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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90之重塑豪门-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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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赢利数百万。

    除了像谢大志这种少数一些新来的人之外,大多数人对规则都很熟悉。

    没多大会,斗鸡就正式开始了,庄园里也响起了震天的加油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来到这里的人,也是一种紧张神经和压力的释放――

    “枭姐,太刺激了,这么一会,就咬死了两只啊!”

    谢轩急匆匆的从斗鸡场跑到了马场边上,一张胖脸上满是汗水,手舞足蹈的说道:“这里的斗鸡比花鸟市场的强太多了,每只鸡都有这么大,脖子长长的。”

    一边说话,谢轩还一边张开手比划着,要不是怕枭姐一个人在这里无聊,谢轩绝对不会跑来的,即使如此,他那脑袋还不住的往斗鸡场看着。

    “轩子,你去看好了,我又不是没见过斗鸡。”

    枭天笑着摆了摆手,从桌子上拿起了那杯红酒,和会所里大多数人端酒的姿势不同,枭天紧紧是用三根手指捏住酒杯的握柄,而没有丝毫触及到上面的杯身。

    枭天这种拿酒杯的方式,是有讲究的,不让皮肤触及杯身,就不会因为手上的温度影响到红酒的口感,当然,不是会品酒的人,是喝不出这种差异来的。

    如果这会蔡东在这里,一定又会怀疑起枭天的身份来,要知道,国内喝红酒也就是近两年的事,那些整天沉浸在白酒中的土鳖们,哪里懂得红酒的品饮方法?

    “哎哎,我说谢轩,这就不是这么喝的?”

    看到谢轩坐下了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一口气就喝进了肚子,枭天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这一瓶酒少说也要两千多,轩子,有你这么喝的吗?”

    “两千多?枭姐,这么贵?”

    谢轩的注意力被从斗鸡上转移了出来,拿着那酒瓶左右看了看,撇了撇嘴,说道:“都是些外国字,一个都不认识,那会所里有几十瓶呢,哪有那么贵?”

    “还真是就这么贵。”

    枭天摇了摇头,说道:“所以说常四爷手笔大,这些酒都是正宗法国葡萄庄园里发酵的,年份大约在十年左右,加上空运的费用,只多不少。”

    当年跟着聿怀,比这再好的红酒枭天也喝过,为了保持红酒的口感,聿怀甚至还买过一个储酒柜,一瓶酒整整让枭天喝了一个月。

    “咳,管它多少钱呢,回头我再拿两瓶过来。”

    此时远处又爆出一阵加油声,听得谢轩心里直痒痒,拉了一把枭天,说道:“枭姐,把大黄先送狗场去吧,你看它趴在这里也不动,哪儿是什么散步啊?”

    “你不用陪我,自己去看就行了,我刚带着大黄跑一圈了。”

    “枭姐,那……那我去啦?”谢轩是个爱热闹的性子,尤其是这种带彩头的斗鸡比赛,看起来更是让人热血沸腾。

    “去吧,我回头到马廊转悠转悠,那里面好像有几匹不错的马。”

    枭天摆了摆手,将谢轩给赶走了,此刻正值春夏交接的季节,坐在这太阳伞下面喝着红酒,吹着那让人昏昏欲睡的微风,这种意境比那斗鸡场吵杂的氛围强多了。

    外八门并没有和斗鸡斗狗相关的技巧,不过枭天跟着的那位师父,却是深谙此道。

    这从古至今,要说最会玩的群体,谁也比不了清朝的八旗子弟,因为清朝他们自从出生起,就不允许经商务农,由国家养活着,闲极无聊,整天就琢磨着怎么玩。

    就像是聿怀,四五岁的就光着屁股跟在大人身后玩这些了,十几岁的时候甚至就逛过八大胡同,而比他荒唐的还大有人在。

    所以枭天对于斗鸡并不陌生,相反还知道里面许多的门道,只是她今儿就是想带大黄出来自由自在的奔跑一下,斗鸡对她的吸引力并不是很大。

    坐了一会之后,枭天带着大黄围着庄园走了起来,常四爷这庄园之大,让枭天也有些瞠目结舌,因为除了马场狗场斗鸡场之外,在会所四周还有常年恒温的室内游泳池,高尔夫练球场,羽毛球馆和一个豪华放映厅。

    另外会所里还有三栋联排别墅一共四十八个房间,里面全部都是按照五星级标准装修的,常翔凤每次邀约的人数不超过五十,或许就是出自这个原因。

    “果然还是有钱好,住在这里比住在市区强多了。”

    开始重生时,枭天对金钱的渴望,无疑是非常强烈的,但是当她在青山乡之后认识了聿怀,枭天心中渴望复仇渴望金钱的*一下子少了很多,金钱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但是当枭天看到常翔凤的这个庄园后,心里却是涌出一种要赚钱的强烈念头,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能活得舒服点,千嘛要委屈自己呢?

