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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由亲王感谢“三足鸟”对我们的关心和提醒,并赠予她一柄青铜剑,她如获至宝地收藏起来。
……。
我们继续向东前进。走着走着,山势渐渐平缓下来,代之以黄土高原。当我们遇到一条泛满泥沙的黄乎乎的大河呈现在面前时,赤由亲王便命令队伍停下来。
这条大河蜿蜒曲折流向东方,其长度无法想象,看起来似乎钻进了天际的云层。它的右边是青葱碧绿的山岭;左边是无边无际的草原;而大河流去的远方,是一望无际的肥田沃土。
赤由亲王道:我现在离帝国不知几万里,已经走累啦。本亲王决定未来的领地就选在这里!
随后几年,亲王指挥我们在此地建筑了城堡、开垦了农田、围出了牧场。此地确实是不错,不但土地肥的流油,附近山中还有丰富的铜、铁矿藏。不过,因为陛下禁止御弟带冶炼工匠随行,末将想亲王是难以开设矿井冶炼铜、铁,铸锻兵器的。但亲王所携带的铜器——包括兵器和用具——足够子孙使用百十年了。
周围部落很快知道了我们要在此地安营扎寨消息,便纷纷上门讨伐,不许我们在此立足。为保卫领地,我们三天一小仗、五天一大仗,没完没了地厮杀。好在这些土著的兵器不过是竹刀石斧,岂能胜了我们的钢刀铁甲?被我们无数次打败后,他们便不再挑衅,畏惧地称我们为“铜头铁额赤由兄弟”,从此躲得远远的。而赤由亲王为避免多树强敌,要求我军只守不攻,尽量减少杀伤,对战俘则一律放还。
所以,随后几年倒也算相安无事。
末将的报告到此结束,并向伟大的国王缴令。
国王对他进行了亲切的慰问,并依照前例,对该千夫长及所属部队归来或已战死的勇士们予以褒奖及赏赐。
该千夫长谢恩后,又道:“另外,末将返程前向赤由亲王辞行时,亲王委托末将带给国王陛下一些礼物。”
他命令随从抬上二十个沉重的圆形黑陶罐。
国王问:“这是些什么?”
“这些陶罐里装的是东方人发明的一种饮料,名字叫做‘酒’。它比我们这里的果汁不知好喝多少倍,味道芳香醇厚,饮之令人忧思皆忘,飘飘欲飞,其感受真是美妙极了。不瞒陛下,末将与战士们这几年天天喝这个东西,现在似乎有些上瘾、简直离不开它呢。”
“打开,让朕尝尝!”
罐子的封口刚打开,周围便弥漫起陈酒特有的香气。
国王喝了几口道:“嗯,是与众不同!”他对周围的大臣说:“你们也尝尝。”
大家喝后也都很是惊奇,没想到世上竟有这样好喝的液体,都啧啧称赞。
千夫长:“赤由亲王还让末将捎来了酿造之方。其实,这酒不过是用麦黍、水果等经发酵制成,也没什么神秘之处。末将以为:既然蛮邦都能做出来、我们帝国肯定会比他们做得更好。”
国王对“鸟羽”道:“朕想,这种好东西不能只让官僚们独享,应该让朕的子民都能喝上。这事就交给你的‘巧人院’去办,用我国自有的资源造出我们自己的酒。还有,两个千夫长拿回的弓箭样品、风车图样也要好好研究,加以改进,尽快在我国使用起来。今后,你要下力气收集各国的发明创造,取长补短、为我所用。”
“遵旨!”
