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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雅拎着扫帚扫去角落里的玻璃渣子,四周围没见着血迹,想到他应该没受伤,她暗自松了口气。
回去也好,回去以后收心养性,好好听爸爸的话参加高考,出国留学,将来不管是从政还是从商,都比窝在她这强。
等到收拾好了,她把锅里的鸡汤倒出来,抿着唇喝了一小口,当温暖的汤水顺着肠道滑入胃里,这才为她驱赶了少许寒意,
这时,在不经意间她看到了搁在桌子上的,一个绑着花俏的彩带与装饰的礼物盒,而在巴掌大的盒子下边,垫着一个厚厚的信封袋子。
明雅放下碗走过去,小心翼翼的拆开之后才发现里面装的是一枚发夹,搁入掌心,只见精致的金属夹上一朵用水晶点缀的蔷薇花悄然在她手中绽放。
心底突然涌上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就像心脏突然被人抓了一下,她觉得疼,而松开以后她又觉得空落落的找不着重心。
握了握手上的发夹,她打开信封袋,刚把绳子拉开,一叠叠钞票随即映入眼帘。
她随意的点了一下,不多不少两千,应该买了菜和礼物以后剩下的钱。
瞧着一桌子丰盛的鸡鸭鱼肉,还有掉了一地的彩带蜡烛,明雅心里难过得紧,那孩子回来是想跟她庆祝的吧,谁知道会出事。
站在原地又发了一会儿呆,明雅用力的从床底拉出他的运动包,把他第一份工资还有平时的用品塞进去,唯独剩下那枚发夹,她对着镜子比了半天,找了个顺眼的位置别上去。
还别说,挺好看的。
有时候习惯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哪怕顾倾城在她这住得不久,但是一个多月下来,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其实是有些依赖他的。
至少他在的时候晚上会有人跟她说说话,早上有人喊她起床,早中晚餐不必自己准备,连洗衣打扫顾倾城都一手包办,真是比田螺姑娘更贴心。
“顾倾城,为什么没热水啊,你瞅瞅煤气开了没有?!”
话刚喊完,明雅拎着毛巾的手随即一僵,包着浴巾出去,空荡荡的小房间里哪还有那道熟悉的身影。
简陋的出租房过于窄小,洗手间门一开没几步就能碰上一张电热毯。
明雅垂眼一看,目光渐渐变得暗淡。
两天了,她到底是没舍得把它收起来。
------题外话------
其实这文可以把名字改成《方明雅的男人们》o(*≧▽≦)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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姆妈
周五那天卓然驱车过来接她。
因为顾倾城的离开而难过了好几天的方明雅,这神经大得几乎已经忘了与他的约定。
正好今儿个也不用带客人看房,于是她早早收拾东西,拍拍屁股准备直奔回家,打包打包,你问她干吗?
摆地摊!
这人啊总不能一直活在悲伤中,顾倾城走了她是很难过,可是难过归难过,她还得吃喝拉撒是吧?
所以当这份正职无法满足她的生活所需的时候她不能一味的想着节流,必须先学会开拓收入源头,多打几份工,这样才能应付下个月,下下个月,下下下个月的房租!
这还没到点,明雅已经探出脑袋四处打探头儿的行踪,待到时机成熟,提包就走。
卓然是多了解她,估计她八成已经忘了跟自己的约定,所以早早堵在她下班的路口,翘着腿,抽着烟,惬意的守株待兔。
明雅垂着脑袋,做贼心虚的一路走,提心吊胆的就怕被人捉着早退,谁想还没过一个路口,身后便传来一声呼唤:
“明雅。”
随着金属般带有磁性的男音传入耳膜,明雅顿时一愣,刹住脚步回头:
“……”
卓然有些无奈对她摇头:
“上车吧,别让姆妈等太久。”
明雅僵直了背脊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回过神,脑瓜子就像突然被雷劈了,猛的回想起来。
对了,今天周五,她跟卓然约好的去见姆妈。
但是……
她垂眸扫了眼自己这一身工服,白色背心黑色裙子,豆大的“腾龙房地产”印在背部与前胸,配上一双黑亮亮的明显是地摊货的小皮鞋,那模样真是要多傻有多傻……怎么见人?
明雅眨眨眼,能不能改天再去?
