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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棺发财[古穿今]-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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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毛,你把我吓坏了。”他的声音带着一点儿哽咽,“以后别拍戏了,咱们俩都要跟组,刚结婚就长时间分开不太好。”

    对了,夏无争是新晋影帝,国民男神,却在去年下嫁给了他的小粉丝——十八线小鲜肉玉良纨,他跟着水涨船高,一年之内勉勉强强的坐到了准二线的宝座上。

    纨贝勒努力地甩了甩头,觉得自己幸运得好像做梦一样,可是他觉得有点儿奇怪,一般人做了这样的美梦肯定要笑醒了,他却觉得哪里不对,哪里画风不一致。

    他微微挣了一下,摆脱了夏无争的拥抱,抬头看着他,他的脸确实很漂亮,性格也温润如玉,他知道自己深深地爱着这个人,却想不起来这种深刻而强烈的爱恋为什么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夏无争很怜爱地摸了摸他的脸,他俯下身去想要亲亲他,却被纨贝勒下意识地躲开了。少年在躲避的同时,脸上的表情非常含混,带着不知所措的歉意。

    “我,我刚刚醒过来,好几天没洗漱了。”

    他压抑了一会儿,给出了一个勉勉强强说得过去的理由,夏无争很识大体地笑了笑,没有抱怨。

    他在医院陪他待了一整天,到了晚饭之后,大夫又来检查过一次,这一回各项指标都回到了正常的水平线上,宣布纨贝勒已经可以出院了。

    是纨贝勒的大哥玉良臣开车来接的他们,他大嫂也抱着孩子跟了过来,夫妻俩一路上对这个幼弟嘘寒问暖的,夏无争很喜欢他们的小侄子,直接抱到后座上来,抱在怀里颠着,逗他玩耍,纨贝勒的大嫂还打趣儿他们什么时候也要一个孩子,夏无争的脸上泛着淡淡的红晕,一手抱着小孩子,另外一只手在下面牵着纨贝勒的手。

    纨贝勒知道大嫂去了美国生孩子,小侄子还没有大名,小名叫毛头,跟自己有点儿相似,也是一头的自来卷,就在美国接受的学龄前教育,所以不常见面,他也挺喜欢孩子的,看着夏无争抱着自己的小侄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圣母的光芒。

    纨贝勒觉得夏无争有点儿耀眼,耀眼得好像肉眼不能直视的太阳,虽然漂亮,可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太刺眼了,他垂下了眼帘,手心开始渗出汗珠,他觉得尴尬,想要从夏无争的手中把自己的手抽出来,稍微试探了一下,却被他牵得更紧。

    车子开进了玉家老宅,纨贝勒的父母和爷爷奶奶都迎了出来,纨贝勒的祖父母早婚早育,他奶奶生下他爸的时候才十五岁,现在虽然都已经四世同堂,也才不过六十多岁,她是中国最早的几批公派留学生之一,现在依然还在美国的一所著名综合性大学担任客座教授的职务,所以经常出差,难得回国。

    纨贝勒觉得自己很久没见过奶奶了,见了面难免觉得亲近,一手牵着夏无争,先过去给祖父母报了平安,一家人才陆陆续续进了大门,围坐在八仙桌旁一起吃个团圆饭。

    ……

    帝都大学第三医院icu病房。

    金文玲面无表情地坐在病床旁边,他两天两夜没有合眼,眼睛已经开始微微发红,病房里只有各种仪器发出的冷冰冰的滴答声和他似有若无的呼吸。

    病房的门被人推开了,金文玲机械性地回过头去,看到了一个很可爱的小男生背着书包,面沉似水地看着他。

    “太傅,救救他,我招不回他的魂魄……” 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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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傀

    珠珠没有立刻回答他,他缓缓地走上前来,伸手捏住了金文玲的下巴,看了看他没有血色的脸。

    “麒儿,你需要吃点儿东西。”他从书包里拿出了好几个保温杯,打开盖子慢条斯理地码在了金文玲身边的床头柜上。

    金文玲没有说话,他没有别的选择,端起了饭菜埋头吃了起来,他的动作非常规范,近乎机械,很快桌上的饭菜就被他吃光了。

    “太傅,你救救他吧。”

    朱珠叹了口气,金文玲可以为了病床上的男人吃饭,他可以为他去死,为他做任何事……

    “他可能是被一种叫做傀的东西摄去了魂魄,他们不属阴阳两界,连我也奈何不了他。文玲,你听过那个故事吗?”

