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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龙牙-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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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了朝,李世民仍旧气氛不已。罗艺在他登基后进开府仪同三司,位比三公,就是这样依旧想着造反。可恶!可恨!

    李世民从来都不屑把危险灭杀于萌芽,他坚信自己可以面对世间任何考验。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这是开国皇帝或者篡位皇帝普遍的心态。汉高祖刘邦如此,明太祖朱元璋也是如此。

    也就宋太祖赵匡胤处理得温和些,杯酒释兵权。

    李世民不一样,跟随他的一票人在他登基之后都得获高位,房玄龄更是直接成了宰相。

    李世民太自信了,他坚信自己在位期间能够压制得住这些人,或者说,他有信心活的比这些人岁数大。

    不知不觉走到了御花园,李世民看到了正在给花草修剪枝叶的杨妃。

    看到杨妃,李世民突然想起了在尉迟恭麾下的李恪,难道说……冷锋很早以前就知道罗艺要反叛?

    李世民越想越不对劲,当即吩咐随行宦官准备常服,他要再登天下楼。

    等到了天下楼,恭候皇帝多时的老李送上了冷锋的留言:“肚子饿了会吃饭,野心大了会造反。很简单的道理,我领着你大儿子也去凑热闹了,等我们的消息吧!”
………………………………

第26章 行军

    杀了那个刺客以后,李承乾做了一段时间的噩梦,有时梦到自己被溅了一头一脸的血,有时梦到自己那一刀刺偏了,眼睁睁看着那个刺客扑向自己的母亲。

    李世民知道以后,特意叫刑部尚书带着李承乾去刑场看砍头,他觉得这样做能够让李承乾适应。

    可是他到底忽略了李承乾的年纪,八岁……李承乾固然早熟,可是作为一个孩子,他还不具备承受血腥洗礼的心智。这也是李承乾当初为何伤一好就要往冷锋那里跑的原因。

    很奇怪啊,冷锋想事情的时候泄露出来的杀气比其他人的可怕多了。可是李承乾偏偏承受的住,而且在冷锋身边,他也从不做噩梦。

    可能是我身体里流着师父的血的缘故吧!

    李承乾这样告诉自己……

    冷锋翻看了一下地图,然后拨马转向。现在他已经能熟练地骑马了,这匹汗血马四蹄雪白,冷锋就给它取了“踏雪”的名字。汗血马耐力高,速度快,李承乾在御马监偷骑出来的好马都累的不行了,踏雪反而还想着加速。

    疲兵奔袭是大忌,冷锋就拉缰绳让马停了下来,下令扎营休息。

    这一次冷锋带的是迅队,除了二狗子在“婚假”期,被冷锋一脚踹回家陪媳妇,余下都在。猛队的正面战斗力是最强的,所以冷锋就把他们派到了李恪身边,跟随大军行动。

    乌氏驿站,是罗艺被部下斩杀的地方,史书上说罗艺打算奔逃到突厥,途中部下纷纷离散,到了乌氏驿站时只剩下了两个。

    冷锋怎么看“剩下”、“两个”和“被部下斩首”这几个字都有一股百骑司的味道。

    明朝的锦衣卫遍布天下,最鼎盛时街上的乞丐没准都有一个锦衣卫“暗卫”混杂其中。明朝多少人,唐朝才多少人,就算哪一天迅猛两队里跳出来一个队员坦白说他是百骑司的,冷锋都不意外。

    这一次带迅队出来不是为了劫杀罗艺,而是为了练兵,所以必须赶在叛军散尽之前找到他们。

    从豳州到突厥,有无数条路可以走,可是考虑到尉迟恭长孙无忌的大军逼迫得很紧,估计罗艺只会挑最近的一条。

    那么……冷锋在自己的位置点跟仓桥驿站之间画了一条直线,然后跟李承乾说:“就在这里截杀他们!”

    李承乾兴奋地把手按在刀鞘上,可是考虑到自己的年纪,又颓然地低下了头。

    冷锋笑着揉了揉李承乾的脑袋:“你今年已经九岁了,总有你长大、上阵杀敌的一天。虽然你的根骨不如李恪,可是也有希望成为一流的高手。”

    听了师父的话,李承乾第一次无比渴望长大。

    一个白天的时间,在现代飞机的帮助下足以跨越大洲。可是放在唐代,在保证马力和骑士战斗力的情况下,三四百里已经不错了。

    两天过后,冷锋等人赶到了仓桥驿站。

    仓桥驿站在仓桥北面,而仓桥,只是一个十多米长的木桥,横跨两山之间,木桥下是一条湍急的河流,由于两山之间土地松软,河流硬是在岁月的支持下冲出了一条深深的沟壑。

    “猴子,带人把桥拆了!”冷锋指着南边说:“咱们就在这里恭候罗艺的部队。”

