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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少正在遛狗[快穿]-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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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仔七也对这段历史非常感兴趣。

    安史之乱的背景自然是在大唐时期,叶仔七真正知道的只有这个知识点,真是后悔当初没有去查下资料,现在穿越到一本书里,叶仔七非常庆幸作者大大也是很有文学功底的,在《大灰狼》这本书里重点写的是关于安史之乱的起因,之后就跳到了李天辰和齐默飞两人获得大胜归来,作为一些作俑者的钧天君李倓则是热烈的接迎他们。

    作为整本书的*oss李倓还是很成功的,把小攻和小受弄得团团转,还好夫夫两个人心连心,没有受了李倓的挑拨。

    两人在经历这么多铺垫之后也历练自然多了,感情也深厚了,于是联合天策府和纯阳宫以及其他门派一起哄翻了朝廷。

    作为独守大唐魂的天策府自然不会篡位,在杀掉李倓之后,李天辰和曾经成立“九天”之约的人继续立下誓言。

    九天的成立之初,成员就立誓,要成立天下大同的社会,永不称帝,因为按照九天成员的武功谋略,历代九天的经营积累,皇帝这个位置确实也只是傀儡了。

    李倓的整个阴谋,南诏反唐仅仅是开始,中原武林在屠龙大会上元气大伤,恶人谷三大恶人叛出恶人谷,天策建立的轩辕社留下了天策第一高手杨宁;而彼时九天的幽天君唐简仍然在守护稻香村,剑圣和方乾又互不服气,李复和不灭烟、天璇影皆是谋略探查,所以李倓的阴谋得以一步步实现。(资料来自百度)

    非常可惜的是,在主角面前,这些阴谋都被一一化解,不久之后还昭告天下。

    至此,安史之乱总算告一段落。

    不管是纯阳宫的大弟子,还是天策府的临时将军,两个人无一不是天之骄子,但他们两个人强强联手,被无数人赞颂。

    除却叶七。

    叶仔七仿佛人生有了目标一样,不再像一个米虫似的扎住在藏剑山庄里,他的武功虽然不能说天下无双,比起李天凌和叶英甚至是李承恩差的那是十万八千里。

    和这些人打斗的时候,即使造诣上不被压制,那心智上也会被压制,完美的人确实没有,但接近完美的人却很多。

    真要来说,叶仔七不过是下一个纸上谈兵的“赵括”罢了。叶七在恶人谷与浩气盟的战场上曾大开杀戒,但那时叶七,是那个喜欢李天辰,能将泰阿举在手里,背在身上,不顾他们言语,只想自己的叶七。

    叶仔七不是。

    叶仔七是一个心地还算善良,大大咧咧,喜欢过安逸生活,不喜欢打打杀杀,甚至有点晕血的人。

    所以李天凌说叶七变了。

    眉宇之间的气势变了。

    叶七给李天凌的感觉是一个会一不小心就用爪子把人抓破的小豹子,尖牙齿全部藏在嘴里,稍有不留神就被咬了一口,说不定连他的尾巴都抓不到,除非他是真的疯了。

    叶仔七给李天凌的感觉是一个刚刚过了叛逆期的孩子,有点懂事,但总是说多做少,心里想着要有英雄一样的事迹,实际又贪恋享乐生活,明白很多道理,但却没办法让自己去相信那些道理真的有用与否。

    简单来说,叶七并不简单,但至少不矛盾。

    而叶仔七很简单,很干净,但骨子里很冲突。

    各种方面的冲突。

    就好像,不是这个年代的人。

    这是李天凌第三次见这个少年,一次是远处的惊鸿一瞥,路过战场的时候,金色的光芒冲天而起。还有一次就是处于昏迷中的少年。

    而今才是第三次。

    李天凌很会看人,他是将军,担着一个国家的责任,别看他平时喝酒喝得找不到回家的路,衣服哪里划破了也不在意,外人看着不拘小节的李天凌只觉得他是个粗人,实则粗中带细,只有和他亲近的人才知道他有多麻烦。

    李天凌没念过几年书,他和李天辰不一样,他是李家嫡系,从小就接受着天策府的一点一滴,小到马匹好坏,大到治国理想。

    因为伤过战场,所以知道和平的来之不易。所以李天凌特别不理解像叶七这样小时候连衣服都是佣人伺候着穿的孩子,为什么要去满是死人的地方。

    叶七愿意,叶仔七可不愿意。

    所以李天凌一眼就看出来,现在的叶七根本不是那个喜怒无常,浩气盟子弟口中传的那般喜好杀戮。

    叶仔七出声打断了正在打量自己的李天凌,他在来之前就已经翻看了叶七的记忆,如果不是叶七忘了,那就是叶七根本没有见过李天凌,那李天凌这副模样。

    是对他起了兴趣?!

