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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涯无悔-第10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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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齐的问题是一个接一个:“即使何喜发不能出庭,但合同还是那两份合同,他们为什么现在会对原告合同提出质疑?”

    想了想,曲刚说:“我认为他们有做手脚的嫌疑,比如和相关人员沟通一下,来个偷梁换柱。比如让鉴定人员做文章。”

    “有这个可能,但我觉得不那么容易操作。”楚天齐摇摇头,“首先,提供给法官的合同,每页都有原、被告在各自合同上面的签字确认,要想调换不容易。再说了,办案人员一般情况下还不敢这么做吧。其次,鉴定证据都是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来做,这些机构为了自己长远发展,应该不会轻易做出这种有损职业道德并可能让自己万劫不复的事情。再说了,做鉴定又不是只能一方去找鉴定机构。”

    “你说的这些,我也考虑过,那他们又是为什么呢?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曲刚忽然又道,“不会是村民的合同经不起推敲吧?”

    楚天齐缓缓道:“任何情况都有可能,但你刚提的这种情况我认为可能性为零。”

    “为什么?你就那么肯定?”曲刚反问。

    “感觉。”楚天齐回答了两个字。

    曲刚提出了问题:“那接下来怎么办?”

    楚天齐长嘘了口气:“走一步说一步吧,你多和律师联系着。”

    “好吧。”说完,曲刚起身,走了出去。

    楚天齐身子向后一仰,靠在椅背上,思考起来。
………………………………

第九百四十七章 挨批

    一周之内,何喜发两次闯过危险期,不过一直昏迷不醒,没有醒来。在这一周中,尽管公安局一班人马很是努力,但何喜发被打一案仍没有进展。

    嫌疑人被打,干警失踪,拘留所所长找女人等事被传的沸沸扬扬。因此还衍生出好多版本,什么阴谋论、内外勾结论等不一而足。引得县领导也很关注,专门召开扩大会议,讨论此事。

    扩大会议是星期一上午召开的,日期是八月五日。县公安局楚天齐、赵伯祥、曲刚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牛斌主持,已经开了两个多小时,好多人都发了言,矛头直指县公安局。在已经发言的这些人中,县长助理兼财政局长向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等人,更是把炮火明着、暗着抛向公安局长楚天齐。

    萧长海看了看县长牛斌:“我来说两句吧。”

    牛斌点点头,向萧长海微笑了一下。

    萧长海咳嗽两声,发了言:“我是受县委委托,也代表县政法委,来参加县政府这个专题会议。县公安局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很震惊,同时也感觉政法委相关指导、监督工作不到位,有欠缺。按照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但从此事可以看出,检察院法律监督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现象,即看守所有服务于侦察的嫌疑。因此现在好多权威专家与部门呼吁,看守所管理应该上升到法律层次,而不能只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规定。

    公安机关的性质既有行政性也有司法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无形的扩大了公安机关的权力。拿看守所这次发生的事来说,如果检察机关能够履行赋予的权利,能够多关注看守所管理,就可以发现看守所日常管理中的漏洞,就可以避免公安机关这种类似灯下黑的事情发生。可能检察机关要叫屈,说什么公安机关过于强势,不配合等等,其实还是你们不愿意得罪人,是老好人的心态在作祟。

    这里我要特别指出的是,县公安局内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做为专门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做为专门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做为享受副处长待遇的局二把手,公安局政委就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指导作用,这就形成了一家独大的现状。这不但不利于队伍建设,也存在滋生一言堂甚至**的隐患。

    针对看守所发生的这件事,我有几个疑问要提出来。看守所是对罪犯和犯罪嫌疑分子临时羁押的场所,那么伤者何喜发究竟是什么身份,为什么要被关到看守所?罪犯?犯罪嫌疑分子?即使他是这样的身份,那也不能仅凭一句话,仅凭局领导来认定,而是要走相关的手续,尤其要有法院或检察院的认定才行。请问,公安局履行相关手续没有,是否见到了两院中任何一院的手续?

