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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我的骑士-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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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交出,他们需要这支**的军队来保护自己,制约雷顿,要封赏,要领地,然后步步为营。

    这时候,取得了亚历山大绝对信任的安德森上校做出了一个决定。首先他得到了亚历山大全部骑兵的控制权,然后他将这五万人一个不留的献给了雷顿!

    雷顿人不但没有夺走安德森的军队,反而将他直接提拔为将军,让他可以名正言顺的统领这五万人,并封他为伯爵,让他成为了货真价实的雷顿贵族。雷顿人依旧让安德森带着他的队伍呆在亚历山大的大营中,他们将安德森像钉子一样扎进了亚历山大的心脏,监视他,制约他,消磨他,摧毁他,直到降下亚历山大的最后一面旗帜,榨干亚历山大的最后一个士卒。

    当天夜里,安德森和亚历山大进行了一次秘密会谈。

    安德森要亚历山大将全部军队的统治权交给自己,条件是永远保证亚历山大及他的家族容华富贵和生命安全。

    谈话结束后,安德森踌躇满志,意气风发,而亚历山大仿佛在短短一个钟头的时间里老了十年。后来这位在辛特兰叱咤风云数十年的公爵被调离军团,在雷顿皇城获得了一个无关紧要的职位,这辈子都不会跟“统帅”这两个字有什么关系了。

    毫无疑问,现在的安德森,前途无量。

    “既然说到这个,就先聊聊辛特兰吧。”安德森不动声色的说:“你们就这么憎恨它吗,以至于要叛国投敌?”

    “我们本想继续战斗,且已经做好准备上阵杀敌。可惜大局已定,我们力不从心。”最先开口的还是萨菲隆。仔细听的话,会听出他的声音微有颤抖,似乎在压抑着感情:“何况辛特兰一步步沦落到这幅光景,已不值得我们为它舍生忘死。”

    安德森听着萨菲隆的话,目光依次从格林和阿隆的脸上掠过,发现他们虽然都没说什么,脸上却都隐隐有些跟萨菲隆一样的憋闷和不甘。看到这里,安德森心中突然泛起一丝悲凉,也许随着他们的变节,辛特兰终于连最后一批优秀的将领也弃它而去,这个千年古国真的再无希望了。

    “很好,至少你们的背叛还有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安德森喃喃地说:“而我之所以会这么做,只是为了让她死。”

    “谁?”格林问他。

    “还能有谁?”

    “妮可!”阿隆叫道。

    “是啊。”安德森凝视着摇曳的篝火,笑了:“妮可。”

    “就为了让她死,你居然不惜背叛整个辛特兰?!”在我的印象中,萨菲隆的语气第一次变得惊讶。

    “确切的说,是为了让她从我的生命中消失。”安德森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不停跃动的篝火:“可惜我的计划失败了,我没想到在那种情况下她还能逃出去。”

    “为什么?!你们…”

    “你们觉得妮可是什么?”安德森打断阿隆的话。

    安德森的问题很奇怪,一般当一个人想要听听大家对另一个人的评价时,他一般会问――你们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你们觉得这个人怎么样?从来不会像安德森这样问,他是什么,就好像妮可根本不是人一样。

    “可怕的女人。”格林回答道。一想起妮可,诸如杀人如麻,嗜血成性,凶神恶煞,不择手段这样的词汇就开始在他的脑海中泛滥。然后他发现就算把这些词汇都加在一起都不足以形容这个可怕的女人,于是这个概括性的评价脱口而出。

    “她是一个诅咒。”安德森说。在萨菲隆他们心中安德森一直是个不动声色的人,或愤怒,或欣喜,总之脸上从来不会出现太多的表情。可是现在火光照耀着安德森的脸庞,他们看到几乎所有可以用语言形容的表情全部纠缠在他的脸上,扭曲,撕扯,此起彼伏,让他的脸看上去诡异而恐怖。

    对安德森来说,妮可是一个诅咒。她会摧毁她身边的每一个人,最后她会毁掉她自己。

    。。。
………………………………

第四十一章 他的爱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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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德森今年三十岁,只爱上过一个女人。

    就是他十一岁的时候认识的妮可。

    从此他们就再也没有分开过。

    一起吃早饭,一起吃午饭,一起吃晚饭——如果有的吃的话。

    十五岁的某一天,安德森知道了一个词,叫做“爱情”。第二天,他发现自己爱妮可。

    有多爱?

