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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韬厉声叫道。
“我看见了!”
薛讷也回喊道。
“没想到这个家伙也来凑热闹了。”
“为什么我们派在后面的人没有预警?”
刘韬怒吼道。
对于敌人同样有可能出而反而的状况,平西军并不是未做防备。
“怕是跟我们一样,事先找到了预警点,然后再做的突袭,不是只有假袭营才能找到预警点的。”
“大元帅,事起突然,我旗战士来不及组织完整防御,一旦被敌人突破我后部防线,大军危险啊。”
“立刻传令让前面的人回来,我们杀出去吧。”
刘韬叫道。
“不能就这样放弃!”
薛讷厉声反对。
战火喧嚣里,薛讷死死盯着冲锋而来的骑兵,他的心神这刻不再停留在背后袭来的敌军身上。
大脑就象是一台高运转的机器,在最短的时间内想到了所有可能生的情况。
如今平西军后路遭受攻击,就等于是被包夹在了吐蕃军营地里。
这就是说后路已被切断。
如果让他们冲破平西军防线,一路杀过来,平西军面临的毫无疑问将是一场惨败。
可要是在此时召唤左翊卫等部回归冲击其部。
就意味着放过吐蕃二十万大军主力,所有计划全功尽弃。
最糟糕的是,达布聂的骑兵绝对是精于沙场的老兵。
他们挟奇袭之势而来,士气正旺,本身又是生力军。
平西军大战一天,早已疲惫不堪,在这种情况下。
三万大军能不能冲过达布聂的骑兵军阵逃出生天,实在是个未知之数。
一旦冲不过去,反过来让惊慌失措的吐蕃大军缓过气来。。。。
那可毕竟是二十万人啊!
他霍然回叫道。
“绝不能把骑兵叫回来,我现在命令你们,平西军战士全线死守阵地,不可放一个敌人过来。命令其他三旗,加驱逐吐蕃大军!”
“是!”
刘韬无奈高叫。
“薛楚珍!你带一千敢死队上去,一定要给我挡住对方的前进脚步,我需要时间重整队形!”
“明白!”
此时此刻,时间就是一切。
薛讷已经决定,不惜一切代价,保证计划的顺利进行。
达布聂的奇袭,必须被阻止在他的后防线上。
他薛讷可以死,平西军所有人都可以死。
但是吐蕃大军必须被灭,这样大唐才能获得战略意义上的胜利!
李行周等人像砍瓜切菜一样的肆意屠戮着前方吐蕃大军,制造不败声威,狠狠打击敌军心理,为胜利创造条件时。
薛讷的中军无可避免的挑起了保护己方后翼的重任。
这是一个很无奈的现实,三支部队,竟都是人少的一方占尽优势。
人数最多的吐蕃军被平西军先锋驱赶杀戮的惶惶如丧家之犬,只有逃命的份,没有还击的余地。
但是同样拥有三万余众的平西军大营,却被达布聂的两万骑兵杀得叫苦连天。
尽管冲击薛讷后部防线的骑兵只有一万人,要想阻止和对抗敌一万精锐敌骑,注定要付出鲜血和生命的代价。
两军相逢勇者胜,在这里,士兵们的作战意志与勇气,再次代替一切奇谋妙计,成为决定胜利关键的成败所在。
。。。。。。
精英部队,与普通部队最大的区别,在这刻终于完全展现出来了。
尽管遭遇了敌人的突击,但是平西军的军人们没有自乱阵脚。
恰恰相反,他们听从指挥官的训令,迅转移方向,将矛头对准了身后的敌人。
平西军中军的士兵本身就是优秀的战士,在长期的苦役生涯里,他们积累的对吐蕃军的仇恨比任何一名平西军军人都多。
而他们慷慨赴死的勇气也绝不弱于其他战士。
跟随薛讷作战的这段日子时间并不算长,但他们终于尝到了自由的滋味和胜利的甘甜,并心甘情愿地接受其指挥,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然而这一次,他们没有惊慌,没有害怕,而是充满愤怒,奋勇撕杀!
