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就好,那就好啊!你公务繁忙,就不打搅了……”柳氏饱含深情的叹了口气,随后便由女仆掺扶着准备离去。
不过在离去之时,柳氏却回过头来,向叶宇请示道:“那个白发女子张秋雨,老身看着挺好的,已跟芊羽说了,将此女留下了打理佛堂,希望……”
“呃呵,此事承天已经知晓,既然姑母喜爱这名女子,那就将其留下便是,姑母不必如此客气!”叶宇虽然恭敬地回应着,但是心中却是有些不自在。
因为在大婚之后,他已经跟岳琛派来的道贺之人交代过,要在道贺之人回绍兴的时候,一并将张秋雨护送回绍兴枫桥镇。
叶宇此举是为了顾虑张秋雨的安全,虽然将头巾包裹着白发掩饰异状,但终究在别人的眼里是个异类。
即便他知道张秋雨有一些功夫底子,但终究是个弱智女流,否则也不会被那个沈同文要挟许久。
但是当他将这一切安排好的时候,却从柳芊羽的口中得知,一直静养佛堂的柳氏,竟然主动点名要了这个张秋雨。
叶宇虽然是个不循教化之人,在别人看来甚至有时过于残忍,但是对于尊师重道、尊敬长辈的这中固有观念,却比任何一人都要深。
所以当得知柳氏要了这个张秋雨之后,叶宇也只能无奈地默认了此事。
但是不经过与他商量而主动决策的行为,让一向掌控霸权的叶宇,心中难免有些不自在。
……
在目送柳氏离开之后,叶宇这才从柳芊羽的香阁离开。
如今诸多事务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而且有了百里风在身边帮忙,他的担子显然要轻松许多。
现在的叶宇,思想正在慢慢的转变,由原来的事事具细、凡事亲为,到了如今处事力求中庸之道,权力适当交予下属掌控。
如此一来,他只要掌控整个大局便已经足矣。
一个政治体系,犹如一颗树。
强干弱枝,就不能充足吸收自然地养分,那么这棵树的命运就可以预见,一定是难成参天大树。
而强枝弱干,枝叶的茂盛是达到了吸收自然养分的效果,但是也因为树木主干的细弱,导致这棵树木因为枝叶的繁茂,不堪负重拖累至死!
即使不被拖累致死,也会因为主次不分的缘故,永远长不高,而最终成为一道盆景。
所以,在一棵参天大树的成长过程中,就会出现一种人为现象:
在让主干强实的前提下,也要让周围的枝桠迅速生长。但是当到了一定的密度之后,隔一段时间就要用柴刀砍去负累多余的枝桠。
平衡之道,便能从树中窥得!
叶宇不是天生的政客,所以官场对于他而言,一直都是身在其中不停的摸爬探索。至于能够领悟多少、学到多少,全靠自身的天赋了。
如今他懂得如何放手,懂得取舍,其实已经是深谙帝王之术的其中三味!
当叶宇来到书房的时候,孤狼已经在房外守候,叶宇几步来到近前,垂目低声问:“他来了?”
“是的!”
“嗯,在此守候,未有我的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
“属下明白!”
叶宇不经意的摸了摸鼻子,旋即单手背后,径直走进了他熟悉的书房。
(今天的章节,是看了一个事件,而偶有所感,希望别嫌我啰嗦。再次求个五月份的月票,过了凌成就是五月喽,一号看书的朋友,记得给三生投个月票撒,求支持!您的支持,是我写作的动力!)……16837+d6su9h+10978671……》
。。。
。。。
………………………………
第501章 二人坦承述前因
书房里,一个头戴黑纱斗笠的人,坐在桌前已经等候多时。
当叶宇推开门,踏进书房,此人便语气平淡的开了口:“叶宇,你可真是大忙人呐!”
“是啊,这不是能者多劳嘛,倒是没有你这般清闲……”
叶宇与这黑色斗笠之人,似如多年未见的老友,谈起话来倒也是十分的随意。
“能者多劳?依我看倒是,能者,死得早!”
“哦,何以见得?”叶宇旋即坐了下来,饶有兴趣地询问道。
黑纱斗笠男子不慌不忙地端起热茶,轻声慢语解释道:“庆王赵恺就要被册立为储君,侯爷觉得他会放过你吗?”
