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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首富-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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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办事,一定要成功!”

    苏小财于是附耳给木头说了一会儿他的计划,让木头讲述一遍自己的理解,木头讲述一遍,苏小财又重申一遍,让木头又复述了一遍,确保这个计划天衣无缝之后,这才打发木头走了!

    “哦,我交给你的那基本经书,留下来我瞅瞅,睡不着,看着静静心!”苏小财道。

    木头于是从自己的衬衣中掏出了那几本薄薄的经书,这小子果真是缝在衣服里面的。木头告诉苏小财,贵重的东西,木匠们一般都会缝在衣服里,譬如他爹就喜欢把珍贵的图纸缝在衣服中,事实上,这个些图纸他早已经烂熟于胸……

    当然,木头一出门,还是有尾巴跟上了……

    苏小财已经喝了许多酒,但还是很清醒,他于是继续喝……嘴上说,要读这经书静静心,其实他的心一点也不乱。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无量百千万亿劫以身布施;若复有人,闻此经典,信心不逆,其福胜彼,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须菩提!以要言之,是经有不可思议、不可称量、无边功德。如来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若有人能受持读诵,广为人说,如来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称、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如是人等,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苏小财对《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其实还是比较熟的,读这些正所谓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了,读着经书,脑子里的想的却是张黛山这个神秘的老和尚,悍匪出身,却又在佛门善终,自己来这世上,居然因为他的四个字,就和他的这一堆破事和一群悍匪余孽,一点点绑定在一起了……

    如果不是这样,或许自己慢慢会成长为大宋的栋梁的,因为这个,一出来就成了大宋反贼,这找谁说理去……

    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不对,自己这样读是这样读的,因为自己熟悉这段经书,可是眼前这本经书上,却根本不是这样写的!
………………………………

第五十一章 点一个

    “初日分恒以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复恒以河沙等身布施,后日分亦恒以河沙等身布施”

    就这三句的字序是混乱的,也不能明白,这三句到底要说什么!不过,最明显的“以恒河沙”,变成了“恒以河沙”,原文若以白话说,就是:上午以恒河沙数那样多的身体来布施,中午也以恒河沙数那样多的身体来布施,下午也同样以恒河沙数那样多的身体来布施。现在“恒以河沙”,就没有恒河什么事情了!

    恒以河沙,就是永远以河沙的意思了!河,在这年代,一般特指黄河。其他的河流,被称为某水、某江,不称作某河。

    所以,河沙应该是指的是黄河沙!

    至于这句经文的字序变成了这样,到底怎么解,苏小财还是没法理解……

    不过这也是个发现,交给师父,看看他到底怎么理解,是否与宝藏有关。

    苏小财想再看看经文其他地方有没有不一样的,这样就要逐句逐字盯下去,这样读书,是苏小财最厌烦的读书法,很累人,不一会儿,就觉得眼皮很沉重,慢慢就睡着了!

    翌日,堂倌早早地就来敲门,进门即道:“外面来了祥符县衙的差役,说是要找您!”

    苏小财没好气地吼道:“滚!老子还未睡醒呢!”

    堂倌只好灰溜溜地垂头离开。不过,苏小财还是起来了,差役这种人,虽然卑微,但不能得罪,有时候,事情坏就坏在这种人手里!苏小财读过红楼,知道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一个门子,自作聪明起来,就可以极大地影响一件人命官司……

    所以,苏小财还是叫住了堂倌,道:“叫诸位差役稍等,容我更衣相见。”

    堂倌点头哈腰,立即去了。

    苏小财洗漱一番,尤其是整理好了自己的假发,这两日逐渐习惯了,刚开始这东西粘在头上,十分难受……

    出门看到的不是几个衙役,而是一队捕快!

