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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那个火气大力气大身材高大的项伯也是楚国人,不过,他到底去了哪里
秦不废吹灰之力便灭掉了早已称臣的韩国,这之后,史记记载便会接着灭掉其他的六国。
那么,楚国,是否也危在旦夕
项伯回去,应该是为这件事情吧
后来勒后来便是鸿门宴,护刘邦了罢
想起他帮她不少事,不知能否再见面
“三千蚁鼻钱,能买些什么”司月玄问道。
“你在公子府上的月钱为二十钱蚁鼻钱差不多,兑换成时间便是一百五十个月,十五年的月钱吧”红儿算账的速度简直可以赶上计算机了。
“这么多”司月玄有些惊叹,这没什么大用处的小簪子竟然如此贵,实在让她惊讶,不知道是哪位夫人所给与的
“它很贵重没错,可是之前你在张府的月钱也实在太少了”红儿看一眼坐在案子前若有似无地睨着她的张良,声音略小了些地说道:“若是一个如此好的婢女月钱才这么一点点,那我早请十个八个了”
司月玄知道她不过说说而已,自然也有不想她此刻正能替她大把挣钱的时候再回去张府,所以才说了这些话。
自然,中儿也是不必过去张府。
因为救活了这个少年,让她有种突然多出了个亲弟弟的感觉,感觉这先秦的时间和空间突然被定位了,找到了目的似的。
所以若张良用计,再让她回去,她会带着中儿离开他的控制之地。
司月玄正想着这些,红儿突然又问她道:“月玄,你喜欢这只镶金玉骨桃花簪,是不是”
司月玄看了看那精美的做工,很是钦佩那做成这簪子的工匠,怕也是得公输班之类的传人才能够做得吧但是她只是佩服,并不会有特别的喜欢。
“还好,只是坐功挺精致的。”司月玄说道:“我可以拿走它吗”
“当然可以。”红儿点头如舂米,那些所有的珠宝首饰,个个做工精巧,其中一个象牙雕的五孔多层小球,几乎是国宝级别的宝物,竟然送了她,更别一只精美的镶金桃花簪子了所以,随便她高兴,想拿什么就拿什么
司月玄拿了这簪子,张良远远看了一眼,觉得做工自然是公输家族传人的手艺,但是这种金镶玉一般的能工巧匠也是能做,只是没有她选中的那只精细。他意外的是,她喜欢桃花,喜欢金镶玉。
本来,他以为她根本就没有任何喜好,成天就知道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知识的一个人。
不过,很难说她不会卖掉这簪子,然后把卖簪子的钱拿去做更奇怪的事情,比如她跟那安侯提的,修葺民宅什么的。
中儿看着那簪子表情却是特别不一样,司月玄拿着那玉簪子在门口细细端详,然后把它揣进怀里便出门了。
中儿忙跟了过去。
张良眉毛一皱,觉得这两人怎么突然就走了,他午饭时的问话还没结束勒
于是张良把手里已经再次看无数遍的诗秦风收了起来,放进腰间的布袋,也往门外走去。
红儿见此情景,忙走到门口挡住了张良前去的身子,嘴里恭顺地说道:“公子,想去哪里不如留下来吃了晚饭再走吧”红儿转头看了眼正在登记药材进出的吕业,笑得更恭顺了:“公子,晚饭有牛肉粥,隔壁的罗席每日都送牛肉过来,都是煮好的,味道极好,公子尝尝罢”
张良微微一笑,知道她在拖延时间,让司月玄和那个中儿能尽量走远一些。另外话里的意思是,你若要出去,就请端端回家,反正你也呆了这么久,晚饭时间都快到了
“不知那牛肉是否花钱”张良问道,眉眼一转,笑了:“或者红儿姑娘放了些银子在隔壁罗府,所以每日都有人帮你送肉过来”
红儿脸立刻红了,这张良果然是聪明过人。吕业之前跟她说过几次,她还觉得是夸大了事实而已。没想到他一听就知道其中的猫腻。
其实张良不难猜出,毕竟若是罗席要以每日送肉来表示感恩,从司月玄帮忙接生后的第一日就该送牛肉来,而昨日吕业告知,不过是从满月的昨日才送来而已。
且他也是知道,罗席已经送过司月玄感谢的器物了,正是那个玉珏。
他看过罗席以前总把那个玉珏挂在腰间,那日满月筵席上,已然已经不见。
