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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喧一乐,点着头将糯米粑粑捧在手里,对着老妇深深鞠躬,一只手搭载肩膀上,礼仪颇为古老特别。用属于他年纪的稚嫩之声高兴谢道:“谢谢阿嫲”
老妇眼中突然浮起一丝异样,嘴里呢喃道:“阿嫲,阿嫲…。”默喧捧着糯米粑粑,热气腾腾的雾气他却丝毫感觉不到温度,比老妇还要禁得住烫手。坐在一处小石板上,用力嗅嗅,便将之狼吞虎咽。
“好吃,好吃…。”穷奇歪着脑袋,颇为不解,看着那留下的芭蕉叶,愣神。
一个老年胖子,拱手出现一家客栈门口,来回招呼着进出的人。红墙客栈,曾几何时,他还没有这么年迈,肚子还没有这么大的时候,那时,这里还叫小南河。
“呜呜,好可爱的小家伙,好漂亮的孩子”
“老夫初到这里,变捡到这婴孩,店家,你家住这里可曾听说有谁家丢了孩子?”
“没有啊我们小南城一共三十一户人家,每一家每一户我都知晓,这婴孩这般好看我却不曾见过,我敢确定这婴孩不是我们小南城所生。”
琉璃之眼,眼中浮现那肉呼呼的怀抱,和羊奶甘甜的味道,小南城与这位相处的时间虽短,但他依稀的摸样去始终未变多少,算起来,这位可是来到世间第一个给自己喂食东西的人。
默喧有些停滞,站在交叉口不知晓该往何处而走,老人家也是注意良久,挺着大肚子走过来,微笑而道:“小家伙,我看你驻足良久,是不是要去哪里,说来老夫给给指指路可行?”
默喧仰头看着这胖子,一脸肥肉笑道有些怪异,心想到那位说的话:“南荒变得很漂亮,有很多好玩的,我有一个心愿,那便是走完整个荒古,可惜,我连南荒都没有走完,中州只看了一次,其它地方我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小家伙,你难道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嘛?那你说说你是从什么地方过来的呢?”
默喧还在想,突然转醒道:“我要去荒古”
“啊?”店主有些难以解释,却很有耐心道:“这里便是荒古之南,你已经在荒古大地之上,你还想去那呢?”
“这里就是荒古啊”默喧左想想右想想,脑中突然浮现一个名字,便对着店主道:“落水城,你知道落水城嘛?”
“知道,不过老夫还是劝你小家伙不要去了,现在很多人都往小南城而来,出去之人何其至少,你一个小娃娃去落水做什么?”
说着他便看往北边,认真说道:“小娃娃,如今人界大难,除了南边其它地方都不太平,现在北方天险已破,李家大人率领蛮皇军顽抗于落水,虽然抢回北方天险,但是虽能知晓何时又被占领呢?”
店主有些愤恨,随即看着眼前小娃子自嘲道:“你一个小娃子知道什么,我真是上了年纪了,尽然和你一个小娃子说这么多,老了老了啊”
默喧哪知道这老人家在说什么,自己就问了一句落水城在哪里,这老人家怎么唠叨个没完,而且也没有说落水城该往哪里走啊?扯着店主的衣衫,再次问道:“老人家,你知道落水城该往哪里走嘛?我要去落水城,再去圣皇城。”
这下店家一怔,看着稚子脸上嬉笑的摸样,丝毫不知晓这些年荒古发生的事情一般,只是从那双赤红双瞳之中,忆昔想起一道景象,两道影子何在一起心中便悠然而生一种开阔的感觉,就像年轻时那次一样。
默喧等求店家回话,店家去好好看着他,一时之间无语而对。秋日的南都,白日颇短,总感觉还没有看够便天黑了。都说战乱只会涂炭生灵,而此时的小南城却比以往都要繁华热闹,最为最后一片乐土,这里的夜晚颇为漫长而好看。
“这便是老夫知晓的地方,小南城就是这里,是不是很小,只有芝麻这么大,这里是落水,落水有三景,此时未到冬日,三景只能见到其二。这里便是中州,相隔落水有几万里之远,要走也要好几年的功夫……。”
一老一小,几长新旧不一的地图,两张凑到一起的大桌子,稚子趴在桌上,听着老者一一比划道来。不时,随意指出一个地方,询问老者是什么地方,老者有时会邹眉头叹道:“这是纳兰天都,是神仙住得地方,云雾缭绕幻境丛生…。”
