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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脑子的小子,永别了!
一个从山里出来的老头遇到这样的情况别说讨饶了,吓都吓傻了,能说一句“饶命”就不错了,哪还能如此镇定的说上这么长一段话。再说了这些难民在城外聚集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一个人的女儿要是在这座城里,他早就想方设法和女儿联系上了,哪还能“好几年没见面了”更别说这话和前面的“她一直等着和我见面”自相矛盾了,如果他女儿不知道他来了,怎么可能一直在等着他?这个谎言简直漏洞百出,说出来连队长自己都不信,居然能骗得这个小伙子一愣一愣的。
这个世界上正是有这么多愚蠢的人,他这样的人才能活得又长又久,而且还很滋润,他并不知道什么叫做关心则乱,他只知道自己很喜欢这种没脑子的人,一向如此。
又亲手了结了一个傻逼,这种感觉真不错。
一抹冷笑爬上队长的嘴角。
不知道什么时候枪声已经平息了,空气中却留下了浓得化不开的血腥味。
地上的丧尸还在扭曲着,没有死透的难民还在挣扎着。满地的鲜血渗透了地上的路砖,漫过了路牙的瓷砖,脚踏在上面竟然能没过半只鞋子。覃玲从满地的尸体上走过去,看着地上那些失去生命的身体,面无表情。
在生命的最后,这些人保持了他们最本能的姿势:母亲紧紧的抱着怀里的孩子,年轻人死死的护住身后的老人,亲人间至死不松开的手,爱人最后绝望的拥抱……所有的这一切都无声的描绘在那血色的画布上,展现出一场最真实最惨烈的人间悲剧。
很多战士已经崩溃了,瘫软在地有气无力,有的人在流泪,有的人在呕吐,巨大的愧疚感充满了每个人的内心,让他们生不如死。
这是多么沉重的生命无法承受之重啊,只要是一个正常的人,谁能坦然的面对这一切,谁能?
没有人能。
团长跪倒在血泊中,沉默不语,这个戎马半生的老人在这一夜之间仿佛苍老了十岁,头上突兀的爬满了苍白的白发。他知道从此以后一生再无好梦,因为一闭上双眼,他就能看到那些哭喊哀求的面容,一声声凄厉的惨叫声将充斥从今往后每一个夜晚,让他生不如死。
现场有数百人,却没有一点儿声音,人们似乎连呼吸都停止了,四下里静得仿佛能听到一根针落地的声音。
在这个时候,在这静谧的街道上,突然响起了一阵刺耳的笑声,那笑声很大,甚至可以说是疯狂,此刻它刺激着每个人的神经,让人不得不为之侧目。
覃玲皱起了眉头,朝下笑声传来的方向走过去。
她就看到了那疯狂大笑的人。
那是祖孙俩,老人在秋夜的寒风中衣着单薄,却将怀里只有几周岁大的孙儿捂得严严实实的。那孩子的父母呢?没有人知道,在这样的世道里每天都在上演着生离死别,一个人能够活着已经实属不易,又有谁回去关心别人的事情。
此时那老人正紧紧的抱着怀里的孙儿,仰着面疯狂的大笑,他笑得那么的肆无忌惮,那么的撕心裂肺,仿佛见到了这世上最可笑的东西,想不笑都不行。
四周围站满了人,却没有人走上前去阻止他,甚至连靠近的人都没有。所有人都这么静静的看着他,仿佛忘记了自己。
覃玲很不喜欢这种笑声,她正要走上前去阻止老人的行为,却马上停下了脚步。因为她已经看到了,从那老人怀里的包袱中,一道鲜血中滴滴答答的那包裹中流下来,沾满了老人一身。
老人怀里的孩子面色苍白,已经没有了半点生气。
终于,那血不再流下,因为它已经干固了。
老人还在笑,疯狂的大笑,他笑中有泪,又哭又笑,好像一个无药可救的老疯子。
他笑,因为他终于实现了带孙儿进城的诺言;他哭,因为这个诺言此时已经毫无意义。他恨不得从来没有来过这个地方,恨不得和孙子一起死去,恨不得早一步追随孩子们的父母而去。
他恨,他真的好恨啊!
