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休息吧,我走了。”我出来时他依然坐在床上,可恶的是他竟然没把裤子穿好。不过我十分有先见之明的忽视了这一细节。
在我路过他时,他突然伸出腿来绊住了我的脚。我差点就要摔个狗吃屎,他这时伸出手来逮住我的衣服领子,我出于安全考虑,也没多想,就由他拉过去了。
哪里想到他竟然一个翻身,就把我摔在了床上,然后整个身体都压住我的,我根本无法动弹。
此情此景,暗示着什么,我想我是再懂不过的了。我尽可能保持理智,“郑霖旭,你要知道,你刚受了伤。”
“没事。”他说着轻轻蠕动。
我尴尬,“可是,我不想和勉强的你做。”
“没事,就当是道歉。它因你受伤,你也应该补偿,至少来检验一下它的威力吧。”他说着轻笑了一下,眼神却渐渐变得深邃。“刀久不用都会生锈变钝,何况是身体的器官呢!”
我黑脸,“那我明天回去网上给你订购一个娃娃,仿真爆款。”
他的脸也变得更黑了,“要不,你再说一次?”
我当然不说,因为我已经感觉到他因我的这句话已经聚起一股怒火了。
这一夜,有过挣扎,有过犹豫,可是当身体不受控制,情感无法收回的时候,我最终还是沉迷在了爱的海洋里。
这一夜,我们来了好几次。每次我要下楼陪孩子,都又被他扳倒。
“你陪了孩子那么久,今晚就不能陪陪我么?”那时,东方的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窗外的天空将明未明。他静静的搂住我,我靠在他的臂弯。他滚落的泪,似乎如水晶一般,透明而璀璨。
在那一刻,我突然有了个十分男子汉的决定,那就是我不要让自己心爱的人,再掉一滴眼泪。尤其是因我。
只是,接下来的处境却有些尴尬,那晚是小姨在陪明翔睡的,而郑沅江又是一个人睡,所以其实大家都知道我们那晚在一起。
好在谁也没提,郑沅江对明翔也渐渐有了感情。开始带他去买各式男孩子喜欢的玩具,零食,最后还包办了接送明翔的任务。
有句话说得好,血浓于水,血缘是这个世界最奇妙的东西,它是世间最神秘的纽带。因为明翔,我们的生活都变得明媚而灿烂,似乎一切矛盾都散尽了似的。
每当我沉浸在幸福里的时候,小姨总是会适当提醒我一些事情。
“我昨晚问他了,我说我只是想感激给我捐赠器官的家人,可是问到最后他发火了,说我是日子太好过,所以才会总是念念不忘这件事情。”
也许,是现下的幸福柔软了我的心,我难得忤逆了小姨一次。“小姨,也许这一切都只是误会呢!说不定,姨父只是觉得陪你做手术的那段日子太残酷来了,所以他才不愿意提起的。”
小姨失望的看着我,“明洺,你难道是因为和郑霖旭旧情复燃,所以连自己的仇都不报了?”
小姨十分失望的看着我,似乎我的话已经深深伤了她的心。我想说不是,可是她却不愿意听了,捂着脑袋就回屋了。
这一夜,我想了许多,我知道我心里的天平已经渐渐倾斜了。我特别无助,总觉得我什么都做不好了……
感觉,我无论做什么,都会伤害到别人。那我能怎么办?伤害自己么?
。。。
。。。
………………………………
第13章 仙女,帮帮我
小姨的话,令我陷入矛盾,呆在家里的时候我总是会想起这些话来,烦躁得很。所以我决定出去走走,换个心情,顺便去刘曼工作的地方找找她。
郑霖旭把聘用合约交给我的第二天,我便给刘曼打过电话。之前是通了没有人接,后来索性关机了,这都好几天了,再找不到她,只怕合约都要过期了。
我来到上次她说的医院,可是工作人员告诉我她前几天就辞职了。
“辞职?方便告知一下是什么原因么?我是她的朋友,找她有急事,却联系不上她。”其实当听到她辞职的事情时,我的心头已经泛起不妙的预感了。
“是她主动辞职的,我记得她最后一天上班,眼睛是肿的,脸上还有被打伤的痕迹。”这是一位中年男士,他想了想又说,“对了,在上班的前一天,有一个像是她爸爸的人来医院找过她,两个人吵得厉害。我在想,可能是她爸爸不同意她在这里上班吧。你也知道,在这种地方上班,总不是那么体面的。”
因为他也是殡仪馆的化妆师,所以我立马说,“工作无贵贱,尤其是你们的工作,需要很强大的心理素质,我真的很敬佩。”
中年男士可能是被我夸得有些受用了,他让我等一会儿,几分钟后给了我一张纸条。
“这是刘曼的地址,我刚才去档案室里问的,你去这里试试,说不定能找到她。”
“真的太感激了。”
从医院出来后,我便打了一张出租车,把这上面的地址给司机看了。
司机打量了我一眼,“你是去找人的吧?”
