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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蓝-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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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万见宋军也用此阵型朝自己杀来,便下令道:“前方墙阵顶住!后方一千将士从两侧迂回,与墙阵一起围住抵抗的宋军。待消灭之后,墙阵后撤,后方三千将士与之交换。”

    本书由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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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章节名:第七十三章

    一千魏兵手持腰刀盾牌,仿佛一面坚实的墙壁一般,呈环形向宋军包围过去。宋军见中了埋伏,纷纷想要往回撤,无奈魏兵已经形成包围,堵住了宋军撤退的后路。

    宋军并没有因此气馁,纷纷用尽浑身力气想要撞开盾牌组成的墙面,但盾牌太过坚硬,一次次地被魏军撞回来。

    正在混乱之际,魏军已经开始调动阵型,八个方阵中的前四个从方阵变为了一字长蛇阵,整整四列,一次叠加起来,前两列以长枪盾牌为主要力量,后两列则是以腰刀为主。长蛇阵像是一条横向移动的黑色粗蛇,缓缓地想前聚拢过去。

    “唰!”一轮箭雨袭来,魏军此时没有防备,被突如其来的箭雨射中,魏军虽有盾牌的保护,但也难免遭到利箭的杀戮。随着箭雨盾牌碰撞的“铛铛”声,数百名魏军顿时惨叫着倒地。

    卢万急忙躲到盾牌阵后面,待箭雨过去之后,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来朝前望去。程坤骑着战马挥舞着宝剑,朝自己飞奔而来,身后,仅仅跟随者至少上千名骑兵。马蹄卷起的烟尘,仿佛随时要将他们吞噬。骑兵的后面,则是黑压压快速前行的步兵,喊声震天,呈雁行阵杀来。

    卢万咬了咬牙。虽然以前与沈庆之从未谋面,但却不愧为宋国大将军,对阵法的认知之深刻,让他胆寒。眼下魏军兵力太少,没有能力主动出击,只有依靠步兵的优势进行防守,用方阵强有力的抵抗来化解和消耗对方的实力,从而转守为攻。可宋军使用雁行阵,以阵对阵,是此时最好的战术。雁行阵的兵力布置如同尖锥一般,攻其一点,从敌阵的一点打开缺口,一点一点的化解敌人,分割消灭。

    卢万心中暗骂一声,看来自己低估了沈庆之。若是沈庆之没有点真本事的话,怎能坐到宋国大将军这个位置?魏军兵力太少,若是采用盾牌方阵来抵御,还有可能转败为胜。可如今兵力战力都占优势的宋军采用相克的阵型来对付自己,看来,这次是插翅难逃了。

    “杀!”宋军大军冲了上来,狠狠地撞击在魏军的方阵上。两军将士都用盾牌作为防护,用长矛腰刀互相砍刺着对方。顿时,战场的气息快速地升温,鲜血透过遍地的尸体,地面变成了鲜红色的泥泞。温热的血液不断地溅到每个人的脸上,使每个人的双眼都蒙着恐怖的血红。

    “顶住!听我命令,方阵前移!”卢万持剑大声命令道。其余的四个方阵也全部都加入到搏杀中。“唰!”宋军不停地放箭,魏军一边要抵挡魏军的进攻,一边要躲闪着随时飞下的利箭,伤亡非常惨重。

    “咣!”魏军的阵型开始破裂,许多魏兵跌到在地,宋军立刻一拥而上,用剑戳着倒在地上的魏兵。随着魏军阵型的逐渐缩小,宋军也紧紧地围上前去。

    宋军的兵力优势立刻显示了出来,魏军的伤亡过大,已经无法保持原先的阵型,只能用盾牌护着身体,急促的往后退去。魏军的方阵此时已经浓缩成为一个凝聚点,被动地遭受着宋军的进攻,连还击也十分的微弱。

    卢万被将士们护在中间,卢万几次想要出去杀敌,都被将士们制止。在将士们心中,卢万俨然成为了最后的精神依靠。卢万用喷射着怒火的眼光环视着宋军,眼神飘过的地方,所有的宋军都被眼中的怒火所掩盖。魏军的人数正在不断地减少,然而宋军的进攻仍在继续着。卢万知道,此时若是还用方阵进行抵挡,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正在这时,沈庆之在一干侍卫的跟随着下骑马缓缓地走来。沈庆之一摆手,宋军停下了进攻的步伐。魏军仅剩下百余人,在沈庆之下令后,宋军往后退了一段距离,形成一个巨大的环形包围圈。在宋军的包围圈中,显得单薄的魏军也围成一个环形,警惕地看着宋军。

    沈庆之看着眼前遍地的尸体,如果单凭直觉,沈庆之心中还是有些震惊,倒在地上的两军尸体数量竟然相等。宋军的人马几乎是魏军的六倍,看来,魏军的战力果真不低。沈庆之从未与魏军交过手,然而第一次交锋,他就被深深地震撼了!宁死不降,这是魏军所崇尚的战魂。拥有一个坚定不屈的战魂,比拥有精锐的武器对敌人震慑要强得多。

    沈庆之把目光转移到魏军身上,说道:“你们的领军之人是谁?可否出来一叙?”

