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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本人恰巧也经历了一个类似事件。至乐篇载: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惠子曰:“与人居,长、子、老、身死不哭,亦足矣,又鼓盆而欧,不亦甚乎”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药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
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偶然寝于巨室,而我嗷嗷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这段辩解极精彩。庄子认为人之生死,如万物之顺化,是自然之本性,而圣人对万物的自然本性有完全的理解,通过理解低消情,以理化情,所以无情。但这并不是说他无情,而是通于情化于情,可以说是不为情所扰乱。斯宾诺莎说:”无知的人不仅在各方面受到外部原因的扰乱,从未享受灵魂真正的和平,而且过着对上帝、对万物似乎一概无知的生活,活着也是受苦,一旦不再受苦了,也就不存在了。另一方面,有知的人,在他有知的范围内,简直可以不动心,而且由于理解他自己、上帝、万物都有一定的永恒的必然性,他也就永远存在,永远享受灵魂的和平。“伦理学庄子就是这样享受着”灵魂的和平“。
嚎水观鱼
大小之辩,只有形式的不同,没有本质的差异,所以一旦通情知物,就能上升到无为的境界,至于形式的差异并不足道。秋水篇记有庄子与惠子的一段论辩: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修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
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矣。“这一段辩论针锋相对,互相发难,从中可以发现庄子与惠子的不同性格。庄子所代表的是浑然物化的自然精神,惠子所代表提析名剖根的理智精神。庄子初谓鱼儿从容,这实是某种物看出一种冥悟,而惠子对此不能理解,便把这一判断加以理智解析,追问庄子判断与被断之间的因果关系。庄子不得不回归到理智中来,对惠子加以反问,但顺着这条路,并没有解答惠子提出的问题,也不能反而难倒惠子,所以当惠子再一次反问”子非鱼“的推断时,庄子又从理智之中抽回身来,”请循其本“,清理此问题最初呈现的庄子又从理智之中抽回身来,”请循其本“,清理此问题最初呈现的情景。
他说:“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这是诡辩,不是”循其本“的本,”循其本“的本是在”我知之濠上“一语中。在他们的论辩之中,既可见理性的力理,更重要的是显示了庄子追求的闪光。庄子恰恰是否定了对自然之物加以名相的寻究,欲图穷尽其理,他主张要依顺自然,从而也依顺自心。
奴隶制的辩证
在关于奴隶制的辩论中,林肯在他的一段笔记中写道:“不管甲怎样确证他有权奴役乙,难道乙就不能抓住同一论据证明他也可以奴役甲吗你说因为甲是白人,乙是黑人。那么,就是以肤色为依据喽。难道肤色浅的人就有权去奴役肤色深的人吗那么你可要当心,因为按照这个逻辑,你就要成为你所碰到的第一个肤色比你更白的人的奴隶。你说你的意思不完全是指肤色吗那么你指的是白人在智力上比黑人优异,所以有权去奴役他们吗这你可又要当心,因为按照这个逻辑,你就要成为你所碰到的第一个智力上比你更优异的人的奴隶。”
“暴民统治是对法律的摧毁”
反推必须充分说理,这就要求思考更富于辨证性。
