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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下去吧!”
见她脸色不好,碧如关切道:“娘娘。皇上只是一时……”
“皇上怎么样本宫比你更清楚,本宫自由分寸。”
待人全部走光了一桌子的菜,她亲手在厨房做的菜,全部洒落外地。起码她还期待,期待他回头,期待有一个家,没想到却是越来越不可回头。
后宫佳丽三千,没人只取一瓢。她纵有杨贵妃之美,西施之质,也难把握一个帝王的心。
肚子有些疼痛,她紧张的倒了一杯水。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越是这个时候,越是不可动气,只差一步,她便是后宫仅次于皇后的人了。只要等孩子出世,谁都比不过她。
夜深人静,红烛芯落,慕容兰兰看了眼安陵旭沉,静静的看着,像是相濡以沫多年的妻子。
是,她爱他,从早些年见到他的时候。所以,直到他当了皇帝,她愿意接受一切,只要能陪伴在他的身边。只要他开心,快乐便好。
常言伴君如伴虎,她便做一个安安静静的妻子,支持他的一切。无论再多的嫔妃,她也忍着泪笑迎,她多么渴望他能来看自己,自己却从不敢去找他,怕在他眼前晃多了,便招惹他厌恶。于是她什么都不说,他说的一切都听着。他的一切都爱着,即使是把他拱手让人,让他雨露均沾。
后宫之主,她从不稀罕,偏偏她是不能矫情的那一个。
没想到,睡梦中的人,突然一下睁开了眼睛,“可看够了?”
慕容兰兰木讷的点点头。
“好看吗?”他再问。
她这才醒悟过来,忙下床请罪,“打扰了皇上,请皇上恕罪!”
看她中规中矩的模样,他就来气,只拉了她一把便跌入怀中,“为什么把朕推给别的女人?”
他的唇,他的气息,他的眉眼近在咫尺,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见她发呆的样子,肯定神游到别的地方去了,咬了一下她的嘴唇,才让她吃痛的回过神,“皇上,九五至尊,当然是最好看的!”
显然,安陵旭沉对这种敷衍的答案不满意,于是又是一番惩治,直到她说出真相为止。黑夜里,她的发丝很像,却有很多白发。安陵旭沉停下来愣了一愣,明明自己事比她多,为何她比自己头发先白?
夜墨如漆,天边还有几颗忽闪忽亮的星星逐渐隐去,皇宫也寂成一片,偶尔几束灯光滑过窗帷,又与这无尽的黑夜打成一片。
………………………………
第104章:好一个标志的丫鬟
广严初的书房里只点了一根蜡烛,路过的巡逻侍卫看去,还以为皇上避着皇后再跟哪个宫女偷腥,其实他在等一个人。
门被一阵风吹开,这风却不大自然,一道黑影一瞬间闪了进来。“卑职参见皇上。”
广严初刚刚提起的心总算沉了下去,“怎来得这么慢。”作为九五之尊,岂可胆小如鼠,丑态被觉总是有损威严,随即换成一生抱怨。
“皇上请恕罪,母亲夜里失眠,与卑职撞了个正着,才耽误了些时间。”
管他什么理由,广严初才不会感兴趣。“你可知朕这次叫你来有何要事吗?”
“卑职愚钝,请皇上明示!”
“朕要你吩咐秘密吩咐下去,只要谁找到安陵流郁,就给朕砍下他一只胳膊,前提是……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
左丘公河一惊,“皇上,这样做公主她会……”
他举起一只手,“你懂什么,我这才是为公主好,她因失去一条手臂耿耿于怀,那安陵流郁要是敢嫌弃她朕一定让他生不如死。”
“卑职……遵旨!”他硬着头皮接下,不是皇命不可违,而是为了那个心爱的女子。“如果皇上没有其他吩咐,卑职就先行告退了。”
“慢着!”他突然换上了一张笑脸,左丘公河不明所以。“朕知道你对公主的心思,而你也确实是驸马的最佳人选,只可惜霜儿她早些年便爱上那个安陵流郁,不然,朕一定将他许配给你。如若那安陵流郁死了,朕……照样会把霜儿许给你!”
他听完,心中五味杂粮,能得到公主是他这辈子都不敢想的事,另一方面,公主喜欢的是安陵流郁,他的心就像被人狠狠地宰割,生不如死。
“你可明白?”见他发呆,他又问了一句。
明白,怎会不明白?只要安陵流郁一死,公主没了牵挂,他就有理由将南朝据为己有,一统天下。他在以公主来引他上钩。
“卑职,一定会谨慎处理此事!”