    ……

    李恪现在的身份是尉迟恭与长孙无忌的护卫队长,带领六十个猛队队员保护尉迟恭和长孙无忌的安全。

    看着浩浩荡荡的大军,李恪在内心中直呼过瘾!他喜欢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英雄气概,也喜欢师父讲的“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儒将风范。

    看着阳光下比尉迟恭矮小多了的影子,李恪开始痛恨自己的年纪是这么小,不由得小声地说:“要是我现在年纪够,肯定就能指挥这样的大军了!”

    “哼!小小年纪,不要好高骛远,这是为将大忌!”

    长孙无忌横着眼对李恪说。

    长孙无忌很不待见李恪,这与李恪的血脉有关。李恪的生母杨妃,是隋炀帝的女儿,也就是说李恪的身上同时继承了两个朝代的血脉。李世民登基后立太子时,就有不少在隋朝也担任官职的老臣建议立李恪为太子。

    这就触及了长孙无忌的利益了,李世民是他的“布衣之交”,长孙无垢是他妹妹,李承乾和李泰是他外甥,这样不论在李世民当政的时候还是李承乾或李泰继位的时候,他都能保持超然的地位。

    若是李恪成了太子,那就有意思喽……皇权对于外戚的打压向来都是严厉的,李恪与他非亲非故,不收拾他收拾谁?

    李恪白了长孙无忌一眼,不屑道:“我师父说过,没有理想的人活着不如一条咸鱼,我这样的年纪,正是应该树立理想的时候。等到了该成熟稳重的年纪,就应该学会谨慎。赵国公,你吃过咸鱼吗?咸鱼从海边运来早已鲜味全无,哪怕我师父身怀易牙绝技也没法把它做得好吃。我师父说咸鱼就和废物是一类的词汇。”

    李恪对冷锋的这番教诲熟记于心,原因就是那次冷锋用尽浑身解数对付那该死的咸鱼都不能做得好吃,特意扯着李恪他们哥三个当入宫门牌,混进御花园钓了好多鱼。

    长孙无忌冷哼一声不再理会李恪,尉迟恭却呵呵笑道:“你师父跟你说的,必定是金玉良言。好好跟你师父学,到时候来我家,我跟你过招!”

    说话的时候,前方草丛突然射出无数箭矢,早就被冷锋训练得敏锐至极的李恪举起盾牌,把长孙无忌护在身后,随即下达命令:“猛队!干掉他们!”

    此时是大军是行军状态,统帅都行进在前方,从斥候没有示警这一点来看,对方的伏兵必定是精锐小队,不可能是大部队。

    猛队队员们身上穿戴的都是重铠,穿着这一身装备骑马不可能冲刺,索性纷纷下马,抡着狼牙棒嗷嗷喊着就冒着箭雨开始冲锋。

    尉迟恭最喜欢这样狂野的行为,索性也翻身下马,不拿他最喜欢的马槊,而是拿起了冷锋送给他的乌金钢鞭。虽然尉迟恭也觉得钢鞭没有横刀好用,不过这样的场景用横刀多破坏气氛!

    看着前方草丛中飞起来的断肢残臂,长孙无忌只觉得双眼视线都被“狂野”两字占去,久久不散……
………………………………

第27章 再来一个!

    尉迟恭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很久没有感觉到这么痛快过了!

    钢鞭固然不能像横刀一样砍人,可是在尉迟恭的神力加持下一鞭下去,挨打的人至少也是骨断筋折。如果是锋利的横刀,杀人就像切菜一般无趣,而钢鞭不一样,那种打击的快感非常强烈。

    尉迟恭已经开始琢磨着怎么把钢鞭练到和马槊一样的境界。

    尉迟恭看向李二牛,刚刚就是这个人,狼牙棒只是一个回旋,就把两个伏兵打飞到了五米开外。

    猛士啊!

    李二牛见尉迟将军在看他,就嘿嘿一笑,拱了拱手:“小子李二牛,见过尉迟将军。”

    尉迟恭锤了一下李二牛坚实的胸口,满意地说:“你小子不错,等回了长安城,咱俩角力,比一比!”

    “敌百人精锐箭手,被尉迟将军率六十人全灭,无一折损。”军司马面无表情地记下这一场反伏击战。

    检查完后,只有三个倒霉鬼被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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