    “赌骗偷抢?师父教的怎么都是这些?”

    枭天在心中百转千回,顿时发现,自己会的东西不少,也都能赚钱,不过那手段却是有些下作,基本上都是损人利已的行为。

    摇了摇头,枭天将那些私心杂念都给排除了脑外,按照聿怀的说法,当因为*驱使而使用那些技艺的话,那和当年的燕子李三也没什么区别了,早晚不得善终。

    “把那古玩店弄好,利润应该也不低。”

    枭天心中冒出了个念头,她不愿意祸害活人,去祸害死人却是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谁让那些狗大户们当年下葬的时候陪葬那么多东西呢。

    除掉袁丙奇,在树立了要上大学的目标后,枭天还是第一次对生活充满了憧憬,要说这趟也没白来,最起码让金钱在枭天心中又变得重要了起来。

    “小姑娘,等会就要吃饭了,你把狗放进来吧。”

    闲逛了一会,枭天居然转到了狗场,正在那里忙活着的老云看到他,笑着打了个招呼,说道:“这边的狗房都是单独的,并且相互之间都隔音,你这大黄狗放进来没事的,也让它休息一下嘛。”

    斗狗顾名思义,天性中就带有好斗的因子,所以对临时放置斗狗的狗房要求非常高,而且需要专人照顾,毕竞这里的每一条斗狗都价值不菲的。

    和普通的狗不同,斗狗并不是很喜欢叫,偌大的狗场除了有些狗发出的低吼声,显得格外的安静,不过枭天发现,大黄刚走到这边,脖子上的毛就炸了起来。

    “小姑娘,你这条狗是从哪儿来的啊?土狗可没那么大的体型。”

    老云是狗场的主管,他所看过的狗最少也有上万只,但对于枭天的大黄,却是有些看不透。

    要说大黄是土狗吧,体型有些过大,而且老云还发现了一个常人没有注意到的细节。

    那就是斗狗身上,往往都带有一种暴虐的气息,普通的狗在它们面前,往往都会吓得转头就跑,再或者就是狂吠不已,用来排解自己的恐惧。

    但是枭天这条狗,在见到那只高加索犬之后,表情平静的就和他的主人一样,没有任何的反应。

    老云知道,狗不像人,能掩饰内心的恐慌,那只有一个解释能说得通了,就是这只看上去普通的大黄狗,根本就不怕那只高加索犬,无畏方能无惧。

    ------题外话------

    今天题外有点多,大家耐心看完吧。

    阿九家里断网,背着自己的笔记本去了姐姐家码字,总之还是一句话,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阿九支持正版,感激不尽!

    评论区有位亲说阿九模仿别人的玉瞳异能,我觉得也是醉了,因为我从来没有看过人家的书,说一遍,阿九这人在写什么类型的小说或者在构造什么类型的小说,就一定不会看那个类型的书,就是怕有些灵感会撞车。

    我喜欢创新,包括阿九的第一篇文就是520小说第一本末世系统流的小说,其后阿九开了一篇异能文扑了后就在质疑自己是不是文笔不好,所以在去年也是在男频写了一本权当练了文笔,成绩不好但也不差,我希望这本书能超越自己之前写过的小说,恩就是这样,明天的一章再说咱们文的走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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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斗狗,挑衅(中)

    “随便捡来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しw0。”

    枭天仔细看了一下隔离开来的狗舍,点了点头,说道:“那就让大黄在这里呆一会吧,对了,云叔,大黄只吃牛肉,生的熟的都行。”

    带着大黄转悠了一上午,枭天能看出来大黄也有些疲惫,这里狗舍的环境很好,倒是不虞有别的狗去找大黄的麻烦。

    午饭是在会所吃的自助餐,有韩式的烤肉也有日本的料理,为了彰显自己的素质,在吃饭的时候餐厅很安静,没有出现在酒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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