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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岸右边就她家一户人家,与对面的村子隔着一道河,俗话说隔河千里远,故而比起河岸那边的炊烟袅袅,这边就显得异常冷情。
当初这具身体的爹是猎户,时常处理动物的尸体,不是个好活计,为了避嫌,就选了这处,听江氏说,便宜爹是个厉害的猎户,家里那些年的日子着实不错,虽说没什么余钱,但吃穿不愁,只可惜半年前便宜爹进山打猎,一去不回,村长也曾组织人去寻找,却是一无所获,连个尸首都寻不到。
村里人背地里都说便宜爹是给野兽吃了,林凤记得便宜娘说这番话的时候,眼圈子都红了,像是又要哭起来的样子,吓得她也没敢多问。
要说她这便宜娘,那可真是货真价实的水美人,那眼泪就跟自来水一样,多的吓人,她不过穿越来半个月的时间,就不止一次的见识了她哭功的厉害。
三间土坯房,一间茅草厨房,门前有片空旷地,是做稻谷场的,周围围着竹篱笆,构成一座院落。
屋子后面是块菜地,是便宜爹开采出来的,反正这边只有他们一户人家,所以当初开了很大一块,林凤心里盘算着,过些时候,寻些种子将这块地给用起来,对于生活在少林寺的小和尚来说,种点粮食什么的,绝不在话下。
这原本该是江氏心,只可惜自从便宜爹没了之后,江氏整个人就没了生气,再加上怀孕历经丧夫之痛,还要强撑着支撑起这个家,所以生产的时候大出血,差点把命交代进去。
现在虽说生产二个月了,却连床都下不了,若不是之前家里有些积蓄,也支撑不到现在。
只可惜半年没有进账,只靠林家大郎林志出门寻点零活做做,江氏绣几个帕子,赚几文钱补贴家用,林家三郎林瑞刨地寻些食物,能将家支撑到现在已经是了不得了。
再加上江氏生产后用了几副药,初生的小五林荣喝米汤,还有前些日子,林凤落水请了一回大夫,这么折腾下来家里实在是一文钱都没有了,所以林凤才不得不一大早跑了十里多路,去捡稻谷打算回来给林荣熬点米汤,否则真担心这可怜的小夭折了。
佛祖有好生之德,林凤是绝不容许林荣小娃娃死在自己的面前,更何况这一世彼此还有血脉之情。
刚推开篱笆门,四妹妹林梅就端着温水迎了上来,才五岁的娃娃就知道心疼人,一边将水递给林凤,一边接过篮子,说道:“二姐哥,你快去吃点东西,锅里我给你留了一碗糊糊。”
五岁的娃娃好苦恼,明明是个姐姐,却从落水醒来那天后,非让人叫哥哥。
小林梅表示很忧伤的
糊糊这东西,与现代的面糊糊可不一样,林梅说得糊糊,乃是用糙米,麦麸和桑树叶搀和在一起,加水煮成糊状。
说实在话,林凤虽然饿的快发晕,在少林寺也没有啥山珍海味的,但是实在对这糊糊没啥好感,闻言,先一气儿将一碗温水喝光,再对林梅道:“你去帮我端来,嗯,顺便将菜刀带过来。”她不喜欢糊糊,但作为一名合格的出家人,是不可以嫌弃食物的,林凤勉强自己一定要面不改色的吃下去。
再说,到了这种境地,再矫情,命都没有了。
林凤穿过来这半个月,以前世那绝对强悍的态度,就足以让她奠定了在家中的地位。
江氏是个柔弱的,遇事只会哭,林志虽然比林凤大,不过脑子不是个聪明的,林瑞虽然聪明,但比林凤小了半个时辰,所以林凤当仁不让的开始当家作主起来,关键是她醒来之后,变得口齿伶俐,脑子好使,拿了几次主意都是再好不过的。
若不是每天早上非要盘坐嘀咕一番,嘴里念念有词,说什么做早课,还有非逼着家人承认她的男儿身份,简直可以说是完美无缺了。
但这小小的缺点,并不影响林凤当家作主的地位,所以林凤让林梅拿刀,她都没问一声,就将菜刀拿了过来,还不忘将一碗厚钝钝的糊糊端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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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章 近宝山而不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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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凤看了那糊糊一眼,当下掏红薯的动作一顿,眉头蹙起来:“怎么这么多”这些日子每餐都是定量的,这明显多了不少出来。