“恩。”因为心里急着去找刘曼,所以我不太有心情和司机聊天。
“我就说嘛,看你的穿着打扮不像住在贫民区的人。”
“贫民区?”因为t市这些年改建,变动挺大,我记得这个区域原来还挺不错的,怎么几年就变成了贫民区了?
“听你口音是本地人吧?”司机兴致倒是挺高。
“对,不过在外地生活了几年,回来没有多长时间。”
“那里是老城区,因为要拆迁重建嘛,但是居民户一直僵持不下,所以一直拖着没动。那里的房子十分破旧了,大多人都搬出去住,因为哪里现在是流浪汉聚集的地方。好在你是白天去的,若是你晚上打车,我估计都没有司机愿意送你去的。”司机说话的时候笑嘻嘻的,所以我总觉得他可能是有些夸张了。
可是,当下了车,一脚踩进稀泥里,我才意识到这里果真是破败极了。原来的柏油路,因为年久失修已经坑坑洼洼了,加上最近天气不好,路上随处可见脏水坑。
放眼望去,路上真的没什么人,只有几只脏兮兮的流氓狗在垃圾推里翻找着食物吃。
司机可能是见我不动,停下车叫我,“姑娘,要不走吧?”
其实,心里已经开始打退堂鼓了,但是我觉着不管怎样也要找到刘曼。所以强撑着说,“我没事的。”
“那……你还是给朋友打电话吧,找几个人来陪你。住在这里的人,要么穷要么恶,反正你自己当心点。”司机说完就走了,看他开得那么快,好像此地真的不宜久留似的。
我又给刘曼打了电话,依然是关机中。我往路况较好的地方沿路走着,希望能遇到人问问这个具体位置。
可是走了许久,除了几只小动物外,虚无人烟。
我也有过一段贫穷不堪的日子,我知道若不是没有办法,人都不会选择住在这种地方。
人生就好像是吃甘蔗一样,有的人喜欢从尖尖开始吃,越吃越甜,有滋有味;有的人喜欢从根部开始吃,越吃越淡,散失兴趣。
而刘曼的人生无疑是后者,向来衣食无忧,可是到了这个年纪,却不得不住在人烟稀少的危楼里。
我走了许久,心里还是有点害怕了。我用软件定了一下我的躲在位置,然后截图给郑霖旭发过去了。
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若是我真的在这里出了意外,那他也能知道我最后出现的地方,联系起来也方便些。
才把短信发出去,好消息便来了,我看到对面有一个人迎面朝我们走来。我快步跑上去,在靠近他的时候,步伐渐渐沉重迟疑了。
虽然他的样貌又老了些,但是我还是认出了他。他不就是5年前和刘曼约会的那个男人么?
他埋着头,并没有认真看我,好似也完全不在意似的。我注意到他的手里拎着两瓶啤酒,一小袋麻辣蚕豆,这好像是他的下酒菜。
他从我身边擦肩而过,走得很快,我原本想要叫住他的,但最终还是忍住。看他的样子是要回家了,只要跟着他走,便能找到刘曼吧。
这么想着的时候,我放轻步子跟上他,为了不被他发现,我走得有点慢,偶尔会拿出手机假装照相。
他走进了一栋5层的楼房,我在楼底下往上看,只有3楼的窗户是开着,阳台上还挂着一些衣服,看来他们就是住在哪里了。
我缓了缓劲儿,然后往3楼走去。到了门口的时候,我没有急着敲门,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