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涝诠辛恕�
所以有机会从宫中出来,哪怕是做个女仆,她们都高兴死了,特别是在安和这样一个少年家当女仆,她们更是一百个愿意。
因为她们惊奇的发现,这个少年主人很随和,从不把她们当仆人看,吃饭的时候总是招呼大伙一块吃,晚上洗脚都是自己打水自己洗脚,有一次,睛云给他打来热水要给他洗脚,反而把他吓了一跳,差点把洗脚盆给踩翻了,无论如何也不让晴云洗,睛云只得作罢。
安和还总是给她们灌输一些新的理念,像什么男女平等,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等等。
他从不直接叫她们的名字,而是喊她们姐姐,让她们感觉既新奇又感动。
后来她们发现他们的男主人每天早上都喜欢穿上有点羞于见人的短裤,像蒙了眼拉磨的驴子一样在宅子里一圈接一圈地疯跑,只到汗流浃背,像狗一样伸长舌头喘着粗气时才停下来,然后扑腾一声跳进刚砌好盛满水的池子里,从这头扑腾到那头,然后转身又扑腾回来,往返几次才肯罢休。
金凤还有一次看到男主人爬在地下,用手撑着地,身子俯下去,又撑起来,哪样子,使金风想起了一种很不雅的行为,于是捂着羞红的脸跑回到屋子中去,又禁不住好奇地隔着窗户向外偷看。
安和刚游完泳躺在他改造的游泳池边的沙滩上晒太阳,虽然天气已经很冷了,但对于一个冬游爱好者来说,这全不是问题。
后背上的刀伤,在抹了几次孙思邈送的创伤药后,也已经痊癒了,只是背上还有一道不太明显的刀疤痕。
一个身材婀娜,皮肤光洁,个子高挑的女子款款走来,手里端着一杯煮好的茶,这个女子就是晴云。
这晴云就是有一种好字才留在宫中的,晴云写了一手好的飞白体,曾受到太宗的赏识。
所谓飞白是书法中的一种特殊笔法,相传是书法家蔡邕受了修鸿都门的工匠用帚子蘸白粉刷字的启发而创造的。东汉灵帝时修饰鸿都门,匠人用刷****的帚写字,蔡邕见后,归作“飞白书”。它的笔画有的部分呈枯丝平行,转折处笔画突出,北宋黄伯思说:
“取其发丝的笔迹谓之白,其势若飞举者谓之飞。“
今人把书画的干枯笔触部分也泛称飞白,笔画中丝丝露白,像枯笔所写。汉魏宫阙题字,曾广泛采用。
安和这几天每天都跟着睛云写字,现在也能掂得起毛笔写字了。
晴云看到安和穿在身上自制的游泳短裤,晒成小麦色的皮肤,脸上有点烫。
自己的男主人很前卫。
安和从晴云手中接过茶杯,美美地喝上了一口,看着羞红脸的晴云,故意逗她:
“要不要我给晴云姐姐你们三人各做一套游泳衣,没事时,我们一起游泳啊?:
这要是在现代,男女在一块游泳可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晴云是唐代人哪能接受得了这啊!
睛云一朵红云飞上俏面,娇声说道:
“阿郎休得玩笑,奴家只是您的仆人,怎敢和主人一块洗啊!”
