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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我以为自己终于等到了那个可以陪我走下去的人,可以陪我一起来的人,可以陪我看细水长流的人,可是到头来终究是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
有时候,我常常坐在角落,曲起膝,双手环抱住双腿,把脸贴在膝盖上,静静的想,或者静静地哭。我不恨他,我只是很我自己,这么久了,为什么还没有忘记他?
如果,我没有遇见他,没有爱上他,该有多好?
chapter 3
为了欢迎新总裁继任,今天晚上要在君悦办一场舞会。我是最怕出席这种活动的人,我想我都28了,早就已经过了那种喜欢热闹、激扬青春的年纪了。
原本打算打车去,等舞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在再偷偷的溜回来,结果昨晚收到了顾安臣派秘书送来的晚礼服和鞋子,以及相关的配饰。然后就接到他的电话,说要邀请我做他的舞伴。我想,礼服都送来了,我不好意思拒绝,也就答应了。我想大概我会被所有女人用眼光杀死吧,我现在就有点怕了。
我穿着他送来的那件礼服站在镜子前,呆呆的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礼服是白色的。刚好露出鞋尖,我把头发绾了起来,颈上带了秘书一同送来的项链,然后给自己化了个淡妆。
我记得大二开学的舞会时,我也穿着一件白色的晚装,那是被梁景初硬拉着在prada店里买的。我爸妈是天津农村里的农民,供我上学本就不容易了,哪有那个闲钱去买这个?我推托着说不买,然而他看了我一眼,就径自拿着付钱去了,他说,这是他送我的“候补生日礼物”。
那一次,也许是这一生中最美的一次,我那个时候是那么的幸福,那么的快乐。那晚他没有去上晚自习,而是跑来我们学校,我偷偷溜出舞会,和他在黑夜的校园里游荡。
“景初,我有一个极大的梦想。”我说。
他帮我把被风吹落的头发挽到耳朵后,问我:“什么梦想?”
我歪着头,假装在思考,然后我告诉他说:“我想做一只树袋熊,那样就一辈子不用下树了,多省事?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可以这么抱着那棵属于我的尤加利树。景初,我是不是很懒?”
“傻呆呆,那不是懒,那是依赖,它舍不得离开它的尤加利树。”他把我抱进怀里,就这么紧紧地、紧紧地抱着我,然后轻轻的吻住我。他的吻轻轻的、柔柔的,仿佛是在膜拜者一件工艺品。我有点呆愣,随后便放任自己沉浸在他这一潭柔水中,无法自拔。
我感觉自己像是被抽光了全部的力气,瘫在他的怀里。他把我倚在树上,不再是温柔的吮吻,而是换成火热的舌吻。我的心咚咚的跳个不停,好几次我都以为它要跳出我的身体了。他的舌像个灵活的小蛇,在我的唇齿间肆意的游走,勾缠着我的唇舌。我们额头抵着额头,大口的呼着气。
我的气还没有顺过来,就听见他说:“呆呆,如果你做了一只树袋熊,那我就去做一棵尤加利树,这样我们就永远不会分开了,你说好不好?”
我抬起头,踮起脚尖在他鼻尖轻轻落下一吻,很开心的看着他呆愣着,然后大口呼了一口气。我说:“景初,你对别人说过这样的话么?”
“没有,这辈子,我只对你这么说。”他说。风吹着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他的声音像是融进了风中,同时也摄走了我的灵魂。
“那好,景初,我们永远也不要分开!我是树袋熊,你就做我的尤加利树。”我把头埋进他的胸膛,他把我抱得紧紧的,像是要把握揉进他的身体里。
如果时光永远停驻在那一刻该有多好?这样,我就可以永远的幸福了。可是,太多人知道的幸福是会被上天嫉妒的,最终上帝还是惩罚了我,让我永远沉入哀伤的海。
梁景初,要是我没有遇见你,那该有多好?这样我就不会爱上你了,更不会去体会这种被你捧上天堂又亲手推入地狱的感觉了。这种感觉是多么的痛苦啊,像是割肉挖骨般的……哦,不,割肉挖骨的疼怎比得上我这些年所受的苦?
七年了,你离开我七年了啊,我却总也忘不掉你,七年确实够久了,可是它还不够久到让我忘记你!七年都过去了,景初,要是我们还能再见面,我想问问你,这么久了,我怎么还没能忘记你?
