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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之后,两人慢慢熟稔,似乎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可对于即墨清来说算是转折的回忆,在宋歌想起来,却老要摇着头叹一句
总有些往事不堪回首啊
小爷这样帅气英武的一个人,当年怎么就会从树上摔下来呐?
即墨清若有所思地望着宋歌,直到那个人被自己盯得打了好几个哆嗦,他才收回目光。
虽然有些暖,但如今就着这情这景,他却只想说一句
果然是摔过脑壳的,故脑残者,无药可医也。
嗯,这样的话,他说那些话,他也不太好计较了。
毕竟么,同一个摔过脑袋的人能计较些什么?
那方即墨清已经转过许多道弯回来,这边的宋歌却仍是心有戚戚,一个劲偷着后退,眼看着再两步就可以跨出门槛,却不想那人忽然正了颜色,朝自己走来。
“三日之后,我会进入步兵五军,这几天不要找我。”即墨清拍拍他的肩膀,感觉到手下那个身子一瞬僵硬,他重重一叹,“从前没有同你道过谢,今日想说一声,这些年来,谢谢……”
“你竟会说这样的话,你是被鬼附身了?”
一把截断他的话,宋歌转头,满脸惊诧,而即墨清就这样被噎得顿了顿。
随后,宋歌看见他的眉头隐约抽了几抽。
带着一脸看白痴的表情送给那人一个眼神,即墨清缓声道:“再见。”
旋即抬步向前,再未回头。
而宋歌环着手靠在门边,眼神难得认真了一下。可也就那样一下,之后,他斜斜勾了唇,自男子消失的那个转角处收回目光。
“既是兄弟,何必这样客气呢。”他伸个懒腰,看上去有些懒散,“怪别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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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拉钩!
前天夜里,皇上拟定旨意,道往于昆莱关处的援军将在四日之后出发。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派不派援兵似乎早已不是那么重要的事。
更何况,如今皇上遣军队前去昆嵩,也并不是为了回护一城子民。他只是做个样子,给百姓一个所谓的交代,顺便借此机会,除去自己心腹之患。
“倘若昆莱注定失守,那便死守太华关。此关不破,其它不论。”
薄薄一纸密令,顷刻之间送了多少人命。昆莱成为弃城百姓轮作流民驻军变成俘虏,这好像都是迟早的事情。可这一切的一切,身在战方的军民却都不晓得。他们仍在兀自坚守,百姓以命相拼是为了守一方家园,而兵士奋战沙场则是为了护大覃国土。
即墨清走着走着,不晓得为什么,他忽然便想到了林镇里那个叫诺子的孩子。那个孩子曾说自己想参军,想当将军,想保护那些无力自保的人,他说这是他爹爹教他的。他的爹爹教得真好,至少比那个身居高位的人要好。
可在那样的帝王的统治之下,便是参军又能如何?那些兵奋力至此,确是为了护国不假,可那个指挥的人,却只想护自己野心权势而已。即墨清忽然有些不平。虽然他自认不是那样热血的人,但每逢思及至此,还是会有些心绪难平。
然而,即算如此,此时的他却也并没有太多别的心思,他仍是从前的那个他,即便多晓得了些与感情相关的东西,他的心也未必有多暖。是啊,这时候的他,仍是那个除却欢颜之外,谁也不甚放在心上的即墨清。
可战场真是一个奇妙的地方。
它凝紧人心,让人热血沸腾,也残忍至极,顷刻剥夺数条生命。
在那样的地方,改变是正常,没有改变才让人觉得奇怪罢?可此时的即墨清并不知道。
就像他也不知道,不过一战,这样短的时间里,除却自身之外,身边发生的变故竟也会那样多……
在这之前,他是真的想过与那个女子相守终老。后来却因些事情,他迟疑了。
也就是因着这分迟疑,他失去了许多东西。
如果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一场幻境,始便是终,终既是无,开始也就等于结束。这样的话,人类会不会就可以舍弃那许多执念就不会有那么多无谓的爱恨纠葛?
会吗?
