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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指使自传-第24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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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她少喝一点,他不听,非要喝这么多,你看这下好了吧,放出如此的臭屁来,差点是害了人。好在这只是一个屁,也没有多大的事,我把他打醒了,估计他就不会乱放屁了。”

    狄大人寻思起来,这事虽已经是查出端倪来了,可是这事却又叫自己怎么回复武皇后。查了半天,也就是一个人放了一个屁,屁大点的事,却把所有的人惊出了一身的冷汗来。想来大家都有点小提大作了,只这妇人说来嫌疑人放了一个屁,结果气息不畅,导致有中毒的症状。狄大人让御医把这些情况都记下来,然后也不让御医医治了,既然只是单纯的气息不畅,那就草草把案子结了就算了,也不愿再生出别的事端来。

    御医作出判断:“说起来这人却是有功之人,体虚阳气不足,卫阳不固,督脉及足太阳大肠处经循行不畅,由于长期不良的饮食习惯或腹部鼓胀均可使其气息不畅。可是这人因为是一个小官,他不敢在大殿里放屁,于是就一直憋着,原本就气息不畅,又喝了酒假药茶酒,导致体内气体越积越多。久之,正气渐衰,腠理空虚,风寒湿邪乘虚而入,血脉凝滞不通,内外相搏,痹阻督脉,督阳受损。终于是这气达到了身体不可承受的程度,导致此人是昏厥倒下,疑似中毒的症状。”御医是说得是有模有样的,仿佛一切都在情理之中,更是有凭有据的。

    至于当时,大家听说有人放屁,发现不妙,立马是用酒打湿手绢,捂住了鼻子;又夹百千寻屁之人,可是这些人却不也敢造次,只能是细细观察,没有敢进行查证。自古国人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之说,正殿众人许许声,各说纷纭,都称不是自己放的,称放屁的另有其人。凡所应有,无所不有,凡所不有,有所具有。虽人有放屁,可是能放得如此的惟妙惟肖的放屁声,真是少有,更为之称奇,后来大地朝人仿之,史称口称。

    更有后人将这事拍成了话剧,并带进入到了人民大礼堂,供国人观看,成为我大地朝一经典剧目。放屁却成了我大地朝的国粹,成了我大地朝的特色,更是一时间成了我大地朝的风潮。本是武皇后的玩笑之事,这事狄大人虽然知道,事关皇家的颜面,却不能与众人说起,只能自己心知肚明就行。

    李治明知是媚娘鬼,可是因为她的口技太过真切,加上一时间臭意融融,却仿佛真是放出屁来。殿柱下,整整齐齐地跪坐着二十四个盛装的乐女,或琵琶,或弹筝,或吹箫,或抚琴,或击鼓,也是不亦乐乎。殿中央,十二个妙龄美女身穿薄纱长裙,如春花中飘飞的蝴蝶,翩翩而舞,边舞边唱,大家觉醒于歌舞声中,可是受屁的影响,却是倒了大家的味口。

    众人心中却毫无快乐之意,更是显露出满腹烦躁和莫名的恐惧,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奋袖出臂,两股战战,几欲先走。见人放屁,这些人也是憋了一肚子屁,有的人更是想要趁乱放屁,可又想到武皇后要严惩放屁的人,于是生生是收了回来。大臣们本就是天下间最懂得变通之人,皇帝让放他们便放,不让放这些人死也不会放屁的。

    却不想到这个时候会有人偷偷放屁,还放得如此的臭,敢在大殿放屁,简直就是罪无可恕。此时此刻,媚娘更是威胁说,抓到放屁的人一定要严惩。喝着美酒,听着美妙的乐曲,看着美丽的舞女,无疑是人生至乐,可是却有人偏偏要打扰如此气氛,委实可恶至极。李治却有一个讨厌的人,也是媚娘讨厌的人,那人平时殿上最喜欢放屁(指的是出言不逊,说一些让君主不喜欢的话。)。

    李治早就不快了,大家趋附于权势之人,立马是矛头是指向了这个人,说是此人放的屁。但由于此人没有被“抓到现行”,他就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此人拒不承认自己放屁,以为可以逃脱罪则,却有多人举证,并作了笔录都指认从他的身上听到了放屁的声响。可以说是证据确凿,还企图逃脱制裁,真是罪大恶极。