    霸道总裁爱上我?!

    “李将军,我藏剑山庄已经将镇国神剑放置剑鞘之中。”顿了顿,继续说:“我听闻将军虽常来藏剑山庄,但都为公事,还未好好观赏我藏剑山庄的美景。”

    叶仔七自然是要留下李天凌的,藏剑山庄是少数在安史之乱中没有被破坏的地方。

    在安史之乱中,藏剑山庄和七秀坊联手抱住了江淮一代,从此名扬天下。

    至于天策府,就比较悲惨了。

    但天策将士的功劳永远记载了下来。

    这篇文的小攻是天策,那天策还会死伤这么惨重吗?

    答案是yes,这篇文最后的结局肯定是皆大欢喜,但也不能掩盖在这安史之乱中的尸横遍野,先不提那些本就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平民百姓过得如此煎熬,就说说这些带兵打仗的将士,死伤无数,就算活下来的也缺胳膊断腿,更严重的是一辈子都无法施展拳脚,这对那些常年征战的边疆战士就是噩梦。

    即使李天辰和齐默飞这样的也是受过致命之伤的。

    福大命大的主角光环在他们头上环绕,才让他们得以侥幸活了下了。

    作者给他们下了一条叫做“不要死”的言灵。
………………………………

第7章 剑三策咩文7

    李天凌在藏剑山庄住了下来,导游自然是叶仔七。

    “李将军,我们今个儿赶早点去扬州,那里有一些小摊贩会卖些好玩的小玩意。”叶仔七的房间就在李天凌旁边,习武之人的耳朵完全可以无视墙,即使叶仔七一个人在房间里说话,在隔间的李天凌也能听见。

    对着空气说话的叶仔七继续说:“扬州城的赶集非常有意思,我相信李将军你一定没去过。”

    那边传来李天凌刚刚起床之后,还略带沙哑的声音:“喊我天凌叔叔就可以了。”

    李天凌还是昨天晚上想起来的事情。

    他比叶七大了七岁,叶七一百天抓周的时候李天凌被自己的娘亲带到藏剑山庄来,自然是见到了这个小包子。

    按照辈分来讲,确实得叫叔叔。

    那时候的小包子就已经很有灵气了,两只眼睛咕噜咕噜的转着,李天凌也下意识的朝着小包子看的方向望去,发现居然是一只叫花鸡,李天凌的嘴角不自觉的往上滑动。

    睡眼惺忪的叶仔七其实也才刚刚醒过来,他这些年虽说天天起来晨练,但也没有这么早过。

    此时天才刚刚泛起紫霞,看上去就和傍晚的黄昏一样,但东边渐渐显露出的那一抹黄色预示着新的一天已经来了,叶仔七准备带着李天凌去扬州城里瞧瞧。

    他俩昨天已经混熟了,叶仔七嘴上喊着李将军看似很生疏,那是叶仔七知道军中之人还是很计较辈分的,李天凌比叶仔七想得好相处多了,虽然眉宇之间杀气掩盖不了,但眉宇之间的正气还是感染着叶仔七的,这就是军人的气势。

    叶仔七家里也和政界有些关系,那自然和军界要常常打交道。

    叶仔七知道不是每一个军人都能像李天凌这样,手上沾满鲜血,却保持初心不忘,有不少曾经的军人退役之后,有着巨额退休金的“大英雄”们好的只是吃喝嫖赌,有的甚至染上吸毒。

    扬州的天气很不错,微风拂过西湖两旁的柳树,婀娜多姿的枝条随风而舞,波光粼粼的湖面在太阳的照耀下反射着光芒,一层一层朝着扬州城里泛去,带着船只上的叶仔七和李天凌两个人进入了扬州城里。

    安史之乱前期的江淮边境早已不太平,但扬州城里却很安详,波涛汹涌的权势之争仿佛也打搅不到这里。

    两人都是便服出行,并未吹毛求疵的带更多的首饰,甚至连兵器也未戴上。

    一方面是叶七的千叶长生太过惹眼,扬州城看上去民生幸福,私底下自然也有些肮脏的勾当,叶七早已熟识这里,却也不敢太过张扬。

    更别提大将军李天凌了。

    生活过得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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