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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恢弘的宫殿,采佩什便找到利塔姆和布拉耶,在回来的路上,他想到了一个冒险的计划。
与其心惊胆战的处处小心,还不如主动出击,给藏在暗处的杀手,沉重的打击。
明天,就是丰收节庆典,采佩什真的很想带着弟弟,去街道上体验一下民情。
既然把这个打算,告诉了米特主教,那么干脆将计就计,把自己当成诱饵,扔到情况复杂的街道上。
如果,明天一切如常,那么就是自己的想法错了,教会和暗杀没有关系。
如果,明天有杀手出现,就可以证明自己的猜测,同时让暗中的奥斯曼人,把杀手给干掉。
下一次,就可以带着杀手的脑袋,去圣玛丽教堂,逼迫阿帕卡牧首,尽快的来和自己见面。
采佩什做出冒险的决定,才有了和布拉耶、利塔姆的密谋。
当然,他并没有指明目标,告诉他们这一切的幕后黑手,很有可能是教会。
他只是说,自己提前放出明天会出门的消息,来勾引杀手上钩。
听着采佩什的计划,布拉耶看像利塔姆,关于怎么杀敌人,利塔姆更为擅长。
“我觉得,可以试一下,明天有杀手出现的话,可以抓活口,把藏在幕后的人给揪出来。”
利塔姆这台机器,只会想着怎么抓到敌人、杀掉敌人,诱饵的死活,他绝对是不会在乎的。
目前来看,布拉耶倒是在乎采佩什的生死,但很显然,他更相信利塔姆的判断。
计划已经定下,诱杀杀手的具体安排,还要听利塔姆这位专业人士的。
他拿出一张城市地图,很快便在上面勾勒出一条路线。
“明天按照这条路线走,如果到拜旦街,还没事情发生,就原路返回来。”
利塔姆并没有事先说明,他会在沿路做多少准备,在这家伙看来,诱饵没必要知道那么多。
事关生死,却无权知晓细节,未免太过草率,让采佩什十分的无语。
而这台冰冷的机器,根本不给采佩什提出疑惑的时间,只留下冷漠的背影,代表他曾经来过这里。
心里一阵犹豫,最后采佩什还是咬咬牙,妈的,这次拼了。
………………………………
第二十九章 瓜保熟吗
脱下贵族衣衫,换上亚麻袍子,在鬓角,插上一小段饱满的麦穗。
打量着镜子里,自己的新形象,采佩什满意的点点头。
这种自我肯定,完全是为了分散注意力,以缓解内心的紧张。
深吸两口气,走到宫殿侧门,牵上一头充当道具的小黑毛驴,采佩什离开库尔泰亚宫。
刚走上街道,他就见到一名少年,正站在一旁朝他傻笑。
“弗拉迪斯,我不是让你去看书嘛,你怎么偷偷的溜出来了!”
采佩什说话的语气十分严厉,他深知此行凶险异常,没必要让弗拉迪斯跟着一起涉险。
“昨天你说的,要带我一起体验丰收节的气氛,不许说话不算话!”
