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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男人在口德上还算替她留面子,还算是真正有风度之人,她对他改观不少。
慕容英磊稍稍惊呆了下,“你说的不错,确实不能把所有过错都怪罪在女人身上。”
“四少也有情妇吗?”
“我?我没有。我从不与女人接近。”女人是麻烦动物,能避多远就避多远。
“哦?那现在与我接连跳了两支舞又是何解?”苏晓晓歪着头,故意不去看身后那道越来越噬人的目光。
慕容英磊无耐一笑:“我很好奇,能让那个花得没心没肺的男人生气并暴跳如雷的女人到底是何方神圣。”看吧,那家伙已经气得头顶快冒烟了,瞪着自己的目光可以用毒箭来形容。
苏晓晓也瞟到那个仿佛要大开杀戒的男人,无耐一笑:“他确实很花心没错,可是,他后面的表现实在不敢恭维。”
“哦?”慕容英磊原本正经坦荡的俊脸此刻浮现出三叔六公的标准姿态。
苏晓晓白他一眼:“即然要分手,就分得干脆点,我不明白他即然已经厌倦了我,却又来招惹我的理由。”即然他主动选择分手,那么就不应该再来招惹她,还与她藕断丝连的。
慕容英磊仿佛听到了什么有价值的新闻似的,大眼浮现晶亮,三叔六色的姿态更是明显,迫不及待地说:“他又来纠缠你吗,说明他还在乎你。”
“我的前任金主很花心,所以,花心的男人不能用平常人的标准来衡量,就算他又来纠缠我,也不代表他在乎我。”对于盛晰这个男人,她不算了解,但对于男人的劣根性,她算是了解透了。他之所以在分手后又来纠缠她,一定是她没有做好情妇应有的准备。比如,在被金主休下堂时,她表现的太过冷静,或是满不在乎,所以,惹怒了金主,或是说让金主没没有得到虚荣心的满足。
“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呢?难道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他对你还有另一种感情。”慕容英磊就事论事地说。
“错,我只是在他提出分手时没有表现好而已。”
“什么意思?”
苏晓晓不答反问:“在你们眼中,情妇是什么样的?”
慕容英磊沉思一会,答道:“虽然我没有养过情妇,但对情妇的性格还是有些了解的,比如,骄纵,无礼,没有羞耻心,风光时得意,打击异已,失落时又谄媚低三下四的让人厌恶。粗俗,没有品味,却又自命不凡。故作姿态,尖酸刻溥,见高爬,见低踩,还有就是贪得无厌,总以为凭自己的美貌就能掌握男人的一切,这种女人,标准的胸大无脑,也只适合做情妇。”
苏晓晓沉思了会,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何盛晰会对她即厌恶,却又老是来招惹她,原来是她把情妇扮演得不够称职。
让他没有做金主的虚荣心。
“什么?”慕容英磊不明白。
苏晓晓眉开眼笑:“谢谢你的提醒,我终于知道做情妇原本还有这么多的学问。”
“啊?”
第十二章 吃回头草的金主
音乐停下了,舞池里的男男女女也全都下场休息。苏晓晓也不例外,连跳了两支舞,穿着两寸细高跟鞋的脚踝早已疼痛不堪,想下场来休息一下。但慕容英磊不放过她,追上来问:“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苏晓晓不准备回答,因为,一个高大的身影已经笼罩在自己面前,一只大掌紧紧捉住她的手腕,然后朝后门拖去。
“盛先生!”来到空无一人的后院,身子毫不留情地朝前一带,苏晓晓踉跄几步,虽然站稳了身子,但穿着高跟鞋的脚踝意外地被拐到,痛得她直皱眉。
但盛晰显然没有注意到她的动作,依然用冰冷至极的声音瞪她:“这么快又找上新任金主了?”
苏晓晓忍着脚上的痛,淡淡答道:“我的行情向来不错,也向来不浪费时间。”
他下巴一抽:“这么急切?”
“当然,你也知道,我们做情妇的,是吃青春饭的,不把握现在,等人老珠黄后,还里哪个男人愿意捧着大把钞票砸我?”标准情妇面目,骄纵无礼,拜金,没有差耻心。
果然,盛晰听了她的回答后,眼里的探索立即消失不见,又恢复了花花公子时的冷酷傲慢。
“你想找阿皓?我劝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
苏晓晓立即吃吃笑了起来:“盛先生,你该不会是还想要我吗?”
