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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指使自传-第14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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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是个人来看,那些嘴里一口一个兄弟的人,哪个是你的真的兄弟,这些人都是把你当成傻子来看,才会把兄弟叫得这么亲热。要是真的兄弟的话,哪里用天天放在嘴边,放在心里就行了,就像我跟哑巴哥一样。

    老王并不怀疑我与哑巴哥的兄弟情,只是有的时候觉得我是占了便宜的那个,而哑巴哥是一个老实人,他永远都只是一个受害者。老王说这话的意思,也可能是还有同情的意思吧,我想在我们正常人的心里,对于残疾人我们都会有一种同情心的,这样的人才是人吧!而我们都是善良的人,所以我们总是会为别人着想,而很多的为我们自己着想,这也是我们嘛村人的优点。

    别人以为我坑他,其实我一直把他放在心里的,我这是在帮他,你们懂不懂,好吧,你们不懂的,不然你们就不会说我坑他了。如果我真的坑他的话,我也不会在这里替他担心,在这里是看着电话对面的兄弟却无能为力,只能借酒来抒发我内心的兄弟情义了。上帝指使的心里苦啊,没有人懂我啊!

    果然,我们一开始只看到了一个表相了,我们并没有看到实质的东西,我就说了我们的哑巴哥不是那种会因为去领鞋垫就能把鞋垫弄掉的人。这不是我们嘛村村少的风格,只见我们的哑巴哥却被是只穿了一双鞋,那是一双名牌的鞋。上帝指使是仔细观察了,发现这应该不是我们哑巴哥的鞋,因为我们穿不起这样的名牌的。当我是看到了他的一只鞋,我跟老王都一直替他担心,怕他在城里跟我一样是受了别人的欺负。没有人管我就算了,但是哑巴哥我们不能不管,这欺负我是嘛村人就算了,要是连嘛村的残疾人你们也欺负的话,那我就不答应了。

    如果,你们真的这样做的话,我会很不开心的,不过后来我们发现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只见哑巴哥的脖子上是套了一双鞋。那真的是傻爆了,我这下是完全的明白了,脚上的这双鞋是排除的时候从别人的鞋上挤来的。这脖子上的才是自己的,只是我有点无语了,因为哪有这样炫耀的,跟我是完全的不同。要是换了我的话,我一定把别人的鞋是挂在自己的脖子上,就当成是战利品来炫耀,那才是真正的炫耀,就是要这样高调。把自己的成果是高高的挂在自己的脖子上,像我这样的嘛村人一辈子没有穿过一双好鞋,那是抢了一双好鞋,那还不把这鞋是捧得高高的,这才像是上帝指使的风格嘛!

    想我能为了一根骨头就杀出去的男人,那要是再有一双好鞋的话,我还不跑飞起来,谁都无法阻挡的样子。前提是我们觉得拥有这样一双鞋对我自己来说就是一件非常自豪的事,就是这场战斗的胜利,就是我的人生的新的高

    度才行。不过前提是我得抢到一双,要是只抢到一只的话,那我立马就得扔掉。因为谁还能穿一只鞋就出门,要是没有一双的话,只有一只鞋是没有什么用的,只能让我们看了徒添伤悲而已。就跟是鸡肋一样的,食之无味弃之自己又觉得可惜,所以一只就跟没有一样,还是丢了算,自己丢不起这个人,毕竟穿一只鞋太显眼了。

    会让我变得很难堪的,而我们的哑巴哥是一个实在人,想不到这样的事,他觉得别人的名牌,看起来非常的高大上,当然他穿起也非常的舒服。这样的鞋穿起来就脱不下了,哪怕是只有一只也能让自己是非常有面子的。毕竟,一双是500块的话,那一只也能有250,哈哈一个250是穿在自己的脚上原来是这样的感觉。上帝指使在手机的这边一眼就看出来了“哇,好一个二百五!”对吧,我是实货的,我不是不识货,我是一眼就看出他是把一个二百五穿在脚上了,看他得意的样子,你说我该怎么说才好。

    上帝指使对着哑巴哥比划道:“你这个时候怎么还有时间在这里拍照,换作是我的话,我早就找我的另一个二百五去了。要是让我知道是谁把我的二百五穿走了,让我一个人在这里二百五的话,我一定跟他急,不带这样整人的。怎么能只丢出一只鞋来,让别人像一个二百五一样的穿着一只鞋,有种你把另一双鞋丢出来试试,看我不穿得帅气的走几步给你们看,那我就不是爷们。”上帝指使的意思让他去寻找另一只鞋,只要是把另一只鞋是找到了,这回出来就赚大发了。