弗拉迪斯说话时有些委屈,但又带着坚定,看来是铁了心要跟着一起。
这位执拗的青少年,让采佩什在心里权衡起来。
该来的,永远都躲不开,如果我死了,弗拉迪斯早晚会成为教会的下一个目标。
身为大贵族,很多东西,无法用年龄来衡量。
无论是否成年,该承担的责任,都要承担,无法避免的风险,也必须去面对。
这,就是享受特权,必须付出的代价。
作出决定,抓了抓弗拉迪斯的头发,采佩什笑着说道:
“臭小子,和我牵的这头毛驴一样,脾气都那么的犟。
要和我一起去的话,先把你手上的宝石戒指收起来,然后骑到驴上,我的贵族少爷。”
采佩什做出请的手势,同时在心里琢磨,牵驴的是否应该叫做驴夫。
兄弟俩,一个骑驴,一个牵驴,不急不缓地远离库尔泰亚宫。
在他们身侧,有四名身穿便装的护卫,其中三个是奥斯曼人,另外一位,是弗拉迪斯身边的宫廷侍卫。
土耳其人祖先在迁徙后,与原住民融合,经历数百年,在肤色和长相上,产生地域性变化。
他们本身的发色和眼睛颜色,又和罗马尼亚人相同,所以混杂在人群里,并不会引起周围人的侧目。
库尔泰亚宫南边,不到五百米的地方,便是丰收广场。
广场上,有官方组织的各种表演,此刻那里,已经聚集了不少庆祝节日的平民。
在城市的主街道,也有人自行组织各种活动,场面同样非常热闹。
越是高压统治,越是负担繁重,人们越需要热闹的节日庆典,来忘记所有的烦恼。
城内将近五万居民,在丰收节这一天,都会走上街头,享受难得的轻松时光。
作为行走的诱饵,太热闹的地方,采佩什是不敢去的。
利塔姆给他的线路,也都是人不太多的街道。
当然,即便是人不太多的街道,在丰收节这天,行人也不会太少。
“哥哥你看,那边有人在吹叶子笛,我们过去听听吧。
哥哥你看,那里有杂耍艺人在表演吐火,咱们赶快过去。
哥哥呀,你怎么只会牵着驴傻走,精彩的表演我一样都没看着。”
走出去两条街,杀手没有出现,最初兴奋的弗拉迪斯,渐渐的开始抱怨起来。
“我们是要体察民情,又不是要看热闹,你要是喜欢,明天把那些艺人全都找来,让他们给你单独表演。”
“哦,好吧。不过单独表演就算了,这些东西一年不知要看多少遍。”
弗拉迪斯有些沮丧,节日出行,感受的就是气氛,否则那些粗鄙的表演,根本提不起他的兴趣。
“不要沮丧,那边有卖水果的,我们买些水果吃,顺便和周围的人聊一聊。”
采佩什安慰一句,就牵着小毛驴,悠闲地走向水果摊。
“老板,这瓜多少钱一个呀?”
水果摊上,摆着柠檬、甜橙、哈密瓜,采佩什看哈密瓜不错,随口问起价钱。
“八个德涅尔一个,十五德涅尔两个。”
满脸麻子的水果摊老板,报出哈密瓜价格。
“你这瓜皮子是金子做的,还是瓜粒子是金子做的,怎么卖这么贵!”
在采佩什记忆中,哈密瓜也就三四个德涅尔一个,这是三年前,他离开瓦拉几亚时的价格。
“嫌贵别买,别在这里耽误我做生意。
你在这条街上转转,看看别人家的摊子,有没有瓜卖。”
一脸横肉的老板口气颇大,看来是用了什么特殊手段,赶跑了街上的所有竞争对手。
采佩什心里想的都是杀手的事情,也懒得和瓜贩子理论,他随口道:
“给我挑一个。”
水果摊老板得意的一笑,挑出摊子上最小的一个哈密瓜,装模作样的拍了拍,递给采佩什。
明摆着,他看采佩什和弗拉迪斯,都是十来岁的孩子,故意欺负他俩。
“这瓜保熟吗?”
采佩什看出这老板不地道,问话时板起脸,给人一种不怒而威的感觉。
“我开水果摊的,能卖给你生瓜蛋子啊。”
老板先愣了一下,不过立刻就恢复嚣张的模样,嘴角还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
在水果摊老板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成功的激怒了采佩什。
他压低语气,继续问道:“我问你这瓜保熟吗?”
“你是故意找茬是不是?瓜你要不要吧。”
水果摊老板继续作死,竟然朝采佩什瞪起眼睛。
周围隐藏的四名护卫,手全都探入亚麻长袍,分分钟就要教水果摊老板做人。
“你这瓜要熟我肯定要,那他要是不熟怎么办啊?”
说着话,采佩什松开缰绳,走到水果摊老板身边。
“你过来干什么!?是不是要偷我的钱!”
采佩什靠近,引起水果摊老板的巨大反应,这家伙毫无节操的推了采佩什一把。
周围的护卫见到这一幕,不约而同地拔出,藏在长袍中的短剑。
然而,在他们拔出武器前的一瞬间,就听嗖的一声,一支弩箭,从街道旁的房顶射出。
弩箭瞄准的,是采佩什的后脑,这一下射中,必定会将采佩什的脑袋射个对穿。
不过,该死的水果摊老板,恰好用力的推了采佩什一把。
采佩什毫无防备之下,向后退了一步,弩箭擦着他的耳根,射中了水果摊老板的咽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