老了对于小孩难免多了一份细心,也多了一份祥和,看着趴在嘴上熟睡的稚子,店主拿出一件暗红大衣,将其披在那瘦弱的小身板之上,穷奇眼中还是不懂,也为有之前的哼斥。
轻轻开门出去,看着院落水潭之中引出的老态摸样,身上的红衣突然想起年轻的往事来,那时,婴孩好看的双目灵气逼人,不舍得放下,可惜那时并无收留之意,从而留下一生挥之不去的心结。
“若是当初收下小子,现在也不会这般寂寥了吧,二十多年要是留在身边我也能做爷爷了吧无论如何,小家伙你要好好活着,没有人疼的时候要照顾好自己……。”
店家一生都在忙碌挣钱,从小家到如今大家,拥有的多了人却渐渐老了,几件后悔的事可能要独自带进棺材了。人生百年的时间,说不清是短是长,有意义便长没意义变短,如同史册一般,留下的多了便是传奇留下的少了便是碌碌无为。
天明,一身暗红的衣衫,扎起的发髻看起来精神许多,稚子眼中喜乐摇手挥别,老人扶着木门苍老的脸颊确是有些可怜,除了祝愿老人还能说什么呢?
“老爷爷,你等着,我时间短,五年,五年我会走完荒古所有的地方,你不是要见飞铃花嘛?等我回来的时候,我给你带好多种子回来,那是飞铃花就能在南荒延续下去了。”
飞铃花乃是北荒轩辕家族地的稀少奇花,店家还是当初去轩辕家时所见,一时响起才响起,稚子铭记,没准飞铃花会适应南方的气候也说不定。
“小家伙保重啊到了落水城便回来吧,北方去不得也不能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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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招摇过市,故如依昔
一路往北,日出而行日落而息,只指北方。
“花色粉白,飘入飞絮,香飘十里,沐身不退…。”
“小穷奇,你可知道飞铃花,真的回想老爷爷说的那般好看嘛?”默喧游走林间,看着丛林秋色昂然难免响起店主所到的飞铃花,穷奇帝兽凶名赫赫,那知晓这等雅事,问了也是白问,反而被虎目鄙视一番。
如今的南荒确实是人满为患,从小南城出来一路上都能见到游离避难之人,饥寒交迫苦不堪言。守护的人也是不时送来一些事物的野味,可惜人数众多,难以齐全。
默喧突然止步,前途已无路可走,一条十几长宽的大河流过,阻断两边的来路,无数的小舟首尾相连,将人们带过这边。琉璃之瞳弯作月牙,印象之中的小城已经没有变化,秋叶凉风拂过,回来了,回来了。
“这便是落水城,是我们长大的地方,默喧,你觉得怎么样呢?”
默喧心中想起,随即眉头平开,笑道:“好不错的地方,不过和我的家比起来就差多了,若是有机会我带你们去我家看看,什么叫做世外仙境。”
在一群人惊讶的目光之中,默喧踏水而行,招摇而去。立在紧闭的城门前,默喧半蹲而来一跃便上了城墙。落水的秋便是三景之一,梧桐叶完全枯黄,毫无目的的摇夷在风中,不知道该去往何处,也不记得从哪里而来。枯黄一城却金黄遍野,萧萧的凉风一切都静然。
封封,呛。
“咦”一身战甲长剑,李锦天惊动屏障落入落水城,却见默喧趴着城墙之上,垫着脚尖看望城中,身上的两道长盒时而拖地,和他的身板颇为不合适。穷奇一见来人,眼中凶芒显露,嗜血锯齿大涨颇为紧张。
“李锦天?没想到这里会见到这人,八族遁世,怎么留下他呢?李言一难道舍得让他留下嘛?”
李锦天皱眉问道:“你是何人,为何会在这里?你可知晓落水城不收留外人,要是被这里的人知晓,你可是要被驱逐的。”
落水一战,五圣者威名远扬,李锦天的蛮皇军也乘着魔族败退收服北方天险,使得南荒完整。落水城作为屏障,变成名副其实的孤城,公输千瑞曾说:“落水喜欢安静,也不适合收留外地之人,游离之人还是往南荒内镜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