    这显然是把自己当做贼了!这时候的州县衙门,胥役分为四班,即皂、捕、快、壮班,渐渐的人们把捕快捕役和快手合称,就叫成了捕快。以前的四班也就变成了三班衙役,即皂、捕快、壮班。各班均有班头,或称头役,统领本班。一般来说,皂班值堂役,捕快司缉捕,壮班做力差,其实也没有截然分开,皂、壮二班共负内勤、站堂、行刑、警卫、呵道等责任;捕快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

    捕快到了,而且是一队,这就说明王家的人告官的时候,也曾告知县衙,李寻及其手下,还是有点身手的,要是反抗或者逃跑,不好收拾。

    “诸位早啊,有没有吃早饭,要不要一起来点?”苏小财拱拱手,嘴里冒出这一句。

    捕头虽然拱手,但是面无表情,道:“请问官人可是李寻李推之?”

    “正是!不知诸位找学生有何贵干?”

    “有人告你私造军械,需要您跟我们去祥符县衙一趟,县府要升堂问案!”

    “哦,好啊,没问题!可否等我吃过早饭?大家大清早远道而来,一起用点?”

    “不了!我等恭候官人便是!”

    苏小财一看这群人的架势,完全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就知道祥符县衙门铁定站在王家那边了!

    不过,按照计划,这也没事,自己悠然一点,不鸟他们便是了!

    于是,苏小财点了水煮鸡子、胡饼、稀饭和时令小菜,细嚼慢咽,吃了一顿早饭,甚至雇了一辆驴车,在一队衙役的簇拥下,晃晃悠悠到了祥符县衙门。

    “你好大的架子,怎可如此姗姗来迟?还得本官在这里枯坐等你半时辰?”

    “学生不敢!”苏小财朝着堂上拱拱手,道:“只是学生夜读至深夜,晨起有些迟了,洗漱、用早饭等等,耽误了点时间,实在对不住了!不知道明府传学生前来,所为何事?”苏小财的身份,现在是秦州李寻李推之,是个有功名在身的举子,所以见官不跪,而他的脚左边,跪着一个人,正是昨日抱着一箩筐爆竹前来的王家恶仆。

    “有人告你私造军械,意图不轨!人证物证具在,你有何话讲?”

    “就眼前这个棒槌和这一堆纸筒啊?这东西从哪个角度看,能和军械扯上关系呢?这不就是几个爆竹吗?”

    “本县问你,这东西是不是你造的?”

    “没错!”

    “是不是响声震天?”

    “没错!”

    “是不是放响之后,你的管家差人将剩余的倒进了汴水?”

    “没错!”

    “既然不是私造军械,为何要倒入汴水?”

    “既然是私造军械,为何要在闹市放响一个?这岂不是吸引人前往查看吗?很明显,我管家不过是为了开业喜庆,放了个爆竹而已,但是放响一根之后,响动过大,自己也吓坏了,所以才将剩余的倒入了汴水,被这恶奴盯住不放,生生要害了学生……”

    “他偏偏为何要害了你?”

    “此人乃是王家恶奴,王家有一个女婿,叫做秦桧,学生曾因为他欺辱樊楼上的一个歌女,而骂过他,后来争论起来,学生气头上扇了他两个耳光,他纵奴数十人追打学生,学生侥幸逃脱,他怀恨在心,是以欲置学生于死地……”

    “原告,可有此事?”知县问道。

    “明府,无有此事!我家姑爷,岂会认得此等人……”

    扇了人家耳光这种事,说过去就过去了,确实不留痕迹,现在人家矢口否认,苏小财也没有办法……

    “罢了……”

    知县打断了王家恶仆的话,道:“不要在这件事上纠缠不清,现在只做一件事,认定一下,眼前这个纸筒,到底算不算军械,就行了!”

    “这如何认定?”苏小财故意问道。

    “点一个,不就知道了吗?”知县笑道,“据说这东西的泥塞,直接打裂了你管家的耳朵,本县倒想看看,这东西是不是有此威力!”
………………………………

第五十二章 千钧一发

    “那就点一个呗……”苏小财上去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

    “来呀……”知县喊一声,“把证物拿一个出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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