我又不禁笑了,我笑自己的痴傻,我怎么可能再见到他?虽然夏天说他就快回来了。可是,事情也确实如我说的,津城虽然小,却也足够大到让我们永远也见不到一面。见了面又能怎样?都分开了七年了,他怎么会记得我是谁?也许傻的只有我自己,这么久了,还不肯忘记他。
这时候,门铃响了。我打开门,一看竟是顾安臣,他怎么会亲自来接我?我以为他会派秘书来,然后到君悦门口会合。小QQ不认识他,对着他大叫,我转过身说:“小QQ,回你自己的小屋去。”
“你不请我进去么?”他说。
“哦,抱歉,顾总,您请进!”我赶紧请他进来。
“你不用这么拘束,叫我安臣就好。”他坐在沙发上说。
“那怎么可以?”
“有什么不可以的?哦,天,你好美!”他赞叹道。
“额……顾总,哦,不,安臣,你喝点什么?”叫他的名字还是不太顺口。
“茶就可以了。”他对我说,同时朝着小QQ招手。
“好的,你等一下。”
小QQ竟然趴在他的腿边?当我端着茶回来时就看到了这个画面,我诧异死了,小QQ竟然和陌生人打成一片,它还不时的用自己肥肥的身体蹭着他的腿,我不禁翻了下白眼,这个小东西这么快就被收买了。
其实,顾安臣真的很有吸引力,要不是我还忘不了梁景初,我也许会被他吸引吧?又是梁景初,我赶紧拼命摇摇头,好像摇头就能把他赶出我的思绪一样。今天绝对不能再想他了,不然会影响我自己的。
真的,如果不去想,会不会就不会记起呢?
chapter 4
去君悦的这一路上,我和顾安臣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其实,不能不说他是一个很健谈的男人,而且很风趣幽默,并不似他平时在公司时的那种冷硬,和他成为朋友应该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吧?可转念一想,他是个大总裁,我是个小经理,怎么会成为朋友呢,他邀我做女伴也只是看得起我吧。
“你介意我抽支烟吗?”他问我。
“对不起,我对烟有点过敏,我气管不太好。”我想自己这样做是不是太不给他面子了?话说出口,我就后悔得想用锤子敲死自己。因为怕把礼服弄皱,我坐的很僵硬,有点累。果然是想漂亮就得受罪啊,这话不知道谁说的,真是经典。
恰好遇上红绿灯,他停下,转过头对我说:“苏沫,你的身体既然不好,你就该好好的照顾自己,别再让自己总是忙到忘了吃饭,否则,迟早有一天,你的身体会垮的。”
“没关系的,这么点累,我的身体还是受得住的,我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里,不用担心。”其实以我这瞎寻思的性格,我该想他为什么会关心我身体不好,以及我总忙碌到顾不上吃饭这件事情。只是,当时我的心思有不由自主跑到那个让我不停忙碌的主因——梁景初身上去了,并没有往别的方面多想什么。
接下来的一段路,我们并没有说话。或者,也许他说了,只是我没有听到。我一直低着头,玩着自己的手指,灵魂飘到了哪里,我自己也不知道。也许有游荡到天光去了吧,它是那么的倔强,游荡到天光后,却依然不肯回来。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将车停稳,帮我开好了车门。他朝我伸出手,我有点恍惚的将手递给他,任他将我轻轻拉起。有一瞬间,我甚至觉得,其实跟他在一起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前提是我忘了梁景初。
我挽着他的手臂走进君悦,所有的目光都超我们身上聚集而来,准确的说,是朝他身上聚集而来。被很多人这样的盯着,让我感到很害怕。我开始变的不知所措,连手心都冒出了汗,大概是曾经患过忧郁症的原因吧。我有点后悔答应做他的女伴了。
他不愧是一个公司的负责人,想必已经“久经沙场”了吧?只见他丝毫没有紧张的朝大家打招呼,然后客套的寒暄几句。我死死的攥住他的袖子,几乎抓出一片褶皱来。他拍了拍我的手,示意我不要紧张。
我们总裁的特助说,总裁他有些事情要去处理,等一会儿才会过来,让舞会先开始。这个时候,大家都和自己的舞伴去跳舞了,目光便不再都聚集在我们身上了,我不禁松了一口气,终于可以轻松一点了。
“我们也去跳舞吧。”他朝我伸出手,做了一个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