大抵不行罢。人世一遭,何时能来,何时离开,都不由自己选择。生命本就是一场无心而至的旅行,谁都晓得的,却谁都窥不破,也谁都难以窥破。纵然自觉通透,可又有谁是真的能将六根断净超脱于凡世再不沾软红千丈哪怕半分尘烟?便是仙者也难至如此,而既是这样,那么于凡人而言,悲欢离合喜怒怨怼,这些种种,便更是谁也都逃不开了吧。
一路不晓得在想着什么,待得再回过神,即墨清已是回到了住处。此时已是晌午了,照她的话来说,晌午就是一日之中最该好好吃饭的时候,所以,这一顿一定要吃得最好。
那时听她言笑,他忍不住挑眉:“怎么样才算是吃得好呢?”
“你竟连怎样算好都不晓得?你以前是不是都没有吃过东西?”欢颜鼓着小脸,满眼诧异,旋即一本正经与他科普道,“所谓吃得好,嗯,就是……就是,这顿饭里一定要有肉,很多的肉,而饭后一定要有糕。唔,也不能是一般的糕,得是刚刚蒸出来的,最好是半温着,不凉不热松软香糯,这样便是好了。”
轻轻推开房门,即墨清绕过屏风行至榻前,那个女子仍在睡着,同他离开的时候一样。
轻捏了捏女子的睡脸,即墨清念了声“真是越来越懒了”之后便坐下来,就这么看着她,时不时为她掖个被角什么的,偶尔她梦呓几声,他也会就着那般模样笑出来。这似乎是他的新乐趣,什么都不做,只是在一旁守着她醒来。说起来大抵会让人觉得无聊,但他却乐在其中,若有无限趣味一般,自发现以后,每日每日,他都要这样守一守看一看。
不知道过了多久,女子终于翻个身,眼睛眯了几眯,虽仍是没有睁开。可即墨清知道,这是她要醒了。
于是拍拍她的脸:“昨个还念着说想吃糕,这样成天睡睡睡的,要怎么吃。”
“糕?”欢颜迷迷糊糊,含糊着嘟囔一声,半睁着眼有些迷蒙的望向他,像是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是在一个打出眼泪的呵欠之后,欢颜才揉揉眼睛,只是,她说的却是与她每日每日念叨的糕完全无关的话。
她说:“你知道吗?我梦见狐狸了。”
即墨清愣了一愣,脑海里忽然便蹦出一只活泼神气的小猫。说起来,她这样久没有问狐狸,他都以为她要忘记了。
“我梦见狐狸对我哭,它说我不要它了。而我向它解释,说只是没想起来。狐狸听了,于是哭得更厉害,说我果然就是不要它了,不止不要连想它一想都记不起来。”欢颜瘪瘪嘴,刚刚醒来的她显得有些懵懂,一双眼水汪汪的,这般模样,竟像个撒娇讨糖的孩子,“小师父,我想见狐狸,我许久没有见到它了。它没人照顾,会不会瘦了?”
虽然成亲之后她偶尔会娇嗔着唤他夫君,可更多时候,她还是喜欢唤他小师父。
她也没有想到吧?自己从前那样不喜欢用这三个字唤他,总把这个称呼当做是一道鸿沟,横在他们中间,不能逾越,仿佛每那么唤一次,便要想起他将她推开的那种感觉,想起自己为了留在他身边而做的许多事情。
如今,那三个字,竟也变成了他们之间特有的亲昵称呼。
话说回来。欢颜虽醒了,却仍窝在被子里,不知是不愿起来还是天冷起不来,于是裹着厚厚的棉被蜷成一团,上边露出个小脑袋,即墨清看着,抚了抚她的头。
“狐狸好得很,养在宋歌那里,它没有瘦,还长大了些,如今整个都圆滚滚的,过得很是舒服。”稍稍凑近欢颜,他的发落在她一侧,“莫说哭了,它如今**得很,谁都不要,就算偶尔它想被摸一摸,那也就是蹭完被抱完就直接走开,一个转身就窜进树丛里了。你看,讲不定,它自己玩得都快忘记你了。”
“它忘记我了?”欢颜澄澈的眼睛一闪一闪,“那我就更得把它领回来了”
领回来?想到欢颜那贪玩又不老实的性子,再瞥一眼她隆起的小腹,即墨清表示略有担忧。虽然说宋歌将狐狸照顾得很好,但它毕竟生来便不是一只宠物,就算养得早,但它还是喜欢在外边玩的更多些,万一有个什么闪失……
好吧,这个便先不论,且不说狐狸在外边野惯了,怕它回来关不住。就说欢颜吧,她那样喜欢逗弄那些小动物,好奇心又总是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