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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和七年,魏持山率一万轻骑杀回马枪,破魏王世子之困,世人皆赞其奇兵之举,然而又有多少人知道,魏持山驻留一日路程之外,是惊恐驰援铁蹄关有去无回,故意滞留。如此胆小怕死之人,到了沙场不过是为敌人徒添军功尔。”
赵承宗带着姜冉走入院门,“顺和七年的战事,若非百里青山连夜赶回西北,你魏持山和魏王世子的头颅,应成了荒人军师账下那座京观之砖。”
天下无人不知,荒人那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黑衣军师,喜好每次大胜之后,以敌军将领之头颅,于帐前堆下一座泣血京观。
黑衣军师便坐京观而饮酒。
最奢华的京观,是顺和一年的哀牢山之战,悬名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大徵神将马稷那颗苍老至极的头颅,成了那座京观的观顶。
这是大徵开国以来君臣最不愿意面对的耻辱。
魏持山盯着赵承宗,“你是谁?”
赵承宗走到裴昱身后站定,转身望着魏持山,笑得很惬意,也很自信,“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今夜谁会死在这里,谁会活着离开,不幸的是,你肯定会死,我肯定会离开。”
一直不曾说话的李轻尘喝了口酒,“他是赵承宗。”
想了想,补充道:“前朝赵室梁王嫡长孙。”
李轻尘已微醺。
说这些话时,脸上涌起一抹潮红。
魏持山一怔之后旋即大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纵然得不到诏书,有前朝梁王嫡长孙的头颅,依然是大功一件!”
赵承宗眯缝着眼,摇头,“首先你得活着。”
魏持山横枪身前,如持山而立,厚重之感压得院子里连空气都似已凝滞,盯着裴昱,“谁敢杀本将军,谁可杀本将军!”
赵承宗哦了一声,“姜冉!”
一直跟随在他身后的店小二姜冉上前几步,来到魏持山身前,撩开衣摆,从腰间抽出一柄软剑,“我是个很卑微的店小二。”
轻抚剑身,动作很慢。
如抚摩情人般温柔,说话的声音也很温柔,“我想试试杀一下你。”
魏持山一脸不解,无视姜冉,看向赵承宗,“本将军有些不明白。”
赵承宗笑道:“不明白今夜的局势下,第一个跳出来的为何是我这个前朝之人?”
魏持山默然不语。
这一点确实太奇怪了。
如果今夜赵承宗想在双阳城为前朝势力谋取什么,应该选择在暗处作壁上观,而不是第一个跳出来,如此一来,他将成众矢之的。
而且,信王、明王和魏王三位藩王,赵承宗不应该如此快的选择阵营。
他却直接选择了裴昱。
以天下的局势而言,任何一位藩王得到诏书都对前朝势力有益,按说他此刻跳出来,应该针对的是自己身后的李轻尘。
为何想杀我?
魏持山想不明白这一点。
旋即有些恚怒,难道魏王还不如明王了?
笑话!
就明王那个侏儒,哪一点配与魏王放在一起并称。
赵承宗叹气,“你果然不明白。”
笑眯眯的看着裴昱,“因为你太丑,所以我不愿意选择和你合作。”
我喜欢美女。
不巧的是,裴昱恰好是美女,而且是胸前风光甲天下的美女,何况裴昱的刀还是如今双阳城最强的刀,是个男人都知道怎么选择。
裴昱闻言,眼神更冷。
充斥着厌恶。
而听到这个理由的魏持山下巴差点掉地上。
他不相信。
前朝势力在关系着复国的大事上,作为梁王嫡长孙,会如此草率的选择阵营。
不合理。
魏持山忽然笑了,笑得很得意,“可别忘了,既然明王的金剑义子裴昱,以及本将军都出现在了双阳城,信王的尖獠死士岂会不来。”
赵承宗哦了一声,“你想告诉我,其实你已经和尖獠死士结盟?”
魏持山冷哼一声。
赵承宗叹气,不得不承认,“你说得很有道理。”
魏持山得意的笑,“尖獠死士,加上李轻尘、张雪迎,还有本将军,赵承宗,就算你和裴昱联手,今夜也必死无疑。”
赵承宗嘲讽的摇头,“道理是这个道理,可你们真是铁板一块?”