在她的意识里,安和这是在洗澡,唐代人还没有游泳的概念。
看到安和额头渗出的细小的汗珠,晴云忙从怀中掏出一方丝巾,温柔体贴俯下身去,给安和擦去脸上的汗珠。
一阵少女的体香从丝巾上传来,安和有点沉醉,一抬眼,由于晴云正在俯下身子给他擦汗,上半身都俯在她的身上,睛云偏又穿了一身袒胸裝,绯色v领内,哪对与她纤细的身材不甚相衬的饱满乳丘挤出一道诱人的沟儿。
随着她的呼吸,****一起一伏,雪白的肌肤阳光下如同初晴小雪,慢束罗裙半掩胸,蝉翼罗衣白玉人。
安和心中一阵狂跳,感觉到下身有点异样,怕晴云看到,忙站起,扑腾一下跳进水中,一连游了几个来回,哪种感觉才消退。
安和发现,近来他越来越经不住女性的诱惑了,尤其看到漂亮的女人,心中总有一股莫名的冲动。
但他知道,唐代虽然开放,但还达不到现代哪种一夜情,两相忘的程度,女人对这方面看的还是很重的。
与女人上了床后,除非她是青楼女人,否则,她就一辈子跟定你了,但个别水性杨花的女人除外,所以,安和很谨慎,虽然有时爱的别的女子开玩笑,但他也从未敢越雷池一步。
晴云不明白男主人刚刚从池子里爬出来,怎么么突然之间,又跳了进去,只当他体力充沛,喜欢在池子里瞎扑腾,并没有往别的地方想。
安和心跳的感觉虽然已消退,但下身仍然鼓成一个包,一时半会竟然没有平复的意思,心想,晴云按宫中炖法炖的老母鸡人参枸杞汤以后还是少喝点为妙。
看晴云端着茶站在哪里一直不走,安和又不好意思让她看到自己的异状,只好在池子里磨蹭着不往外出。
谢天谢地,晴云看他一直在水里玩,终于端着茶水回屋了,安和长出一口气,忙从水池中爬出,换上放在池边的长裤,长袍。
看看天,已经是午饭的时间了,他知道善长做饭的婉月肯定已经做好满满的一桌子的菜等着他去就餐呢,于是,他吹着口哨向屋中走去。
………………………………
第一0五章 精彩球技
太史局平时事务少,工作很清闲,安和好长时间都没去太史局了。
但作为一个在后世习惯于每天都要去上班的人来说,老是待在家里,安和心里很不踏实,所以决定去太史局看看。
想到自己的五品官服还在许敬宗哪儿,安和就去许府拜见了许敬宗。
安和看历史书,书上对许敬宗的评价都不太好,说他做人没原则,而且又爱财,好色。
安和心想:对于这样的上司空手而去,肯定得不到什么好脸色。
于是安和投其所好,去前备了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
许敬宗虽然人品不咋的,但他是个聪明人,看安和小小年纪已经是五品的承议郎了,又听说这小子能预测地震,深受皇上的赏识,说不定,将来的官位还在自己之上。
所以有意拉拢安和,看了看安和的礼单,心中对这少年更满意,心想:
“这小子别看年龄小,倒是很会办事。”
因为太史局是个清水衙门,太史局里的人平时自己还顾不上自己呢,那有钱给他送礼啊!
这也是平时很少去太史局的原因之一。
许敬宗有意留安和在家中吃饭,虽然许敬宗是自己的的顶头上司,但安和并不想深交这样的人,借故推托回家了。
回到自己宅中,安和在晴云的侍候下换上五品的承议郎官服,照了照铜镜,衣服还挺合身,浅绯色的官服,金的色腰带,镶玉的幞头,人也显得越发的神采奕奕。
一旁的晴云忍不住赞叹:
“阿郎穿上这身衣服,越发的显得英俊潇洒了。”
安和笑著接了一句:必须的,谁让俺的底子好呢!
安和出了宅子,向太史局走去,走到太史局对面的司农寺草场的时候,看到有两队人马在玩球,一队人在玩步球,一队人在玩马球。
步球就是蹴鞠,马球就是击鞠。
唐代轻骑盛行,朝廷注重训练有高速机动性和有利长途奔袭的轻骑兵,李世民得知吐蕃人打马球有利于训练骑兵后,便在大唐促进开展这项运动。
当时吐蕃使臣得知唐太宗喜欢马球,还特意赠送了他一只马球作为礼物。不过李世民不想让吐蕃人知道他的真正用意,便佯做不喜欢,把马球给烧了。可是此后,马球游戏终究在不知不觉间,盛行于整个大唐了。
时下,皇家在各处宫殿中都建有马球场,一些达官显贵在自己的府邸附近也建有马球场,他们建的马球场比现代的标准足球场略宽一些,长度却略小,总面积与一个足球场大小相仿,但建造质量极其考究,平望如砥,下看若镜。
为了让地面平滑柔韧,夏天不长草,冬天不结冻,有些豪门甚至不惜靡费巨资,把一桶桶的油泼到球场上去。
下这么大的力气,可见当时的上流社会是如何的喜欢打马球,他们对马球的痴迷,丝毫不亚于现代人对足球的酷爱,甚至尤有过之。
不过平常人家买不起马,少有骑马的机会,故而马术不精,于是就打步球。
安和马术不怎么不样,对玩马球的那队人马不太感兴趣。
作为一个资深的球迷和大学学校足球队的队员来说,安和立马就被玩蹴鞠的那队人吸引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