………………………………
第六十二章 少男少…女们
苦修峰上的《修习堂》中,那些贵族的男孩子们经受着严格的训练。
每天东方刚露白,他们就被钟声催醒。从草铺上一跃而起后,他们哧…条条地跑到外边,列好队,顶着凌晨寒风的侵袭,沿盘旋山路向山下跑去。
约有一顿饭的工夫,他们跑到了山脚处一滩凌冽的小湖旁。不用催促,便一个接一个地跳入水中,使尽全力划水,以产生充足的体热战胜冰冷的湖水。
游到对岸、再游回来,然后捷足者不顾落后的同伴,上岸后便向峰顶冲去。——先到达者可获得当日的锦标。
这时,红日已经露出半张脸,负责体能训练的教师已经等候在训练场。他对返回的学员逐一记录在成绩单上,确定他们的名次。
通常情况下,达达鄂总是第一名。与他脚前脚后的,还有小王子、庞塞等三四个人。波利尼因体质较弱,常常被他们落下百十步远。
而多贡亲王的儿子芬瑞往往是最后到达,对此他并不觉得有什么羞愧的。他私下若无其事地对同伴说:作战主要靠计谋而不靠一身蛮力。尽管如此,他父亲多贡亲王却感到挂不住脸,对之严加训斥。后来,芬瑞依靠“计谋”(比如躲在湖边不下水,待众人游回来上岸后,偷偷跟在后面,最后靠充沛的体力冲刺到前边),也获得过几次第一。其他孩子们尽管有所察觉,但遵循武士“同心协力、绝不怀疑自己伙伴”的信条,没人肯出来揭发他的舞弊行为。
随后吃早饭。
早饭极其丰盛,各种肉食、烤饼、水果、菜蔬堆得满鼎满罐。男孩们因早晨的剧烈运动,个个胃口极好,吃起来如风卷残云。
吃剩的食物有专人收拾,送给远处的贫苦人家。
饭后,根据课程安排,有关导师便前来上课。
男孩们最喜欢的是技击课。他们知道:若想做一名优秀的武士,没有精湛的技击功夫是不可能的。因此,无论是达达威的剑术课,还是摩尔登的斧术课,还是其他教官的矛术课、徒手搏斗课,孩子们都聚精会神地听讲。在课后实练中,他们如乳虎般勇猛,下手凶狠、毫不留情(真像老话说的“打死人不偿命”)。但教官会掌握分寸,适时叫双方住手。尽管如此,孩子们身上、脸上还是伤痕累累,就连小王子也不例外。有些微小伤疤会随着岁月消退,有些较深的伤口则将留下终生的疤痕。好在那是个崇尚武士精神的时代,伤疤是男子汉一种可以用来夸耀的特殊装饰。
男孩们喜欢的另一门课目是密朗负责教授的礼仪课。
在课堂上,密朗为他们讲解作为贵族必须熟知并运用自如的各种礼节和规矩。比如:作为贵族应该严格遵守誓言,应该无限效忠君王(讲到这点时,孩子们想起密朗那叛国弑君的不光彩经历,课堂响起一片故意的大声咳嗽打断他的话。因为是小王子带的头,密朗只好装作若无其事),以及贵族之间、贵族与平民之间如何打交道等等。
但孩子们喜欢的不是这些,而是课后练习宫廷舞的时候,因为这时需要女伴配合。
基于同样的原因,《淑媛堂》中的少…女们也需要男伴配合。
于是,那些达官贵人的女儿们便被成车成车地带到苦修峰上的《修习堂》,与男孩们共同练习宫廷舞蹈。
这是妙龄的少男少女们最快乐的时光!
随着见面次数的增多,他(她)们渐渐熟悉了,由刚开始时的腼腆羞涩发展到落落大方,再后来便无拘无束起来。
最后,支配男女之间情愫的那些自然规律开始起作用:在不知不觉中,他(她)们心中滋生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烦恼,这是孩童时期从未体验过的。
女孩子中有国王的小公主、摩尔登的女儿爱莎、皇家监狱典狱长的女儿伊娜等。
其中以小公主最为活跃。在宫廷乐队优美的乐曲声中,她一会与这个男孩跳、一会又拉过那个男孩跳,全不顾别人愿不愿意。后来,她只与庞塞跳,而再不理会旁人。即使庞塞正与别的女孩跳舞,她也毫不客气的一把拉过他,把他的舞伴晾在一旁。对此,庞塞一脸苦笑、毫无办法(谁都不愿也不敢惹小公主)。看得出,小公主对庞塞有了“意思”。
摩尔登的女儿爱莎与小公主正相反。她安稳娴静,不出风头,无论哪个男孩邀请,都礼貌地为其伴舞。奇怪的是:她从不与达达鄂跳,而达达鄂也从不邀请她。细心的人可以发现,每当两人目光对视到一起时,双方都会脸色一红、迅速挪开视线。在场的很多人都知道原因:达达威与摩尔登已结成了儿女亲家,爱莎将来就是达达威的儿媳、达达鄂的夫人。所以,即使骄傲如小公主,也很识趣地不去纠缠他。
不识趣的只有多贡亲王的儿子芬瑞。
芬瑞自认风留流倜傥,相信全天下的女孩子都会喜欢他。从见到爱莎那天起,就迷上了这位美丽的小姑娘。他才不管爱莎与达达鄂是否有婚约,一个劲的向她献殷勤、讨欢心。
而爱莎则不卑不亢,礼貌而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