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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凛拿着书卷,悄无声息的跟在华子衿身后,眸底掠过一抹精光,转瞬即逝。
这个傻女人,都说了是贴身保护,他又怎么让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屋内,华子衿一番倒腾,将床上的玫粉色纱幔扯了下来,又用缎面布料缝制了一件裹胸,为了让她的战服更加诱人,她还找来了百夜,让百夜给她拔鸟毛。
百夜百思不得其解的望着华子衿,问道:“你要鸟毛有什么用?”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你把鸟毛给我带来就好,记住,我只要黑色的鸟毛,别的颜色一根都不要,你轻功最高,捉鸟应该不成问题,至于拔毛,”华子衿认真思索了半天,脑中灵光一闪道,“我觉得灯海和尚心细,你就让他帮你吧。”
“你让灯海拔鸟毛?”百夜不可置信的看着华子衿,瞪大了眸子叫道。
华子衿微微蹙眉,反问道:“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百夜连忙摇头,笑道:“没有没有,准王妃您的安排特别好,我这就去找灯海,让他拔鸟毛。”
他轻笑着走出房门,凌身飞起,片刻功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见他走了,一直低着头的沛沛这才将头抬了起来,闷不吭声的搅扣手指。
察觉到沛沛的不对劲,华子衿先是看看百夜离开的方向,而后笑望沛沛,问道:“百夜一来你就低着头,怎么,你看见他还害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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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霹雳子灯海
“小姐,你明知奴婢的心意,又何必调侃奴婢呢。 ”沛沛别扭的转过身去,脑中浮现华子玉的身影,满脸娇羞。
华子衿轻笑着拍拍沛沛的肩膀,扬眉道:“其实呢,我觉得百夜跟子玉都很优秀,你跟谁在一起,我都替你开心,只不过我也有私心,若是你跟百夜成了,那我嫁到狄王府也不会跟你分开,我自然会更开心。”
“奴婢愿意跟随小姐嫁到狄王府,”沛沛目光真挚的望着华子衿,认真道,“所以小姐不必担心,其实奴婢一直都明白自己的位置,小少爷永远都是小少爷,不管奴婢对他有着什么样的心思,也只是奴婢的一点妄念罢了。”
越说沛沛越觉得心头苦涩,轻轻叹息。
拥住沛沛,华子衿双眸清亮,笃定的说道:“沛沛,你相信我,人的感情足以胜过一切,身份也好,年龄也好,都不足以阻碍你们在一起,只要子玉对你有心,别说他是少爷,就算他是天王老子,你也配得上他。”
怔怔的望着华子衿,沛沛眸子含泪,“小姐……”
一直身在暗处保护她们的盛凛轻勾唇角,浅笑低吟:“天王老子也配得上么,果然是你能说出的话。”
云山寺之所以叫云山寺,就是因为它位于云山之上。
云山曾经是天晟王朝子民最早的栖息地,历史悠久,山脉矿藏丰富。
深山里,百夜在树林穿行,飞身掠地,见鸟就捉,从不空手。
树下,灯海盘膝而坐,默念阿弥陀佛。
每当百夜抓到鸟儿,就将鸟儿丢向灯海。
灯海双手微抬,以气凝聚成团,将鸟儿困住,最开始拔鸟毛的时候,他还有些迟疑,然而当他越是迟疑,那被气团困住的鸟儿就会越难受,最终他还是利落的拔掉鸟儿身上的黑毛,放入身旁的篮子里,再双手合十,将小鸟放飞。
偶尔,被他放飞的鸟儿还会在他肩上停留,轻啄他的肩膀。
而一直捉鸟的百夜就没这么好的待遇,鸟儿见到他就跑,久而久之,再也没有小鸟会从他身旁飞过,他捉鸟难度越来越大。
气喘吁吁的落到地面,百夜抬手擦掉头上的汗,坐到灯海身旁,看着那一小框还未放满的鸟毛,不由有些泄气道:“捉了那么久,竟然还没拔满,准王妃也真是的,要那么多鸟毛做什么。”
灯海递给百夜一个水袋,轻声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小鸟的羽毛也是它的一部分,小僧每次从一只鸟身上只拔一根黑色羽毛,自然是拔得慢了一些。 ”
“你只拔一根?!”百夜无奈的瞥了灯海一眼,摇头道,“我说怎么会那么少,原来你对小鸟也怜香惜玉,算了,你就是这种人,也没办法。”
“佛说,众生平等,小鸟的命也是命,人的命还是命,人命并不一定就比鸟的命更矜贵,”灯海两手合十,眺望空中飞过的鸟儿,笑道,“小僧曾以为这世间根本不会有人将平等真正做到,然而在数年前,小僧遇到了那么一个人,那时候小僧才明白,不管旁人做不做得到,只要自己做到了,总有一天会让更多的人接受。”
百夜拿起水袋往嘴里灌了一大口水,轻笑道:“我可听不懂你说的那些,你啊,还是回头跟王说的,我看你们俩还挺投机的,不过,可能是你们太投机了,”他别有深意的看向灯海,继续道,“就连看女人的眼光都那么像,你说是不是啊?”