你迟迟不动手,不就是怕被李轻尘背后捅一刀么。
魏持山回首,看着李轻尘,“你出手拖住裴昱,我先杀了赵承宗,等今夜事了,前朝梁王嫡长孙的头颅和那封诏书,你我各择其一。”
李轻尘点头,“甚好。”
放下了腰间酒葫芦,指尖寒光一闪,一柄比寻常长剑短一半,却又比寻常匕首长一半的短剑出现在手上,“咱俩换一下,我来杀赵承宗,你去拖住裴昱。”
魏持山有些尴尬。
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裴昱是最难杀的人。
张雪迎、李轻尘、魏持山三人,无论是谁单独面对裴昱,都没有胜算,至少需要两人才有把握,按照先前的默契,魏持山和李轻尘缠战裴昱,张雪迎奇袭。
可如今凭空跳了个赵承宗出来,局势陡转。
魏持山眼咕噜一转,“告辞。”
倒也是干脆,拖着枪转身就欲离开,竟然放弃了今夜的厮杀。
这一出着实让所有人意外。
远处在屋脊上坐着看热闹的齐平川目睹这一幕,由衷的叹了口气,“魏持山这货确实不算笨,这一出以退为进,逼得李轻尘没有退路。”
老王讶然不解,“为什么?”
齐平川解释道:“魏持山不出手,以张雪迎和李轻尘两人,肯定杀不了裴昱,那就只能任由我和裴昱交易,诏书落在明王手中,前朝势力喜闻乐见,但对奸相和陆炳是致命的。”
对魏王也有影响,但不算致命。
说到底,还是这封诏书的作用对陆炳和奸相而言,远超三位藩王。
想起这封莫须有的诏书,齐平川的情绪毫无波动。
内心甚至有一点想笑。
因为……
让这些人打死打活的诏书,我也不知道在哪里。
………………………………
四十三章 我的刀下,尔等皆为蝼蚁
裴昱面无表情,依然很冷。
然而骤生突变。
本已持枪走向院门的魏持山,倏然之间,几乎没人能看清他的动作,月光之下,众人眼里出现了一条狰狞银蛇,獠牙闪耀着嗜血寒光。
单手持枪,一手负后,枪出如蛇,直扑裴昱。
必杀裴昱。
回马枪!
快!
肉眼不可见的快!
在这一记回马枪之下,时间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
仿佛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桎梏,上一刻,魏持山还在持枪走向院门,下一刻,枪尖已在裴昱面前。
如果硬要以时间衡量,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
刹那!
何谓刹那?
弹指刹那!
然而不仅仅如此,佛语有云:弹指六十刹那,一刹那九百生灭。
梵典《僧只律》又有记载:一刹那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有三十须臾。
一刹那仅仅0。018秒。
比电光石火还快。
有“持枪如锤可撼群山”之说的魏持山,按理应该走的沉重勇猛路子,谁都没想到,他的枪却是如此之快。
几乎就在同时,喝了酒似乎微醺的李轻尘也动了。
手中短剑唰的一声刺向姜冉。
慢!
让人不可思议的慢。
不仅姜冉可以清晰看见李轻尘这一剑的轨迹,赵承宗也可以,甚至在远处观战如今只是武道门外汉的齐平川,也能清晰看见。
这样慢的剑能杀死人?
能!
而且一定能!
因为这一剑不仅很重,超乎寻常的重,雷霆万均般沉重。
还形成了空间桎梏。
这一剑刺出,姜冉似乎就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境界,他的眼里,再也看不见任何外物,天地之间万物都从他眸子里消失。
他只看见了这一柄短剑向他刺去。
而且他也明白了一点:无论他怎么躲避,都会面对这一剑。
这一剑,不可闪避!
这是势。
一种武道高手历经百战才能拥有的势。
和魏持山的快一个道理。
只不过是截然相反的两个极端,魏持山的枪快得足以超越时间,李轻尘的剑慢得形成了空间桎梏,却都有着极度的杀伤力。
出手,即是绝