    大臣们都是怕死的,可不想因为这样一个小失误而丢了脑袋,就算是当时皇帝没有发作。可是你要是让皇帝知道是你放的屁,他总会找个机会来惩戒你一番。而之前那个外臣能被让一个屁憋出病来,这说明了臣子们对礼仪的看重,对皇家威仪的重视。对于乱放屁的人,只要你不出错,一旦是出了错,皇帝找个借口就能将你革了官职,并赶出了殿外。反是这个真正放屁的人,却因为憋屁有功,没辱皇家的威仪,却得到了升迁。

    皇家之事,本就可笑,更是难以理喻,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君说臣有罪臣不得不有罪。殿前失仪更是重罪,这便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唐十大奇案之一的《正殿放屁奇案》。

    虽是唐王,可是也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大帝往在籓储,见称长者;暨升旒扆,顿异明哉。虚襟似纳于触鳞,下诏无殊于扇暍。既荡情于帷薄,遂忽怠于基扃。惑麦斛之佞言,中宫被毒;听赵师之诬说,元舅衔冤。忠良自是胁肩,奸佞于焉得志。卒致盘维尽戮,宗社为墟。古所谓一国为一人兴,前贤为后愚废,信矣哉!”

    赞曰:“藉文鸿业,仅保余位。封岱礼天,其德不类。伏戎于寝,构堂终坠。自蕴祸胎,邦家殄瘁。”《新唐书》:“武氏之乱,唐之宗室戕杀殆尽,其贤士大夫不免者十八九。以太宗之治,其遗德余烈在人者未远,而几于遂绝,其为恶岂一褒姒之比邪?以太宗之明,昧于知子,废立之际,不能自决,卒用昏童。高宗溺爱衽席,不戒履霜之渐,而毒流天下,贻祸邦家。呜呼,父子夫妇之间,可谓难哉!可不慎哉?

    女帝对李治却也是尽心服侍,直到李治死去,女帝这才是露出她真实的本性。因为这个时候大唐已经完全在她的控制之下了,再也没有人敢对他是指指点点了,更没有人能凌驾在她之上了。她却是完全的将自己的本性是暴露出来,让世人见识到黑暗的一面,也就是她污秽的本体,她本就是一个恶心的人,只是李治在的时候他没有表现出来,李治死了她也不用在掩饰自己的污秽了。

    她更是厚颜无耻的下榜打男人,这正是每一个好男儿难得一遇的好机会。对于满腹经纶、一身抱负、才华盖世的的薛怀义来说,这无不是自己最好的机会了,而且他很有信心,他未来一定能有一番作为的。

    他也成为女帝的头一个男宠,在她当皇帝之前,她老公死了之后,女帝成了太后,这个时候有人给她进献了一个男宠,这个男宠名叫薛怀义,本名叫冯小宝。出身和韦小宝差不多,是个街头小混混,靠街头卖艺卖假药为生。这个冯小宝体质很好,长得还不错。于是有人就把他送给了女变。女帝嫌他的名字太难听,于是就改名为薛怀义。为什么改姓薛呢?是因为太平公主的驸马叫薛绍,武则天就让薛绍认冯小宝为干叔叔,为了掩人耳目,所以就改名姓薛,便于往来。

    沈南露自己的麒麟臂,他握劲了自己石头般坚硬的拳头,那石头般大小的肌肉展现出来,那架势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牛。:我看还有谁,敢跟我抢女皇,吃了药后,他更是无人可比,更是无人能比,为了能伺候好女帝。沈南更是一直坚持吃春药,没多长时间就死了。说起来这沈南也是倒霉,他本来身体挺好了,而且特别的壮实,就大家看来他是可以有一番作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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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唐 二千三百三十四章     女帝寻找外星人

    女帝能永葆青春就是得益于她不断的收集猛男供他玩乐,这与她相好的男宠更是达到了历史之最,通过与这些年轻的男宠们私混后,让女帝体内的细胞变得有活力了。如何保持细胞的活力,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女帝是如何做到的,后人就不得而知了,女帝到底有多强?传闻里,她一夜榨干十八名男宠。她号称千古第一女帝,在她身上创造了无数的第一,不过与她传奇的政治生涯相比,好像她的私生活更加有趣有料,也是被后人不耻的,更是让她的所有功绩是毁于一旦了。

    他的出现自然是遭到了冯小宝的嫉妒,这冯小宝也是坏,他勾结了沈南的供货商,指使他们给沈南吃了假的春药。你们知道的,男人可不能乱吃药的,何况他晚上要面对那个一夜榨干了十八壮汉的女帝。一旦是吃了假药,后果真是不堪设想,结果自然就跟那十八个壮汉一样,只有是死路一条,而冯小宝就是找到了沈南的弱点。知道沈南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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