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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见到这个叫做小红的女孩子。林晓幽还是吐槽了一下下作者的取名无能。
也许,会出现小蓝小紫小青之类彩虹姑娘的。
但暂时得打住这种遐思。
案子顶顶要紧。
她问:“我想知道当时你是在哪里捡到这个手帕的?”
小红知道眼前干净中带着英气的女子是县官夫人,神色明显就不一样,有些担忧,但还是说:“这帕子,是奴婢在后花园的池塘边上捡到的。那一天,我本是给桂花姑娘送红枣莲子羹的,但半道儿忘记了勺子。就回去拿,走到花园外边的走廊时候,听见有人争吵声音,想去看看,但走近了却发觉没有人。突然就看见池塘边卵石路上有块帕子,我觉着很漂亮。就捡起来了。”
说完看林晓幽:“我可以回去了么?”
眸子中带着忧虑与惴惴不安。
她是做事做到了半道儿被叫出来问话的。
若是不回去,不但要被老鸨骂狗血喷头还会挨打。
林晓幽也不想为难她,追问了当时情况,在得到并没看到其余人这个肯定无比的答案后,就让她回去了。
留下了手帕。
这块帕子上绣着一株桃花,桃花边上一滩淡淡红色是春秀的血。
她立刻回去做了血液鉴定,可惜结果让人遗憾,这血型和那只断脚上的血型并不符合,也即是说断脚不是春秀的,难道?春秀也许真的只是出门求医了。
可是,赵虎那边并没有明确消息传来,一时间事件胶着着,叫人揪心。
既然那个人说了游戏开始,就绝对不会让游戏停止,那么,他一定是留下了线索的,倘若没有找到线索,也许就是第二个牺牲者出现的时候了。
林晓幽努力回忆着读书时期学习的变态杀人狂案例。
第一个映入脑海的就是开膛手杰克。
jack the ripper,是现实中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间,于伦敦东区的白教堂一带以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凶手代称。犯案期间,凶手多次写信至相关单位挑衅,却始终未落入法网。其大胆的犯案手法,又经媒体一再渲染而引起当时英国社会的恐慌。至今他依然是欧美文化中最恶名昭彰的杀手之一。
之所以会想到这个,也完全是拜那署名为牵猴子的人的家伙所赐。
倘若他与自己同一个时空,他一定知道这个轰动全球的案子,那么他为什么会选择这个案子,为什么这么清楚,他是什么人。
纱绢上的字迹,是朱砂写的,那种厚重的红色像是血液的颜色,叫人如鲠在喉,而刻意避开了苏岩的,还有一个线索。
绢布的最下方,几乎看不见的地方,印下了一枚红色的指纹。
这是提示。
第一份dear boss的红墨水挑战信,实在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所以,林晓幽当时几乎可以确定春秀就是第一个被害者,而那断脚就是春秀的,但血型却不对。
这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为什么,为什么不对,难道不是模仿这杀死妓女的案子给她以威吓?为什么会不一样呢?
春秀是妓女,恰好失踪,而断脚上写着的秀字,不管从哪个方面看都是十分符合案件的圆环的。
或者说,死者有两个?
她突然打了一个寒战,被自己的想法惊呆了。
为什么那样肯定春秀就是死了呢?断脚的主人从血液凝固看应该是死后被砍下来所以判定死亡基本可确定,为什么就那么直接地判定春秀是死了呢?
从哪里?
自己潜意识是认为她死了呢?
秀眉紧紧地皱着,她额头冒出细密汗滴。
若有似无,对方真是狡猾啊!
………………………………
第八章 一具
这样想着,那种靠着金手指能够轻松一些的念头就魂飞湮灭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彻骨寒意。
想来,到底是自己是疏忽大意的。
掐指算算,来到这里大半年有余,各种事件也应付过来,但从未想过主动去查探一下那个人。
暗处的人。
只是想着,有案子就破,有事儿就解决,但对方一直蛰伏着,算着时机,谋划了方法要一击即中。
“真笨,如今的我,与开始的他有着什么区别,都是一样罢了。”林晓幽思及此,拳头恨恨地锤向桌子,她空空地等待丧失了先机,让人取得筹谋的时机,而如今自己连到对方模样都不晓得,身份也是谜团。
他似乎在暗处,如鳄鱼一般窥视着自己一方,或者更加可怕的是,恶魔就在身边。
不寒而栗。
那只装着断脚的盒子,为何恰好能够在衙门口被捡到?
