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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冷笑着问道:“你爱上他了?”
江千嬅沉默了,算是默认吧。或许她还没有想好,但是她却绝对不允许萧衍与冷清歌在一起。
尤其在火场,在她濒死的那刻,萧衍骑着黑七零摩托冲进去,在她看来,那摩托根本就是白马,而萧衍是骑着白马的王子。
对于她这种富二代,小时候接触过不少童话,长大没机会谈恋爱,脑海中对爱情的憧憬,就都是童话中的故事。
但她从小霸道,遇到萧衍这个不吃她这套的人,让她彻底慌了,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甚至都不敢鼓起勇气去表明心迹。
“我答应你!”冷清歌依旧是那冰冷的声音,不带一点感情,但她捡起的花,却刺痛了她的手,鲜血染在花瓣上,特别艳。
“那……我们还是好朋友吗?”江千嬅知道有点对不住冷清歌,摇晃着她的手。
“傻瓜,当然是。”做朋友以来,一直是冷清歌忍让着,因为江千嬅娇生惯养,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容忍退让。
“清歌,你真好!”江千嬅开心的看着冷清歌。
“我乏了,回去睡了!”冷清歌捧走了几片残花,那是属于她的,只可惜被最好的闺蜜,践踏成了碎片。
又是闺蜜,当年在哈佛医学院的时候,也是如此,只不过那是个日裔学生,与她在同个寝室,好的如胶似漆。
四年前,冷清歌答应了追求他很久,一直照顾她的学长。学长叫李晨,是现在第一肿瘤医院首席医师肖飞的至交好友,说是好友,倒不如说肖飞是他的跟班。
李晨很优秀,在遍地人才的哈佛都能脱颖而出,被著名的脑域医学专家彼得教授相中,成为了关门弟子。
当时围绕在李晨身边的女孩很多,但李晨都视而不见,只对冷清歌倾心,为此引来了不少人的嫉妒羡慕。
冷清歌念大学那会并不内心,但她心中所爱不是李晨那种文弱的书生,她更向往那种战场上有血腥味的男人。
所以冷清歌迟迟不愿意答应李晨,直到李晨要毕业了,邀请她去参加毕业舞会,在舞会上公开向她示爱。场面很隆重,玫瑰花铺成了花海,浪漫的很,在所有人的怂恿下,她不好下他的面子,答应了。那晚,他们第一次牵手。
她是个执着的人,牵起手的那刻,她准备把她的心给他。他们约定好,毕业之后回国就结婚。
那天的舞会很热闹,她被众星捧月,幸福的如同公主。但就在当晚,借口不舒服回宿舍的李晨,被冷清歌堵在李晨的租屋内。
冷清歌拿着药,提着炖好的汤,准备履行自己做女朋友的义务。结果却发现,经常不在宿舍内过夜的室友闺蜜,现在却光着身子躺在自己男友的床上。
当晚波士顿的天气有点冷,冷到冷清歌的心都冰冻了起来。从那以后,她的心就收了起来,没有对任何人敞开过,直到萧衍的出现。
可惜有些人的命运注定如此,而冷清歌又是个不爱争取的女人。她安慰自己,江千嬅毕竟光明正大的提出,而非小何奈奈子那样的无耻。
当萧衍捧着好不容易买到的花回来时,冷清歌的房门紧闭,根本推不开。
“美人,第一次见面你就勾走了我的魂,半碗面暖了我的心,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动的心,但我真的爱上……”萧衍清了清嗓子,捧着玫瑰花在门外表白。
“别说了,我累了,要睡觉了。”冷清歌背靠在门上,努力抑制着泪水。
萧衍碰了一鼻子灰,但他脸皮比较厚,咳嗽了声,继续说道:“哎呀,你等我说完再睡不行吗,就耽误你几分钟。”
“我不想听,你别说了。”
“为什么?”
“我讨厌你,我讨厌男人,以后你别来烦我了,我看见你就心烦!”