他没说话,只是目光犀利起来。
她心里一阵紧张,干笑两声,朝他走去,媚眼如丝,双手狐媚地攀上他的脖子,吐气如兰:“如果你舍不得我,我可以为你拒绝他。其实,我心里还是喜欢你的,即迷人,又大方,上次我杂志上看到一款新的珠宝,名字叫东方之珠,我好想要!”她配上嗲声嗲气地声音,再配上努力朝他抛媚眼。
拜金、贪婪、又不知天高地厚,这样的面目,相信正常的男人都会倒足胃口吧。
盛晰目光一瞬也不瞬地看着她,目光深遂,看不透他的真正思绪,就在苏晓晓忐忑不安时,他开口了:“你的眼睛在抽筋吗?”
“呃?”他说什么?
盛晰眸光兴味,伸手搂住她的纤腰,在她耳边直吹热气,惹得她全身一阵颤粟。
“你说的对,我对你确实还念念不忘。所以,我决定了,让你重新做我的女友。”
啊?苏晓晓大脑一时反应不过来。
盛晰好笑地刮着她小巧的鼻子,“不说话就找表同意了,走吧,陪我跳支舞。”他牵起她的手朝客厅走去。
怎,怎么会这样?事情怎么不按她想像中的发展?苏晓晓大脑还处在空白状况,傻傻地跟着他走,但她忘了,她的脚踝刚才扭到了,才刚走了一步,只见她惨叫一声,痛苦地蹲下身子。
她的脚,好痛!
***
很不解,她又回到了以前与盛晰欢爱密意的地方。
被扭伤的脚踝被他亲自包扎好了,然后,她被他带到这里,再度被她吃干抹净。然后,她又理所当然地成为盛晰的女伴皆情妇。
怎么会这样?
苏晓晓百思不得其解。她已经把情妇这个职业演得淋漓尽致,怎么他还想要她?粗俗的,拜金的,她自认演得很到位啊。
实在不明白这个男人的想法,苏晓晓想不透的同时,也懒得再去想,反正,只要付出了身体,她就可以得到大笔的钱,她也没吃多少亏。盛晰这个男人,除了嘴巴毒了点,花心了点,态度差了点,唯我独尊了点,自高自大了点,还算是不错的金主,对她大方,在床上让她得到欢愉,并且,不若有些男人,还在床上把女人揍得不成人形。
这样算下来,盛晰实在太好了。简单算花花公子中的极品了。
可是,他什么又要选她呢?那么一个骄傲的花花子,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人品有俊美的长相,要风度有砸死人不偿命的钱,他怎么会吃回头草呢?
她真的百思不得其解。
***
做女友比做情妇或是女友有许多的不同之处,也比情妇地位来得高。待遇却天差地别。
不若做情妇时的偷偷摸摸,见不得光。做女友,可以与他一同出现在公众面前,大大方方地与他一同做出亲密的动作,而不被世人口诛笔伐。
白天,她依然在上班,在教课,她的学生,这些豪门贵妇早已得右她是盛晰的女友,所以对于她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不负责任的情景并无丝毫怨言。相反,还暖昧地对她说:“苏小姐要陪男朋友嘛,应该的,应该的。”
她除了陪笑,还能做什么?
晚上,没事是,就与盛晰一同在床上翻云覆雨,或是偶尔陪她一同出席一些商业活动,这个千金名媛的生日,那个商界大享的大寿,这个企业少东归国洗尘宴,那个集团的豪门连谊,要不就是某某慈善机构搞出的名堂,反正,这些场合,都得带女伴出席。
幸好她的交际舞跳得不错,身材也还算过得去,脸蛋也长得不丑,所以,在任何场合还算吃得开,就算她冷淡了些,也不防碍众多上流社会的男子尊重她。就算她的家世平凡了些,父母只是平凡的公务员而已。
而盛晰在把她从情妇升级成女友后,也不再对她冷言冷语的,相反,他还表现出了难得的绅士风度,对她呵护备至,直把一些待字闺中的名门淑媛嫉妒得眼红眼绿。
做盛晰的女友实在很幸运,盛晰长得帅,能力又超高,处事交际手腕高明,再加上又是香港十大集团的腾威集团的副总裁,一向是媒体的宠儿,他的风花雪白八卦事儿,全是狗仔队喜欢的对像。
所以,她,苏晓晓成为盛晰的女友的事,一经报道,在香港已经刮起了十二级的台风。不但把上流社会那些名媛千金刮起出了鼻涕眼泪,还刮出了慕容家族的长辈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