她还以为因为新添的孩子,太开心了,那玉珏丢了也没有关系。
结果,他今日在那伍厨管来送朝食的时候,看见那玉珏在他的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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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国
sat jun23:57:19 cst 2015
来补充一下资料,不喜欢看枯燥知识的读者可以略去不看。
韩国,自然是战国七雄之一的韩国,而非那个在约五二战以后才开始大量使用韩语的韩国。
话说,韩愈会不会也被认为是韩国人啊呵呵
战国七雄的韩国,存在于约公元前403年公元前230年,主要城市有平阳、宜阳、阳翟、新郑。本书的故事发生在这个时期。
那个时代,英雄辈出,那个时代,是乱世。
强大的晋国被一分为三,韩,赵,魏。
韩国,便是最小的一支。
自然,国君不思进取,申不害变法只是小变法,未立根本,是其一。
其二,韩氏一族,根基浅,不能雄霸一方,是其二。
其三,韩国的西边是强大的秦国,北有魏国,东边,南边有楚国,被封得死死的,难以往外发展。
所以,欲取天下,先取韩国,是李斯的观点,这个被秦王政采纳了。
攻打韩国的时候,几乎是囊中取物一样简单。秦兵所到之处,未遇到任何像样的抵抗。
所以韩国的百姓,受到的伤害,应该还是比较小的。
这无从考证,反正司马迁的史记记载这段历史时,只是寥寥数语。
只是,我很不喜欢韩国的国君就是了。
一个韩非,才华无双,可惜口吃,又是庶出,没有得到王位的资格。
虽然他爱着韩国这片土地,土地上的人民,然而凭他一己之力,终究无法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
多少士人读书人,都喜欢这位落魄贵公子,以他的书为枕边书,以他的品格做人。
然而他的才华和品格并未能如他所愿救得韩国,反而让他招来了杀身之祸。
李斯与他是同门,自然容不得这位昔日的同学。
李斯,是一个很现实的人物。
才华,不过是他得到利益的手段。
他最擅长的,是为君王服务,不管这个君王,是否正义,所灭之国所效力之国是否是他自己的国家,是否与他有恩怨。
史学家觉得,这个李斯,有一套老鼠哲学,一身都按照这个哲学活着。
野地的老鼠,生活得瘦小艰辛;粮仓里的老鼠,富足白胖。
他觉得一个人,生活的舞台不同,便身份地位不同,得到的利益也不相同。
自然,他要做那只仓鼠。所以韩非只好去做野鼠,死在他的手里。
后来,他背叛秦王政,跟赵高一起谋反,也是一样的道理。
然而他却不知道,那个赵高,也是与他一样的人。
只是,那是毒蝎子,而非老鼠。
所以啊,鹿死谁手本就是一场复杂的较量,而历史,总喜欢开些诡异的玩笑。
自然,若无李斯,韩国照样会被灭掉。
韩国之亡,在于己身,在于六国合盟的内部,而非全是外力所致。
朝秦暮楚,说得就是韩国。
苏秦张仪的时代,合纵连横的大形势之下,六国合纵,秦国连横。
因为秦国离这韩国近,所以只要韩国一合纵,秦国就派兵攻打韩国,韩国马上投降,连横;秦兵一撤军,韩国马上就合纵。
其他六国之人觉得这韩国太不是东西了,说:“什么东西太不值得结交了”
所以韩国有事,其他六国一般只是观望,并不真正派兵救援。
其实啊,六国其他的国家,哪里知道韩国的苦楚
柿子挑软的捏,因为软的熟了。
韩国一直被秦国欺负,其他的六国之人何尝明白
朝秦暮楚,实在是逼不得已。
六国的君王,大多数乃是声色犬马之辈,并不想吞并天下,只看眼前利益。
每次打仗,两军对垒的时节,秦国眼看要输掉战争,便派人前去谈判。
谈判桌上,拿出吕不韦当年救秦异人那一招:重金收买。
然后战争就结束了。
秦国经过六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