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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由己之小妻诱人-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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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光落在她柔软的发上,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连人带被子的拥入怀里。

    明雅僵硬了下,虽然不太习惯他过分的亲昵,却并未挣扎。

    “明雅,今晚陪我出席一场慈善晚宴吧。”

    明雅愣了下,未经思考便脱口而出:“为什么是我?”

    他从前不是不喜欢带她出席一些公开场合的吗?

    毕竟外头总认为他是因为依靠方家才能获得今时今日的地位。

    明雅拧起眉头,貌似在前几年有个不开眼的老板当着他的面嘀咕了句“吃软饭”,隔天就被人拍到了与情妇在床上翻滚的照片,再后来便传出了离婚的消息。

    “为什么不能是你?”卓然盯了她数秒,不答反问道。

    “好吧。”明雅轻咳一声。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下午卓然让人送来一件晚礼服,是一条特别在**定制的鲜红色长裙,搭配柔软的白色披肩,腰部收线完美,明雅穿上去,使得原本就纤细的腰肢更为不羸一握。

    卓然西装笔挺的在门口等着,随着大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他眼里露出少许惊艳的神色。

    其实艳红的颜色非常挑人,如果穿得不好就会显得庸俗,可幸而明雅皮肤够白够细腻,这么一穿上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那档次高了不止一点点。

    如果说没有打扮前的方明雅是超市里七块一斤的苹果,那么现在的她就是已经被贴上了“美国标签”的天价果。

    目光掠过她略低的前胸还有那颇为壮观的深沟,卓然顿了下突然眯起眼,拢了拢她的小披肩抬头看了眼时间,再换一件应该来不及了。

    于是明雅踩着一双恨天高上了那辆银灰色的宾利。

    年轻就是一种本钱,再加上明雅从小富养,本身就拥有着一种浑然天成的尊贵,从小到大也出席过不少富豪的宴席,真正要装起来,还真有那么点名媛的优雅范儿。

    原本她也以为今晚只是陪着卓然到处卖卖笑,过过场,然后等他拍个一两件东西,两人拍拍屁股回家,可谁知道这人的龟毛脾气,连出个门也犯毛病。

    随着车子缓缓的停在红地毯面前,明雅顺手就拉开车门出去,岂料卓然比她更快一步的按下了中控锁。

    她愣了下回头不解的看他,顿时被他的举动惊得小嘴微张。

    她气急败坏的说道:

    “我不穿,谁出席晚宴穿球鞋呀,你不嫌丢人我嫌!”

    卓然挑挑眉,目光落在那双刚送来的耐克球鞋,头一次认识到自己这段日子的消极怠工已经彻底的惹恼了他的私人特助。

    当下叹了口气,打电话再让人送来一双。

    明雅眼瞅着他重新递过来的黑色小蝴蝶结平底鞋,脸色又是一沉:

    “拿走。”他明知道她个子不高,穿的又是拽地长裙,没高跟鞋衬着,那气势顿时矮了不止一截。

    “明雅……”他不好告诉她现在怀孕,不适宜这么穿,也是头一次后悔了自己做的决定,是他忽略了她现今的情况,一会进场人多混杂,穿着这么高的鞋出了事怎么办?

    早知道随便找个女人过来也比方明雅好……

    “……听话。”

    “……鞋子真的很丑。”

    “……乖,就一次。”

    “……”