    在我国,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最长时间为十五天,刑事拘留一般为十到十四天。既使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的刑事拘留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天,加检察院七天,一共也才三十七天。可是现在了解可知,伤者何喜发是六月十八日被关看守所,离七月三十日被打,整整六周时间,整整四十二天。这个时间可是超过对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时间的。

    我要问的是,何喜发究竟是罪犯还是犯罪嫌疑分子,或是符合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条件?好像都不是吧?公安局现在给何喜发的身份,也仅是证人而已。有谁听说过,把没有涉嫌犯罪的证人关到看守所的?即便假如证人也涉嫌犯罪,那么手续呢?什么手续都没有,什么证据也没有,仅凭自己的主观判断,仅凭自己手中无限放大的权利,就对公民进行事实羁押,这和私设公堂,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有什么区别?”说到这里,萧长海停下来,喝了两口水。

    趁着对方喝水的空当,赵伯祥插了话:“对不起,萧书记。这主要是我这个政委没有尽到职责,是我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是……”

    萧长海打断了对方的话:“老赵,我刚说到半路,你就插话,这有失礼貌吧?你的心情我理解,想把责任多揽一些,可你做为一个警务战线的老同志,尤其既抓过业务又管思想政治工作多年,不会糊涂的忘了原则和分工吧?我问你,看守所是归你这个政委主管吗?公安局行政工作是归你管吗?何喜发是你命令关到看守的吗?都不是吧。不要总想着上来背锅,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

    “可是……”赵伯祥刚要继续解释,被楚天齐拉了下衣角,他便打住话头,既尴尬又抱歉的坐在了椅子上。

    “这次何喜发被打,看似一个孤立的事件,但却反映了公安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反映了公安局权利过分集中这样一个现实,反映了……”萧长海继续用一些排比句,来论证他自己前面的观点。

    上次发生“六五命案”后,萧长海就把楚天齐叫过去,召开了有法、检两院院长、司法局局长也参加的会议。在那次会上,萧长海就对楚天齐上纲上线,把责任都扣给了楚天齐。当时觉得萧长海说的过分,楚天齐还适当的予以了回击,没想到今天萧长海又跳了出来。

    今天萧长海的发言仍然不乏危言耸听,同样还上纲上线,但楚天齐却不好反驳。一日因为今天参加会议的人好多,二日对方说的事情也是事实,只不过是被夸大了好多。三是虽然萧长海事实上就是在批自己,但人家却明着是批评检察院和政委的工作,而且刚才还把赵伯祥剋了一通。基于以上三点,楚天齐根本不好说什么,也不能说什么。

    刚才萧长海虽然说是提几个问题,但却没有指名让回答,在对他自己的言论进行有力总结后,停止说话,坐在那里喝起了茶水。

    “还有人说吗?”牛斌象征性的四顾了一下。

    自是没人接茬,该说的早说了,如果不想说的,即便点名也未必会说。

    牛斌故意咳了一声,待大家的目光都集中过来,又说道:“同志们,今天的会议开的很有必要,很及时。虽然有时言辞难免激烈一些,但发言都很中肯,也说的是事实,更是为了帮助公安局把工作做好。刚才好多同志都说,看似小事情,却反映出大问题,我基本赞同这个说法。

    当然,把话说的这么直接,说的这么透彻,并不是要专门批评谁,或是故意指责谁。而是为了以此为戒,防微杜渐,是为了在以后工作中少发生类似的事情,不发生类似的状况。希望以此引起有关部门、有关同志的重视,要把此事包括同志们帮助的话当做动力和压力。当然,也不要负担太重,不要因为顾虑而裹足不前。

    事情已经发生,我们做总结是为了指导以后工作,是为了少犯错误。不过这次的教训很深刻,希望公安的同志们要好好反思,其他同志也要引以为鉴。今天在座的好多同志都是政法系统的人,即使不从事政法工作,也是手中握着一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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