萧衍听着里面的哭腔,颇为心疼,又心疼冷清歌,又心疼自己表白被拒。
难道她真的是拉拉?这是病,要治。
不过萧衍现在没心情,情绪低落的说道:“清歌,那你早点休息吧,我不打扰你了。”
下楼的时候,江千嬅幸灾乐祸的哼哼了几声,很快她的目光就转向了那捧鲜花,这会花店都关门了,上面还沾着土,肯定是在旁边公园偷摘的。
“你喜欢就给你啦,今天老子不伺候了,出去耍一哈。借你的车。”萧衍这次拿的钥匙,是保时捷911的。
“你去哪,带上我啊!”江千嬅欣喜的看了眼怀里的玫瑰,可追出去后,却只看到一个车屁股。
楼上,阵阵低泣的声音传出,江千嬅从来没有听过冷清歌哭,心里也颇为自责。但是女人的自私,让她终于在房门口止步,最后返回了自己的房间。
萧衍绕着滨海路兜风兜了几圈,跟着歌耗了会,反而心里堵得更慌了,于是拨了个电话。
“仙儿,你在哪呢,我今天需要放纵,需要发泄。”
“九哥,要不要我带你去zhao小姐?”
“噗……这个倒不用,你陪我喝会酒吧,你在哪?”
“我在皇后酒吧,离海边小屋不远,你过来吧,我们喝了一晚上了。”林仙儿在电话里面的声音很大,旁边是震耳欲聋的重金属。忽然林仙儿喊道:“喂,你干什么,滚开……”
萧衍知道有情况,打出导航,一脚油门飞速朝皇后酒吧而去。今天自己正憋得慌,要看哪个鳖孙往他拳头底下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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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正文_第五十七章 老板娘
第五十七章 老板娘
皇后酒吧,这里本是野狼帮大飞的地盘,也是野狼名下的产业。但前段时间警方盯上了野狼帮,大飞又搅合在了一场谋杀案中,野狼干脆把场子盘了出去。
接手的是个女人,在道上比较出名,混熟的人都叫她丽姐,好像是过去滨海老大的马子。
在五年前,滨海这一代还不是野狼帮说了算,野狼也只还只是个街头混混,平时好勇斗狠,欺负小学生手电保护费而已。
当时称霸这里的,是从上海滩逃回来的大哥发。听说大哥发原本是上海滩青帮义字辈的红棍,打架的本事,当真是无人能及。
大哥发靠两双铁拳打生生打下了滨海区,那时候的滨海区,不像现在主要靠卖粉卖肉,那时候靠的是近海渔业与长江渔业。虽然滨海区没几个大码头,但也让大哥发混的耀武扬威。
后来滨海一代划定为开发区,管委会开始入驻,过去只停泊几条渔船的杨村码头,变成了如今金陵最大的渔业贸易港口,名字也改为飞云港口。
过去大哥发占着还好说,但飞云港以后的利润那是有目共睹的,本来不放在心上的大帮派,顿时就开始活动了。
大哥发这种小人物,完全被那些大佬无视。在谈判席上,大哥发连门都进不去。
北有洪门,南有青帮,水上有漕帮,这是华夏多年来不变的真理。这三大家争来争去,最终还是水上的漕帮争到了这块肉。
但是漕帮进飞云港的时候,却遭到了大哥发的拼死反抗。大哥发在本地享有盛名,虽是混混,但却有眼光,很早之前就与本地的渔民打成了一片。
结果漕帮的渔船刚开进飞云港,就被本地的渔民上去给砸了,漕帮成立的渔民协会也没人参加。为此漕帮可没少跟大哥发干仗。
最后漕帮眼看压不住大哥发,从东南亚调了上百号越南佬,双方在海上来了场枪战。
那次太惨烈了,听说血都被海水染红了。
从那之后,大哥发元气大伤,再也扛不过漕帮,渔民门也彻底被打的没脾气了,乖乖听漕帮的话了。
漕帮进港后,表面上招抚大哥发,但实际上背地里与金陵公安勾结。于是大哥发也被查到私藏枪支,还被告了杀人罪,到现在还在蹲后大院。
大哥发进去后,野狼渐渐冒了顶,后来顶替了大哥发的位置。但他却死也不敢碰水上的生意,漕帮也不愿意跟金陵本地的帮派闹,所以他们的生意几乎从不上岸。这些年下来,倒也相安无事,野狼帮也越做越大。
而在滨海区的道上,一直有个很特殊的身影存在,那就是丽姐。
这个女人身边从来都跟着个男人,黝黑结实,一双眼睛很阴沉。听说这人是大哥发过去的双花红棍,外号叫黑狗,战斗力飙到人怕,身手要多利索有多利索。
丽姐这些年,就带着黑狗,拉拢了一批姿色不错的小姐MM,到处跑场子。道上的人惧怕黑狗,又给大哥发的面子,倒也很少有人找她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