难道,那个人对衙门很熟悉,清楚地知道每个人的作息时间?因为那装脚的盒子装帧算地上比较精致,衙门处在闹市区,乞丐不少,若是被哪个捡了破坏了盒子里的东西,想必又是麻烦。
凶手不会容许这事儿发生,他必须保证送抵。
所以,他一定踩过点。
这是犯罪分子必备知识点。
“柱子,即刻将衙门口常驻乞丐全部召集起来,然后逐一审问,注意,一定要逐一,不要让他们有互相交流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分辩出最为准确的消息。
人的记忆,很容易被别人的影响。
安排好这事儿。派出去的赵虎终于有了消息,说是有三户人家符合夫人提出的要求,年轻女子,年龄在15…18岁之间,还有,养尊处优。
衙门书房,檀香袅袅,绕着一个一个白色的烟圈儿,圈越来越大,向着高处飘去然后消失不见。林晓幽揉着太阳穴看着赵虎手中的资料。
看完了一遍,她的手指在有些毛躁的宣纸上滑来滑去,嘴巴中念念有词。脑子里却是飞快地思索着,排除或者确定线索。
“徐阿秀,东头村人,父,徐铁根。母,徐刘氏,弟弟徐金宝,三岁,家中有一亩田,靠着给人打零工挣钱。”
念完摇摇头。道:“这户人家温饱都成问题,想必是不会对女儿多么宝贝,所以这个许徐阿秀。怕不会是断脚的主人。”
然后看第二个。
“刘金秀,石头村人,父亲刘大是屠户,家中比之温饱要好不少,金秀的母亲已死。没有弟妹,刘金秀的父亲对她十分宝贝。她也很懂事,有时候会到铺子帮忙。”
看着林晓幽沉思,赵虎道:“夫人,这个女子小的认为倒是有些符合,据说金秀她爹想要将她嫁给一个秀才,但她似乎看上了一个赶考的书生,说是要等他高中回来做官家夫人呢,与那刘大吵了多次,还离家出走过,据说前阵子又是大大吵了一架,后来人就不见了。”
林晓幽没说话,盯着纸不动。
赵虎又道:“那断脚伤痕如此干脆利落,看着就是用砍骨刀砍得,这刘大嫌疑不小啊,你说,会不会是刘大觉着女儿抗婚很没面子,一时气愤砍死了女儿,然后……”
他说道这里愣住,似乎无法接下去。
林晓幽就笑了:“对,也许他的确有一时激动砍死人的可能性,但他为何要砍断脚呢,为何要将断脚寄到衙门呢?”其实,她说道这里心里也是有疑惑的,因为,那个送脚的人,并不一定就是杀人的人。
他要模仿,也可以用别人的尸体。
就如同上一件案子中丁家大娘花了大钱买了一具早就死掉的尸体,涂上猪血,然后分尸伪装绮罗已死的那事件。
但这个刘金秀,也不是。
林晓幽道:“倘若死者是刘金秀,被砍骨刀砍死,那么,她的脚踝部分,为何没有油腻?一把长期用来砍猪肉的砍骨刀,必然是积攒了油腻,即使洗过,也会有。”
杀人时候,怎么会不擦到呢?
所以,断脚的主人不是刘金秀。
赵虎皱眉:“那么就是说?”
林晓幽看向最后一个人的名字。
“何婉秀,和泉县何员外家庶女,三日前失踪,何员外找遍了家中所有地方也没有找到这个女儿……”
林晓幽闻言,顿了半晌:“那么,你有没有问为何他没有报官?”女儿失踪三日,还是比较宠爱的女儿,为何会这样。
赵虎道:“说来也是,何员外说,他以为女儿私奔了,不多时就会回来的。”
“哦?”林晓幽眼睛亮了。
赵虎就说了大概,对于夫人的破案手段他们全衙门都是奉若神明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