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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瑟一群人,围着篝火商量时,躺在羽毛软床上的采佩什,正在尽量帮他们争取时间。
“特使阁下,我们能不能再休息一天,我感觉自己真的好虚弱。”
采佩什双眼无神,脸色极为难看,为达到这种效果,他昨晚可是熬夜到了很晚。
昨晚躺在漆黑的屋子里,没有电脑没有手机,甚至连蜡烛都不敢点。
采佩什只能通过不停的做俯卧撑,来缓解自己的睡意,同时对身体进行锻炼。
此时正站在采佩什对面的布拉耶,微皱眉头说道:
“叫你不要洗澡,你偏要洗,结果给自己招来了病魔。
杜特子爵已经找来了医师,让他给你放血吧,希望能把病魔赶走。”
可怕的放血疗法,装病的采佩什一听到这个消息,立刻打了个冷颤。
对面的布拉耶,瞬间眉头皱的更紧。
“看样子,病情比想象的还要严重,居然都打起了冷颤。
有必要告诉医师,加大原定的放血剂量,免得治疗起不到作用。”
尼玛,我刚才那是吓的呀,该死的布拉耶,请你不要这么关心我好不好。
你可是负责控制我的奥斯曼特使,是十恶不赦的大反派,完全没有必要在乎我的死活。
你就不能尽到反派的职责嘛,任由我的身体被病魔摧残,才是你应该干的事情。
采佩什在心里无限吐槽,可这对现实起不到任何作用。
不一会儿,杜特子爵就来到房间,在他身后,是位带着鸟嘴面具的高个子男人。
“特使大人,这位就是达克医师,他曾经治疗过十二位病人,是位非常有经验的医师。”
在这个年代,经过医师放血的病人如果死亡,病人家属有权利,杀死医师为家人报仇。
这位达克医师,能治疗十二位病人还不死,说明是个极为幸运的家伙。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看他高大的身材,有可能最后被杀死的,是病人家属。
总之,这种野蛮的陋习,只属于这个野蛮时代的产物,必须坚决的反对。
布拉耶对达克医师的战绩,十分的满意,他让出位置,让达克医师对采佩什动手。
采佩什想要一脚,把这个带着鸟嘴面具的家伙踢走。
可是,为了不引起布拉耶的怀疑,他只能默默的承受这一切。
不就是放点血嘛,就当是无偿献血了,以后,我就和别人说,我为瓦拉几亚流过血。
很快,达克医师准备好工具,一把小刀,两个玻璃罐子,一块亚麻手帕。
消毒的过程肯定是没有的,采佩什可以肯定,那把小刀上一定粘着无数的细菌病毒。
之前十二个病人的血液,也可能在小刀上有残留。
谁都说不好,他们得的究竟是普通感冒,还是天花、疟疾这一类要命的疾病。
眼看小刀,就要落到自己的后背,采佩什急忙喊道:
“等等!达科医师,能不能用火焰,烧灼一下小刀。
我这是在河里洗澡时得的疾病,火焰能把水给灼干,我觉得把小刀烧灼一下,能够起到更好的效果。”
阴阳五行的说法,在这个时代的人听来,确实很有道理。
听到采佩什的观点,达克医师顿了一下,一旁的布拉耶,也赞同的点点头。
于是,五分钟之后,房间内传出燎猪毛的味道。
一把烧红的小刀,没有经过任何的冷却,在采佩什的后背切开一道小口。
鲜血流出,达克医师用准备好的玻璃小瓶,接住伤口流出的血液。
当伤口停止流血,他又用准备好的布帕,把伤口周边残留的血迹擦干净。
采佩什可以看出,布帕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应该是为自己这位贵族老爷,特地准备的新布帕。
放血完毕,然而,这还没有结束,小刀再次被烧红,采佩什的后背,又多一道小口。
当达克医师,要第三次烧红小刀时,采佩什急中生智,一个翻身,神采奕奕的从床上坐起。
“达克医师,你的医术真的太棒了,现在我感觉自己的身体,简直好的不得了。
神奇的医师,神奇的放血疗法,我想,你已经治好了我的疾病。”