那满心的悔恨需要宣泄,临到嘴边却化作了疯狂的笑声,笑得他声嘶力竭,笑得他痛不欲生,可是他还在笑,不停的笑,此时除了笑他还能怎么办?哭么?哭给谁看?
“老天爷啊,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为什么!”无助的老人用尽全身的力气对苍天发出了千百年来无助的人们对于上天的同一个问题,和以前千千万万受苦受难的苍生一样,他没有得到答案。
不,老人得到了他的答复。
“呯”的一声枪响传来,老人抽搐了一下,终于缓缓倒了下去,他至死都没有闭上那双质问的双眼,他死不瞑目!
“不管怎么说,对老百姓开枪始终不是什么好事。”覃玲把手枪插回到枪套中“还希望同志们守口如瓶才好。”
她环视了一圈周围目瞪口呆的众人,接着说道“回去之后我会在关于这次守城战役的报告中提到同志们的英勇表现,相信嘉奖令很快就会下来,大家应该高兴才对。”
秋夜的风呼啸而过,让在场的每个人有种冰冷刺骨的感觉,所有的人都感到彻头彻尾的寒冷。
夜色深沉,这冰冷的夜晚还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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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黑暗本尊
城北,丧尸军团全军覆没;城东,丧尸入城之后不知所踪;城南,打得很精彩形势很喜人看似全面压制实则寸功未立。》し
负责这一带空中支援的空军部队在解决掉另一个据点的丧尸之后,已经重新补充了燃油和弹药,向这边疾行而来。最多不超过半个小时,黑压压的战斗机群就会出现在这座城市的上空。
无论怎么看,这场攻城战役都已经进入了尾声,结果是这支新组建起来的丧尸军团一败涂地。
这是邪不胜正的最好证明,这是人类对抗丧尸的又一次伟大胜利,这是所有人都乐于看到的结果。
只是,谁是正,谁又是邪,又有谁能分得清?
队长分不清。
他既不认为自己是邪恶的,也不认为自己已经失败了,他还要拼死一搏!
没有了丧尸的帮助,整个佣兵团的大部分人都还在城外,凭着他一个人,能够对抗一整座城市吗?
他能,至少他认为他能。
正所谓人定胜天,只要咬牙坚持勇往直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人总会做出一些连老天都害怕的事情来。
没有了丧尸军团的协助,和其他人又失去了联系,此时的队长已经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甚至有点穷途末路的意思,就算想出城都很难,这个时候的他还能做些什么呢?
不,现在才是战役的关键时刻,现在才是破城的最好时机,因为我已经身在城中。
这是队长对自己说的话。
他曾经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都要不幸,因为从他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的命并不是自己的。在别人还在父母怀里撒娇,为了买游戏机大吵大闹,想尽各种方法骗爸妈的钱买点卡的时候,队长就已经开始杀人了。他很不幸的出生在一个战乱频发的小国当中,诸侯割据群雄纷争,所白了就是为了那点可怜的利益打个你死我活。他的父亲是一个半吊子兵,当父亲战死后那把膛线早已磨平,一匣子子弹都打不完就会卡壳的破枪就传到了他的手里。所以早在会写自己名字之前,他就学会了开枪,因为如果他没有杀人,那他就会没有饭吃。
所以在队长很小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凭手艺吃饭的娃娃兵了,多杀人然后吃饱饭,是那个时候他唯一的理想。
为了吃饱饭他一次又一次的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一个又一个的杀掉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甚至和他一样只是为了吃饱肚子走上战场的娃娃兵。在队长的生存法则当中,人要想活下去,活得好一些,就不得不踩在别人的尸体上,因为你若不杀人,别人就会干掉你,这就是他的处世之道。
由于他的勇猛,更因为他的杀人不眨眼,队长慢慢得到了重用,成为了娃娃兵的队长,成为了一支游击队的头目,成为了众多军阀当中令人闻风丧胆的侩子手,连那些在战场上混了半辈子的老兵见了他都感到心寒。因为他已经成长为一个真正的冷血杀手,只为利益,不问原因,肆意杀戮。
那个时候的队长,还不满二十岁。
终于,他将枪口指向了夺走他整个童年的军阀头头,因为他发现如果不干掉那个人,他将永远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