林梅了一下唇,小声道:“娘跟大哥都说,二哥你今儿个天没亮就起床去捡稻谷,一来一回二十多里,你身子弱,就让我多煮点给你。”
“那怎么行咱们家的食物都是算好了的,娘帕子的帐还有五天才能结,地里的谷子,也要等一个月后才能收,家里的粮食要支撑一个月,我多吃了就得有人饿肚子。”
林凤躺在日子,早就将家里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说起来是头头是道。
作为禁口腹之欲的得道小高僧,此时表现出极大的高风亮节。
林凤从自我赞美中醒了过来,想到林家的困境,得道小高僧的脑子也痛了起来,这几日她满脑子都围着赚钱打转,脑袋都快想得打结了。
现在她已经入世,再不能穿着袈裟化缘了,可除了化缘,她也想不出啥好法子可以弄到钱,急的都快头顶冒烟了。
林梅见林凤要将糊糊倒回去,忙出言阻止:“二哥,你不要担心了,早晨我出去挖了一篮子野菜正好补了糊糊的缺,不会有人挨饿。”
这就是林凤穿越后比较满意的,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从骨子里疼她,虽然他们很贫乏,却竭尽所能对她好。
“那就倒半碗出来给你。”
林梅拒绝,还要再劝,却被林凤三言两语挡了回去,只得去厨房拿碗,林凤趁着这点时间,将那藏在怀里的红薯掏了出来,分成四分,等林梅来的时候塞了一块进她的嘴里,吃的小丫头眉眼都眯了起来,那满足的模样就跟吃什么山珍海味似的,瞧得林凤心酸的差点掉眼泪。
不行,她一定得去觅食回来了,否则一家人就算是熬过了秋天,也熬不过冬天。
看来,她要提前进山了
虽然前世林凤是在寺庙里长大,但她所在的寺庙非常的独特,里面的和尚除了功夫厉害外,还不禁酒肉,杀生之事同样不禁,所以林凤打猎的本事很不错的。
只奈何江氏的丈夫林家和就是进山身亡的,自然不同意家里的孩子再进山,再加上林凤这具身体,与原本的身体,不管是灵活性还是耐受力都相差颇多,又羸弱不堪,所以林凤才一直忍耐没有进山觅食。
但现在家里的情况已经严峻到这样地步,看来这山不但要进,还要提前进,以她这半个月刻意训练的身体,对付猛兽尚且困难,但自保应该不成问题,现在关键的事情就是如同让便宜娘松口,若是不经便宜娘同意,只怕回来之后眼泪就能将她淹死了。
就在林凤寻思着如何让江氏松口之时,林志和林瑞垂头丧气的回来,他们年岁小,力气也小,即使肯将工钱降到成人的五分之一,雇工的也不肯要,瞧他们单薄的模样,若是负力厉害了,有个什么不对,岂不是给自个儿惹麻烦
林凤瞧着二人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心里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佛祖这次给的修行实在是太苦了,不过作为得道小高僧,她自然不会退缩。
“大哥,三弟,过来吃红薯。”兴高采烈的招呼着二人去了空旷的稻谷场,将分来的红薯塞入二人的嘴里,不容他们推脱,然后将自个儿进山的打算告知二人。
谁知道她话还没有说完,一向不太爱说话的林志就跳了起来:“不行”
那山是好进的么连凶悍强壮的爹都一去不回,到现在生死都不清楚,柔弱的妹妹进去,别说是猛兽了,就是野猪什么的,都能要了妹妹的命。
若是林凤知道被人如此小视她的武力值,怕是要气得掉了大牙,就算是现在这个“壳子”无法跟“原装”的比,但区区一只野猪,她还是不看在眼里的。
“为什么不行”林凤不急不慢的说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咱们岂能靠着宝山饿死自个儿”
“二姐二哥。”林瑞看着被林凤一瞪,就急的不知道如何回话的大哥,心里献上十二分的同情,当然同情的人还有自个儿。
也不知道二姐怎么了,病了一场,变得古怪不说,连气势都变得不一样了,有种有种让人不得不遵从的感觉。
听人说,这叫领袖风范。
林瑞觉得这词用的真不错,二姐现如今的确是领导着家里这一群人。
“大哥的意思是,你一个女孩子,又没什么力气,去深山太危险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