灯海回眸看了百夜一眼,而后垂下头来,云淡风轻的开口,“小僧的确欣赏华姑娘,然而却并不是男人对女人的欣赏,那是超脱男女,超脱世俗的一种欣赏,华姑娘是个好姑娘,与狄王正好相配。”
“少来,我不信。”百夜从地上拔了一根草塞进嘴里,躺在草地上,翘着二郎腿仰望天空,“你灯海是什么人我还不知道么,你师傅当年就说过,你注定是世俗中人,尽管你很有天分,却也注定成不了什么得道高僧,世人都以为灯海大师佛法无边,悟道悟心,是个大能,可在我眼中,你还是当年那个屠村报仇敢爱敢恨的霹雳子。”
合十的手轻轻落下,灯海浅蹙眉心站了起来,“过去之事莫要再提,就让它随风散去吧,既然你累了,你就先休息,小僧继续帮华姑娘收集鸟毛。”
长袍飞扬,灯海凌空而起,穿梭在鸟语山林间,清冷的身影显得有些落寞。
百夜望着空中穿行的灯海身影,仿佛看到了多年前,那个血染僧袍屠尽全村犹如魔王在世的男子。
那时候的灯海目光空洞,好似失了魂的傀儡,不吃不喝不睡,足足一年才能够进食。
如今任谁也想不到,当年那被人称作刽子手的霹雳子竟然就是如今这位弘扬佛法无边的灯海。
百夜曾想尽一切方法诱导灯海说出当年屠村的原因,然而灯海多年来一直三缄其口,王似乎知道些什么,却不对他言语。
不知道为什么,百夜每次看到如今的灯海都会怀念其当年的模样,他总觉得早年间的灯海比如今的灯海更像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
临近傍晚,灯海跟百夜背着整整两大匡鸟毛回到了云山寺。
寮房内的华子衿已经趴在桌上睡了过去,沛沛本想拿件衣裳给她盖着,却被另一个人抢先了。
沛沛恭敬地后退了两步,福身道:“王爷。”
盛凛将脱下的袍子披在了华子衿肩头,并将她打横抱起,朝着瑞轩阁缓步而行。
这一幕,恰好被背着鸟毛的两人看到。
百夜将手轻轻搭在灯海肩头,笑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王对一个女子如此上心,这华子衿还是挺有本事的,能把咱们这座万年冰山给融化了。”
凝望着盛凛怀中的小女人,灯海低语道:“她值得。”
“什么?”百夜微微一怔,不确定的问道,“你方才说什么?”
深吸一口气,灯海浅笑着重复道:“因为她值得,值得王爷如此呵护。”
说完,灯海便将背上的筐拿了下来,放在百夜的脚边,径自离开。
被单独留下的百夜若有所思的目送灯海离开,等灯海的身影完全消失在眼前,他才转过头去,一转头便对上了站在门口不知道该不该跟着盛凛有些迷茫的沛沛。
见到沛沛,笑意爬上了眼角眉梢,他笑着拿起地上的筐朝着沛沛招了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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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大舍小得
当华子衿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了瑞轩阁的大床上。
烛光下,盛凛美颜侧对,正在习字,提笔潇洒,落笔俊逸。
她走上前去观望,见他在一张白纸上写了一个得字,笔酣墨饱,骨力遒劲,煞是好看。
望着这个得字,华子衿水眸潋滟,轻声道:“这字写得真好,就是少了点什么。”
盛凛缓缓抬眸,笑问:“少了什么?”
径自拿起了狼毫笔,华子衿在得字的左上角写了一个小小的舍字,古时汉子是从左往右看的。
深邃的眸子落定在那个舍字上,盛凛低声吟诵:“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