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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主,发生了何事,竟让您如此愤怒?”
侯君集看了一眼孙伟光,把今天遇到的事情说了出来。
“欺人太甚!欺人太甚!这冯盎不过一个岭南野人,居然敢欺负到将军头上!”孙伟光听完也气的直用拳头砸桌子。
侯君集低声说:“我现在在意的不是冯盎,而是熩国公冷锋。”
孙伟光很诧异,问道:“熩国公冷锋?您在意他干什么?”
侯君集用手指点着桌子说:“当时在河边,我一直都是对冯盎充满了怒火的,可是回来后细想一下,他冯盎凭什么传旨?”
孙伟光是侯君集麾下第一智囊,经侯君集一说也冷静了下来。
没错,他冯盎何德何能,能够传旨?传旨的人,应该是熩国公冷锋才对,那么,为什么却变成了冯盎呢?
孙伟光说:“家主,莫非?”
侯君集点了点头:“冯盎我们差点干起来的时候,冷锋的态度虽然是两不相帮,可是,我被冯盎羞辱时,他却还是事不关己的样子就不对了吧!难道他不怕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顾他的威慑干掉冯盎吗?
所以……他从一开始就是冯盎那边的,真的打起来,也只会帮冯盎!”
“这……”孙伟光捏紧了拳头:“熩国公可是咱们大唐人,居然护着冯盎,简直是大唐败类!”
说完,孙伟光又说:“将军,咱们洛阳驻军足有一万,他们加起来不过五千,不如咱们等他们离开洛阳后做了他们!”
侯君集叹息说:“做了他们?你在开什么玩笑?先不说会不会走漏风声,就是冷锋手底下那群人也不是咱们能对付的!”
孙伟光不解道:“将军,熩国公手下不过千余人罢了,难道咱们一万人还吃不下?”
“吃不下!”
侯君集走到后堂拿出了一支箭递给孙伟光后说:“看看,这是咱们的箭,射出去只不过能射死一个没铠甲的人罢了。可是冷锋手下每人都有装备着十支会炸的箭,一轮齐射,咱们一万人还能有几个站着的?”
“会炸?”
孙伟光想破了脑袋也不能想出会炸的箭是什么样子的,不过他相信家主这个久经沙场的将军,做出的判断是不会出错的。
侯君集看着孙伟光手里的箭沉默不语,他还有一个理由没说出来,那就是他发现冷锋手下都是精兵,纯粹的精兵。
全身重铠的一半,个个雄壮,有些个别的士兵,铠甲上被刀砍留下的痕迹还清晰可辨,显然是久经沙场活下来的精兵。
另一半虽然只是穿着轻铠,可是他们步伐轻捷,可以想象行动起来会是多么迅速。
这样的队伍显然久经训练,是皇帝手里玄甲军的层次可不是农闲时才会训练训练的府兵比得上的。
恐怖的队伍,装配着恐怖的武器,从参军以来,侯君集还还是第一次对战斗胆怯。
皇帝为什么会允许冷锋建立这样的一支队伍!
“这样的箭,我还有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九支,谁动我射谁!”
冷锋的话伴随着惊雷箭炸开的声响,现在还在侯君集脑海中回荡着。
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九支!一万一千九百九十九支!
“传令,所有人不得再招惹岭南甲士和熩国公的队伍,这个闷亏,老子先忍了!”
侯君集一拳砸在桌子上,忍字头上一把刀,大丈夫报仇,十年不晚!
孙伟光叹息一声,只能下去传令。
侯君集这边下令不得招惹冯盎和冷锋,忍了,可是冯子路却不这么想。
吃过晚饭后,冯子路走到迅大队的营地,找到了现在是迅大队队长的三狗子。
“三狗哥,帮我一个忙行不行!”
岭南有四千甲士,只有冯子路、蒙石等人是龙牙这边熟悉的,三狗子对冯子路“三狗哥”的称呼很受用,就拍了拍冯子路的肩膀说:“说吧,三狗哥一定帮你!”