“你来叶某的府上,就是要告诉叶某这句话?”
“怎么,这不重要么?”
叶宇摆了摆手道:“册立储君那是国之幸事,叶某身为朝廷命官,忠于朝廷是臣子的本分,何来你的荒谬之言?”
“呵呵!”
黑纱斗笠之下,发出阴冷的笑声:“换作别人,纵使与赵恺有几番矛盾,他出于怜才之心,也定然不会秋后算账,但是你却不同!”
“哦,有何不同?”
“因为你也是皇子,而且是最具有颠覆能力的皇子!”
叶宇听了这句话,却是一点也不意外:“是么,可那又如何,相对于叶某而言,此刻着急的应该是你,而并非是叶某人!”
“你,知道我是谁?”
“很难吗?”
见眼前黑衣人一阵沉默,叶宇继而爽朗笑道:“你隐匿身份前来见叶某,声称你手中有叶某需要的东西,其实你不知道的是,叶某早就猜到你会来,只是来的比叶某预计早一些罢了……”
“嗯?”
“自从你暗中相助福王开始,叶某就知道是你在背后一直捣鬼,如今福王已经命丧黄泉,你要想能够东山再起,我叶宇,就是你唯一可以下赌注的地方!”
“是福王临死前告诉你的?”
“哈哈哈,赵惇,你也太小看我叶宇了,想要知道什么,还需要从他人口中得知吗?”叶宇爽朗含笑,直接道出了黑纱斗笠人的身份。
黑纱背后的神情隐晦不清,但是鼻息所发出的叹息之声,显露着此刻的心情失落。
缓缓摘下斗笠,露出一幅消瘦的的面庞,正是昔日的恭王赵惇。
赵惇静静地看着叶宇,沉声问道:“既然不是福王所说,你又是如何得知的?”
“因为叶某从一开始就知道,你没有死!”
赵惇闻听此言,眉头一皱,露出疑惑之色:“嗯?难道是当年一场大火,露出了疏漏之处?”
“一场无名大火,是你赵惇暗中逃遁的契机,可是你却忽略了重要一点!”
“什么?”
“就是代替你被烧死的之人的身体状况!”
“身体状况?这不可能,他可是本王精挑细选的替身,不可能……”
赵惇摇头否定的说着,可是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叶宇无情的打断:“你如今还是王爵吗?”
“本(王)……叶宇你!……”
一个‘王’字,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随后强忍不悦道:“好了,还是说说你是如何发现破绽的吧!”
“其实你挑选的替身,可谓是完美无缺,但是骨骼上却有了差异!”
“骨骼差异?”
“还记得在大火之前的几日,叶某曾私下里拜访过你,也曾在荒弃的亭中将你殴打了一顿,以叶某当时的力道,足以让你胸骨重创,那一脚踩下去也能让你后背脊骨重伤……”
“可是在烧死的替身身上,仵作的验尸记录之中,尸体的周身骨骼却是没有任何重创,那请问昔日的恭王殿下,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当时叶宇在勘察恭王赵惇葬身火海之事,其实也一直抱有怀疑态度,但是一场大火将尸体烧的是面目全非,而且其他安好的部分,经过熟悉之人坚定,也的确是赵惇的尸身。
但是当叶宇无意将桌上砚台打翻在地的时候,看着砚台不仅摔出了裂缝,而且原有的残墨也溅了一地,那一刻叶宇突发奇想,想到了此前他殴打赵惇的事情。
以他的力道,加上当时的刻意为之,足以让赵惇伤筋动骨,但是验尸记录上却没有这方面的记录。
当时的叶宇就恍然明白,赵惇是借着火遁逃之夭夭了!
叶宇的一番分析解说,让赵惇顿时恍然明悟,才想到自己犯下了一个多大的疏忽。
静默片刻之后,赵惇缓缓的叹了口气:“是我疏忽了,但你既然看出了破绽,为何在处理此事的时候,默认了这个结果?”
“因为叶某不想你死,因为那样的话,就不好玩了……”
“……”
赵惇是个心机阴沉之人,对于叶宇的这句话当然能够明悟,随即冷哼道:“叶宇,你连一个死人也要顺势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