    上帝指使觉得人还是得有点追求的,然后他问老王道“是不是,人是不是应该有点追求才行!”而传统文化中又偏偏缺失了良性教育的因子,于是历史的惯性形成一种凌压之势,人们发现做坏人的成功的机会比我们做好人的机会要大得大的话。那这个社会还有谁愿意去当一个好人,都想着怎么去坑别人,让自己走上成功的道路。许多人丝毫也意识不到独立人格之于自己的重要性,固执以为成功的人生才是值得我们追求的。而忽略很多努力生活的感受,把自己的失败归于自己不坑,还没有所谓的儿狼性的心智。

    这种社会背景下,孩子独立人格的养成需要我们社会共同来努力,不要把商人的成功的方式强制灌输给我们的孩子。比之于其它环境,困难的生活环境更利于我们成长一些,在平凡之路里缔造出我们不平凡的人生。相对的没有独立的人格,就没有自我。没有自我的人格,无足以言未来,不管是坑与不坑,都是我们自有的人格,而我们应该怎么用好我们自己的特点,是我们成功的关键。

    (本章完)
………………………………

一千四百二十三章 一颗花生米

    老王也是喝得麻了,听我在这里是谈人生、谈理想连忙点头称是,他都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那就点起头来,看来男人喝了酒真的是要不得。有的人是点头,就像是老王一样,他是一个善于接受的人;而我跟他恰恰相反,我喝多了,我就一个劲的摇头,跟一个二货似的,反正你要问我什么,我都说不是。我们就是这样的有性格的一对活宝吧,那我们男人喝起酒来,那场面要多壮观就有多壮观的。想想两疯子一个在拼命的点头,另一个在使劲的摇头,这样的场面你们能想像得到吗?

    估计一般人真心想像不出来吧!对吧,像我们这样疯一样的男子,喝了酒后,那疯起来连我们爸妈我们都不认呢!其实,我们都不喜欢对方,你想你在一个劲的摇头,别人却一个劲的点头,感觉对方就像是跟自己作对一样。你看他这个样子你就想要冲上去打他,老是跟自己作对,我摇头,你一个劲的点什么头,是不是看了很火大。老王估计也是这样想的,他一个劲的点头,看我一个劲的摇头,他难道会舒服我们。还好我们是兄弟,不然的话,就我们两个喝麻后这酒品要是换作是称兄道弟的兄弟的话,那估计得打起来。

    其实,这看他点头我都能忍的,只是我喝多了,我摇头就是想要让自己清醒一点,所以我是使劲的摇头。以为这样能让自己的血液循环起来,这样我就能继续再多喝一口了,哈哈!为了喝酒,我是发挥出了我的能动作用,我是把摇头这样的能动作用都给发挥出来了,你说我得有多厉害的。原本我一个劲的摇头,这自己摇也就不觉得昏了,加上是喝了酒的,本来天旋地转的世界跟我的摇头的频率是达到一致后,我就不觉得昏了。

    可这个时候我们的老王是摇起头来,我是好不容易是才达到不醉酒了,也不怎么头昏了。只是这个时候老王在我的面前是点起头来,立马原本是静止的四周突然间就动了起来。我就感觉天摇地坠起来,本来不要想吐的,不知道怎么搞的一下就好想吐啊!人生最讨厌这样的人了,就是跟你作对的人,你说我是摇头,他就跟着我摇头就行了,你给我点什么头,让我看得头晕。我心想你再点头的话,那我就吐给你看,那我就把嘴里是含了很长时间一直吐不出来的酒是吐出来。

    但是,耍这样的小心眼估计是行不通的,毕竟我们都是人才啊!像我们这样的人才那喝酒的时候我们是谁也不服谁的,虽然我的酒量不行,但是只要是喝起来。我也是谁也不服的,就算你的酒量比我好,我也要把你喝趴下,我就是这样的男人。当然,我把你喝趴下的时候,估计我已经差不多胃出血了,可是自己就是如此的固执。大家都喝成这样了,也就是喝得难分难解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看似是喝得人事不知了,但

    是只要对方不投降的话,那我们就这样的耗下去。

    看似我们都不经心,其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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