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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之后,想要恢复平静就不再可能。她终日在思念中度日,没过几年就离开了人世。明明是我先认识她,明明我为了她准备倾尽一切,可是为什么一个突然闯进来的家伙,就夺走了我多年来的梦想呢我不明白,所以在她的灵魂上打下了烙印,生生世世都要找到她,折磨着她,直到拿回她欠我的一切。
“没想到她也在找他。虽然她的眼睛看不见,但却始终记得那个声音,这几世以来,每一世,不管投生为哪个国家的人,投生为什么身份的人,她一直在寻找着不属于她此生生命记忆的那个声音。直到今生,她投生为王慕沙。我像往常一样,当她长到十余岁时,便把那个烙印的事情告诉她。我骗她,说她欠下我一笔巨债,要生生世世偿还,她没有提出过多的疑问便接受了。我让她帮我做了不少事情,但我不想伤害她,怎么会伤害她她一出生就体弱,医生说能活到十八岁就是万幸,我用自己的灵力帮她延长的寿命,但我没办法阻止死亡。而且,当初留下那个烙印,就是想打个赌,赌在某一世,她会不会爱上我。但看来我赌输了,但我不服气,所以我才让她找到书翁,让他爱上她,再离开他,算是对他当初食言的报复。一切都是我要她这样做的,这是他欠她的。”
沉柯说这些话时咬牙切齿,不像是讲故事,倒像是控诉。同尘可以感觉到这几世以来,沉柯心里的痛苦与不舍。同时,她也明白了慕沙所追求的那个心底的声音。
这样漫长的思念,这样生生世世的追逐,书翁,你还真是三生有幸。
说完这些话之后,沉柯心底里似乎要好受些了,向大家告别后准备离开,许诺叫住了他,问道:“你怎么不说说你和她初相识的经历呢这样整个故事才显得完整啊。”
“对不起,那些记忆是专属于我的。”他说,嘴角带着一丝笑,那应该是非常美好的记忆吧。
离开之前,沉柯突然想到了什么,伸出了自己的手臂,同尘发现上面有一颗如豌豆般大小的痣一样的东西。
“这是墨迹吧”
沉柯点点头,道:“那天从窗外飞进来的,被我抓住了,我想应该是属于你的。”
同尘想到了“沙”字少掉的一点点,原来是被沉柯抓住了。
“我有一个请求。”沉柯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看来他天生不擅长求人。“能不能用你的笔帮我写下慕沙的名字呢千言万语早已没有诉说对象,也不再想继续纠缠,这次把烙印打在我自己身上,让我自己做自己的奴隶吧。”
“好的。”
同尘拿出了自己家的大毛笔,那支笔从某个思念女儿的男人手中而来,凝聚着他毕生的爱与灵力,时光流去,人一代代登台又谢幕,只有这支笔还在。无言的是它,因为道不尽的故事太多太多了。同尘把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在胳膊上,想像着自己化成了一滴墨,想把“王慕沙”这三个字,写得异常完美。
不过,再完美的三个字,也比不上沉柯心中的那个她吧。
想到慕沙这长久的思念与寻找,同尘便觉得她对书翁的那些考验算不上什么。同时,同尘心底里还暗暗为慕沙抱不平:既然答应她今后要娶她,为什么从此以后就了无音信了呢
抱着这样的想法,同尘来到了书翁家里,慕沙的离开让他非常沮丧,但他依然保持着人形,可能人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生物吧。对于我们来说,死亡是外力的阻止,而活着时的离开,才是真正的抛弃。所以书翁觉得,慕沙只是先走一步,去往下一个目的地,她从来没有抛下书翁,也就没有真正离开。
没有经过沉柯的允许,同尘并不准备把刚刚的故事告诉书翁,只是问起了那个盲眼女孩的事情。
“当初你怎么会忘了自己的诺言呢书翁你向来最重视承诺的啊。”
“并没有遗忘,只是我们对时间的感受不一样吧,我逃离了巫咒师的追杀之后在外流浪了一段时间,那段时间非常消沉,生命里总有一段非常抑郁的时光吧。没想到竟然就是十多年过去了,等我想起来回到那个村子里,那个女孩已经过世了。我还记得她的模样,虽然眼睛看不见,却非常可爱。我很喜欢她,本来准备和她共度几十年的时光。仔细想想,我的生命里到处都有这样的遗憾呢。”