可没等她问出口,卓然已经绅士的拉开副驾驶座的门,示意她上车:“上车吧,快到时间了。”
明雅瞧了他半天,眼瞅着人从容淡定,一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样儿,咬咬牙,硬着头皮上了车。
既然你都不怕丢脸了,我怕个啥!
谁知道卓少爷这一踩油门,并没有直奔市中心的高级餐厅,而是先去了百货大楼。
明雅被他领着进了一间某品牌的服装店,挑挑拣拣下,卓然扔给她一堆衣服,而后一摊手往位置上一坐,不管了。
她抱着衣服与他僵持了一会儿,最终在男人和善的表情与优雅得体找不到一丝破绽的举动上败下阵来。
摸摸鼻子走进更衣室,脱裙子的时候还在腹诽。
看吧,他就是嫌弃她。
私家车上,明雅的坐姿一反常态的淑女,两腿交叠,倾斜摆放,双手交叉,紧紧压在裙子上。
她腰杆子挺得笔直,两条腿儿绷得泛酸,就怕这一侧身,短裙上的不良部分就会露出来……
到了餐厅,卓然把车交给泊车小弟以后搂着明雅进去。
一时间不习惯这种亲昵,明雅忍不住挣了挣,却因为他请求的目光而放软。
算了算了,她就陪他做一场戏。
一分不落的将她的反应收入眼底,卓然见好就收,动作非常规矩,哪怕两人是夫妻也是做足了礼仪,行为举止保持在一种适当的距离,相处中既不会令她感到紧张也不会过于疏离。
这种距离令人感到舒服,明雅自然不例外,很快便放下戒心,全然忘了身旁那位其实一头披着优雅毛皮的狐狸。
刚走进餐厅,经理已经匆匆迎了上来,很明显卓然是这里的常客,人家对他非常客气。
毕恭毕敬的把两人领进一个预留的座位,一个苍老的背影已经早早的等在那里。
明雅一眼就认出了姆妈,几个大步迈上去,刚要挨着她坐下,腰上已经横过来一条手臂,只见对方一使劲,人已经被抱到了对桌的位置。
卓然嘴边带着一抹和善的笑,注意到明雅虽然僵了一下,却并未拒绝自己的亲昵,顿时那抹笑意更浓。
因为他知道,这个女人已经渐渐对他失去防心,而正因为他对她的了解,很清楚她吃软不吃硬的脾气,对她,万万不可操之过急。
就好比温水煮青蛙,刚开始的水温不可过高,必须在一个令人舒适的温度,用小火慢慢的炖,慢慢的烧,直到锅里的青蛙习惯了这种温度,悠游自在的游行时,火也越烧越旺,这回哪怕是把水煮沸了,她也不会再有力气跳出来。
卓然挨着明雅坐下,细心的要来一杯温开水:
“姆妈,到时间吃药了。”
其实姆妈姓张,从前在方家帮佣的时候人人都喊她张嫂,后来明雅被方爸爸从乡下接回来,就顺理成章的给她当起了保姆。
那时候明雅初到方家,怕生尖锐得就像一只刚被收养,野性未脱的小兽,谁敢靠近便张牙舞爪的露出她的小虎牙,顿时方家上下是没人敢靠近她。
最后还是张嫂愿意接纳她,并且把这个陌生的小女孩当成了亲孙女般照顾。
于是明雅在对方的付出下渐渐服软,不仅开始依赖起这个胖胖的妇人,暗地里甚至把她的名字喊成了“姆妈”。
这个词在她们乡下有“妈妈”的意思。
姆妈看着明雅的目光有些呆滞,直勾勾的盯了她许久才“恩”的一声,从兜里掏出药盒,就着卓然递过来的温开水咽下。
明雅这时也在瞅着她,她看着她吞下了三粒胶囊与迟钝的动作,心里突然感到一阵内疚。
亏得自己喊人家“妈妈”十几年,连她什么时候吃药,吃什么药都不知道……
“年纪大了,都快把药当饭吃了。”姆妈自嘲的笑笑,回过神问道,“明雅啊,这几年我每次打电话回来,卓少都说你在忙,你到底在忙什么?连我这个老太婆也不理了?”
“……我……”明雅哽咽了声,别过脸没敢瞧那双泛着水光的眼。
当年那事被卓然动用关系压下,所以外界知道她是卓太太,并且坐过牢的人不多,就连早年与儿子移民去新加坡的姆妈,因为一直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