    安德森只有一条命,所以他可以为妮可死一次。如果给他十条命,他就愿意为妮可死十次。他从未怀疑过这个问题,虽然妮可从来没有这样问过他。

    他始终有一个梦想,就是在不远的将来能跟妮可在乡下买一块不用多大的地,盖一间不用不大的房子,开垦几亩田,种点儿蔬菜、瓜果什么的,然后养几个孩子。等孩子们长大了,他们也就老了,然后他们就可以整天呆在家里,坐在院子里,一起晒晒太阳,散散步,随便干点儿什么,直到死去。每当安德森想到这些都觉得像幅画一样,美得让他做梦的时候都能笑出声来。

    只是这个想法他从来都没敢对妮可说过,因为这太不现实了。那时他们每天的目标不过是吃一顿饱饭,睡一个好觉,今天活着甚至都不敢想明天怎么去死。那是一段艰难到连幻想的权利都没有日子。这段日子很长,很长。

    后来他们逐渐长大了,同伴越来越多了,终于在哥特区拥有一席之地了。当安德森觉得终于可以告诉妮可自己的梦想时,却已经晚了,妮可决定参军了。

    安德森还是什么都没说,从十五岁那天起,他就没有向妮可提出过任何反对意见,因为他知道提了也没用。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已经开始习惯无条件的服从她,不管他觉得她是对的还是错的,不管他愿意还是不愿意。就像他们成立的那个无聊的骑士团,妮可封他为队长,封自己为副队长,然后大事小事副队长一个人说了算。

    对于参军这件事,安德森很不喜欢。他讨厌打架,更讨厌杀人,这是他跟妮可的区别之一。他杀第一个人的时候十岁,然后整整做了一个月的噩梦,从此他开始尽可能的避免杀人,除非对方要杀自己或者妮可。妮可杀第一个人的时候六岁,当天晚上就睡的很香,从此妮可开始不停的杀人,先是为了生存,后来是为了发泄,再后来什么都不为。

    加入军队的妮可如鱼得水,她带着她的骑士团所向披靡。

    有这样一支团队,他们出身贫寒、下贱。他们打仗不要命,他们杀人不眨眼。他们攻如旋风,他们守若磐石,他们杀敌如烈焰。他们摧枯拉朽,他们无坚不摧,他们让人闻风丧胆。他们在军中有个专属名号——哥特帮,这个称号对于敌人来说就是魔鬼的代名词,对于友军来说…也是!

    在妮可的带领下,他们的军衔越来越高,他们的队伍越来越大,他们杀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越来越让安德森感到厌恶。

    他还是什么都没说,因为他看得出妮可很快乐,他从没见过她如此开心过,从没见过她笑的如此甜美过。他想让她能永远这样快乐下去,至于自己,他从来都没想过。

    那天是妮可的二十岁生日,他问她想要什么礼物,妮可说想让他陪自己回一趟哥特区。他皱起了眉,他讨厌甚至可以说恨那个地方。那里除了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伤痕之外什么都没给他留下。可是他没有拒绝妮可,他不想扫她的兴。

    刚一踩上哥特区那片肮脏而污浊的泥地,妮可就莫名的兴奋起来。她开始眉飞色舞的说起她小时候的种种种种——她在哪里杀过一个什么样的人,她是怎么把他杀死的,那人死的时候表情是怎么样的。他听着,忍着,他觉得自己的胸口快要闷死了,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就要炸了。

    可是当那一幕发生的时候他再也忍不下去了。妮可突然把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砍倒在地上,血溅了她一头一脸,她微笑着对他说:“看,我十二岁的时候就是这样杀死那个人的。”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妮可,盯着这个让他无数次藏起理想,然后拼死追随的女人。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为她付出的这一切并不值得,他第一次觉得跟她在一起是在浪费青春,他第一次觉得也许他们并不适合。可他还是什么都没说,不管妮可在做什么,他可以闭上眼睛,堵上耳朵,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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