    朱珠叹了口气,拉过另外一边陪护床旁的折叠沙发在金文玲身边坐了下来。

    “我夺舍的人是前朝康乾盛世年间张廷玉张中堂的幼弟张廷枢,记得在乾隆一朝,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朱珠在对着金文玲讲话,可是他的眼睛却一直盯着玉良纨,那是他在金陵玉氏一门之中精心挑选出来的鬼玺的宿主,既是他的后嗣,又是他玉氏一门供奉的神祗,是他姓氏的来源。

    他没有什么面部表情,慢条斯理地讲了一个故事:

    乾隆二十三年的秋天,直隶有个书生因为写了一首反诗,诗里流露出对满清高压政策的不满,后来被人揭发而问斩,监斩官很欣赏此人文采,起了爱才之心,杀之不忍,就对他说:“当我喊‘斩’的时候,你立马就跑,跑的越远越好。”

    当日午时三刻一到,监斩官大喊一声“斩!”那书生立马撒腿就跑,一口气跑到了山西,并在那地方结婚生子,生活了十几年。

    后来有一个直隶人做了跑商到了山西地面儿,当他看到那书生时,一脸惊讶地说:你不是已经死了吗?”那书生也一怔,于是就立马消失的无影无踪。

    朱珠讲完了这个故事,深看了金文玲一眼:“你知道玉良纨出事之前见过什么人吗?”

    金文玲记得纨贝勒临走之前跟自己说的是要去给最近加盟的电视剧选址,好像还是他一个什么高中同学投拍的,现在想起来,他是不想让自己误会才没有明说的,一切都是那么严丝合缝了。

    “夏无争?”

    朱珠点了点头:“凭我张廷枢的势力都查不到这个人,换句话说,他根本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就连死亡证明都找不到。”

    金文玲眉头紧蹙,不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诡异的事情,夏无争是存在过的,他是纨贝勒的初恋男友,这一点他早就对自己坦白过。

    朱珠叹了口气,接着说道:“你知道方才那个故事的意思吗?原来当年那位监斩官大喊一声‘斩’的时候,刽子手手起刀落,那书生早已人头落地,根本没跑掉。可是他却认为只要听到“斩”字立马逃跑,就不会死了。在那位书生的潜意识里,听到‘斩’字就跑,认为自己已经跑掉了,没有被杀死。

    监斩官叫他跑的越远越好,于是他就一口气跑到了山西,可是山西跟直隶相隔多远,又怎么可能一口气跑到那里呢?那位书生认为自己没有死,精神意志就存在着,这个精神寄托在认为自己没有死的基础之上的,而当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就没有寄托了,人也就跟着烟消云散。”

    金文玲冰雪聪明,大概听出了一点儿头绪。

    “你是说夏无争已经死了,可是他对于尘世的眷恋过于深重,导致他的魂魄依靠着潜意识还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朱珠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只怕这一个更为棘手,他的潜意识已经可以往返于阴阳两界之间的灰色地带,那是傀的地盘,一个由众多怨念所组成的平行世界,他们可以带走人类的生魂,到那个世界里重新改造,为所欲为。”

    他站起身子,绕过了金文玲,来在病床前面附身看着玉良纨,伸手按在了他的百会穴上面,眯起眼睛待了一会儿。

    “他失了一魂两魄,难怪你无法为他招魂。”朱珠叹了口气,看着少年苍白的脸,他在金陵玉氏的子弟当中算是与自己长得非常相似的一个,只是眉梢眼角多了些许飞扬跋扈的戾气,所以金文玲才没有在初次见面的时候认出他就是鬼玺。

    如今他病恹恹地躺在那里,就只剩下一具空虚的躯壳,可是正因为失去了魂魄,眉眼反而变得非常温文,和自己年轻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

    珠珠叹了口气,回过头来看着金文玲,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金文玲身子一软,从椅子上滑了下来,双膝着地跪在了珠珠的面前。

    他大吃一惊,几乎在同一瞬间跪了下去,行三跪九叩大礼,口中惶恐地说道:“圣上,跪不得!”

    “太傅,你杀了我弟弟,就当是还我一条命吧。”金文玲双手颤抖着扶起了还在行礼的珠珠,强迫那孩子抬起头来看着自己,他的眼睛湿润了起来,失去了昔日充沛的王气。

    “他在你心里,比麟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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