行骑着黑鬃马的黑袍人,如同黑夜般笼罩而来,给这一方天幕描绘上了阴霾黑暗。
那一抹黑色无形中让这里的空气都略有几分桎梏,就连道路两旁树林间的飞鸟都是拍着翅膀飞去,似乎要躲得远远的。
静寂的小茶肆周围,待这群黑袍人到来之际,更是让这里变得死寂。
胖墩的小茶肆老板一如既往地迎上前去,笑脸相迎,“哟,各位爷,风尘仆仆的,累了吧,渴了吧,饿了吧,小人这就去给各位爷准备吃的喝的。”
为首的是一位一脸横肉的大汉,他阔步走到了木桌旁,抬手一抖披风,端坐下去,手中一把厚背钢刀“哐”放在了桌子上,然后其余黑袍人也都随之坐在大汉的两旁。
这一行黑袍汉子一个个脸上都阴霾黯淡,似乎狂风暴雨来临前的乌云密布的天空。
“老板,把你们这里的好酒好菜都给我上一些来。”大汉低沉地说,或者说是低吼道。
胖墩的茶肆老板慌忙应承,小跑着奔走进茶肆屋内,去准备酒菜。
而站在门口的老板娘斜睨了一眼门外的,紧蹙眉宇,待胖墩的老板走进来之际,她探手一把抓住老板,拽到门后,一字一顿地道:“夫君,带上孩子,躲得远远的。”
胖墩的老板一愣,诧异地看着老板娘,半天才疑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