冯子路沉默了几秒才说:“三狗哥…………………”
费扬今天起了个大早,作为洛阳刺史,一个陈国公在自己的地盘上就压的他呼吸不畅了,又来了耿国公熩国公,直接压得他快要闭气了,昨晚发生了那样的事儿,他更是险些当场断气。
现在好了,两个大佬今天就要离开了,余下那个大佬过几天也要走了。
啊,洛阳的清新空气呀,久违了啊。
为了久违的清新空气,费扬对着冷锋和冯盎各种献殷勤,恨不得把二位的鞋子都舔干净。
冯盎一夜没睡,就怕侯君集嘴上说一是套,晚上又突然发难,结果……侯君集连屁都没放一个!
冷锋见冯盎睡眼朦胧的样子就说:“咱们去黄泽睿老家吧,再修整一天,你这个状态可不适合赶路。”
冯盎点了点头,打着呵欠骑马出了洛阳。
几乎是在冷锋他们走出洛阳城的同一时间,侯君集又摔了一个花瓶。
“将军,昨夜军营有十三个士兵被人毒打后吊到了枯树上,晾了一夜,直到今早才被发现!”
十三个士兵,十三,正好是昨天找冯子路茬的士兵数目。
侯君集四处寻找可以摔的东西,没找到,见桌子上没有重要的东西,干脆就掀了桌子:“让他们吊着吧!该死的东西!都是因为他们,老子才受了这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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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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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大出沙
“侯君集多半要掀桌子了。”冷锋看着欢笑着的冯子路对冯盎说。
“三狗哥………弟弟今天被人揍了,没脸找干爹出头,所以就找你们帮帮忙,我想揍回去,等到了岭南,你的伙食费我包了!”
三狗子虽然很想赚点外快,但他不可能私自行动。龙牙军守则:不听老大的话可是要挨揍的。
所以冯子路找过他的时候,他借口找几个兄弟一起,偷偷向冷锋请示要不要这么干。
本着“加一把火”的心思,冷锋同意了三狗子的行动。
悄无声息地深入军营绑人、打人、再吊人,只有旧迅队的群狗子才能办到,迅大队的队员目前虽然跟着他们队长学的有模有样的,终究还是差点气候,只有经历过真正的战火洗礼才能成长起来。
说实话,这次送冯盎回岭南,顺便帮助冯盎对付谈殿的行为,是有点多余的,冯家在岭南根基深厚,干掉谈殿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可是冷锋去与不去之间,隔着几万的人命啊,战争很少有一面倒的情况,两军交战之地,都是绞肉机一般的存在。
“凡尔登绞肉机”是耳熟能详的一个名字,战况惨烈,连历史课本都要提一下,大唐洛阳之战等大型战役,其实也可以冠上“绞肉机”的名字。
眼前这个叫“王老七”的独臂大叔,就是洛阳之战的幸存者。
“唉,冲动啊!少年时候被征兵的人一糊弄,感觉自己也能混一个大官、光宗耀祖,就加入了王世充的军队。
可谁能想到,大官没当上,倒差点把命搭在洛阳城的城墙上,现在好些了,以前只要看到洛阳城,胳膊就钻心的疼………”
王老七是不幸的,他加错了队伍,但他也是幸运的,因为断臂的缘故,并没有被派到边境当兵。
对待降兵,有三种办法。
一是砍了,白起等人就是这么干的,省时省力,却会被天下人指责“冷血”。
二是解除武装,遣散务农,从此三代以内不会再有参军的机会。
三是打散编制汇入己军,不过大多都是被派到边境苦熬一段时间后才会被调回。
王老七是属于第二种,虽然断了一臂,但是干农活什么的还可以勉强坚持,至少可以糊口。
黄泽睿很聪明,他的老家临河,家家都会晒鱼干,所以不可能家家都能采购到,于是他叫来村长,安排衣食无着的优先,王老七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好在王老七是在屋子里和冷锋谈起的往事,“毒鸡汤”没有喂到龙牙军士兵的嘴里。
“军人,就该忠心为主,他当初既然追随王世充,就该做好舍身忘命的准备,能够活命,已经是不错了。”
王老七走后,冯盎就着王老七的往事,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冷锋却不同意:“老冯,这话你说的就有点错了,军人的最大职责,就是守卫疆土,那么守卫疆土是为了什么?为了皇帝的骄奢淫逸?当然不是,而是为了黎民百姓能够不受战火侵扰、安居乐业。
所以说啊,军人是国家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