    卢万走出来,说道:“我就是。你就是沈庆之?果然不愧是宋国的大将军,竟能使我落到如此田地。”

    沈庆之仔细地打量着卢万,此人身形消瘦,面若书生,毫无沙场征战的战将之气。沈庆之问道:“敢问阁下性命?是魏国哪一只军队的首领?”

    卢万不卑不亢的说道:“我乃魏国大将军于栗手下的狼头幢幢主,卢万。”

    沈庆之听后,心中又是一阵,他没想到,在此与他僵持了几个时辰的人,竟然只是个幢主!沈庆之一拽马缰,战马横过身来。沈庆之想道,魏国一个幢主就有如此的带兵天赋,果然是人才济济的大国。

    沈庆之说道:“你若是投降于我大宋,凭你的才干,完全可以胜任将军之职,至少率兵数万,镇守一城,风光无限,岂能是一个小小的幢主所能比拟的?你在魏国得不到重用,不如到大宋来,我以大宋将军的身份担保,你一定会得到你想要的。”

    卢万不屑地冷笑一声,说道:“哼!让我投降?那我岂不是成了背信弃义之人?我生为大魏人,死为大魏鬼,绝不会苟且偷生!再者,我投降到大魏,就成了见风使舵之人,这样的人你们也敢用?”

    沈庆之哈哈一笑,说道:“我相信我看人的眼光,若是你能够降我大宋,我也相信你一定会尽心尽力辅佐我皇的。”

    卢万冷笑道:“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你不要白费口舌了,我绝不会投降!”

    沈庆之叹了口气,没说什么,微微拉动马缰,往回走去。沈庆之刚刚离开,宋军便紧紧地压上来。卢万紧紧地攥着剑柄,盯着宋军。突然,他举起宝剑,大声怒吼道:“大魏国,万岁!”话声未落,身后的将士们也都纷纷怒吼道:“大魏国,万岁!”

    声音虽不算高强,却足以震撼人心。卢万的嗓音开始颤抖:“杀!”

    魏军将士们也都怒吼着冲向宋军。两军又一次的碰撞在了一起。卢万只身冲入敌群,持剑砍杀着宋兵。鲜血溅入他的眼眶,模糊了他的双眼。每一次的手起刀落,都带起一道血链,他深知,每一次砍杀一个敌军,都有可能成为一生中杀死的最后一个敌人。

    沈庆之提着剑,缓步走向卢万。卢万砍倒一个敌军后,感觉身后有一股强烈的杀气。他急忙转过身去,一道剑刃映入他的眼球中,渐渐的放大,渐渐地模糊。他的瞳孔随着剑刃也在放大。转眼间,剑刃变作一道无影的剑气,寒气逼人,寒彻身骨。

    “噌!”剑刃快速地穿过卢万的脖颈,整齐的切割断卢万勃颈上每一根血脉,每一寸肌肉,每一寸毛发。

    ……

    风过天地,吹不干未凉的血迹。呼出的气息,已经融入到了空气之中,被风刮往四方。孤雁盘旋,不停地发出哀嚎。插满刀剑的大地,似乎也在无声的哀嚎。土黄色已经看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血液的艳红。马蹄践踏的声音也已经随着萧萧北风越飘越远。

    本书由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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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章节名:第七十四章

    “殿下,我们已经到了胡夏的地界了。”慕容曜白环视着周围说道。

    侍从为拓跋焘牵住马缰,拓跋焘翻身下马,手按剑柄,走到一个小小的土丘上面。慕容曜白见状,也翻身下马,随他上去。

    拓跋焘望着前方,说道:“慕容将军,你看这片土地,多么肥沃。这么好的土地,就应该让有能力的人来主宰。总有一天,我会亲率大魏铁骑,踏上这片土地,荡平北方诸国,让天下诸侯对我大魏俯首称臣!”

    慕容曜白说道:“殿下雄才大略,一定会酬此大志!”

    拓跋焘出神的看着周围。当初大魏初建,也是这个样子,随处可见的荒凉,没有可以避寒的房屋,只有随时迁移的帐篷。汉人自大,用安逸舒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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