为表示自己已经痊愈,采佩什跳起来,向周围的人,展示自己的肌肉。
最近的锻炼,起到不错的效果,强壮的肌肉块,给人带来健康的美感。
通过采佩什的努力,所有人都相信,他真的已经痊愈。
伟大的放血疗法,再一次战胜病魔,采佩什成为达克医师,治疗的第十三位病人。
从此以后,达克医师总是告诉别人,他曾经给大公爵大人治好过疾病。
与此同时,以后达克医师每次给人放血,总是要用火焰,烧红他的小刀。
周边其他医师,也纷纷效仿,最后整个欧洲的医师,给人放血之前,都会把小刀烧红。
自此,交叉感染被避免,采佩什小小的一个想法,在以后的300多年里,让很多人因此幸运的活了下来。
不过很可惜,达克医师没能继续幸运下去。
他的第十五位病人,在连续第三次放血的时候,没有了呼吸。
死者的哥哥,是位骑士,自那以后,没人再见过达克医师。
………………………………
第二十一章 直属领地
采佩什绝不允许,有人再次对自己使用放血疗法。
为此,他不得不放弃装病,每天准时坐上马车,按照布拉耶制定出的行程赶路。
一转眼,半个月过去,这期间,亚瑟带着吉娜小姐的回信,回来过一次。
喜忧参半的消息,采佩什也没办法给出好的意见,只能嘱咐亚瑟一句多加小心,就让他再次带着给吉娜小姐的信件离开。
车队行进了一天,直到天边挂上如血的晚霞,才在一处名为法罗斯的小镇停下休息。
小镇地处瓦拉几亚中部,土壤肥沃,物产丰盈,就连树上啼鸣的黄雀,好似都在歌颂这里的美好。
如此富饶的土地,一百多年来,都属于巴萨拉布家族。
儒略历1330年,巴萨拉布一世,率领瓦拉几亚人民,打败匈牙利殖民者,建立独立政权。
一百一十多年之后,采佩什继承了他曾曾祖父打下的基业。
他在成为瓦拉几亚大公的同时,也成为了巴萨拉布家族的掌控者。
整个瓦拉几亚,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土地,属于巴萨拉布家族,是大公国的直属领地。
直属领地内,只有效忠于巴萨拉布家族的骑士,才能拥有小块土地。
而且在骑士去世之后,他们生前的封地,会由巴萨拉布家族收回,无法传给下一代。
公国内其余领土,除去宗教辖区,和几处争议地区,都已经分封给大小贵族。
走出车厢,踏上自己的直属领地,采佩什突然冒出一种,地主老财荣归故里的感觉。
如果自己这位地主身边,没有跟着几百奥斯曼强盗,那将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可惜,迎面走来的布拉耶,无情的打破他美好的幻想。
“镇上的属官,怎么不来迎接,难道他们没有收到消息吗?”
布拉耶面沉似水,显然对于无人迎接,非常的不爽。
“可能没人通知他们吧,小镇上的属官,消息不会有多灵通。
稍微等等吧,欣赏一下美丽的白蔷薇,相信很快就会有人过来。”
事实上,采佩什猜的没错,镇上的几位官员,刚刚才得知,镇上来了不速之客。
三百多奥斯曼骑兵,突然出现在镇上,小镇的执政官、财务官、治安官,全都被吓的不轻。
三个人聚到一起,简单商量一番,最后才壮起胆子,结伴来到黑压压的骑兵跟前。
“诸位大人,我是法罗斯镇的执政官坎特,不知大人们来镇上,是为了什么事情?”
一名穿着亚麻长袍的中年人,用出最大的勇气,战战兢兢的提出问题。
“让出镇上最好的房子,我们要在这里过夜,其他的你们不需要知道。”
采佩什拿出贵族派头,无需解释,直接对三位属官做起安排。
他胸前挂着的巴萨拉布家族徽章,足以说明一切。
三年之前,采佩什带着这枚徽章离开瓦拉几亚,在奥斯曼境内,从来没有佩戴过。
今天,再次进入自己的家族领地,他特地从行李里,找出徽章挂到胸前。
借着火把的光亮,三位属官,全都注意到采佩什胸前佩戴的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