章太炎先生讲过这么一件事,1906年,风传满清政府要高度实行中央集权,把财政兵权都归几个满族官员掌握。有些人感到很紧张,认为若这么一来,革命便愈难成功。太炎先生说:“若依兄弟看来,正是相反。以前满洲将士曾打准噶尔部,青海等处,每战必胜,到得川、楚、教匪起来,满洲兵就不能抵敌,全是杨芳、杨遇春等为虎作伥,方得教匪死命。太平王起来时,赛尚阿、乌兰泰辈,没一个不一败涂地,修竟靠着几个湖南督抚,就地捐厘,兼办团练,才能够打败洪氏。照这样看,督抚无权,革命军正是大利,有什么不好呢”章太炎在民报纪元节大会上的演说,1906年12月2日
鲁迅先主在一次演讲中说,提到嵇康和阮籍的罪名,一向说他们毁坏礼教,但据他个人的意见,应是信礼教迂执之极:“魏晋时代,守奉礼教的人看似乎很不错,而实在是毁坏礼教,不信礼教的。表面上毁坏礼教者,实则倒是承认礼教,太相信礼教。因为魏晋时所谓崇奉礼教,是用以自利,那崇奉的也不过偶然崇奉,于是老实的人以为如此利用亵渎了礼教,无计可施,激而变成不谈札教,不信礼教;甚至于反对礼教。但其实不过是态度,至于他的本心,恐怕倒是相信礼教,当作宝贝,比曹操、司马懿要迂执得多。譬如有一个军阀,那军阀从前是压迫国民党的,后来北伐军势力一大,他便挂起了青天白日旗,他还要做总理的纪念周。
这时候,真的三民主义信徒倒会不谈三民主义,或者听人假惺惺的谈起来就皱眉,如真反对三民主义模样。所以我想,魏晋时所谓反对礼教的人,有许多大约也如此。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1927年7月23日
不为表面的假象所迷惑,通过现象而抓住本质,它深刻地体现了鲁迅先生独具卓识的逻辑力量。加之就近设譬,喻以浅显易懂的例证,反推就有足够的辩证性和说服力。
唐朝时唐太宗李世民对不少人以官谋私,接受贿赂,非常憎恶。决意设计狠狠地利一刹这股歪风。一天,皇上秘密派自己的亲信试着用财物去贿赂官员们,有一个管门关的官员接受了一匹绢布。皇上知道后,非常恼火,准备下令将他处死。户部尚书裴矩不同意,说:“此事是陛下您派人去贿赂他,他才接受的,这本是用法来陷害人,恐怕不符合古人说的用道德教导人们,用礼节制约人们的精神。”
林肯在一次演讲中,也提到类似的道理。当时,美国社会有人主张以私刑处死罪犯亦有利于社会安定。说罪犯或被烧死,或被法律处死,他个人的结局部一样。林肯坚决不同意,说:“人们今天心血来潮要把赌徒吊死或者把杀人犯烧死,他们应该记住,在于这种不常有的混乱中、他们很可能把一个既不是赌徒也不是杀人犯的人当作赌徒或杀人犯吊死或者烧死,而明天的暴徒学他们的榜样,也很可能由于同样的错误而把它们之中的几个人吊死或烧死。不仅如此,无罪的人,那些坚决反对任何违法行为的人,却同有罪的人一样,在私刑的淫威下受害,这样逐步发展下去,最后就会把为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而建立起来的全部堡垒摧毁,弃若敝履。而且这种行为还会助长怂恿追遥法外的不法之徒,同时使安分守法的好人彻底感到绝望。总之,暴民统治是对法律的摧毁。”对伊利诺斯州斯普林菲尔德青年学会的演说1837年1月27日
私刑的支持者仅仅看到它能够处死罪犯,林肯却全面地阐述了这种方法必然导致对法律社会的破坏,其出色的反推论证,几乎可以说是精彩之极。它捍卫了法律的正义和尊严,也是反推论证中不可多得的珍品。
格登纳的绝招
随便邀请一位漂亮姑娘吃饭而又使她无法拒绝,这在很多入看来是件难事。美国滑稽大师马丁。格登纳在这方面却有绝招,他根据哈佛大学数学教授贝克先生告诉他的计策,成功地和一位年轻姑娘一起吃了顿很好的晚饭。
格登纳对这位年轻姑娘说:“我有三个问题。每个问题请你给我肯定或者否定的回答。第一个问题是:你愿意如实回答我的下面两个问题吗”
“愿意。”姑娘微笑地点点头。
“很好,”格登纳继续说过,“我的第二个问题是:如果我的第三个问题是你愿意和我一道吃饭吗那么,你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不是一致的呢”
可怜的姑娘不知如何回答是好,因为格登纳的第二个问题和第三个问题构成了逻辑学上所说的条件联系,无论那姑娘怎样回答第二个问题,她对第三个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