薛楚珍亲自带领一千名敢死队战士,死死地抵在后方前线上,他们用自己的身体结成一道血肉长城,挡住敌骑前进的脚步。
铁蹄狂踏,征蹄轰鸣出一片天摇地动,鲜血从敢死队战士的身体不断地飙扬,他们却怒睁双目,却誓死不退一步。
一名吐蕃的骑兵将手中长长的刺矛戳进一名年轻战士的身体里。
那战士狞然一笑,竟将不退反进,任凭身体被长矛扎穿,同时将自己手中的长刀划过对方的咽喉。
十数个骑兵试图跳过这道阻挡的肉墙。
当马蹄踏破头颅的那一刻,战士们的长矛刺穿马腹。
将战马与骑士串出一条硕大的肉串。
更多的士兵甚至直接跳起来,任凭对手的快刀滑过自己的胸膛。
然后抱着他们从马上跌下,滚向不远处燃烧的火堆。
然而更多的士兵,却在遭受着敌骑凶猛的杀戮。。。。。。
挨了敌人一枪的薛楚珍眦睚欲裂,嘶声厉喊。
“死战不退!!!”
所有战士同声狂吼。
“死战不退!!!”
担任阻击任务的战士们不惜付出巨大的伤亡。
将敌骑的脚步在这一刻凝固成时间的风雕。
停滞在这片区域之中,他们为平西军重整阵形争取来了难得的时间。
此时,平西军中军的重甲武士们已经开始全面回到后列前沿,再次担当起铜墙铁壁的重任。
长矛手纷纷后撤,将森亮的矛尖对准敌人。
生命换取来的时间是宝贵的,薛讷开始指挥部队向敌骑大量投掷火把,混乱敌军,同时也使自己可以更进一步看清楚敌军人数和动向。
一支支的火把擦亮苍茫黑夜,投向敌骑兵所在,随着光亮范围的增加,薛讷的眼神不住收缩着。
风送来的喊杀声,马蹄声,还有那隐伏在黑暗中的重重人影,带给薛讷一个朦胧的信息。
这支部队似乎不到两万人。
身与心同时颤栗,薛讷此时反而冷静了下来。
他冷漠地看着前方沙场的血战,默默思索着什么。。。。
“杀!”
伴随着薛楚珍爆吼,沉甸甸,重达五十六斤的金背大环刀哗棱棱作响。
将一个吐蕃人连人带枪,生生劈成两半。
一蓬鲜血喷溅出来,薛楚珍宛如血人。
一根肠子,挂在他的头上,让人感觉颇为可笑。
但相信面对他的那些敌人,此时此刻是一点也笑不出来……
眼前这厮,真个生猛!
那口金背大环刀下,已不知道死了多少人。
从一路杀过来,薛楚珍几乎无一合之敌。
他的刀法非常简单,来来回回不过三招。
但也就是这三招,杀得对手狼狈而逃,根本无人敢触其锋芒。
在薛楚珍身后,有三百多名平西军敢死队士兵紧紧跟随。
用他们的话说,死在他们弩箭之下的叛军,不下百人。
而在他们配合下,平西军敢死队更斩杀二百余名吐蕃人。
“薛家子孙在此,哪个敢拦我路!”
薛楚珍杀红了眼,怒吼连连。
在他前方,黑山军和吐蕃人们组成叛军,一个个心惊胆颤,连连后退。
那口沉甸甸的金背大环刀舞出一道道寒光。
薛楚珍人刀合一,便向前冲去……
“将军,小心!”
薛楚珍听到嘶声裂缝般的叫喊声从身后传来,
他打了个寒蝉,忙侧身向后看去。
眼前闪过一抹精芒,如闪电般已到了跟前。
不等薛楚珍反应过来,那精芒已经没入薛楚珍的胸口。
薛楚珍只觉胸口一凉,身体被一股巨大的冲击力撞击,噔噔噔退了数步,噗通便倒在地上。
在他的胸口处,一支匕首只剩下刀柄在外。
吐蕃骑兵的刀也跟了上来。
锋利的刀口,直接撕裂了薛楚珍的胸口。
从他的胸膛一直到肋下,出现了一道触目惊心的刀痕。
血,顺着那伤口一下子喷涌而出。
薛楚珍噗通仰面倒下。
顿时没了气息。
达布聂的朵代五卫骑兵终于还是突破了薛楚珍的防线。
这位薛仁贵的三子当场战死。
将热血洒在了这个父兄战斗过的土地上。
无数呼啸厉喝的朵代五卫骑兵踏着一千名敢死队战士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