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广严初意味深长的一笑:你肯定会领旨谢恩的。
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大梧的东临海港,西有湖州。风光秀丽,特别是这朵朵嫣红的并蒂莲,更有船只从藕湖深处划了出来。船头的桑子和花朵将普通的船也装饰美了。碧衣女子在荷叶之下歇脚遮阳,便会发出清脆的歌声,婉转动听,出谷黄鹂也不过如此。
有一妇人买了这唯一的亭台以作观赏之地,平常人都艳羡不来,听说是宗亲王妃亲临。
“民女参见宗亲王妃!”亭台之下,一叶扁舟缓缓靠近,那粉衣女子扎起了袖子,露出洁白的手腕。
南蒙雨坐在上面正显得无聊,这满湖的莲花也看腻了,正想着回去呢。“你是哪家的姑娘?”
“民女无父无母,是这东阳湖的渔民,见王妃远若仙子下凡之姿,近若芙蓉出水之,本不敢造次亵渎了您的绝世之容,但民女觉得这莲花若被王妃拿在手上,一定比那何仙姑还要美。”
“好一个伶牙俐齿的丫头,你这般甜言蜜语逗得本王妃开心了,说吧,要何赏赐?”
“民女别无他求,只是想一睹王妃之芳容,已然足矣!”
“本王妃心情可是摇摆不定,到时候可别反悔哦?”
“绝无悔意!”说话间,她一直低着头,南蒙雨心情大好,这真是个有趣的丫头。
待她的头抬起时,人已经走远。
宗亲王妃近来一堆老婆子辞了工,回乡养老,虽说王府没了正主,女主人可还在世,管家也不可马虎,又贴了新告示在门前的石狮上:王府急缺婢女,凡家世清白,十二岁以上的女子,都可来参选。
这条,告示一出就有许多年轻女子在王府门口聚集。素闻宗亲王妃是个性情中人,愿为一己私愿挥金如土,这丫鬟的工钱也会提高。且不说这工钱如何,就是做了宗亲王府的丫鬟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丫鬟,走在外面也是高人一等。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老婆子管家问道。
“奴婢叫弯”
“奴婢夜”
“奴婢银珠!”她不卑不亢,声音洪亮,看起来颇有大家之范,“抬起头来!”
她抬起头的一瞬间,那婆子满是惊讶,“好一个标志的丫鬟。”
改没等她反应过来,南蒙雨便着了一玫瑰色逶迤拖地长裙袅袅婷婷走来,话中带笑:“怎么个标志法,让本王妃也瞧瞧。”
那婆子让了开来,南蒙雨见了她,眼前一亮,单手捏着她的脸,左右查看,“资质不错,当我王府的丫鬟可惜了。”
“奴婢出身卑微,若比起王妃之美,有如东施比之西施,贻笑大方。”
“你也不必过谦,你确实有过人之处,单凭这张脸便也叫人忘不了。若是王爷在,我倒怀疑你是来争得一席之地的,如今服侍我这个孤苦伶仃的王妃,我倒没什么害怕的。这模样算是过关,嘴巴也不算太笨,你叫什么名字?”
“回王妃,奴婢贱名银珠。”
“好好干!”她说完便有飘过一缕幽香走了,几个丫鬟皆朝她看,当然是不服气,咋一看,还真美得人神共愤。
“你们几个留下来,其余的都回去吧!”管事刘婆子留下了几个标志的丫头,就将其他人撵了回去。
紫萝为其中最为出挑的,还得到王妃的青睐,自然被封了个二等丫鬟在厨房端菜,也算的上轻松,而这种活,也正是紫萝中意的。
“王妃,这道红烧猪蹄虽是到处可见,但奴婢觉得这次的火候可是恰到好处,不仅色香味俱全,最重要的是油而不腻,滋补养颜,且不会造成肥胖。”
“哦?本王妃瞧你这张嘴,这桌上就没有一道是不好吃的。”
紫萝讪讪闭了嘴,“奴婢造次了!”
“哪会造次,听你这么一说,本王妃倒知道你是谁了。那日在东阳湖亭台下送莲花的是不是你。”
“王妃好眼力,奴婢一个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