    车门缓缓被打开,露出男人英俊不凡的脸,迈出一条长腿,纯意大利手工定制的黑色西装衬托得他身形更为高大。

    微微翘唇,他姿态闲适,礼貌的与主办人打了声招呼,随即绕过车头,举止、神情都是不紧不慢的样子,不多时,周围已经发出了众人赞叹的轻呼。

    极其绅士的将另一头的车门打开,他迎出他美丽的妻子,堪比模特的完美身材与五官轮廓令他轻易夺取在场女士的芳心。

    周围响起几声暗叹,只可惜已经是名草有主的人了。

    不过瞧了眼与他并肩行走的女人,她肤白如雪,烈焰红唇,浑身高贵逼人的气势令人无法忽视。

    伴随着两人彷如天生一对的背影,身后又一次发出赞叹。

    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配得上如此完美的男人。

    其实在高雅的形象下,明雅笑得脸都快僵了,也头一次感激起卓然,在临下车之前给她换上了一双舒服的平底鞋。

    这要风度不要舒适的事,傻子才干……

    这次的慈善拍卖宴是由来自英国的何氏夫妇所捐赠的“美人之泪”做压轴,所得的善款将全部赠与x地的残疾人联合会。

    明雅挽着卓然的手臂进场,金碧辉煌的宴客大厅里,吊顶上充满艺术气息的水晶灯首先映入她的眼帘,衣香鬓影、觥筹交错,没多时能容纳四百来号人的大厅中已经差不多坐满了人。

    大致的扫了一眼,明雅虽然不是全都认识,但也能叫出几个人的名字。

    比如说那个是做房地产的李总,那个是搞酒店的mr。smith……

    明雅对这种场合不陌生,就像她十五岁之后也经常陪着父亲出席一样。

    这种地方也是企业家经常聚集的场所,毕竟不管是何种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有可能损害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而每当这个时候,他们就需要借助慈善事业来降低其对自身的负面影响。

    眼珠子滴溜溜的乱转了一圈,她跟着卓然去打招呼,在大方得体的笑容与仪态下,她方明雅也不是毫无可取之处,至少在外头,她会努力的给他争面子。

    这时音乐响起,拍卖开始!

    明雅跟着卓然落座,她姿态优雅,面带微笑,360度无死角,漂亮的就像是画中走出来的人物。

    然而这份笑意,在她找到位置之前如数褪去,因为她看到了一个人。

    ——沈从榕。

    真是冤家路窄。

    同样是一身艳红色长裙,可两人无论是形象还是气势都存在着差异。

    沈从榕虽然长相娇美,身材高挑婀娜,形象却偏向温婉,身上总有股褪不尽的小家子气,哪怕在待人处事极具亲和力,却总有种放不开的感觉。

    不像方明雅,那一身颐指气使与盛气凌人的嘚瑟样可是从小养出来的,并非是旁人能轻易模仿,再加上其完美的腰线与丰满傲人的酥胸,两人一旦站在一起,根本不需要对比也知道谁更夺人眼球。

    明雅看着她挽着某个企业老板的手施施然的朝自己走来,本能的拿出迎敌的姿态,抬起尖尖的小下巴往卓然那靠了靠。

    这叫什么?

    宣誓主权!

    “卓总,好久不见。”

    卓然淡淡的与他握手,应酬的语气中带着点疏离。

    “今晚的拍卖品,卓总有什么钟意的吗?”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普通话,沈从榕挽着的老板很明显在拍卓然的马屁。

    明雅眼睛一亮,来了来了,卓少爷不耐烦的表情又出现了,难道他是因为沈从榕甩了他找到了新的金主所以不高兴?

    悄悄打量了对方一眼,她心下更为不解,这个沈从榕什么意思,光是看眼前男人的衣着品味,还有那上了年纪满身的烟酒味就知道不是什么好果子,难道没了卓然这块肥肉,她本着没鱼虾也好,或者骑驴找马的念头随便搞了一头?

    卓然淡淡的笑:“拍卖会开始了,我们入座吧。”

    “好,好。”

    沈从榕挽着她的老板在他们身旁坐下,脸色不太好,几乎是没什么血色的任由那个老男人摩挲着她的小手。

    这个是她的上司,平日里有事没事就会背着旁人偷吃她的豆腐,之前看到有卓然陪同他还会收敛一些,没想到在她被冷落之后他色心又起,好几次对她毛手毛脚的不规矩。

    想辞职。

    但是家里还有一个痴呆的弟弟要照顾,压在她肩膀上的负担太过沉重,她需要担忧的东西太多,根本没办法像方明雅一样的潇洒。

    想着女人眼底晃过意思不解。

    为什么方老爷的女儿不是她?明明她比方明雅更适合当一个大小姐,也绝不会做出任何忤逆或者损害方家面子的事。

    只可惜同人不同命,上帝从来就不是公平的对待每一个人。

    拍卖会进行到中途,明雅跟卓然打了声招呼,姿态优雅的离场。

    其实这只是表象。

    实则当她走到转角的时候,再没人看到的地方,她左右打量一阵,突然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最终撩起裙角,撒丫子朝厕所的方向狂奔。

    这就是来的时候喝了两大杯温开水的缘故。

    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上响起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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