“意思是你曾经和很多女孩有过感情”
“没错。”
“真是花心。”
“怎么花心了,与某个女孩在一起时,那段时间里,我就只是想着她,这不是专情的表现吗”
“那你怎么会一直想念着一个被你遗忘的女孩呢”
“我也不明白。”书翁微微皱着眉头,同尘看着他的脸,想象着千百年来各式各样的女孩从这个角度看着他的脸,他一直没变,这是幸运还是惩罚呢
“可能我真正想念的,只有遗忘这件事本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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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楼顶花园的猫(一)
玉桂街是一条长街。{,。长街的好处
初夏风慢,大爷吆喝,茶担懒。
这让我记起衡阳傍晚,茶叶湉湉
雨中少女读枕草子
在广元,那又是另一番景象,
吃罢凉面,射进树荫,用烟丝剔牙
我,还是你并不去想太宰治,
因为玉桂街是一条长街,街人繁多。
不知为什么,坐在童爷爷家的屋顶花园上吹着夜风看着星星时,我会想到这首诗,就像有一个声音婉转的精灵,正在我的脑子里轻轻朗诵。三月末,空气中依然带着寒意,我和同尘、许诺还有我的老祖宗双清,以及她的两个跟班幻和影,一起来巫咒师童夜深家里吃火锅。他住的阁楼太小,又担心火锅味会把家里弄得乌烟瘴气,所以我们便把食材、椅子和锅,都搬到了楼顶的小花园里。阁楼太过低矮,行走不太方便,但却可以独占楼顶的小花园,这使得童爷爷非常喜欢他现在的家,怎么也不舍得搬离这个地方。
认识双清之后,我便和一些非正常的有趣事物搅在了一起,这也是我的愿望,我不想平凡地走过此生,如果不能成为非一般的存在,那我也愿意成为不平凡的见证者。我已经习惯了和这些特别朋友们呆在一起的热闹与欢快,但可能因为性格天生内向,有时候我还是想一个人静一静,所以当大家围坐在一起,摸着圆滚滚的肚皮侃大山时,我一个人来到花园的边缘,倚着栏杆看夜景。童爷爷家所在的小区很偏僻,四周很安静,花园里只有一盏小小的路灯,其他地方被黑暗笼罩,感觉像一个人独占了整个黑夜。
就在这时,我想到了白天看过的那首诗,题目与作者我都没怎么注意,内容也看不太明白,却非常喜欢诗人营造出来的那种清清淡淡的氛围,脑子里迷迷糊糊的,仿佛也能看到那样一条没有尽头的玉桂长街。
我身边的花丛里传来悉悉索索的响声,接着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钻出来,借着灯光我发现,那是一只小小黑猫,正蹲在我面前望着我,即使是夜晚,它的眼神也显得可怜巴巴的。
“喵”它拉长了声音叫道。所有猫都是如此,撒娇时让人无法拒绝,高傲起来又会让人觉得受到了它们的鄙视与嘲讽。
它是饿了吧
“沈原,快过来”同尘那欢快的声音响起。她是个大嗓门,虽然长得可爱,但却丝毫没有女孩样,不过她身上有一种独特的魅力,会吸引大家围绕在她身边,更重要的是,看到她时,你会想要倾诉自己的心声。我想,作为一名故事收集人,这是同尘最大的优点。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加独特的女孩了吧,许诺还真是有眼光。
那只小猫听到同尘的声音,吓得钻进了花丛里,我来到大家身边,双清说道:“过了这么久,沈原还是如此呢,时不时就会陷入一个人的世界里。”
“人总有想要独处的时候啊。”
“偏偏是和我们一起聚会时想要独处,不会是我们被讨厌了吧”双清故意尖刻地说,她开玩笑向来没有限度。
“不要说这些有的没的,沈原,我没有吃饱,你能帮我煮一碗面条吗”同尘说。
“我也要。”双清叫道。
“你们每天都吃这么多,不担心发胖吗你们可是女孩子啊。”我说。
“我是妖怪,没有发胖这个问题。”双清说。
“至于我嘛,”同尘得意地笑了起来,“天生就是不易发胖的体质,所以就放心地吃吃吃花样的年纪,光吃不胖的身材和聪明的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